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红烧大唐-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从此,他为心爱的外甥耗尽十年心血,沿着贞观开辟的道路,向唐的全盛时代稳步前进。
        多年以后,长孙无忌因反对立武则天为后,死在了流放之地重庆。有人回忆道,在他辅佐李治时,监修国史的学者举行宴会,长孙无忌身为主编,以国舅和辅政大臣之尊,却从不会第一个举杯。孤傲如他,总以温情的微笑,把第一个举杯的荣耀让给德高望重的学者。而这,正是贞观时代的传统……
        【略论长孙无忌法律思想】
        长孙无忌,字辅机,生年不详,卒于公元659年,唐初大臣,河南洛阳人。先世出于北魏皇族,唐太宗李世民的文德皇后之兄,博涉书史、亦谙武略。高祖武德9年(626年),决策发动玄武门之变,助太宗李世民夺取帝位,居功第一。以皇族及元勋身份,历任尚书右仆射,司空、司徒等职,封赵国公,极得宠幸。贞观23年(649年),与褚遂良同受命辅佐高宗。当高宗即位,任太尉同书门下三品,后因反对高宗册立武则天为后,为许敬宗所陷、诬以谋反,被流放黔州自缢而死。长孙无忌因编修《唐律》,撰写《唐律疏义》而名垂史册,在法制史和文化史上都占有不可磨灭的地位
        长孙无忌奉唐太宗李世民诏与房玄龄、杜如晦、于志宁等十九人,先后两次重修《唐律》。以省烦去蠢,变重为轻的原则进行修订,《唐律》由于贯彻“先存百性”的指导思想及‘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立法宽平,顺乎历史潮流,因而促进了唐初封建经济迅速恢复与发展,出现了“贞观之治”安定繁荣的新局面。长孙无忌由于阶级立场和世界观的限制,不可能认识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和本质。他在《律疏义序》一文中写道:“夫三才肇位。万象斯分。禀气含灵、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愚。识沈愆戾,大则乱其区宇,小则睽其品式,不立制度,则未之前闻,故日:‘以刑止刑,以杀止杀’”’。长孙无忌在这里告诉人们,法是伴随着国家、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法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其所以要设置刑法,是因为有的人性情庸愚,思想中充满了恶念,大则扰乱天下,小则违背等级秩序、如果不定出条例法度加以制裁,有碍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封建政权有覆没的危险,于是就产生了刑罚。这就是长孙无忌所说的为自然之理。
        从长孙无忌的这一段言论中,可以看出他对法的产生和本质的观点,把阶级产生以后才有的法律、说成是伴随社会的产生而产生法律,认为法律是永恒的,统治阶级镇压人民的法律是不容移易的。在这里长孙无忌还宣扬法律是帝王根据上天的法星和圣人的易卦制定而成的,以此为统治阶级的法律披上一层神秘的外衣,来显示统治阶级镇压人民的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充分显示出氏孙无忌的唯心主义法学观。但是长孙无忌又认为,政府和官吏是为了进行长期统怡的需要而制定和推行法律,这种对法律产生的动因观点,倒还接近实际,具有一定的现实
        意义。
        再从长孙无忌叙述法律的必要性来看,他把统治阶级用法律镇压人民的手段,说成是正义的行动,认为人民的本性平庸愚蠢,心存恶念,往往会起来犯上作乱,没有法律那是绝对不行的;而封建统治者,却不得不被迫施以刑法。这样的看法实际上是颠例了是非,掩盖了事实本质的真象。长孙无忌在论述法律的作用和礼治的关系时,主张“德主刑辅”。他在《唐律疏义序》文中说:《唐律疏义》的全部内容,“一准于礼”,强调“礼治”、阐述治国的根本在于礼治。但是主张以礼治为本,并不意味着放弃刑法,而是礼刑结合,揉成一团。礼是刑罚的前提,而刑罚是礼的辅助工具,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人刑,即所谓,“德主刑辅”。其含义集中地概括表现在下面几句话里:“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这就是说,德礼是行政教化的本体,刑罚是行政教化的表现,德礼和刑罚对于行政教化之不可缺乏,犹如昏晓相须而成一昼夜,春阳秋阳相须而成一岁一样。这里长孙无忌所解释的“德主刑辅”的思想也就是唐初的立法思想的概括,深一层讲,治国应以礼义教化为主要方法,而以刑事惩罚为辅助手段。刑法虽然是治国的辅助手段,但也是不可缺少的。长孙无忌阐述日:“不立制度,则未之前闻。故日:以刑止刑,以杀止杀。刑罚不可驰于国,答捶不得废于家,时遇浇淳,用有众寡。”“德主刑辅”的根本要求,就是多用德教,少用刑法,但不是不用刑法。他认为法律作用和道德教化的作用,既不是对立,又不是割裂的,而是互为一体,溶成一团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本用关系。长孙无忌充分阐发了儒家“德主刑辅”的理论,明显地区别于法家的重刑主义。在儒学的旗帜下,把先秦儒法两家的基本主张溶为一体,即将儒家强调的德化、礼教和法家所强调的政、刑都视为相辅相成不可缺少的东西。《律疏义序》和《名律》充分地反映了长孙无忌的法律思想。
        长孙无忌说:“律增甲乙之科,以正浇俗,礼祟升降之制,以极颓风。”他认识到刑罚的“正浇俗”的作用,但他和前人说法不一样,首先,西汉时《大戴礼记》认为礼被破坏,世俗才浇薄,才有动用刑法的必要。长孙无忌认为,时俗浇薄与淳厚,是由于失礼与否而在时间上是截然分开的,一个国家任何时侯都有浇薄的风俗存在,因此,不可以须臾废弛刑罚,只不过有时情况严重,刑罚用得多些;有时情况较好,刑罚用得少些。其次,是只有刑律才有“正浇俗”的作用,礼也有这个作用,只不过是所用的手段不一样,刑律用科罚来体现,礼则用升降其规格来表示。
        关于立法方面,长孙无忌认为:“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及以防奸恶而救患、检淫邪而内正道”。这里,着重体现了教育的方针。诚然,法律本身是有一个教育问题,法律是通过惩罚犯罪行为而收到教育效果的。然而,强制性却是法律的本质和特点,如果回避惩罚而侈谈“救祸患”、“内正道”,那就失去了法律的质的作用。长孙无忌把立法的基点放在教育上,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唐朝法制建设,同时又掩盖了阶级压迫
        的残酷性。
        长孙无忌在理狱方面,也有很多独到的见解。所谓理狱,就是说的诉讼。长孙无忌认为,后之理狱者,则不然,来讯罪人则先为之意,及其讯之,则驱而致之意,谓之能。不探狱之所由,生为之分,而上求人主之微旨以为刺,谓之忠。长孙无忌讲得这样透彻,不可谓不精辟。也就是说,那些办案的封建官吏,不分青红皂白,在没有审讯犯人之前,就作了主观臆断,进行所谓“有罪推论”,把未经审判判决的被告叫做罪人。这样,在审问时,实行逼、供、信,迫使达到他的预断。他们不去侦查案件产生的因果关系,不去研究案件本身应该用什么法律条文进行恰当的判处,而是以探求君主的意图进行随心所欲任意的判决,这种官吏竟然被荒唐地称为“忠臣”。在这里,他揭露了封建官吏的主观主义审判态度和随意断狱的恶劣作风。在一千三百多年前官居枢要的长孙无忌,能够这样讲是难能可贵的。
        关于量刑问题,长孙无忌反对以君主个人的情趣来量刑定罪。《贞观政要&;#8226;公平》:“取舍枉于爱憎,轻重由于喜怒。爱之者,罪虽重而强为之辞;恶之者,过虽小而深探其意。法无定科,任情以轻重。人有执论,疑之以阿伪”。故受罚者无所控告,当官者莫敢正言。在这里,有些官吏毫不隐晦地揭露了君主任情量刑的恶果,一方面是,任情量刑与法无定科互为影响,任情量刑,必然造成法无定科、法无定科又使任情量刑滥不可止。
        综上所述,长孙无忌不仅为唐太宗夺取政权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在法律方面也作出了重要建树。他的法律思想值得我们进一步去发掘探索。
        (作者:潘以功)
        【长孙无忌诗集】
        (共8首)
        新曲二首其一
        侬阿家住朝歌下,早传名。
        结伴来游淇水上,旧长情。
        玉佩金钿随步远,云罗雾縠逐风轻。
        转目机心悬自许,何须更待听琴声。
        新曲二首其二
        回雪凌波游洛浦,遇陈王。
        婉约娉婷工语笑,侍兰房。
        芙蓉绮帐还开掩,翡翠珠被烂齐光。
        长愿今宵奉颜色,不爱吹箫逐凤凰。
        五言春日侍宴望海应诏
        灵夔振穷发,淑景丽青阳。
        千乘隐雷转,万骑俨腾骧。
        目极三山崄,流睇百川长。
        仙湖遥蔼蔼,蜃气远苍苍。
        下物深逾广,引浊清讵伤。
        带雾含天碧,浮霞映日光。
        楼台自接影,云岛间相望。
        春波飞碣石,晓浪拂扶桑。
        喧声骋游□,旅浴恣翾翔。
        群鸥心久狎,如何□稻梁?
        五言〔仪鸾殿〕早秋侍宴应诏
        金飙扇徂暑,玉露下层台。
        接绶芳筵合,临池紫殿开。
        日斜林影去,风度荷香来。
        既承百味酒,愿上万年杯。
        与欧阳询互嘲
        耸膊成山字,埋肩不出头。
        谁家麟角上,画此一猕猴。
        灞桥待李将军
        飒飒风叶下,遥遥烟景曛。
        霸陵无醉尉,谁滞李将军。
        五言奉和行经破薛举战地应诏
        天步昔未平,陇上驻神兵。
        戈迥曦御转,弓满桂轮明。
        屏尘安地轴,卷雾静乾扃。
        往振雷霆气,今垂雨露情。
        高垣起新邑,长杨布故营。
        山川澄素景,林薄动秋声。
        风野征翼駃,霜渚寒流清。
        朝烟澹云(上罒下干),夕吹绕霓旌。
        鸣銮出雁塞,叠鼓入龙城。
        方陪东觐礼,奉璧侍云亭。
        五言侍宴延庆殿同赋别题得寒桂丛应诏
        根连八树里,枝拂九华端。
        风急小山外,叶下大江干。
        霜中花转馥,露上色逾丹。
        自负凌(上文下羊)性,岩幽待岁寒。
        【永寿坊村家谱与长孙无忌】
        距永寿县城40公里处的槐山脚下,有一个名为永寿坊的村子,境内原面开阔,耕地充裕,群众富足,历史悠久,自古闻名。
        据《永寿县志》记载,从西魏大统十四年(548-558年)永寿境内建广寿县,县治就在永寿坊村,先属泾州,后属豳州;北周明帝二年(558年)迁永寿县治至今永寿村,改县名为永寿县,属新平郡。唐武德二至四年(619-621年)复置永寿县,居豳州,县治在麻亭(今永平乡),唐贞观二至三年(628-629年),又迁县治至永寿坊村。唐兴元二年(785年)德宗李适复迁县治于永寿村。前后算来,永寿坊村作为永寿县的军、政、文化要地时间长达167年之久。加之该村长孙氏家族唐时出了一个名相长孙无忌,所以自古以来,永寿坊村就是一个历史上很有名的村落,该村的长孙氏家族为永寿县的名门旺族。
        2003年,永寿坊村长孙氏族面对和谐盛世,遂起修谱之心。于是由该族长孙振文、长孙振敏、长孙书亭、长孙仲泰、长孙学亭、长孙博等人组成了一个修谱小组。由长孙氏的八十世孙长孙振文、长孙振敏和董沐谨执笔撰写。历时一年,于2003年12月15日修撰完成了《永寿坊村家谱》。
        家谱是一个家族内部的信史,是家庭演变的记录,是以严整的单位、明确的分类,用以记叙人、事、物的录籍,是纯正血统的可靠蓝本。一部完善的族谱记录着每个家族的发源、生息、繁衍的过程。《永寿坊村家谱》,就是永寿坊村长孙氏家族的一部鲜活的生命史。
        据《永寿县志》记载,永寿坊村的长孙姓氏相传是唐相长孙无忌后裔,祖籍河南洛阳,唐初来永寿坊。初来者长孙步云,自称是长孙仁的二十四代孙,定居永寿坊村。今长孙姓聚族永寿坊村,分支龙头沟村。
        同《永寿县志》记载相似,在永寿坊村的村民中流传着另一种关于长孙家族的传说。说是长孙无忌在唐时的朋党之争中被许敬宗、武后一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