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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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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君就不说了,虽然断了右腿,靠一条左腿跳来跳去,真要打架,恐怕哪个都打不赢?但毕竟曾经是黑社会老大,威名在这儿,一般的小混混看见他,巴结都来不及,哪儿还敢惹?更何况王老君的师兄弟、徒弟都关在看守所,真要有人跟他过不去,肯定挨群暴。
    有王老君的关照,我当晚就睡水泥台上的第四个铺位,也就是押室的第四号人物。这对一个文人而言,颇有点受宠若惊。我在205押室混那么久,还有吴伟伟照顾,都才睡第六个铺位。每个押室的水泥台上最多睡十个人,其余的人睡地上,人再多都不管,硬挤,实在挤不下了就轮流睡。地上因为有个“金鱼缸”(就是马桶),所以比水泥台的面积小,但睡的人往往是水泥台上的两倍。
    睡第五个铺位的是王龙福,是个戴了两年脚镣手铐的死刑犯。之所以戴这么久的脚镣手铐还没枪毙,是因为王龙福一直在检举他人的违法犯罪,想争取立功受奖,好保命。只可惜王龙福检举了一个又一个案子,但一次都没能查证,弄得公安机关都有点不耐烦他了。而押室的犯人们则猜测王龙福根本就是在打胡乱说,目的是为了多活几天。
    王龙福是整个看守所最没威力的死刑犯,一方面是因为他想活命,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关得骨瘦如柴、萎靡颓废。精神就是力量,一具行尸走肉哪个怕?何况关押在这里的,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死刑犯之所以让人害怕,就是因为他迟早要死,你要是惹毛了死刑犯,他弄死你也最多不过再判个死刑。
    王龙福入监前不是社会上混的,而是个普普通通的生意人。王龙福跟外省的一个朋友做生意。生意没谈成,王龙福就邀请人家到家里去喝酒。朋友身上带了十万块钱,王龙福灌醉朋友后,把钱拿了,把人砍成一块一块的,装进坛子里,埋在床下。
    由于死者的家人报案是失踪,而这个人是常年在外漂泊的,曾经有过失踪一年的先例,所以案子只是作为单纯的失踪案处理,不管当地的派出所还是家人都不是跟热心。一年后,死者的妻子来王龙福家询问。王龙福谎称当初在省城分手,至今没有消息。死者的妻子也就信以为真了。又隔了半年,有刑警来找王龙福了解情况。王龙福虽然紧张,但还是按照骗死者妻子的话说了一遍。刑警走后,王龙福就开始疑神疑鬼,几乎每晚上都要做噩梦。后来刑警又来找王龙福,王龙福还没等刑警开口,就一股脑儿地招认了。其实刑警来找王龙福,只是因为上次来忘了留电话号码,这次是专程来告知电话号码,想让王龙福万一有死者的消息好及时联系,根本没想到如此轻松地就破了案。
    睡第六个铺位的是刚刚戴上脚镣手铐的死刑犯,绰号王驼背,跟潘驼背是同案,背驼得比潘驼背还凶。这两个驼背犯的是杀人案,犯案的原因和过程有点喜剧
    王驼背、潘驼背、和死者是在同一个劳改农场服过刑的,刑释后,三人经常一起盗窃,应该算是同案加朋友。有一天,三人在王驼背家喝酒,夜里挤一张床睡。睡了一会儿,王驼背和潘驼背嫌挤,就喊那人到外面去睡。那人不肯,王驼背和潘驼背就生气了,两个驼背一凑耳朵,就商商量量地把那人杀了,扔到田头,然后回来继续睡。两个驼背睡一张床虽然不挤了,但还没起床就被警察抓了。
    王驼背倒还罢了,五十多岁的人了,再等个两年也就偷不动了。江湖一把伞,只准吃不准攒;老境的凄凉可想而知,死了说不定还是好事,免得活受罪。
    但潘驼背就伤心了,才三十多岁,老婆都还没找过,不想死啊!所以死刑一判下来,潘驼背就懵了;脚镣手铐一戴,就哭了。哭完了,潘驼背认真研究判决书,发现一个问题他是用尖刀杀的人,但判决书上写的却是用的片刀。所以潘驼背马上找人帮忙写上诉,理由嘛!一言以遮之是尖刀不是片刀。
狱警日记(连载)(93)
    203押室呆着是好玩的,因为王老君觉得对不起吴伟伟,而他也不可能再有机会补偿了,所以对吴伟伟说的关照我一事很是在意,常常在我挑猪毛的时候,故意喊我到生活间去聊天,其他人又不好说什么,让我度过了很悠闲的一段时光。
    天天在生活间玩耍,不挑猪毛的,除了两个死刑犯、王老君、唐召集、冯书记、就只有我了。我大部分时间是看唐诗宋词。唐诗宋词的确是经典好书,百读不厌,是居家旅行的必备;但偶尔也会跟他们一起聊天,这时各人的文化背景也就表露出来了。
    王龙福一般讲的是很久以前的事,因为他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得太久了,心自然已经苍老,老了的人爱回忆,沉浸在回忆中又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幻想?倘若是会编故事的人,自然会讲出些有趣的细节,倒也罢了。但王龙福既不会编故事,又是个无趣的人,听他讲故事就有点难过了。所以王驼背常常打断王龙福的说话。
    王驼背是个知道自己没文化的粗人,聊天时一般都静静地听,有时想说话了,讲的不是以前劳改单位的趣事,就是偷东西时闹的笑话。我印象最深的是王驼背说的顺口溜“一进牢门,心惊肉跳;二字不发,打得狗叫;三顿牢饭,颜色难看;四季牢衣,时刻贴身;五花大绑,左右保镖;六进六出,要喊报告;七根钢管,根根牢靠;八条监规,横行霸道……”
    唐召集好像读过几天书,写一手很漂亮的毛笔字,常常用布条蘸了水,在墙壁上挥毫。但说实话,他谈话就差了,可能是从事行业的缘故,开口闭口都是女人。谈女人没什么不好,我都爱谈,但女人从他嘴里说出来,全都是。我估计他眼中的女人只有两种傻瓜和。
    王老君常讲的则是黑道上的故事,都很有意思,比港片真实可信。王老君是个洒脱的人,讲他断腿的事跟讲别人的故事似的,嘴里说懊悔,但看他说话的神情,半点没懊悔的样子。
    王老君断腿的故事是这样的
    三年前,有人惹了王老君。王老君就喊人天天夜里去砸那家人的玻璃,时不时再派点款。那家人的小儿,在体院读书,身强力壮,年轻气盛,忍无可忍,遂邀约了几个同学,在舞厅附近埋伏。王老君的情人在舞厅唱歌,王老君每晚要去接。
    王老君牵着情人,刚刚走出舞厅,几个手拿长刀的体院学生就扑将过来。王老君见势不妙,撒腿就跑,偏又多情,舍不得丢下情人。情人又穿的是高跟鞋,拖拖拉拉,结果王老君就被砍断右腿。而早就想收拾王老君他们一伙人的刑大,也就趁机将他们一网打尽。
    王老君说腿刚断的那段时间,老感觉那条腿还在,伸手摸,又没有。王老君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伤感,只说奇怪。
    冯书记则爱讲去新马泰之类的地方旅游的见闻,虽然有炫耀的成分在里面,但也算长长见识,听来有趣。
    我则没什么说的,毕竟年龄才23岁,没什么阅历,跟这些见多识广的人在一起聊天,只有听的份儿。
    我终于开庭了,换了深蓝西服,白衬衫,认真修饰了去,因为要见到妻子。妻子紫色长裙,绾了髻,打扮得很清丽,温柔地笑着,悄悄冲我摆摆手,用眼神告诉我:别担心,不会判很重。
    一审没判下来,好像对方不服,还交了一百多个人的联名信,请求法院判我死刑。
    离开法院的时候,我看见了父亲,一下子就苍老了的父亲。警车开动后,我从后窗看见妻子下意识地跟着警车跑了几步,又停下,呆望着远去的警车。人群拥挤,妻独自伫立风中,好孤独。
    二审开庭足足等了一百天。去的时候,冯书记说:“你要稳起,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俗话说,水停百日都要生鱼。”
    冯书记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之前我妻子写信来说,内判二两半,叫我别担心。我也就真的没担心了。结果宣判下来,是十五年。十五年啊!那是什么概念?人一辈子有几个十五年?我精神彻底垮了我写信给妻,喊她跟我一起自杀,我们到阴间去做夫妻。妻不肯,理由是,我不是为了她坐牢的,如果是她肯定毫不犹豫地陪我去死。
    我不怕死,而且真的想死,但死总要找个理由,莫名其妙地自杀,多么不值得呀!
    知道我有自杀想法后,204押室的主管警官老余叔把我调了过去。204押室的召集叫李咏,跟我有点渊源,他妹妹是我的初恋。
    老余叔瘦精精的,肤色黄,很精神,喜欢佛学,他说人是不能自杀的,自杀的人不但要打入十八层地狱,来生还要变猪。
    老余叔说的我当然不信,那时我是个无神论者。但老余叔拿了本《义云高大师》给我看,其中梦中之梦的理论,却把我深深吸引住了。义云高大师认为,我们其实是活在梦里,所谓生老病死,旦夕祸福,都不过是梦境,真实的世界要在我们梦醒之后才能看见。这理论有很多漏洞,然而很美。我宁愿相信死亡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原因。人生如梦,梦如人生,那样多好!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一切都可以慢慢解释……唉!我其实真正希望的是,时光能够倒流,回到十六岁的花季,做一个听父母的话,老师的话的乖娃娃,然后慢慢长大,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男儿。
    时间是人类的公敌,它让人生如此匆匆,永远像一副草图,并且不可修改。
    老余叔信的是佛教,但并不妨碍他当好一名警察,如果不是他,说不定我真的自杀了。老余叔还指责我,作为一个大专生字写得太难看了,找了字帖来,叫我练字。字不仅是一个人的脸面,练字还可以养心。
    老余叔在犯群里的口碑相当好,听说他每月还要跟一个押犯的女儿寄钱。凡是不好管的押犯都往老余叔管的押室调。老余叔主管的押室的死刑犯是最听话的,都不愿意跟他添麻烦;但老余叔又偏偏是个极有耐烦心,一点也不怕麻烦的人。
    这个押室共有两名死刑犯,说起来跟我都有点渊源。
    八十年代号称“川西第一刀”的陈中,我以前分手的女友郭英,也曾经是他女友。但陈中好像对郭英没什么感情,语气淡淡的。也许是戴上脚镣手铐的陈中,想法跟我大不一样,人世间真正留恋的人、愿意谈起的人,并不多了。陈中斯斯文文的,很有几分书卷气,是个好看的人,跟我以前听郭英说起他的时候,所想象的样子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陈中心态调节得相当好,我相信这跟老余叔的工作分不开。没事我就跟陈中下用烟盒纸做的象棋,他棋相当高,十盘我赢得了一盘。
    陈中一直是姐姐在探望,案子也是姐姐在努力帮忙跑。据说,本来陈中是有机会改判成死缓的,但是由于他参与了看守所打死人的事件,就一点机会也没有。据说,陈中走的时候很平静,没喊没闹也没喝酒,还微微落了几滴泪。
    陈中有时候会反反复复唱一首不知道哪个犯人自己编的囚歌,歌名我记不起来了,歌词还记得“从童年到青年我就犯下了错,从家中到狱中路是那样漫长,我一进监狱的门啦!才知道监狱的苦,吃得是二二三,睡得是石板板。含着眼泪啊!叫一声爹和娘,爹和娘才知道孩儿的心肠,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去看我的妈妈;儿是爹妈的心头肉,儿不去看她谁去看她?”这首歌在夜里唱来,再有几个人轻声相和,格外凄婉动人。
    另一个死刑犯叫郑波,跟我表弟是好朋友。记忆中郑波是个腼腆羞涩的男孩,我根本没想到他会去抢劫,就像我根本没想到自己会开车撞人一样。
    郑波可能是死刑犯里面最活跃的一个,毕竟才19岁,还不知忧愁为何物。几个月后郑波解了脚镣手铐,因为他们郑家几房人就他一根独苗苗,所以高院改判他为死缓。这体现了中国法律相当人性的一面。改判的裁决下来那天,郑波哭了,当初判死刑他都没哭的。
    这个押室我还有两个熟人。一个叫什么名字,忘了,因为他读初中时,我和我的朋友们都叫他“宝宝”,叫得时间久了,真名反倒忘了。“宝宝”犯罪是因为打架,最多判几年,不凶。但见到他,却引起我反思我们中学时代的好朋友,好像不少人都走的邪路,男的坐牢的不少,女的吸毒的不少……不可能是巧合,而是我们的青春,我们的成长,我们的家教有问题。记忆中,我们那伙人,个个都早恋,人人都不缺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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