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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羁天师-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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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勇摇着头:“欠了补,补了欠,我怎么觉得你们这糊涂帐越算越糊涂。”
    “情债…难还啊……”看着于素秋熟睡的脸,马啸风苦笑着说道。
    突然,他站了起来,倒是把石勇吓了一跳。
    “你干嘛,别突然站起来吓人啊。”
    马啸风鄙视了一下他人大胆小,随后说:“石头,帮我看一会,我出去买束花回来,我要让素秋明天醒来能够看到最漂亮的鲜花。”
    “你神经病吧。”石勇不客气地骂他一句:“现在凌晨两点多了,哪个花店还会在营业啊。”
    “这你就别管了,反正我有办法。”
    匆忙丢下一句话,马啸风便走出病房,石勇不由暗自猜想,这小子该不会要去做贼吧。
    事实上,石勇说对了一半,马啸风出去转了一圈,然后在一家花店前用他那和惯偷不相上下的技术打开了人家的店门,接着把里面最鲜艳的玫瑰花全数包了起来,最后丢下花钱就走人。
    于是,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于素秋,入眼的便是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还有马啸风那洋溢着温柔笑意的脸。
    一时间,骤然的幸福感塞满美丽医生的心房,感动得不行的于素秋差点哭了起来,一旁的石勇拼命忍住要告诉于素秋,那些鲜花其实是某个男人在深夜时候私自撬店得来的冲动。
    “今天我陪你一整天,素秋。”马啸风在清晨的朝阳中轻轻许诺说道。
    于素秋先是一愣,随后用紧了力气抱住马啸风,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洒了进来,在耀眼的光辉中,两道人影久久地拥抱在一起。
    (同志们啊,撒些花吧,多收藏吧,把半球我顶上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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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十一章 奇怪男人
     更新时间:2009…5…8 17:42:20 本章字数:3667
    石勇在掉了一地鸡皮疙瘩后,决定离开病房,不去打扰这两只小鸳鸯。
    而于素秋在激动过后,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的身体一阵虚弱,马啸风体贴地扶着她的双肩,让她慢慢躺到病床上,于素秋捉着马啸风的手,男人手心传来的温暖告诉她现在并不是在梦里。
    两年了,于素秋和马啸风呆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却没有两个月,不足六十天,超不过两千个小时,很多时候,两人只是在晚上在外边吃个晚餐,看场电影,然后就勿勿地分开,于素秋回了家,而马啸风,大概是没心没肺地去赶他的午夜场。
    但现在,这个男人却突然说要陪自己一天,是他良心发现,还是想做些事情补偿自己这两年的苦等,但无论是哪一样,马啸风愿意作出这样的承诺,于素秋已经觉得很开心了。
    有时候,开心和幸福可以因为很小的事情;有时候,人并不是太难满足的动物;只是更多的时候,许多的人都忽略了这一点,忽略了你所爱的人,他或她所需要的,可能不是钻石别墅,而可能只是短短一天的共处时间而已。
    把于素秋的手放回床单里后,马啸风轻声说“素秋,你再睡会,我下去给你买份早餐,你喜欢吃白粥还是油条,嗯,不好,油条是煎炸的,对身体不好,还是喝白粥吧,再帮你买只咸鸭蛋。”
    看着马啸风径自为自己安排着早餐,于素秋突然觉得以前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只要是你买的,我都喜欢。”
    马啸风点了点头,又细心地把打开的窗户合上一些,省得早晨还微凉的风把于素秋给吹感冒了,做完这一切,他才走出了病房,于素秋在满足中合了合眼,随后又沉沉睡去,直到被一阵香味弄醒了,小肚子马上叫了起来,害她脸上一红,却见到马啸风正在床头的柜子上把一碗皮蛋瘦肉粥小心地盛好。
    于素秋想,要是每天都看到他为自己盛粥就好了,但随即她又摇了摇头,马啸风不是安于现状的猫猫狗狗,而是一匹充满野性的狼,从认识他的第一天开始,于素秋就知道自己不会那么轻易绑得住这个男人的心,也曾经有那么几次想要忘却这个男人,但每一次努力之后,于素秋发现自己完全办不到,要忘却他的时候,于素秋才发现自己的心房里已经被他的影子填满了。
    “嘿,买不到白粥。”马啸风的声音打断了于素秋的心事。“只买到皮蛋粥,不过这东西也蛮好的,清肠胃,更加适合你这种熬夜又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小傻瓜。”
    他拿着一碗香喷喷的粥坐到于素秋床前,然后用汤匙轻轻勾起一粒毫嘶喝萌绕晕⑾⒑螅倌玫接谒厍锎奖撸夥菹感暮吞逄硇シ缁勾永疵挥性诒鸬呐⒆由砩嫌霉馊盟挥尚南耄蛞唤醋约阂桓霾缓谜娴慕峄榱耍不崾且桓鎏逄掀诺暮美瞎伞�
    于素秋的感动自不必说,她在心底告诉自己别想太远的事情,即使以后还是会分开,但只要记住他此刻的温柔,却也足够以后慢慢回味了,于是她看着马啸风,想把他此刻的模样刻在心里,然后张开嘴,小口小口地把粥吸吮进嘴中。
    才吞下一小口,于素秋突然“呀”的一声,吓得马啸风以为粥太烫了,谁知道美女医生却吐了吐舌头说道:“啸风,我还没洗脸刷牙呢。”
    马啸风才随着省起还有这件事情,弹了弹于素秋的脸蛋说了声“小糊涂蛋”后,于素秋手脚麻利的把自己手腕上只剩下一点点的吊针拔了出来,随后套上病房里配发的布拖鞋自己跑去走廊边上的洗手间梳洗去了。
    马啸风无所事事地站在窗口看着下边人来人往的街道,在这下面的人群里,又有谁知道昨晚这个地方正发生了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如果不是马啸风来得还算及时,那么中心医院的一个美丽医生就会陨命在一只妖怪嘴里了。
    必须尽快把它找出来!
    马啸风用着手捶了捶窗沿,但想是这样想,却毫无线索找得到这只妖怪的藏身处,如果每天晚上在它捕猎的时候巡逻全市又显得过于被动,而且效率也低,可一时之间,马啸风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站在窗边默默发呆。
    “咳!”
    身后响起一声干咳,马啸风回过头,石勇叨着一根油条,手里提着一袋豆浆站在病房门口。
    “你怎么还在这里?”马啸风皱了皱眉头。
    石勇白了他一眼:“你的意思是我碍到你泡妞了?”
    马啸风没去怪他明知故问,他走过去直接剥夺了石勇的豆浆,早上光顾着给于素秋买早餐,他倒把自己那份给忘了,现在好了,石勇送了免费早餐过来。
    石勇心疼地看着自己买来的豆浆成为另一个男人的腹中物,于是他愤愤地说道:“你抢了我的早餐,那咱俩靖南酒家那一顿就扯平了。”
    马啸风不由失声说道:“石头你也太会计算了吧,一个豆浆抵一餐饭,你不下海做生意真是太浪费你这人材了。”
    石勇撇了撇嘴,刚好见到于素秋走回病房,为了保持自己这付人民警察的形象,石勇决定不和小肚鸡肠的马啸风计较,他嘿嘿说道:“别说我不识相,我马上就走,只是不得不提醒你,晚上你小子最好给我归队,要是老子时运低碰到那只妖怪而光荣牺牲,我绝对不会放过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
    马啸风点头应道:“安啦,你还欠我一顿饭,我不会让你那么容易挂的。”
    石勇笑骂了两声,再和于素秋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吃着粥,于素秋还不时分了一两粒硇シ纾饺瞬皇彼底判Γ奔浔阏饷匆坏阋坏蔚毓チ恕�
    收拾碗具的时候,于素秋随口问道:“啸风,昨晚袭击我的凶手捉到了吗?”
    马啸风摇了摇头:“还没,石头他们正在努力呢,还有,最近你不要晚上十二点后还在外头闲逛,最近不太平啊。”
    于素秋听说地点着头,随着想起什么说道:“啸风,昨晚袭击我的,是人吗?”
    马啸风正在削着苹果,一听于素秋这话,差点没把刀子往自己手指上削,吓了于素秋一跳。
    “素秋。”马啸风沉默了一会,说道:“你看见,那个凶手的样子?”
    这一次轮到于素秋摇头了:“没看清,但是,我好像看到那东西有牙齿,像狼狗一样很长的牙齿,还有一双红色的眼睛,怪吓人的。”
    随后她又看向马啸风:“啸风,还好你救了我,你还用匕首射那东西吧,我看到你那匕首好像还发着光的样子,啸风,你真的是自由撰稿人吗,虽然当时我吓得慌,但还是看得出你的身手比特种兵差不了多少,离那么远还能用匕首射中它。”
    马啸风又是一阵沉默,于素秋开始提出疑问,他本来想当时吓得不行的于素秋会忽略了他的表现,但现在看来只是他一厢情愿而已。
    而说出这话的于素秋也感到后悔,她明白只要是人,总会有一些秘密,尽管从昨夜马啸风的表现看来,这个男人的秘密还不少,但自己应该聪明的选择不问,或者用另一种方式来问,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裸的逼问。
    暗器自己一声笨蛋,于素秋不等马啸风开口自己跟着说:“你如果觉得不想说可以不说的。”
    说完这句话,于素秋更后悔的,这不等于拐了个弯逼供嘛。
    看着着急得不行的于素秋,马啸风笑道:“好了,素秋,反正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等这事一了,我说些事情给你听吧,你可以把它当成故事来听,总之,我会让你多了解我一些的。”
    马啸风的话让于素秋提着的心放了下来,接下来,两人都小心地回避这方面的话题,到了下午五点钟,马啸风还是和她告别,毕竟现在还是捉到那只妖怪要紧,而要补偿于素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于素秋也不留他,马啸风今天陪了她一整天,她已经觉得很满足了,于是马啸风在留下明天还会来看她的话后,便离开了病房。
    走出医院的大门,太阳依然没有降低温度的打算,夏季的白天总是漫长一些,即使现在是傍晚,却依然没有黄昏的景象,马啸风伸了伸懒腰,他决定自己先去吃个晚餐,再去找石勇合计着找妖怪的事情,却在医院大门口,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男人擦身而过。
    马啸风本不作多想,抬脚走不上几步又停了下来,他回过身,刚好看到那个男人站在医院门口露出沉思的模样,他像是在观察着什么,但马啸风注视他的目光却引起他的反应,他朝马啸风看了一眼,然后笑了笑,便转身就走。
    马啸风立刻决定跟上他,不知为什么,他心底隐隐觉得这个男人有些不寻常,或许,还和这次事件有着一些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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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十二章 妖怪地狼
     更新时间:2009…5…8 17:42:23 本章字数:3328
    那个行径可疑的男人和马啸风笑了笑,便转身走开,马啸风立刻决定跟上去,但这样跟上去也太明显了一些,于是他迅速地往相反的方向走,然后拐进医院旁边的巷子里,隔了一会,他才探出头来,却见十米开外,那男人竟然还没有离去。
    他像是看到空气里存在某些东西一般,然后在这些东西的引领下,缓慢的,却正确地走向医院另一边,那地下停车场的方向。
    果然有猫腻。
    马啸风想,他看到什么,或者说他感应到什么?妖气?不可能啊,昨晚那只妖怪残留下来的妖气非常稀薄,何况现在已经过了一天一夜,给这大路上的人群身上的气场一冲,妖气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
    除非……
    突然间,马啸风想到一个让他心头狂跳的可能。
    但凡动物,都有一套识别自己气味的方法,如狗、虎或狮子,它们会在一些地方留下气味,哪怕日子过得久了,别的动物闻不到这种气味,但留下气味的动物却能够自己识别得出来,而且大多数动物都以自己的气味来识别行动的路线。
    动物尚且有这种本能,更何况是比动物更高级的妖怪,当然,远古时候的人类大概也会有这种本能,但现在人类的能力已经退化了,即使是通过修行玄门艺业,却也无法再拥有这种本能,可妖怪不一样,它们可以说是比人类更优秀的生命体,比动物更有智慧,比人类更强壮,而且动物的本能被它们绝大部分的保留下来,因此妖怪才会那么难以对付。
    而这男人之所以引起马啸风的警觉,除了他行径可疑之外,还因为和他擦肩而过时,腰际的匕首夜叉才散发出热量,尽管这热量来得快去得也快,但已经足以说明,这男人有九成的可能是妖怪。
    那他现在的模样,便像是在空气中辨别自己的气味一般,因此马啸风进而推之,莫非这家伙便是昨夜的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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