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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名摇了摇头,将杂念排出脑海,在大厅中央的沙发上坐下,老森等人坐到他两旁的沙发上,洗耳恭听。
“从哪里讲起呢?”忆名思索着,组织着自己的语言:“其实有许多事情我也没有亲自见到,大多是从长辈们那里听来的故事……”既然要说,忆名已经决定把所有的事情都说个清清楚楚了,从头到尾,不留一点遗漏地说个清楚,让这些身为普通人的朋友来分享他心中的秘密:“魔族入侵的世界大战你们都知道吧?历史书上记载得很清楚,史书中这场大战的每一次战役都描述得非常详细,可是真正决定人类世界命运的那一场大决战却只有廖廖数行。”
“2006年十月一日,妖皇风间沧月、尸王风间炎月、血族王子狄更斯携大地苍狼决战魔族至尊哈特斯、魔神该隐、路西法,终结地球乱世,联合国决议将中国国庆日定为全人类独立日。”星痕背出了史书上记载的这一段文字,这段文字在地球上几乎每个人都会背。
“不错,仅仅这样几行文字而已。”忆名有些感伤地笑着,“这让我记起了一首词——道德三皇五帝,功名夏后商周,英雄五霸闹春秋,倾刻兴亡过手。青史几行名姓,北邙无数荒丘,前人田地后人收,收甚龙争虎斗……历史就是这样公正,多少英雄豪杰,元凶巨恶,为着各自己的理想或者欲望争斗不休,其实在历史眼中,根本无所谓对错,无所谓正邪。活着的永远正确,死去的永远壮烈。谁都有穷尽一生也要追求的理想,谁都有献出生命也要捍卫的正义。而当所有的一切烟销云散,唯一剩下的就只有青史上那薄薄的几行名姓……成也罢,败也罢,英雄小人,尽化尘土之后,又有多大区别呢?后人的评价,对已经不知世间一切的本人来说,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忆名说的这番话似乎与他应该说的主题无关,但是每个人都听得很认真,他们知道,忆名绝不是无缘无故地感慨,他说这番话自然有他的道理。
“我的父亲,在人间孤独行走两千多年,保护人类不受异族伤害,虽然一度迷茫,但最终还是重回正途,最终为人类的延续拼出性命与魔王轰轰烈烈地一战。我的大伯,孤苦一生,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他的父亲,我的亲爷爷的一点关爱,可是他最终等来的却只是出卖。爱人被残忍地杀害,敬他如父兄的士兵被陷害,他被仇恨的火焰蒙蔽了灵魂,与我父亲反目成仇,亲手毁灭了一切……可是就在他有了足以毁天灭地的力量之后,他却为了一个承诺,一个对兄弟的承诺,毅然回头,和我父亲并肩作战,共同挑战魔王。他们两兄弟,与魔王同归于尽之后,轰轰烈烈的一战,史书上却只有那样两行文字。翻遍史书,父亲和大伯的名字只出现过这一回,最初的一回,也是最后的一回。”
忆名的声音有些低沉,听他说话的老森等人已经被他的话震惊地张大了嘴边,暂时丧失了说话和思考的能力。
“他们两兄弟的故事,如果非要说个清楚,还得从我们现在所在的这块大陆上的事情说起。那些故事,我的母亲听我父亲说过,而母亲在父亲离去之后,又转告了我。妖皇和尸王的故事应该有人记得,如果忘忆,那将是我这妖皇之子的耻辱……故事的年代,已经相当久远了啊……”
忆名开始了叙达炎月和沧月的故事。从若干年前的冰河帝国说起,一直说到兄弟两人决战魔王。故事很长,忆名不知道自己究竟讲了多久。仿乾坤箱中没有天黑和天明的概念,里面永远是一片漆黑,需要灯光来照明。唯一能证明时间还存在的,就是那不停走动的时钟。可是当忆名讲故事的时候,他就完全沉浸在自己叙述的故事里,没有心情去看时钟了。而老森等人也被忆名的故事深深地吸收,一个个如同患上了痴呆症一般,神情随着忆名的故事而变幻,讲到伤心处,连星痕这类冷酷心肠的人都红了眼睛,两名女孩更是不用说,全都哭得稀里哗拉。而讲到激昂处,老森等人个个满面红光,拳头握得紧紧的,骨节格格作响,真恨不得挥拳上阵,与妖皇尸王并肩作战。
终于,故事讲完了,忆名慢悠悠地喝了一口茶,润了润有些干涩的嗓子,目光平静地看着还未从故事中回过神来的老森等人。
良久,老森等人终于回过神来,五个人交换了一阵眼色之后,老森带头发问了:“你是说……你就是妖皇沧月在地球上的女人红尘肚子里的那个孩子?”
忆名点了点头。
泰山接着问道:“尸王炎月和妖皇沧月虽然与魔王哈特斯同归于尽,但他们灵魂未灭,现在已经转世重生,并且尸王已经恢复了他的记忆和部分力量?”
忆名又点了点头。
“可是你地球上还有个老爸……”阿玫疑惑地问。
“那只是我真正父亲的细胞自行分裂重生的一个新个体,没有妖皇的灵魂和力量,相当于一个全新的克隆人。”忆名解释道。
“这么说妖皇真是你老爸,而尸王真是你大伯……难怪你这么怕他,原来真的这么牛。你家酒吧里的那些人,秦梦、齐镇东、付险峰都是尸王的下属?我以前还以为他们是普通人,看起来他们和一般人没什么区别呀!”阿玫道。
忆名一边点头一边说:“梦姨他们都是高等的僵尸,要是能让你看出来他们和普通人的区别,那他们也不用混了。再说了,他们就算使用僵尸的力量,也不会让你们看到的。”
“咱们这次来,是要和妖皇尸王并肩作战?”星痕说着,神情间很是激动。
忆名重复点头。
所有人都兴奋起来,七嘴八舌地道:“太好了!终于能见到传说中的两个大英雄了!”“风大少,哦,不对,现在应该叫你妖族太子了!太子爷,有你的,竟然瞒着我们这么久!”“请问妖皇和尸王转世重生之后有女朋友了吗?”这话当然是阿玫问的……
忆名被五个人吵得晕头转向,不停地回答着他们的问题,终于他有些受不了了,连说几句安静,老森等人这才安静下来,一脸期待地看着忆名。忆名不由苦笑起来,这下子老森等人应该更加不会安安稳稳地呆在这里了,他们一定急着出去见炎月和沧月。
“我事先声明,我刚才说的故事,也是听人家说的。事实是不是和故事里的一样,我无法保证,所以如果你们见到传说中的英雄们的真面目而感到非常失望的话,千万不要怪我。”
“太子爷,不要打击你的父亲和大伯哦!虽然你也很优秀,但我相信,你一定比不上妖皇和尸王的!”阿玫笑道,虽然忆名已经说明妖皇和尸王现在应该有女朋友了,但是阿玫却下定决心,一定要排除万难,不能把两个都弄上手,至少弄上手一个也是可以的。
“才不是呢,我家忆名才是最好的!”明美立场倒是很坚定,虽然崇拜妖皇尸王,但仍旧对忆名一往情深,说着说着就往忆名身上粘了过来,吓得忆名连忙闪避。
“风大少,既然咱们已经到这里了,你大伯尸王炎月现在又和你在一起,那咱们一定要出去见他一面,看看传说中的英雄究竟是什么样子。”
“英雄很少了,你们不要乱说,至少我现在看来,我大伯除了厉害一点之外,和英雄两个字完全不沾边……”忆名见几个好朋友如此崇拜父亲和大伯,吃醋之下,态度马上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改口说炎月坏话。
老森等人除了明美之外异口同声地道:“你不要嫉妒,你确实比起他们,差了这么一点嘛,你自己说说,你又做过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了?”
忆名哑口无言,仔细想来,他从出生到现在,倒真没做过什么大事。其实也怨不得他,魔族退兵之后,地球进入前所未有的和平时期,连局部战争都不存在了,哪有什么事情轮得到他来做?妖族安分守己,血族与人类和平共处,食物由人类血库提供,都不犯错了,让忆名这个妖皇之子无所事事,只得一年换一份工作,做些无聊的事情。
“你们不要打击忆名嘛,他其实也很想用心做事的,不然就不会带我们过来这边了。”这个时候,还是明美关心忆名,出头替他说话,不过忆名还没来得及感激,明美接下来的一句话又让他泄了气:“但是和妖皇尸王并肩作战,忆名你恐怕没法子出头做一番大事呢!不如我们单干吧!”
话说到这个份上,忆名知道自己的地位已经不复存在了。本来应该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两个大人物已经抢走了他的风头,更可恨的是这两个大人物一个是他真正的老爸,一个是他的大伯,令他实在无可奈何。
默默为自己的地位一去不复返哀悼了一阵,忆名道:“既然你们都急着见我大伯,那我马上就带你们出去。至于武器方面,就带少量便于随身携带的短枪出去吧,大家伙以后再用。还有,千万不要在我大伯面前用枪,他很反感这一点,如果被他发现了怪罪起来,我可是不会替你们顶锅的。”
第九九章 我欲成神
炎月一大早起来,召集所有人准备商议今天的行动事宜,等黄思秦、秦梦、齐镇东、付险峰以及三大妖王战队的队长都到齐了,却发现单单少了忆名。
炎月很不喜欢爱睡懒觉的年轻人,他认定忆名仍在蒙头大睡,心想身为大伯一定要好好管教侄儿,让黄思秦等人候在院子里,自己大步走进忆名卧房内,准备揪他起床。
炎月进屋之后,只见忆名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床单一丝不苟,房内空无一人,心道莫非这小子早就起床了?走到床前伸指一摸床单,发现床单冰凉,不像有人睡过。炎月正感奇怪,忽见到床头摆着两个火柴盒大小的方形黑盒。炎月一见这黑盒,就感到莫名熟悉,正想近前看个究竟,忽见盒子里探出一个大头,炎月仔细一看,这大头不是忆名是谁?
一个火柴盒大小的盒子里探出一个人头,看上去既奇诡又恐怖,但炎月本就是胆大包天之徒,一见之下,走过去揪着忆名的耳朵将他整个人从盒子里提了出来。
忆名的身体从盒子里出来后就恢复了本来大小,他苦着脸对炎月道:“大伯,能不能不要揪我耳朵?我已经不小了……”
炎月嘿嘿笑道:“好小子,原来你早就造出类似乾坤箱的东西了,难怪上次跟我提要用这种东西装先进武器过来!老实交待,你一晚上呆在里面干什么?”
“这个……呃,这个……”忆名吞吞吐吐地说不话来,脑子里转得飞快,心想怎样胡扯过去。但他的小伎怎骗得过炎月?炎月见忆名不说话,将忆名一把扔出房门外,然后一头钻进了盒子里。
候在院子里的黄思秦等人见忆名大呼小叫地摔了出来,在空中一个翻转稳稳地落到地面,然后又迅若疾风般冲进房内,众人不由面面相觑,心道莫非这伯侄俩在屋里打起来了?
忆名刚刚冲进房间,就见炎月提着几个人从盒子里蹦了出来。忆名一见炎月提着的老森等人,不由暗暗叫苦,他原本想先跟炎月打声招呼再将老森等人带出来的,没想到却被炎月抓个现行。现在炎月既已进到盒子里边,想必已经里面的玄机看了个清清楚楚,正想着怎样向炎月讨饶,就见炎月双臂一抡,被他两只手提着的老森等五个人就哇哇大叫着在空中挤成一堆向忆名撞来。房内空间狭小,忆名避无可避,只得伸手去接,不想炎月扔出老森等人时加了一股暗劲,忆名毫无准备之下被五个人撞出了房间,连忆名在内的六个人顿时滚出房间,在院子里堆成一堆。
黄思秦、秦梦等人不由暗暗称奇,心想忆名果然不简单,一个晚上就弄出五个大活人来,其中两个还是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
老森等人为见尸王,均换了自己认为最好看的衣服,老森穿的是一套银白色的休闲装,外罩一件收腰风衣,两边腰里别着两把金色的大口径火药手枪。他的风衣看似普通,其实是用超合金纤维制成,可挡住大口径狙击枪以下所有火药枪的子弹,里面那银白色的休闲装可反射低度激光。
泰山穿着一套充气式盔甲,平时不充气的时候看上去与普通衣服无异,只是样式非常漂亮,但充满气后,就会变成一件类似重装骑士盔甲的全身甲,其坚硬程度比普通钢铁有过之而无不及,比普通盔甲更完美的是,泰山的充气盔甲接缝处毫无破绽,且重量与普通衣服无异。他在腋下藏了两枝三十发弹仓的微型冲锋枪,腰带里面别了一圈弹匣。
星痕身着墨绿色仿军装休闲服,也是用超合金纤维制成,具有老森的衣服同样的功能。而他随手携带的则是两把大口径火药手枪,昔年声名远播的“沙漠之鹰”,虽然弹仓容量小,但胜在威力足,噪音大,是男人的最爱。
阿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