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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备区-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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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仲心中一动,大声叫道:“你出来吧,我们不会伤害你的。”话音刚落,一声让人更难受的惨叫传来,空中撒出一溜的血珠,赵蕾地效率果然高,前后不过半分钟,已经将那人击伤了。
    “见鬼,我们都是怪物,我们是一伙地啊……”随着惨叫声,接着又是玻璃碎裂的声音,外面的空气涌入涌演武厅。
    这也是李仲忙中出错,他让人堵住了演武厅的两处大门,却忘了演武厅还有排窗户,那人砸碎了玻璃,从窗户逃了出去。
    “见鬼见鬼真见鬼,你们全是鬼,我也是啊……我先闪……”从窗户外面传来慎人的叫声,还不时的骂上两句,接着就再无声息,那人真的逃了。
    陆飞扬脸上都快笑出花来了,这人满有意思地,居然可以隐身,怕是连红外线都未必能探测出来,好在星力对任何一种特殊能量,都有着极为敏感地自主反应,否则自己也无法发现隐身人。
    至于他是被抓还是逃掉,这关他陆飞扬什么事啊,他是警备员,与这些人都是不沾边的,跑就跑了吧,如果真想抓他,也不难,只要见到他,陆飞扬有信心他跑不掉。
    陆飞扬带着微笑看热闹,心情极佳,可李仲就笑不出来了,脸色更加阴沉。禁卫军营地,真地就让人来去自如?这可不行,这件事情需要马上上报。这家伙如果想刺杀谁,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四爷……您怎么就不出手抓他?这人很危险啊。”李仲带着几分埋怨说道,他现在已经不敢质问陆飞扬了,警备区的家伙果然都是怪物,比起陆飞扬,他李仲可是正常人呢。
    “懒得抓,那人挺好玩的。”陆飞扬无所谓的说道。警备员可没有义务作这些事,只要自己不出去捣乱,就已经算是给上面那些人面子了。有能力的感觉真好,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他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法离开星力了。
    李仲虽然承认了陆飞扬的能力,可对他的这种看法不以为然,脾气也不是容易改的,怒目而视的叫道:“四爷,您就没想过吗?如果这人想要去刺杀谁,成功效会有多高?他就是个祸根,这种人,不能为我所用,就一定要杀掉。”
    “哼……”陆飞扬也生气了,你算什么东西?太子党老大?我呸,太子党老大又算什么玩意,现在的他已经可以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了。除了年青人的热血、冲动和骄傲外,阳光不知不觉中的影响力,也浸透到陆飞扬的心底,警备一区是最强的,他们这四位警备员,就是天之骄子,这个世界上的半神。
    “如果说刺杀,你认为,如果我出手,会不会比那个会隐身的成功率差?你是不是也要杀了我,你可以试试,我给你机会。”说到这儿,已经是满眼的杀意。
    自从上次暴打赵雷之后,虽然经过一个多月的调养,可他心中的杀意已经种下,时不时的会发作一下。例如现在,被李仲的态度一刺激,心中的杀意就涌了上来,手很痒,很想揍人。
    如果不是心中还有一丝清明,从小受到的教育也让他无法先动手杀人,指不定他真的要在禁卫军中大开杀界了。
    “四爷,我们走吧,您应该回名都。”看出陆飞扬的神情有些不对头,赵蕾马上走过来,拉着他的手说道,她可是见过陆飞扬发疯的。这位爷要是发起疯来,除了那三位更加恐怖的大佬,怕是没人能制住他。
    听到名都两字,陆飞扬心中一凛,是啊,应该回名都去看看了,自己跑出来的时间太长了。自己是名都学员啊,以后本有机会成为一名警察的。不管将来是否能真的成为警察,在陆飞扬的心目中,他早已经是一名警察了。
    我是警察啊?我刚才作了什么?居然想杀了李仲,他们可是禁卫军,是国家、政府的武装力量,跟我是一路人啊。想到这儿,他也明白过来,刚才自己又差一点发疯了,好在没有动手,否则的话,怕真的无法控制自己了,还是快点离开吧。
    “嗯,我们走,回名都上学去。”陆飞扬说完,谁也不理,转身向门外走去,现在他只想回到名都,在名都里,他有一种自己是学员的认同感,不会象现在这样,总认为自己是警备员,是四爷,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心态。在不同的心态下,自己的行为规范也是完全不同的。
    力量是权利的来源,是自信的来源。力量越大,权力和自信也越大。可当这种力量,连自己都无法控制的时候,他真的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好心
     更新时间:2009…4…19 11:52:11 本章字数:3463
    二哥阳光说的是对的,现在他的,需要更平静的生活。直到身体被星力完全改造好之后,他才能真正的驾御这种超强的力量,而不是被力量所操控。
    陆飞扬抬着头,脸色阴沉的一路向外,别看他长得似乎很文弱,可警备员的名头,无人不知,谁敢挡在他的前面?很自觉得让开一条道路。陆飞扬带着赵蕾,一路向霸王龙走去,再也不想跟这些人有什么联系了。
    想要当好这个四爷,也不容易啊,或许等自己的身体改造好了,才是名副其实的四爷,现在嘛,还是离这些人远点比较好。
    陆飞扬带着几分郁闷,几分苦恼,离开禁卫军。见识过越来越多的进化人,若说他心里不好奇,不想与这些人接触,那肯定是假的。可现在就接触,又好象有点早了。他暂时还无法理解三位大佬心理,他们为什么不愿意与这些人交往?是年纪的问题吗?或者是能力的问题?
    不提陆飞扬回名都,一路跑一路咒骂的吴千尺心情更是郁闷,他这是招谁若谁了?本想多认识些朋友,这下好了,朋友没认识到,左臂被切出半尺长的血口来。好在伤口不深,可血流了不少,这会已经感觉头重脚轻了。
    吴千尺从初生的时候,就被人认为怪物。若隐若现的身体,把接生的医生吓晕了,母亲在他出世后六小时死于大出血。父亲也当他是怪物,不肯要他这个怪物作儿子,把他扔在医院外面地垃圾箱里。
    他运气不坏。遇到一对没有儿孙的老夫妻,从垃圾箱里把他捡回去收养,没有把他当怪物一样看。
    小的时候,他没办法控制自己这种天生地能力,身体总是若隐若现,经常无意识的玩失踪。谁见到他都当他是怪物,连追再打,结果练就出一身跑路的功夫来。能一口气跑出十里地,速度更是快得惊人。
    除此之外,吴千尺真的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身体有些瘦弱,个子也不高,直到成年,也才勉强达到一六米,在男人中,算是极矮的了。
    当然也有人对他有兴趣,例如人贩人。总想绑了他卖钱,好在这种能力帮了他的大忙,只要发现不对头,想要逃走还是很容易的,就算绑起来也没用,他总能想办法脱身。
    老夫妻年纪太大了,吴千尺在六岁地时候,他们双双离开人世,这世间,就再也没人当他是正常的孩子看待。靠着自己一点小聪明。可以隐身的能力,吃饭倒是不愁,随便到哪儿摸点来,就能对付过去。
    住的地方也不难找。正在建筑的工地、荒废掉的建筑物,都是他居住的地方。冬天可能冷点,忍忍也就过去了,反正过冬的衣物他是不用愁的,经常睡在裸露的水泥地上,可身上却铺着一层层厚厚地蚕丝被,这些东西,加起来都快上万元了。不过他对钱没什么概念。需要就拿。不需要从不伸手。
    至于火车站、地铁这样人流多的地方,他是不敢去睡的。身体没准啥时候就隐身了,盖在身上的东西肯定会被人拿走,说不定还要被人踩上几脚,再引来一片的惊呼声。
    就这样吴千尺一点点长大,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越来越多。可是了解的越多,他越觉得自己真是怪物,和别人的差别实在太大了。
    直到今年,他已经十八岁了,可是连身份证都没有。知道上京市是国内最大的城市之一,是首都,国家的心脏,想来在这儿,能找到与自己相仿地人。他只希望,能够正常的生活,不再被别人当怪物看待就够了,至于别的,他从没想过。
    由于不认字,一路来上京,他可是吃尽了苦头,没有身份证,自然没办法坐飞机。可他有办法,只要隐身上飞机就可以了。可哪一班飞机是去上京的,他就不知道,在天上飞来飞去,飞了足有四个月,稀里糊涂地整个世界都转了一圈。等于他终于到了上京市的时候,已经快十九岁了上京市很大啊,比他原来所在的城市大得太多了,一个区就差不多是原来城市那样大。在这样的城市中,想要找到与他相仿的人,更加困难。吃住倒不是问题,最好的食物,最好的宾馆,只要没人,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今天他起的比较早,晃来转去,就跑进禁卫军总部来了。正好看到李仲和马富贵打架,越看越是兴奋啊,天可怜见,他终于找到组织了。这演武厅里,站着地可能全是怪物,跟他一样地怪物,这里就是怪物大本营啊,实在太好了。
    随着年纪不断增加,他对自己隐身的能力,也越来越能控制,虽然还无法作到完全控制,大至上也差不太多了。
    可没等他高兴地站出来认亲,就被陆飞扬发现了,这些人反应太快,动手更快,没等他现身说话,人家已经动手了。
    吴千尺可是亲眼见过赵蕾出手,甚至还去摸了摸被切碎的跑步机,那些钢铁部件都被切得齐刷刷的,要是被她扫中了,还不把自己切碎了?
    连躲带闪的,最后还是被蝎丝扫到,他没想到,赵蕾的蝎丝,居然可以扫到十米开外,那本是他认为的安全距离。
    今天看来是没办法认亲了,明儿再去,等明天去的时候,就不再隐身,大大方方的去找那个叫赵仲的人,以后就跟他混了,反正那里儿是怪物,肯定不会被人另眼相看,这就是他的理想,他的希望啊。
    随着血液的流失,体内的天然力量在不断的减退,身体慢慢化出实影,若隐若现了一小会,终于显现出真身来。
    右手捂着伤口,刚想冲进宾馆,又站住了,平时进宾馆,他可都是隐身进去的,只要哪个房间没人,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住进去。可现在不成了,失血过多,身体现形,想要隐身也不能够,这可怎么办?
    “你怎么了?哦,你受伤了,来宾馆干什么,快去医院啊。”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是男人的,可这男人的声音让他听着说不出的舒服。
    转过头来,身后站着一个男人,身上穿的衣服还算得体,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可惜这些吴千尺都看不出来,他只知道这些衣服穿上很好看。
    “是啊,我受伤了,医院在哪儿啊?”吴千尺很是高兴,有人肯不带异样眼光同他说话,他就会很开心,不管对方是谁。
    “你不认识医院?”那人疑惑的问道,好奇怪的问题啊。就算他真的不认识,只要招辆车来,就可以送他去医院了。
    “不认识……”眼前有些模糊,吴千尺虽然没上过学,可他没少受过伤,知道这是失血之后的正常反应,如果不能止血,还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以前他经常被人追打,受伤的经历也不在少数,只是这次受的伤比较重,伤口虽然不深,可太长,流了好多的血,现在自己的脸色肯定很白,眼睛看到的东西,也开始变虚,这可不是好现象。
    “我送你去吧。”马富生难得好心的说道,眼前之人长得比自己好不到哪去,而且还矮了自己一头,说话声音难听至极,可偏生对他有些好感,这种情况以前还从未发生过。
    事实上,马富生在小村的时候,是很受欢迎的人,别看他长得一般,可他的虚幻能力,可以让人享受到任何一总不可能享受到的感受,试过一次的人,就象吸毒上瘾一样,总想再找他试一次。
    当然也不会白试,小村里的人都没什么钱,给些东西是很正常的。正因为有这样的能力,他们哥俩的生活过的还算不错。
    说话间,马富生拉着吴千尺,坐进计程车中,一路向最近的医院驶去。不到十分钟,已经到了最近的医院。
    吴千尺的伤并不严重,蝎丝只扫进去半厘米多,伤口不深,只是太长了些,开始的时候血流了不少,再加上他一路狂奔,跑出快十里地了。等这会儿静下来,血已经自动止住了,只是身体有些虚弱。医院看了看伤口,用酒精清洗了伤口,涂上消炎、止血、生肌的药粉,最后用绷带包上就算完活了,象这样的伤口,是不需要缝合的,太浅了。
    在马富生强烈的要求下,再给吴千尺挂上营养液,算是补补血气,除此之外,医生都不知道应该再给吴千尺用什么药了,本就是小伤啊,没事回家睡两天就好了,连药都可以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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