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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斯曼记事-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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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城市化程度很低,社会经济落后,农业经济为主体。
  关于第一点:
  游击战是一种不人道的战争,这显而易见,因为拿老百姓当挡箭牌。所以,当“私人财产不可侵犯”这一条写入宪法,那么游击战就成了笑话――哪个统帅敢玩这手,第二天就能收到国会的弹劾传票。二战时期,欧洲国家有打游击的,但一大部分在殖民地,本国的极少。在本国游击的,适应第二条。
  关于第二点:
  正因为第一点特性,所以,如果敌人足够残暴,失败的代价比游击战的代价更高,那么弱的一方通常被迫采取游击战策略。比如二战时的波兰。
  关于第三点:
  最终波兰游击队在德国人面前不堪一击,用古德里安将军的话说,讨厌但不致命。实际上,波兰或者说绝大多数欧洲国家,城市化程度非常高,因此,占领城市的占领了生存命脉。游击队在山野无法取得补给,吃饭都成问题。这和中国满地农民的状态截然不同。在中国,碰到一个村落就可以取得补给,但在欧洲,一座城市能养的士兵,远比一个农业地区养的多。
  有很多朋友很迷信游击这个东西,而且很多网络作品中也将游击战的威力无限夸大。实际上,国外军事学家很早就详细的阐述了游击战适应的各种环境和特点。所以,即使是像亚历山大、汉尼拔这样擅长运动战的统帅,最终决战选择的依然是阵地战。这就是欧洲战争中阵地战如此盛行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象棋,将和帅是不能死的,那么,简单的理解游击战,你可以这样认为:游击战适应主帅不能阵亡的战役,而阵地战适应城市不能沦陷的战役。
  图林西亚是欧洲背景,我在些图林西亚时,着重突出了几座城市。城邦文化,或者说现代的城市文明,都是以城市为核心的。
  所以,两次索里兰战役里,维里奥虽然弱,但没有游击,因为离开城市,他将一无所有。今后的战争中,依然会有以弱对强的战例,但我依然不会写大规模的游击战。在欧洲背景下,以游击战征服一个国家是不可想象的,以游击战击败入侵也是幼稚可笑的。
……(本卷结束) ……
小练笔
P。1 读史
         读史
  持着流云飞花的书卷,
  感动千年英勇的叹惋。
  劲弩强弓的可汗,
  呵斥金戈铁马的长鞭。
  大雕瞪视的中原,
  浮华污腻青暗的湖面。
  朝日夕辉的瞬间,
  飘零碎玉飞琼的华年。
  往昔千古的遗愿,
  放眼空旷深沉的浩瀚。
  埋骨忠魂的青山,
  沐浴烈日凄美的哀怜。
  先世无畏的征战,
  撑起九州繁华的泰然。
  轻触腰间的利剑,
  依旧有血气凝重的震颤。
P。2 天使
         六翼的炽天使
  霹雳、惊雷、飘飞四散的云;
  有光,圣洁的,耀眼的,震撼的;
  迷人的身型,完美无缺;
  那是六翼的炽天使!
  当我知道他,知道他手中的剑;
  那是千万人的呼喊――自由、光明――他们说;
  上帝,释放一个精灵,他降临了;
  那是六翼的炽天使!
  毁灭,无非是为了重生;
  战斗,无非是为了和平;
  雪花、落羽,哪一个是你的眼泪;
  你是六翼的炽天使!
  祈祷,为了你的胜利;
  奋斗,为了你的理想;
  利剑、翅膀,哪一个是你的理想;
  你是六翼的炽天使!
N。1 奇遇
         (首先声明,我是男性,所以里面对女孩子的心理描写可能失真,如果有好的建议不妨提出来。另外最近正文还没有构思好,所以会写一些这种小的东西。希望大家喜欢。)
  五年前的冬天,我乘坐从北京到长沙的火车回家过年。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女学生,学习不太用功,整天把自己打扮的像个公主,只梦想着有一天能够碰上心中的白马王子。
  那天很冷,北方干燥的空气加上鹅毛般的雪片让我缩到了厚厚的羽绒服里面。但是我还是在里面穿了一条钩针的毛线长裙子,白色的,钩织着漂亮的图案。那是母亲在我18岁生日那天送给我的,我很喜欢。
  火车是下午4:00的。在人流中推挤了十分钟之久,我终于挪上了车厢。我的座位是靠走廊的。我放好自己的行李,坐了下来。来往的人很多,我紧了紧抱着背包的手臂,担心有人在我心爱的SNOOPY上面改装一下。坐在我旁边的是个老头,昏沉沉的睡着了,前面有个中年人时不时探过头来瞧瞧这个老人,似乎是他的儿子。对面的人还没有来。我于是又开始幻想我的美梦,希望能是个潇洒的男孩子。
  但是对面的位置一直空着,直到火车扬起了汽笛。我有些失望,拿出了准备好的漫画书。
  空调开了,车厢里热了起来,有些闷。于是人的精神也就差了起来。在无聊的嚼了两个小时爱情故事之后,我也进入了梦乡。那是个美丽的梦,我和我的白马王子在童话的王国里幸福的生活。
  大约晚上11:00的时候,火车停了下来,应该是到郑州了。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满头是汗。我对着反光的窗户理了理头发,然后把羽绒服除了下来,外面就穿着那件白色的长裙,这下看起来比刚才舒服多了。我满意的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顽皮的笑了笑,然后把目光放在了对面那空荡的座位上,会不会有人上来呢?我在想。
  一个男孩子,高大,帅气,穿着深蓝色的甲克,底下是一条有些破旧的牛崽裤,就从车厢的那头走了过来。他一只手拎个黑色的背包,另一只手扶着座位的靠背,在寻找自己的座位。
  我的心砰砰的跳,希望他就是对面的那个人。
  也许是命运之神听见了我的呼喊,他真的就坐到了那里。我有些得意了,于是肆无忌惮的看着他。
  他有着一种忧郁的气质,那个我喜欢,或者我根本就是喜欢英俊的男孩子,我在心里勾画我们之间能够发生的一切机缘,但是他就那么坐在那里,把包放在靠走廊的座位上,自己看着窗户外面。
  过了一会,他似乎想起来什么,把背包放在膝盖上,打开来,里面是一只白毛的小狗。
  “真可爱!”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和他谈论的话题。
  他微笑的看向我,抬起小狗的一只爪子向我打招呼。
  “你拍两下手,然后在它眼前摊开,如果它喜欢你,就会自己跳到你的手上来。”
  他淡淡的描述道,就像是对一种和他无关的东西进行的解说,但是嘴角一直是笑着的。
  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拍了两下掌,然后摊开在小狗面前。
  它跳了起来,蹦到我的手上。我很高兴自己能够这么幸运的成功。
  他有些惊讶。但是马上恢复了表情。
  “它已经很久没有和陌生人亲近了。”
  “哦?是吗?那我真是很幸运了呢。那前一个陌生人是谁呢?”
  他静了一会,看着我,让我脸上有些发烧。
  “是我。这是我女朋友的狗。她在郑州出了车祸,我去帮她整理遗物,看到它,就想带回家养着。”
  我一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非常错误的事情,我坐在那里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可以补偿我的过失。
  他没有再说话,把脸别了过去,看着窗外闪过的灯光。
  不久,他睡着了,也许是心里的痛苦让他太累了吧。他把头靠在窗户上,眼角依稀看的到泪水。
  我抚摸着小狗柔顺的毛,心里忽然就有了冲动。我从包里拿出笔来,从笔记本上撕下一角纸,在上面写上我的手机号码和一段话,大概是说我想和他成为朋友。然后,我把那纸条用透明胶贴在了小狗的项圈内侧。
  之后我和他没有再说话。他在武汉下车了。而我,还要再坐3个小时才能到家。
  那年的春节过的很愉快,临回北京前,我还和几个多年没见的老同学聚了聚。火车上的那回事渐渐的被我淡忘了,不久,我就又回到了学校,过着我公主一样的生活。唯一的一次不愉快,是快毕业的时候,我的那件钩针长裙挂在外面晒的时候被人偷了,而且更让我难过的是,我忘记把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了。母亲知道这事以后为我专门定做了一套旗袍,白色亮丝缎子,很是漂亮。于是我慢慢的也把那件裙子的事情一并忘记了。
  大学毕业以后我就直接参加了工作,然后经人介绍和一家中型公司的人事经理结了婚。他当然不如我梦中的王子那般完美,但是,的确是个温柔体贴的男人。我们一起幸福的生活,今年初,我生了一个儿子。
  父母听说得了孙子,高兴的不得了,非要我带孩子回家看看,于是,今年的春节,我准备回家去过。
  我一向坐下午4:00的那班车,主要是我懒得起早。这次有丈夫陪着,我倒是轻松,孩子也是他抱的,我只提着皮包就可以了。一家人挤上了火车,我们的座位是连着的,丈夫说要让孩子看风景,就坐到了窗户边,我挨他坐下了。
  我的正对面是个女孩子,大约18、9岁光景,套着厚厚的羽绒服。她正在认真的看着一本漫画。我似乎看到了当年自己的影子,对她的感觉亲切起来。于是同她打招呼。女孩很热情,于是,我们聊了起来。
  从谈话中,我发现她居然和我是同一所大学的,现在正在念大一。这让我们的距离更近了,我们聊的话题也多了起来。她旁边的位子上面的客人还没有来,于是我们就猜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我们来说,也许只是无聊之极才想到的话题吧。过了一会,大概是聊的累了,她渐渐的变成了纯粹的听者。于是,我也索性不说了。火车的汽笛也在这个时候响了。
  临开车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男子,大约和我相仿的年龄,出现在了车厢的对面。他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一只手拎着一个黑色的学生才用的背包,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黑色的皮箱。由于他穿的是笔挺的黑色西服,所以,他的那个背包显得格外的刺眼。我捅了捅丈夫,他看后笑了笑。
  那人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我想大概他是那张空座位的主人了。他的胡子刮的很干净,一个非常讲究的人,穿着什么的都很得体。惟独别扭的是那个背包,很陈旧,上面还有白色的毛发。
  他坐下了,帅气但是忧郁的眼神望着窗外。我突然想起了五年前的那个男孩,很像呢。
  火车开动了,暖气也打开了。车厢里变的很闷,对面的女孩子把身上的羽绒服脱了下来,里面穿的是钩针的白色长裙。
  我有些惊异了,但是没有好意思开口去问那裙子的来历。因为那裙子看样子比较新,而我穿的那件,这么多年,应该因为年代的关系变成米黄色的了吧。
  女孩无聊的翻了翻手中的书,然后就开始偷偷的观察身边的男子。我不禁疑惑起来。
  突然,那男子想起什么一样,把放在一边的背包放在了膝盖上,打开来,里面是一只白色的长毛狗,有年岁了。
  就像有什么东西划过我的脑海,我觉得接下来的一切都是清晰而必然的了。
  “哇,好漂亮。”那女孩叫道。
  “你拍两下手,然后在它眼前摊开,如果它喜欢你,就会自己跳到你的手上来。”男子说。
  女孩做了,那长毛狗盯着女孩看了看,然后跳到了她手上。
  男子有些惊讶,但是马上恢复了表情。女孩则很兴奋。
  “它有很久没有和陌生人这么亲近了。”他说。
  “是吗?那我很荣幸。”女孩笑的很灿烂。
  “在你之前,只有两个陌生人成功过。”
  “哦?那是哪两个呢?”
  “一个是我。另一个是五年前的一个女孩。”他轻轻的说道。
  我的心咯噔一声。他应该是在说我吧。可是他已经认不出我了,就像我认不出他一样。
  “呵呵,怎么会有你?”
  “因为,这是我女朋友的狗,我和她的相遇正是因为这只狗。”
  “那一定是个传奇故事吧!那第二个人呢?”
  “是个陌生人,真正的陌生人,我忘记了她的相貌,只记得她的笑容和手机号码。”
  “呵呵,既然这么有缘分,还有手机号码,你为什么不去找她?”
  “我一开始是没有心情去打那个电话,后来,等我从悲痛中走出来,又没有了勇气。”
  “恩,不如你现在打打看啊,也许能有奇迹也说不定。”
  男子微笑着看向女孩。他摇了摇头。
  “你就打嘛,也许真的有奇迹呢。不尝试永远也不知道啊。你看我刚才不就成功了吗?”
  女孩把小狗抱起来,轻轻的拍了拍。
  男子似乎想到了什么。他不做声,拿出了手机。
  我心里有些沮丧。如果那个手机没有丢的话,也许还能有一段美丽而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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