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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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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过搞些小发明创造,可想想也不现实,一方面他本身不会,另一方面他毕竟才八岁,而且社会背景不同,隋朝人能不能接受后世的东西还是一回事。
    最靠谱的还是靠他的武艺去挣钱,元庆已经想到一条路,他准备等天气暖和一点便着手实施。
    元庆刚走进院门,目光锐利的妞妞一眼便看见元庆背上的黑sè角弓,眼睛顿时一亮,“元庆哥哥,这是谁的弓?”
    “自然是师傅送我的新弓,那把旧弓我用得不顺手,送给你!”
    元庆取下黑弓,拉一下弓弦,只听‘綳!’的一声闷响,力道很强劲,他非常喜欢。
    “太好了!”
    妞妞顿时欢喜得跳了起来,向元庆房间里奔去,她早就想要一把弓,但弓的价格太贵,最便宜的弓也要三十吊钱,他们买不起。
    开皇十五年,皇帝杨坚下旨收藏天下兵器,不准民间私铸,虽然市场上也有兵器出售,但那些都是官方兵器,垄断经营,价格涨得非常昂贵,像他们这种贫寒人家根本买不起。
    沈秋娘从厨房出来,笑道:“居然没有嚷饿?看你的样子,应该和师傅吃过饭了,要不要再吃一点?”
    “婶娘,不用,我肚子已经很饱!”
    元庆又挠挠头说:“婶娘,师傅明天要出征,可能一两年都不会回来,以后就是我自己练功。”
    “你自己练功行吗?”沈秋娘担忧地问。
    “没问题!”
    元庆拍拍胸脯,“以后我就有时间替婶娘做点事,婶娘,我现在先去做功课。”
    元庆拿着角弓回自己屋,沈秋娘望着这个自己抚养的孩子,想起五年前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小家伙,现在居然已经长这么高了,她心中充满了欣慰,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说得一点不错。
    房间里,妞妞已经从墙上摘下元庆的旧弓,这是一把五斗弓,妞妞用它还是比较吃力,不过已经可以勉强拉开,她见元庆进来,急不可耐地说:“元庆哥哥,我们出去练箭吧!”
    “写完字再出去,妞妞,你的功课做完了吗?”
    “我早就做完了。”
    妞妞眨眨大眼睛,嘻嘻笑道:“要不我帮你做,我们快一点。”
    元庆偷偷向厨房看一眼,婶娘还在忙,没有注意到他们,他便点点头,低声笑道:“那好,你帮我写字,要用我的笔迹,我把书背完就行了。”
    “放心吧!你的字我早就会模仿。“
    妞妞拿着元庆的写字本一溜烟地回自己房了,元庆则坐下来,打开《孙膑兵法》准备背诵,这其实是张须陀的安排,由沈秋娘负责监督他,非常严格。
    元庆的房间很小,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七八个平方,放一张床榻,床头有一个楠木旧箱子,这也是他的书桌,再有就是沈秋娘用木板帮他钉的一个小书架,上面有五十几本书,都是沈秋娘自己抄的书,她觉得对孩子有好处的书,就会多抄一本。
    天渐渐黑了,妞妞偷偷溜过来,将写完字的功课本塞给他,“元庆哥哥,你背好书了吗?”
    元庆点点头,“已经好了,婶娘在做什么?”
    “娘在抄书,我们去练shè箭吧!”
    元庆摇摇头,“箭在哪里?”
    妞妞愣住了,对啊!元庆一共只有三支箭,怎么分?一支箭就要二十钱,他们也买不起,她挠挠头,“要不,我用一支箭,你用两支箭。”
    元庆摇了摇头,那三支箭是步弓箭,他现在需要骑弓箭,张须陀只给他弓,却没有给他箭,他便笑道:“今晚咱们不练箭,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里?”
    “别问,跟我去就是了。”
    元庆带着妞妞走到院子里,喊了一声,“婶娘,我功课做好了,我带妞妞出去玩。”
    “别跑远,早点回来!”
    “知道!”
    两人跑出院子,一路向东跑,很快便来到杨家练武场的围墙外,妞妞仿佛明白过来,大喜道:“元庆哥哥,我们是要去里面练习shè箭吗?”
    元庆敲了一下她的头,“小笨蛋,咱们弓都没有带,shè什么箭?你什么都别问,跟我来!”
    元庆像只猿猴,轻轻一纵便上了树,两下便翻上围墙,妞妞也身轻如燕,比元庆还要快,两人轻轻巧巧跳进练武场,两个小身影一前一后向远处的练武堂奔去。
    此时天已经黑了,练武堂大门紧闭,里面漆黑一片,没有一个人,元庆早就知道这里晚上是没有人,大门口倒是有两个家丁看门,但大门离练武堂还是五十步,而且他们是在练武堂的后面,守大门的家丁根本看不见他们。
    元庆抽出一把薄薄的小匕首,‘咔!’的一声,撬开一扇窗,他轻轻一纵跳进去,妞妞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跟着他进去。
    元庆五岁时便对练武堂内了如指掌,练武堂内空旷宽阔,足以容纳四五百人同时练武。
    练武堂的西面有三间厢房,一间是换武士服的更衣房,一间是休息房,还有一间便是兵器房,元庆的目标就是兵器房,只是兵器房在中间,没有窗子,只有大堂内的一扇门进出。
    门上是用链子铁锁锁门,将门绷紧后便会出现一条半尺宽的门缝,chéng rén是无法钻进去,元庆身材高壮,也进不去,但妞妞身子轻柔,却能挤进去,这就是元庆带妞妞来的原因。
    “妞妞,进去!”他低声令道。
    妞妞忽然明白元庆的意思了,她吓得捂住嘴,这是要她偷东西啊!
    妞妞吓得脸都白了,“不行!娘知道会打死我的,也会打死你。”
    “哎呀!你这个小笨蛋,咱们又不偷刀剑,你去帮我在墙角箭堆里找两壶新箭,就行了。”
    “可是,娘问起来怎么办?”
    “婶娘问起来,我就说是师傅送的,而且我师傅已经去打仗了,婶娘也无从查证,你快去!”
    “那.....你师傅能不能再送你一把剑?”
    妞妞眼中露出渴望之sè,她是用竹剑学武,做梦都想有一把自己的剑,但是他们买不起,一把剑至少要二十吊钱。
    元庆轻轻捏一捏她乖巧的鼻子,笑道:“可以啊!去选一把自己喜欢的。”
    妞妞眼中露出狡黠的笑意,慢慢地从门缝钻进了武器房,她先在墙角找两壶新箭递出来,又在剑架上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把轻盈的越女剑,从门缝钻了出来。
    “我们走!”
    两个小家伙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黑漆漆的大堂内,由于兵器房的武器都是公共用具,谁都没有留意少东西,直到一个月后,有人才发现少了一把剑,至于少了两壶箭,则压根就没有人发现。
    关键是沈秋娘那边,元庆一口咬死是张须陀临别前给他,那把剑也是张须陀给妞妞的离别礼物,合情合理,沈秋娘居然相信了。
    房间内,元庆将一支支箭拿出来仔细检查,一壶箭三十支,两壶就是六十支,都是军队的标准骑弓箭,三簇箭头,上好口翎箭,做工jīng湛,都没有使用过,有这两壶箭,他便可以赚钱了。
    不过他还得的等到冰雪融化。
    ........
第二十一章 北原谋生
    一个月后,这天上午,元庆在曲江池练完功便向奔向北山,他打算狩猎赚钱,这是他杀一条野狗时得到的启发,打狗要看主人,如果shè野味就没有什么忌讳,既可以练shè箭,又可以赚钱,何乐而不为?
    而且野味卖给酒肆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他记得有人shè一只野羊,就能卖三吊钱,曲江池附近虽然有山林,但毕竟村庄较多,野兽很少,最多是一些野鸭、山鸡、野兔之类,并不值钱。
    而城北是皇宫背后,那里丘原纵横,山谷幽深近百里,森林莽莽,人烟稀少,常有野兽出没,由于靠近皇宫,一般不准人进入,更不准寻常民众狩猎,因此野兽极多。
    到秋天时,皇室子弟一般都会去那边围猎,那边还有灞水流过,河中野鸭众多,不过野鸭不值钱,一只最多卖十钱。
    半个时辰后,元庆跑到了城北,大兴城的地势是东南高西北低,灞、浐、潏水之间冲积形成一块平原,大兴城便修建在这片平原之上。
    但东北方向的龙首原却是大兴城地势最高之处,几十年后,这里开始修建大明宫,但此时是人烟荒芜的山原地带,但如果再向西北走三十里,那里便是汉长安城所在,依然有人居住。
    所以最佳的狩猎地点便在城东北的龙首原和正北的一大片原始森林内,这里紧靠西内苑,苑内时常有骑兵巡逻,不准山民进入,而这一带属于西内苑外围,也不准打猎。
    离皇宫不远有一条道路,路上有士兵巡逻,不准行人过去,元庆却攀上悬崖,钻进丛林,一路向疾奔,除了道路上有骑兵巡逻外,森林内再没有任何人,连樵夫也没有。
    这一带其实也不准人进入狩猎或者砍柴,每一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靠近皇宫的路上还有军队巡逻,戒备森严,尤其元庆带着兵器,更会被视为刺客,一旦被士兵发现,就有xìng命之忧,风险非常大。
    风险虽大,但收益也高,这一带各种野味众多,是狩猎的绝佳场所,如果胆子再大一点,潜入皇宫西内苑,那里的收益更高。
    元庆听杨氏族人聊天时说过,有胆大者偷偷溜进西内苑猎杀珍兽以获取皮毛,一旦被抓住,轻则受刑入狱,重则丧命,不过若得手,往往就会发一笔横财,西内苑放养的都是珍稀动物,皮毛十分昂贵。
    元庆走在一条幽静的山谷中,他身一身蓝sè布衣,脚穿半旧布靴,头束平巾,腰挎一把两尺长的厚背短刀,后背一壶羽箭,手执黑sè长弓,虽然衣着粗陋,但他却英姿矫健,步伐轻快。
    山谷两边都是莽莽原始森林,此时正是早chūn二月,万物复苏,枝叶发新芽,草地也变新绿,一群群鸟雀在头顶上盘旋鸣叫,充满了生机勃勃。
    在他身后数里外便是西内苑,和外面的山原基本上没有什么阻隔,只有几块界石,西内苑其实也是被茂密的原始森林包围,中间地带是跑马的草原,整个西内苑长十几里,宽只有数里,里面驻扎着数千武卫军。
    越过西内苑,可以看见高大宏伟的城墙,城墙内隐隐可见巍峨的宫殿群,那里便是大隋帝国的皇宫,他甚至可以看见一座雄伟的皇宫大门,那便是玄武门,历史上的玄武门事件就在那里爆发。
    元庆正胡思乱想,忽然一只巨大的黑影从他头顶掠过,元庆目力极好,一眼便认出这是一只雄xìng山雉,拖着长长的尾羽,羽毛十分艳丽,上个月他和妞妞逛上元夜,一根山雉羽毛就要卖十钱。
    元庆看到的仿佛已不是一只山雉,而是一吊钱在空中飞,他现在思钱若渴,发喊一声,拔足追上去。
    三年的筑基和魔鬼般训练已经使他的体能让常人望而生畏,他索xìng脱去布靴,赤足疾奔,身形快如鬼魅,霎时间便追离山雉不到三十步远,山雉也感觉到危险,它刚要飞入森林,元庆已拉弓如满月,一松弦,箭如流星,迅疾无比地shè穿了空中的山雉,它悲鸣一声,从空中坠落。
    元庆大喜,他冲上谷坡,在一丛山草中找到了猎物,山雉已经死去,血顺着箭杆流下,元庆抓住箭杆将山雉拎起,重约两三斤,羽毛很长,非常艳丽,他数了数,足足有十五根漂亮的羽毛。
    其实秋天的山雉羽毛才是最好,现在才是初chūn,品相还差一点,不过物以稀为贵,这些羽毛卖一吊钱肯定没有问题。
    元庆心花怒放,这是他的第一只猎物,也是他的午饭,他将箭收回箭壶,拔足便向山谷深入奔去,越过山谷,那边便是灞水了。
    灞水已经解冻,水流充足,缓缓从山原间流过,两岸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半个时辰后,坐在河边打坐的元庆慢慢从调息中醒来,他只觉得浑身jīng力充沛,仿佛又使不完的力气,但胆子却饿得咕咕直响。
    一回头,见旁边烧的一堆火已经熄灭,他高兴得一跃而起,将火堆推开,从地上挖出烤如硬壳的泥团,用刀一敲,泥壳脱落,里面露出热腾腾的白肉,香气扑鼻而来。
    这种叫花鸡做法元庆是在书上看到,第一次尝试,居然也获得成功,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其实不用拔毛,烤熟后羽毛自然脱落,拔毛就费了他半天力气。
    元庆撒上盐末,他已经垂涎yù滴,捧起肥白的熟野鸡便大嚼起来,一边啃,一边望着旁边插在草地上的一束羽毛,像旗帜一样在空中飘扬,他自言自语笑道:“不错啊!有得吃,有得赚,还能练箭法,这样的rì子不错。”
    可刚啃了没两口,他忽然甩下肥鸡,一个翻身便将刀拔在手中,他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险气息......
    就在五十步内,有东西在靠近他,他听得清清楚楚,有四肢踩树枝的声音,肯定不是人,他将刀插进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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