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花都猎手-第20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团体和个人参加公共活动的排列顺序。现仅就对外工作中礼宾次序的几种排列方法作一简介。
    按身份与职务的高低排列
    这是礼宾次序排列的主要根据。一般的官方活动,经常是按身份与职务的高低安排礼宾次序。如按国家元首、副元首、政府总理、部长、副部长等顺序排列。各国提供的正式名单或正式通知是确定职务的依据。由于各国的国家体制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高低不尽一致,则要根据各国的规定,按相当的级别和官衔进行安排。在多边活动中,有时按其他方法排列。但无论按何种方法排列,都在考虑身份与职务的高低问题。
    按字母顺序排列
    多边活动中的礼宾次序有时按参加国国名字母顺序排列,一般以英文字母排列居多,
    少数情况也有按其他语种的字母顺序排列。这种排列方法多见于国际会议、体育比赛等。在国际会议上,公布与会者名单,悬挂与会国国旗,座位安排等均按各国国名的英文拼写字母的顺序排列。在联合国召开联合国大会,各专门机构的会议和悬挂会员国旗等均按此法。联合国大会的席次也按英文字母排列,但为了避免一些国家总是占据前排席位,因此每年抽签一次,决定本年度大会席位以哪一具字母打头,以便让各国都有机会均等排在前列。
    在国际体育比赛中,体育代表队名称的排列,开幕式出场的顺序一般也按国名字母顺序排列代表团观礼或召开理事会、委员会等,则按出席代表团的团长身份高低排列。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往往是复杂的,如有的国家不管以上种种惯例,把关系密切国家的排列在最前列。所以礼宾次序的排列常常不能按一种排列方法,而是几种方法的交叉,并考虑其他的因素。如在某一多边国际活动中,对与会代表团礼宾次序的排列,首先是按正式代表团的规格,即代表团团长的身份高低来确定,这是最基本的。在同级代表团中则按派遣国通知代表团组成日期先后来确定,对同级和同时收到通知的代表团则按国名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在安排礼宾次序时所考虑的其他因素包括国家之间的关系,地区所在、活动的性质、内容和对于活动的贡献大小,以及参加活动人的威望、资历等等。诸如,常把同一国家集团的、同一地区的、同一宗教信仰的,或关系特殊的国家的代表团排在前面或排在一起。对同一级别的人员,常把威望高、资历深、年龄大者排在前面。有时还考虑业务性质、相互关系、语言交流等因素。如在观礼、观看演出、比赛,特别是在大型宴请时,在考虑身份、职务的前提下,将业务性质对口的、语言相通的、宗教信仰一致的,风俗习惯相近的安排在一起。
    总之,在具体工作中,要耐心、细致、反复考虑研究、设想多种方案,以避免因礼宾次序方面的问题引起一些不愉快。
    二、国旗的悬挂
    国旗是国家的一种标志,是国家的象征。人们往往通过悬挂国旗,表示对本国的热爱或对他国的尊重。但是,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上,一般不得随意悬挂他国国旗。不少国家对悬挂外国国旗都有专门的规定。在国际交往中,还形成了悬挂国旗的一些惯例,为各国所公认。
    按国际关系准则,一国元首、政府首脑在他国领土上访问,在其住所及交通工具上悬挂国旗,这是一处礼遇。此外国际上公认,一个国家的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境内有权在其办公处和官邸,以及交通工具上悬挂本国国旗。
    在国际会议上,除会场悬挂与会国国旗外,各国政府代表团团长亦按会议组织者有关规定在一些场所或车辆上悬挂本国国旗。有些展览会、体育比赛等国际性活动,也往往悬挂有关国家的国旗。
    在建筑物上,或在室外悬挂国旗,一般应日出升旗,日落降旗。遇需悬旗志哀,通常的做法是降半旗,即先将旗升至杆顶,再下降至离杆顶相当于杆长三分之一的地方。降旗时,先将旗升至杆顶,然后再下降。也有的国家不降半旗,而是在国旗上方挂黑纱志哀。升降国旗时,服装要整齐,要立正脱帽行注目礼,不能使用破损和污损的国旗。国旗一定在升至杆顶。
    悬挂双方国旗,按国际惯例,以右为上,左为下。两国国旗并挂,以旗本身面向为准,右挂客方国旗,左挂本国国旗。汽车上挂旗,则以汽车行进方向为准,驾驶员左手为主方,右手为客方。所谓主客,不以活动举行所在国为依据,而以举办活动的主人为依据。例如,外国代表团来访,东道国举行的欢迎宴会,东道国为主人;答谢宴会,来访者是主人。也有个别国家,把本国国旗挂在上首。
    几种挂旗法:
    两面国旗并挂
    图略
    三面以上国旗并挂
    图略
    注:多面并列,主方在最后。如系国际会议,无主客之分,则按会议规定之礼宾顺序排列。
    并列悬挂
    图略
    交叉悬挂
    图略
    交叉挂
    图略
    图略
    图略
    国旗不能倒挂,一些国家的国旗由于文字和图案的原因,也不能竖挂或反挂。有的国家明确规定,竖挂需另制旗,将图案转正。例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旗竖挂时,五角星的星尖依然朝上。有的国家则无明确规定。因此,正式场合悬挂国旗宜以正面面向观众,不用反面。如果旗是挂在墙壁上,避免交叉挂法和竖挂。如果悬空挂旗,则不成问题。
    各国国旗图案、式样、颜色、比例均由本国宪法规定。不同国家的国旗,如果比例不同,用同样尺寸制作,两面旗帜放在一起,就会显得大小不一。例如,同样六尺宽的旗,三比二的就显得较二比一的大。因此,并排悬挂不同比例的国旗,应将其中一面略放大或缩小,以使旗的面积大致相同。
对外文书的应用
    对外文书是对外交往的书信形式,是进行对外交涉和礼仪往来的一种重要手段。各种文书均体现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所以起草和发送对外文书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即使是一件纯属礼节性的函件,如果格式与行文不合常规,也可能引起收件人的误解和不愉快,如果文内有其他错误,则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书写对外文书要求文字严谨、精炼、准确,客套用语合乎惯例,格式要美观大方,打印要整洁。
    收到各类文书要尽快处理,切勿拖压,尤其是外交上的文书往来,收下回复或不予置理以至拒收退回,都反映一种政治态度。因此对外文书处理要十分慎重。一般情况下,除某些纯属通知性的文电外,应以相应的文书进行答复或复谢。
    一、几种对外文书
    照会
    照会分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两种。
    正式照会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大使、代办、临时代办等人签名发出,并用第一人称写成。一般不盖机关印章。普通照会由外交机关或外交代表机关发出,行文用第三人称,加盖机关印章,一般不签字。但有的国家要求加盖印章后再由使节或受权的外交官签名。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的区别还在于它们使用范围不同。
    正式照会用于:1.重大事情的通知。如国家领导人的变更,大使、领事的更换,承认、断交、复交等事项的正式通知。2.重要问题的交涉。如建议缔结或修改条约,建议召开双边、多边国际会议,互设领事馆,委托代管本国财产,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访问以及其他有关政治、军事、经济等重要问题的交涉。3.隆重的礼仪表示。如表示庆贺、吊唁等等。4.为了表示对某一件事的特别重视,也有使用正式照会的。
    普通照会用于进行一般交涉、行政性通知、办理日常事务、交际往来。由于外交文书日趋简化,普通照会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政府之间关于重要国际问题的来往,现在也多使用普通照会。
    普通照会以同样内容普遍分发给当地各外交代表机关的,亦称通告照会。例如,外交部用以向外交团发送各种事务性通知、规定、条例等照会,以及各外交代表机关用以通知大使、临时代办离任、返任,外交官到离任、例假日等。这类通告照会可复印,受文机关可写“各国驻——国外交代表机关”。
    对外函件
    对外函件形式简便,使用范围较广。国家领导人、外交人员以及各部门各机构写给外国相应人员与机构的书信都可采用这种形式。根据内容情况,凡属重要者,视为正式函件,凡属事务性者,视为便函。一般说来,领导人和外交代表之间的亲笔签名信即属外交函件。
    备忘录
    备忘录是外交代表机关之间使用的一种外交文书,用来说明就某一事件、问题进行交涉时在事实上、立场上、法律方面的细节,或用来重申外交会谈中的谈话内容。可面交或送交对方,无客套语、致敬语,开头就叙述事实。在会谈或交涉中为了对方便于记忆谈话的内容或避免误解,可预先写成备忘录面交对方,也可在谈话后将要点用备忘录送交对方。为了叙述事实或陈述、补充自己的观点、意见或驳复对方的观点、意见,如果用照会过于郑重时,可使用备忘录。有时为了提醒某一件事,作为一种客气的催询,也可送交备忘录。
    备忘录也可以作为正式照会或普通照会的附件。
    面交的备忘录,不编号、不写抬头、不盖章;送交的则要编号、写抬头、要盖章。有的标上“备忘录”三字。
    电报
    国家领导人、外交代表,各部门和机构亦常用电报同外国相应人员及单位进行文书往来。电报多用于祝贺、慰问、吊唁及各种事务性联系。抬头应写清受电人国名、地名、职衔、姓名,发电人亦应具职衔和全名或机构名称。
    电报可直发收电人,亦可发有关国家外交部转或通过驻外使馆转交。
    二、对外文书使用的要求
    格式使用对外文书首先要注意格式,不要用错。如外长和外交代表使用正式照会,不要用普通照会的格式,非外交代表机构使用对外函件,不要用照会格式等等。
    人称人称要与文书格式相适应。正式照会、外交函件、电报均是以签署人的口气用第一人称写成。在正式照会中,一般不用“我们”一词,普通照会一般以单位名义用第三人称写成,称对方亦用第三人称,不可用“贵方”或“贵馆”等措词,而是重提受照机关的名称。以机构名义书写的对外函件亦用第三人称。
    另外,签署者与受文者要相适应,即人对人、单位对单位。如:正式照会是人对人,普通照会是单位对单位。在个人对个人的外交文书中讲究身份对等,如元首对元首,总理对总理,外长对外长。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大使作为国家的全权代表可对外长、总理、元首,而代办一般只对外长。其他的对外函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书写。
    客套用语客套用语要与格式相适应。如普通照会开头的“——向——致意”这一客套用语不能用作个人函件中的开头语,非外交机关发的对外文书也不用这一套语,照会结尾的致敬语使用时要注意与双方的身份、关系和场合相适应。如,致代办处的文书一般用“顺致敬意”或“顺致崇高的敬意”;给外交部和大使馆的文书则一般用“顺致崇高的敬意”。事务性的文书,亦用“顺致崇高的敬意”。
    致敬语不能自成一页,应紧跟正文后另起一段。
    称呼文书抬头即受文人的职衔、姓名等要全称,文中第一出现职衔、姓名也要全称。第二次出现则可用简称。
    国名文书信封和文中的抬头的国名等均用全称。文中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可用简称。但有些国家由于情况特殊,如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国名则须用全称。
    有些国家由于发生革命、政变或其他原因,国名可能改变,须随时注意,不要写错。
    译文对外文书一般以本国文字为正本。但为了使收件人能够确切理解文件的实质内容,往往附有收件国文字或通用的第三国文字的译文。在本国向外国常驻代表机关发送事务性函件,也可仅用本国文字,不附译文。较为重要的文书则附以译文为好。各国套语用法以及行文格式与中文不同,翻译时应注意,要符合各种文字的用法。一般函电也可用接受国文字或通用文字书写。
    三、我国对外文书格式范例
    正式照会例一:代办介绍信——
    国外交部长——阁下
    阁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特命全权大使赴任之前,我委派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大使馆参赞——先生为临时代办,办理建馆事宜。
    我现在向你介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