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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个天使-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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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格看了看表,4点,如果不是有雪,这个时刻应该是一天里最黑暗的时刻。
  一个人在最幽静最孤单的时候,总是很容易想起一些隐秘而让他躁动不安的事情,此时,走在路上的方格就想起了他那躁动的青春期,和傻乎乎的什么也不懂的欢欢,还有周晴,这个和他一起在青春最美丽的时刻一起开花的美好的女子,这个他让生命的花朵美丽绽放又迅速枯萎的女子,她就像命运那神秘而诱人的眼睛,只是对方格动情地眨了一下,就不见了。
  说起来,周晴其实是欢欢介绍给方格的,因为方格在念大学的时候,欢欢也一直跟在身边,欢欢从小到大,就像一块橡皮糖一样一直黏在方格身边,无论怎么甩都甩不掉,即使是方格离家念大学,欢欢也要跟着方格在他念的大学旁边念小学和初中。
  她甚至一直跟方格睡在一个床上。
  也因此,方格一直没机会谈恋爱,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和欢欢在一起的周晴。
  那天欢欢说:“哥,我给你介绍一个姐姐,周晴,是我在新华书店门口给你找家教的时候认识的,她已经对你很熟悉了。”
  欢欢不仅仅把方格推销给那些家长,来赚取方格和她自己的生活费,而且把方格推销给了周晴。
  欢欢的举动让方格颇为奇怪,以前,只要方格跟女孩子一接触,一看到欢欢像影子似的跟在方格的身边,这些女孩子很快就消失了。
  但这次,方格和周晴谈起了恋爱,而欢欢却消失了。
  自从方格和周晴认识,并且开始谈恋爱之后,欢欢突然提出来要回家上学,那时候,欢欢正在方格的大学旁边的一个初中上学,方格找亲戚托朋友费了很大的劲,才让欢欢进去,但,这次欢欢却主动提出来要回家念书,并且,从此就从方格的生活中彷佛消失了一般,只听到欢欢在家里念书很认真,然后,非常顺利地就考上了大学。
  欢欢从方格身边离开的那年,12岁,念初三,她6岁多,就直接念小学3年级,15岁就不声不响地考上了大学。
  尽管欢欢安静得就像一个静谧的梦,但她一直就像一个奇迹,一直是人们议论的中心,只有方格,并没有觉得欢欢怎么特殊,除了欢欢的身世有些凄惨和奇怪之外,更多的时候,他只是觉得欢欢是一根绳子,让他束手束脚,认识周晴之后,欢欢终于主动离开了自己,终于让方格大大松了口气。
  “这丫头终于走了!”方格记得那天送欢欢回家的时候,心里大爽,之前,他甚至破天荒地带着欢欢去商场花巨资2000多块钱给她买了两套衣服,那时候2000多块钱对方个来说就算巨资了。
  而此前,一直是欢欢给方格买衣服。
  那一年,欢欢回家的时候,跟周晴告别,欢欢竟然哭了,方格几乎就没看到欢欢哭过,连她妈妈自杀的时候,她都傻乎乎的,还在哪里笑,方格一直觉得欢欢的思维非常奇怪,有时候想想,也没想出过所以然,慢慢也就不想了,也许,不奇怪就不是欢欢了,方格只能这么想。
  “周晴姐姐,你一定要替我照顾好我哥呀!他这个人是个书呆子,什么都不懂。”欢欢哭着对周晴说,像方格妈似的对周晴交代着,差点没把方格乐死。
  “嗯嗯,我会照顾好他的,你就放心吧!回家好好念书。”周晴一边笑眯眯地点头,一边给欢欢擦眼泪。
  方格一边回忆,一边慢慢地开着纪如眉的车,不知不觉间,就到了非洲小镇。
  此时的路边,已经有了稀稀落落的行人,有的是赶早去上班,还有一些老人在雪地里晨练,生命的强劲与动感,以及雪的温情与静谧,让慢悠悠开着车的方格心里涌动着一股久违的新鲜的感动。
  等方格到了家门口时,方格把车停在道边。
  然后,他就看到旁边的小型花园里,在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上的一颗梅花树下面,站着穿着一身雪白的毛茸茸衣服的女孩。
  那颗梅花树上正开着鲜红的梅花,白莹莹的雪枝上,那点点红色的花,像一株跳动的火苗,在那个穿着白衣的女孩子身边摇曳着。
  这情景,美得如此耀眼,又如此寂然无声,一时之间,方格竟然呆呆地站在哪里,被这美得不可思议的日常生活情景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知道站了多久,等那个女孩慢慢转过头来,方格看到一个皮肤白嫩得像要滴出水、纯净得像是她本来就是从雪地里长大的女孩子,站在哪里,这女孩眼睛一眨不眨地把方格从头到脚看了个够,就在方格恍惚地觉得这个女孩子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的时候,女孩突然惊喜地叫了一声:“哥哥,你怎么才回来呀!”
  一身雪白的欢欢说着向前跑了一步,然后又停下来,笔直地站在雪地里,突然就哭了。
  布谷鸟的叫声
  远在池塘的底部
  如一滴水
  垂在耳朵里
  宿鸟低飞
  浮在水上的雾气
  与暮色中
  雾气透亮,恍如黎明
  宝贝,我一直在这里
  恍惚着,只一眨眼
  就看到了你
  ----何不干《池塘之一》
  推荐一个作者朋友的书:都市新书《近战保镖》,主角很傻很老实,实则很奸很淫荡,从不装B的他反遭美女的调戏与刁难,通杀之后却被说成扮猪吃老虎!《近战保镖》书号:1199101
第38章 父王,我要跟你一起睡
  “这么一大早,你怎么跑雪地里站着啊?怎么哭了?”方格一看是欢欢赶紧走过去。
  “太冷了!你怎么一晚上没回来啊?哪去了?”欢欢一下子扑进方格怀中的时候,马上就笑了。
  “----啊,我去一个朋友哪里呆了一会,嗯,你这大清早跑出来干嘛?天都还没亮。”方格看了看发亮的雪地,和花园的角落里三两个晨练的老人,方格有时候都怀疑这些老人几乎不睡觉,即使是半夜三点,都有起床锻炼的。
  “去另外一个女朋友哪里了?”欢欢从方格怀里仰起头来,问。
  “嗯?你怎么知道?哦,你看我开的那辆车是女的开的吧,嗯,不是女朋友,就是一个普通朋友。”方格解释了一句,但突然又觉得似乎没有必要这么认真地跟欢欢解释。
  “哦,不是,我在那个叫魔鬼公社的酒吧看到你了。”欢欢轻轻说了一句,然后抬头眼睛像一汪深潭似的看着方格,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啊?昨晚你去了魔鬼公社?哦,那几个带兔子面具的女孩子是你们?”经过欢欢这一提醒,方格突然想起来那几个捣乱的小女孩子的声音是有点熟悉。
  “看到我了,怎么不叫我?什么时候认出我的?”然后方格马上想起自己昨晚酒后和纪如眉跳舞失态,可别让他们给看到了。
  “别说你带个挡住半边脸的面具,你就是把皮肤都换了,我都认得你!(*^__^*)嘻嘻……我怎么叫你呀,你跟那个跳舞的姐姐,众目睽睽之下就那样……哎,哥,我发现你开放了很多哦!”欢欢看着方格突然笑了一下,笑得方格毛骨悚然尴尬无比。
  这点方格倒是确信无疑,欢欢对方格的确是太熟悉了,熟悉得方格有时候觉得不可思议,比如,每次方格从外面回到和欢欢一起住的出租屋子,还没到门口,欢欢就会来开门,几乎每次都这样。
  方格曾经就这个问题问过欢欢,欢欢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呀,我就是觉得你这个时候应该回来了,脑子里就像看到了你似的,就开门看看罗,说明我对你的行踪掌握得好嘛。”
  方格甚至怀疑过欢欢有特异功能,有一阵心里十分不舒服,但长期观察看,又发现欢欢只是直觉有些惊人,其他也没什么,甚至在许多地方,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比如,男女之事,欢欢就似乎如同白痴一般,白痴得让方格也很奇怪。
  但仔细想,欢欢也不是对男女之事完全一窍不通,理论上甚至一套一套,很成熟,反正,不管欢欢有多奇怪,在奇怪的事情,只要你习以为常了,也就不奇怪了。
  “什么开放!别瞎说!赶紧回家,外面太冷了,对了,你那些朋友都走了?”方格装作恼羞成怒起来,然后和欢欢走进楼道,欢欢也没回答,笑了一下,挽着方格的胳膊安静地跟着方格往回走。
  外面很亮,走进楼道,眼前却一下子黑了下来,方格扭头看了看欢欢,看着欢欢挽着自己的胳膊的身影显得有些虚幻。
  在雪地里看见欢欢的时候,方格的心里突然又有那种十分古怪的感觉,过去与现在的许多日子,恍惚而又清晰。
  无论自己走到哪里,欢欢似乎永远都会出现在自己回来的路上,永远都是。这样的画面,永恒而安静地存在着,永恒得如同幻觉,安静得让你心惊肉跳,像一个假象,像一个生活的假象。但这个假象却时时刻刻出现在你真实的生活中。
  这种感觉,总是让方格想方设法逃出欢欢的视线。
  这种感觉也曾经让方格混乱不堪,备受煎熬,他对这种感觉无比留恋,却有十分恐惧。
  就是说,欢欢似乎经常能让方格在内心里产生一种让他不安的幻觉,这种幻觉是,许多时候,你突然会觉得生活好像不是真实的,而思想中的幻觉才是真实的,而有时候,明明是真实的东西,你会突然觉得这是假的,是不真实的,生命像一个混乱而迷人的风景,如果你没有长大,你就会迷失。
  这样的感觉,至今,方格都没有太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直到周晴出现后的两年,这种感觉才稍有好转,方格欣喜若狂地投入到与周晴明媚而阳光的恋情当中,感觉从未有过的踏实与温暖。
  如果用天使来形容周晴和欢欢两个人对方格的感觉,那么,周晴像一个人间的天使,让方格熟悉而温暖,而欢欢像是在云端的天使,她耀眼而不真实,有时候,一个东西太耀眼,你的视力反而容易被刺伤,眼冒金星眼前发黑。
  而且,欢欢的身份又很特殊,她是方格名义上的表妹,生活中的妹妹,感情上的女儿。
  欢欢和方格的感情,一直让方格惊愕和迷惑不已,直到今天,方格还是迷惑而恐惧。
  现在,隔了4年,欢欢突然又出现在方格的生活中,说是突然出现,其实方格的感觉并不突然,因为他突然又有那种奇怪而混乱的感觉和躁动的激情,仿佛那个永恒的安静的暗流汹涌的画面,让方格心惊肉跳。
  这种画面最让人心惊肉跳的地方就是,像昨天早晨和今天早晨,从方格生命中似乎消失了4年的欢欢突然就出现了,她那么安静地站在一个她完全陌生的地方,站在花园里的那株陌生的梅花树下,好像永远都没有离开,好像她从来都是这样站在方格的面前,永远都是。
  她没有任何变化与不适,而方格,却感觉已经沧海桑田。
  现在的方格,仿佛一个脱离生活轨道太久的人,一个人在漆黑的生活黑洞里呆得太久,等他想要从新上路的时候,猛然间发现,自己已记不起是从那条路上来的,来时的道路早已模糊,而未来,更是漆黑一片,深不见底。
  等欢欢出现的时候,朦朦胧胧中,方格突然感觉又看到了过去那些日子那消失已久的面孔。
  记忆中,方格把欢欢从断肠崖领回来的时候,几乎就一直住在方格家。即使是在小姨家的那一年,也是三天两头往方格家跑,方格的小姨还抱怨过就抱怨过:“这死丫头,一天到晚赖在她姨妈家都不回家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虐待她----”
  对于欢欢,方格熟悉得不能再熟,两个人从小一直亲密无间,毫无隔膜,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是,自从欢欢长到12岁左右,在周晴出现的那一年,仿佛是一夜之间,突然就与方格生分了起来,而方格也没有觉得这种生分有什么不对和异常。
  有一段时间,方格在自己那迷茫的青春里里潜游着,看到了许许多多青春期的风景,但好像就是没看到欢欢,或者说,欢欢几乎完全融入了自己的青春期,方格和自己混合在一个身体里。
  仿佛欢欢一到青春期,就从方格的视野里消失了,不,不是消失,而是遥远了,遥远得如同一道美丽的模糊的风景----这风景后来又慢慢出现,摇身一边,方格发现,这道遥远而又重新走近的风景里,一个姣好明媚的女孩子出现了----她就是周晴,一个让他那么幸福地感受到生命的美丽和痛疼的女子。
  碰到周晴,一直处在蒙昧状态中的方格,眼前一下子开阔和清晰起来,人生突然露出的靓丽笑容不可思议地摇曳着,正当方格感觉幸福得晕眩的时候,突然之间,没有任何预兆地,这一切就没了。
  方格像一束浑身都是激情的电流,在人生的导线上畅快地奔跑着,突然之间,莫名其妙就短路了。
  然后,他一下子就被烧焦了,被烧得面目全非。
  当光明永远消失,黑暗突然来临的时候,黑暗既成了不能自拔的牢狱,又充当了遮风挡雨的避难所。
  其实,方格对于12岁前后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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