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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又看了看时间沙漏,乌娅早已睡着了。为什么天还没亮呢?
我被梨子用可怕的方式唤醒,这种方式能使我的耳朵从人族普普通通的外观向精灵族尖长美观的样子发生可喜的转变。“大清早,让我再睡会儿,等会再说。”
“不嘛,起床啦!人家已知道你要说的话了。”
“那太好了!我要说的话是让我睡到七点。”我倒下接着睡。
梨子又想拉我耳朵,让我起床,这次可不能如她的愿,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躺在被窝里,正在僵持,形式于我有利,偏偏墨菲又在帐篷外面问:“罗宾在吗?”
梨子一伸手,捂住我的嘴,用娇慵地声音回答道:“等会儿,我们还没起来呢。”
又放低声音,但刚好能让外面的人听见,道:“别这么说嘛。虽然她打扰了我们,也别在人背后说人家。”
我反应不及,等梨子放开她细腻柔滑的纤手,不出意外的话,墨菲已把我当作色狼加小人了。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墨菲对我的情意,实在让人有些难堪,美丽的故事有了美丽的开头,本想给它一个美丽的终结,却只有一个难堪的中断。这确实也算一种有效的方式。但是将来见到墨菲,恐怕没法说什么了。尴尬会杀掉我所有能出口的话语。
梨子又把自己的美丽的粉红色头发弄得有些凌乱,再深吸一口气,不让它呼出。
我目瞪口呆地看她片刻后,粉腮上就升起一片桃红,配着她娇慵无限的神态。说服力非常强悍。然后梨子就出去见墨菲,让说服力发挥作用去了。
要让梨子这么快想出,再下决心做出这么精妙地表演,恐怕有些做不倒,我敢肯定的是思琳在控制身体。
思琳对我的爱,在她悲惨的遭遇下,被悲伤掩埋住。时间渐渐久远,我们一直在一起,当陌生消失,悲伤被我们分担,彼此的爱也渐渐的浮现出来,只是一直没打破一层默契:我们会倾尽全力,获得回到过去的方法,让她改变自己的命运。
当爱升起,她就费力的把它压下去。
有时候,我与梨子说话,也分辨不出回答的是谁。因为她们的口气只要不叫我的名字,慢慢地变成一样,灵魂在一个体内,快乐和忧伤的共同承担,让她们某种意义上讲,已不光是身体的分享,而是灵魂的合体。梨子对我的爱,已入灵魂的最深处,思琳对我的爱,被长期的压抑,却渐渐的进入了心灵的深处。在那晚,死寂的力量涌入,听到的瓷瓶里的歌声,让她们对我的爱交融在一起,思琳突然间有了打破沉默的念头,却一直没有勇气。
墨菲情意一出现,思琳立刻就知道了,如果是以前,她只会哀伤自己的不幸,没有象墨菲一样追寻爱的权利,将自己裹进沉默,让悲伤泛起在心头。那梨子也只会被她的悲伤淹没,根本不会有这样的举动。
我陷入迷茫,每一天,我都尽全力提升自己的力量,这是为了能见到暗夜,是为了爱。而我对一些爱的逃避也是为了暗夜。为力量而抛弃爱,与为金钱而出卖**没有任何区别。但为爱而放弃同样深的爱,是正确,还是错误?
无数的夜晚,我负手而立,仰望夜空中繁星闪烁,问,天堂在那里,暗夜,你在那里?星星们没有回答,只是眨着眼睛,叫我自己去寻找这答案。这答案需要我为它舍弃其他的爱么?我不知道。
梨子和芸儿,我绝对不能放弃对她们的爱。而思琳,我能放弃那份同样珍贵的爱吗?
在思琳想像中精灵大概已哭着跑回去,用眼泪把帐篷漂起来。梨子也怀有同样的期望。
墨菲的眼圈是红了,却是睡眠不足的红,一幅气定神闲的样子,还对梨子点头一笑,道:“原来我打搅了你们。”
梨子理所当然地点点头道:“是啊,不过,没关系。”
墨菲却看着别处,一指道:“有人在睡觉的时候,还能由那边过来,真是有趣啊。”
这下连思琳一时都想不出话来圆了,那个方向就是自己回来的方向,这可恶的精灵竟然是先看到自己进了帐篷才来的。
我在帐篷里听着这么个结尾,非常好笑,出门,不理睬梨子“让她进来就叫你好看”的眼神,做出热情欢迎地姿态,道:“请进,墨菲小姐。”
梨子气的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从我身边进去的时候,还用高跟的靴子在无意中重重踩上了我的脚面,更在无意中来回使劲。不过效果没达到她的期望,她的身体本就轻,力量也小,我是常用魔法刺激,这点意外,对我没有任何效果,我面带笑容,更加客气地请墨菲进来。
梨子的心得是:“魔法师的战斗,不是光比魔力的战斗。还要比魔法使用的技巧,好的魔法使用方式,就象豹子一样,虽然力量比斗牛小,照样能胜利。”
墨菲看着地面突兀地说,“夸夸其谈。”
梨子更加突兀地说:“水系魔法变化太快,用它的人变化快不快?”
墨菲把头转到我身上说:“江川河流是由源头而来,是吗?”
墨菲别影射由我而起的吧,虽然是我无礼,可是无意之失。这简直太难构思了,即要说的好听,让墨菲不再提及这件事,又不能让梨子知道。幸好梨子抢先反问道:“是又如何?”
“大江大河的源头是湖泊,湖泊本很宁静,但当她决定去汇合另一个更大的湖泊,大海时,就化作大江大河,她只要不畏惧艰难险阻,总会汇入大海。”
墨菲见了我总是害羞的连话都说不清,在对着梨子的时候,突然间语含机锋。即把爱意这样当面又含蓄的表达出来,又反击了梨子,今天见识到她不害羞时的样子,真是冰雪聪明。
我连忙岔开话题,问道:“墨菲,你的魔法心得能否让我一听呢?”
“当然愿意。”墨菲还看了梨子一眼,才用我听了觉得心情舒畅(梨子觉得是装腔作势),泉水叮咚般清脆地声音说:“魔法的使用,不是越高级越有效,而是对当时情况的不同,选择最佳的魔法来用。”
梨子看着帐篷,道:“泛泛而谈。”
一夜就能领会到,看来梨子是有压力,就聪明,墨菲的悟性很高。但她们都没琢磨透,有些笼统,而且没更进一步。
我笑着道:“你们都领悟到不少好的魔法心得,都很精炼。我帮你们说得详细些。
普通人对魔法的认知就是一定要有强大的魔力才能取胜,这只在一种情况下正确:战斗的两边相差悬殊。但这种做战的方式,就象蛮牛一样!对魔法的使用来说,没有一点技巧,连门都没入。一定要有高级魔法才能取胜,也与这种认识相去不大。”
梨子和思琳及时的用仰慕的目光看着我,避开了精灵嘲讽的眼神。墨菲听到最后一句,连忙有样学样。
“实力接近的魔法师对战,一定要用在最恰当的时机,选出最佳的那一个。
不然就是那个厨子,用不合适的刀,一阵乱砍。要选出最佳的魔法,就要你在施展魔法前,要先对对手进行一番打量,连同四周的动静来做出判断。对手擅长的,他(她)的心情,关于对手的一切,要马上做出个最初的判断。如果你判断正确,那就象豹子一样,力量不如斗牛,但有尖锐的牙齿,敏捷的身体,可以轻松击败对手。领悟到这儿,就算初步了解了魔法。”
“魔法使用的效果,不是由魔法力,魔法等级,最强的那个魔法的威力决定的,而是由一连串的魔法累积在一起。不要因为对敌人打击不大,而放弃使用一个低级别的魔法。譬如说,只要能打断对手的吟唱,让他受到伤害,又能让他施展不出魔法,就要用。这算是中层。”
“有些对手,非常善于隐藏自己强的地方,弱的地方,只有蛛丝马迹留给你。
不要轻易上当,因为这往往是陷阱。这样善于隐藏自己的对手,不大可能有明显的漏洞。对这样的对手,很难很快打倒他。如果你不能看出对手真正的弱点,你就要借外力,这外力不是帮手,而是能增强你魔法威力的势。有你可以借用的天然的势,象墨菲,在江河大海边,水元素精灵自然多,你使用起来会比在别的地方强得多。当没有可以借用的天然的势,你就去创造。你就把对手引到那一处。
对付这样的对手,你绝对不能让他看出你的弱点,也就是说,当你在技巧上无法胜过他,你就让他也不能有胜你的技巧。就是选出他不得不应付的魔法,一直对他攻击,这是进入了魔法技巧高的阶段。”
梨子和墨菲眼神都有些迷惑,这与最初的比魔力有什么区别,不过可不能在她的面前询问。
“最后,我想告诉你们,敌人也可以进入你的势,他最强的,也可以被你借用。”
这是我最近才领悟到的,经过与暴风雪的交手才证明。现在,我可以把精力放在下一个目标上了。古书上,对力量没有分成魔法和斗气,统称它们为能量。是否说战士与魔法师本无区别,只是使用的能量不同?
第十三章 暴风雪
暴风雪蹲在我面前,握拳一敲我的头,正当我庆幸这一拳没带上斗气,她突然变得凶狠地说:“罗宾,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吗?”
如果我还不抓紧时间,赶快把魔力理顺,看暴风雪情绪快失控的样子,到时候,恐怕非常不妙,说不定连命都白丢掉。对她的走光也就没太注意,不过,我得承认,她裙下的皮肤,确实莹白的养眼,没有其它的一丝颜色。那双腿,曲线优美撩人,脚踝圆润可爱,这是我瞟了一眼后的初步看法。我发现自己有并行处理两件事情的能力,而且都还冷静客观,这可能也是突破给我带来的好处。
现在得配合暴风雪的行动,如果不理不睬,肯定是带着斗气的一拳,来提醒我注意,凭现在这种混乱的魔力,恐怕挡不住她的斗气。所以我马上露出委屈和迷惑的样子问:“为什么?”
暴风雪眼中喷出火来,站起身来,在那边踱来踱去,按压怒火,等她眼光再次投到我脸上,瞳孔中的冰山都被怒火吞没,急促地吸了一口气,道:“你先打伤了我哥,又抢去了梨子姐姐,路上还骂我不是龙。我不象你那么卑鄙,这次我可是面对面的击败你!你老老实实离开梨子姐姐,我就放过你。”
我现在终于发现,为什么有人分不清疯子与天才的原因了。他们有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思维跳来跳去,说话颠三倒四,能把一件事完全照他的想像去判断。暴风雪简直是完美的疯子和天才!不过,她在那里晃悠,到给了我足够的时间,魔力在意念的引导下,已恢复过来。
我打口哈欠,不耐烦地道:“是吗?你废话说完了?”
怒火再也压制不住,暴风雪跳过来,就是一脚,想把我踩入地下。
我体内魔力一涌,入地术用处,身体立刻向下沉去,斗气轰上地面,浑厚的声音远远传开,气浪向四周扑去,空地的尘土扬上半空,我身边的泥土也喷上空中,地上现出了一个数米直径,七尺多深的坑,把我露了出来,她暴怒下,斗气更加凛冽。但我等得就是她这一脚。现在她把斗气耗在对付泥土上,我在她斗气回流前,双手抓住她的腿一拉,加快了下沉。
暴风雪身边的土地立刻变得象黏稠的液体一样,将她裹在中间。暴风雪本能的反感这种无法使力的感觉,想往上飘去,但任她怎样催动斗气,泥土都只被她的斗气逼开,又被我的魔力牵引,挡在了上面,反而加快了下沉。
被暴风雪的斗气来回碰上,我手一阵发麻,加上寒气的逼入,我的感觉也非常不好受,当一沉下过百米深的地面,估计她蛮干的话,冲不出来,我把手一放,从边上退开,浮上地面。
我入地下至少几分种,却一点也不气紧。体内在电元素精灵的流动下,似乎无需呼吸,缓慢消耗的只是体内庞大的电元素精灵,消耗掉的,也被四周涌入的轻易补充上。而疲劳的感觉,也在电元素精灵流动间,无影无踪。难怪,书中所说的龙殿武士们,不吃不喝可以活过几月,在水中更可以永远闭住气。而当电元素精灵在头上游走时,伤口就是一阵发麻,非常象伤口愈合前的感觉。我让电元素精灵来回在头上移动,伤口以极快的速度恢复。象是时光在我头上加了速。片刻不到,我一摸头上发痒的地方,几块伤口就已愈合,黑疤落了下来。
有了这个意外的发现,心情愉快起来,地下不时传来一阵阵震动,时强烈,能让远处的树木都颤动;时轻微,只有元素精灵的流动,但渐渐的归于平静。这次,我不会让自己再跳入陷阱。向使团走去,开始还施施然的,但心中却浮起一个念头,别真把暴风雪给埋在地下了。
为什么要关心那个疯子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