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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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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回头一望,见一个五岁小孩憨坐在马车之上,一个大汉站在马车之旁,相反,是小孩把匪徒头子给劫持了,这等画面,既壮观又滑稽。
  匪徒头子怎能相信,这个小娃娃真把他杀了,不料,他一动,王子书直接在他胸口之上划了一刀,鲜血直流。王子书大声道:“你给爷爷老实点,别以为爷爷我不敢杀你。”
  场景和语言都挺牛比,就是放在这儿不怎么搭调!
  匪徒头子本来能生擒王子书,但掉以轻心,才遭了王子书手段,这时纵有天大力气,在刀枪之下,也不得不低头:“你们听见没有,快把刀放下。”刚说完,王子书又是一刀。
  张柬之和义净也被吓了一跳,这可真是奇闻,说出去谁会相信。没想到的是,那些小喽罗根本不鸟王子书,继续打。王子书见状,甚是疑惑。
  那匪徒也是个孬种,吃了王子书几刀,已不敢再动,说道:“小阎王,你可饶命,你也看到了,他们根本不在乎我,你就放过我吧!”
  “放了你?让你再回去杀我师父和张大人吗?”王子书心想:不对呀!要是一般匪徒,怎么会不在乎自己老大呢?王子书和张柬之、义净心中想的一样,这绝对不是一般抢劫。
  王子书大声问道:“说,是谁派你来的?”
  “什么谁派我来的,当然是我想来就来了!抢劫还需要什么目标吗?”匪徒老大假装说道。
  王子书骂道:“少他吗给爷爷装蒜。”又是一刀,匪徒还是不说,王子书就再来一刀,匪徒头子心想:这样割下去,还不让这小子把我给凌迟了?索性就说出是韦后指派。
  过了一会儿,张柬之和义净已把其他人打爬在地,也问出幕后主谋,恨的张柬之直咬牙根。现在这些匪徒对他们也没什么威胁,尤其是那个匪徒头子,被王子书左割一下,右划一刀,再加上心理受到极度打击,现在已是一个半痴之人。
  张柬之和义净除了好笑,还有就是对眼前这个小孩无比的惊讶。自从这次之后,张柬之和义净在路上就倍加小心,歇息住店,三人都会住在一起,幸好韦后只派来一拨人,所以三人顺利挨到长安。
  ……………………
  一进城门,王子书就看到一派繁华景象。街道两边楼宇无数,许多小商小贩都席地摆摊,生意做的也算红火。唐朝是那时世界最最富有的国家,由于丝绸之路的开通和改进,各个国家地域的商品都被运输至此。
  一路上由于赶路,王子书没有吃过一顿好饭菜,肚子早已想吃顿好的。张柬之说他的府邸也在不远处,多挨一会儿就到了。到了他家,王子书想吃什么,张柬之家中厨师都能做的来。
  但是,王子书却说想在长安城中酒楼坐一坐,第一次进城要感受一下这等繁华闹市!
  张柬之和义净对望一眼,心中均想:这小家伙脑子里面到底在想什么,做事说话根本和一个五岁孩童不搭界。虽是奇怪,但两人都很喜欢王子书,心中都觉得此子只要稍加培养,定可前途无量。
  张柬之身在长安,当然知道哪家酒楼饭菜最好。他带着王子书和义净来到一个名叫“采星楼”的酒搂!
  原来,这个酒搂已有百年历史,唐朝初年它已存在。这个楼不仅酒菜香甜可口,还因为在此喝过酒吃过饭的人,之后有好多成为唐朝举足轻重的人物。有许多文人墨客在此留下诗句感慨,就从酒楼名字可以看出,采星之意,就是“考试及第”。状元不就是文曲星下凡吗?故名为“采星”。
  采星楼老板大约有四十岁年纪,鼻子下面两片胡子,一脸笑容。看见是张柬之来了,急忙请上二楼雅座,张柬之也十分谦虚受领,然后张柬之点了几样这里好吃的饭菜,那个老板亲自为其服务。
  关起门,王子书都能听到闹市之中的声音。在现代之时,王子书就对唐朝历史极问感兴趣,这次巧合之下,穿越来到唐朝,他恨不得快些置身在长安繁华闹市之中,也象其他文人那样,坐在酒楼之上,观望闹市繁景,一边吃酒,一边笑谈。
  想到此处,王子书站起身来,推门而出,一个人坐在靠街座位之上,低头看着闹市,心中不仅感慨万千,庆幸自己能一睹唐朝真实之貌。
  张柬之看出王子书心事,也牵起玉趾,和义净坐在王子书身旁,笑着说道:“子书,喜欢长安城吗?”
  “当然喜欢,这里什么都有,比起家乡好玩多了,真想让父亲搬到此处。”王子书说话之时,眼睛始终都没离开过街市:“那样等以后我做了官,离家也近了一些。”
  好大的口气,这才五岁,就想到自己能做官?张柬之越看王子书越是喜欢,笑着说:“子书,你以后想当官?要知道,当官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在唐朝,做官可不是你学问好就可以,象王子书商家出生,就不能参加取仕考试,又怎么能当上官呢?
  “不就是商人不让参加考试吗?”王子书心里明白的很:“但是等我帮助父亲把钱挣够了,就不去经商,那样我自然就能考试,再过几年,我定能考上,然后当官,养活我的父母,不让他们再如此劳累。”
  “哈哈……子书,有这孝心是好的,但不可大言不惭,你还有好多东西要学呢!”义净笑着说道。
  “师父,这个我自然知道,我要么不考,要考我就非考个彩头不可,这就叫‘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王子书努着嘴说道。
  “好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哈哈……义净大师,你可真是收了一个好学生,看这情形,子书以后还真说不定能当个状元探花什么的。”张柬之一路上和王子书相处时间也不短,自然知道王子书过人之处,他也几乎对这种惊讶麻痹了。
  “张大人,听说这个‘采星楼;有个诗墙,这是真的吗?”义净笑道:“之前老衲也未来过此处,早想见识见识。”
  “哈哈……这个自然是有的,如果大师真想看,张某这就可带你去看。”张柬之笑道。
  这个“诗墙”就是以前那些进长安赶考的考生,留下的墨宝,其中不乏很多唐朝知名人物,比如陈子昂、杨炯、骆宾王、宋之问……这些可都是诗行大家,就是因为他们在此留有墨宝,才使这堵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墙壁,变的弥足珍贵。
  二楼分为东西两厢,中间隔着一个走廊,在楼梯之旁。张柬之带着义净和王子书穿过走廊,来到另一厢,放眼望去,却无一人再此吃饭。只有一个是十几岁年纪的小孩,蹲在一堵墙前一动不动,抬头盯着墙壁上密密麻麻的文字。
  王子书等三人走到那个小孩之前,见他满脸泥垢,头发之上头有些许灰尘,衣衫褴褛,一看便知是穷人家的孩子。王子书和义净这时才看到传说中的“诗墙”,上面果然密密麻麻写满了诗句,可是字迹比较细小,只有靠近墙壁,才能看个大概,这也是诗人们为了让更多人在此留下墨宝的原因。
  “小娃娃,你在这里却坐什么?大冷的天,怎么不呆在家里?”张柬之慈祥的问道。
  “我在这里看诗,家里没吃的,我就出来要一些,回去给父母吃。我知道这里有很多有钱人,就来这里等,边看诗边等,而且比在街上还暖火。”那个小孩说话的时候,眼睛还是直直的看着墙壁:“这里的老板真是个好人,我去过其他酒楼,他们都不让我进,就陈老板让我来这里要饭,而且,等我坐到天黑,老板还会把那些剩饭剩菜给我端来,让我带回家里呢!”
  “阿弥托佛,陈老板仗义济贫,果然是个大大好人呀!”义净说道。
  “你能看懂上面的字吗?”张柬之问道。
  “看的懂,但是有几句诗的意思还是不懂,老爷爷,你能不能给我说说。”这个小孩抬起头来,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笑着说道。
  张柬之心想:看这娃娃样子,家境一定不是很好,但却能认识上面文字,定是自学。而且还说只有几行诗句看不懂,真是不简单。他看着那小孩问道:“小娃娃,老爷爷教你自然没有问题,那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昌龄。”
    第一卷 雏龙舞唐阁 第⒄章 【伤离歌,牛刀小试】
     更新时间:2008…11…4 15:23:11 本章字数:3238
  “什么?”这时,王子书大声叫了起来,他心想:不会吧!这个就是写《出塞》的那个王昌龄?不过想一想,他好象是690年出生的,的确是出生在长安,倒也合情合理。但是,王子书实在受不了这样此起彼伏,一波平一波起的心理打击。
  要说这个王昌龄也是个牛比人物,因家里穷,读不上书,所以及第比起别人就晚了一些,但他学富五车,博学多才,其诗以七绝最为称绝。但在安史之乱之中,却被闾丘所杀,也算是个悲剧人物。
  “子书,怎么了?何故这样惊吓?”义净皱着眉问道。
  “没什么!”王子书心想:和你说你也不会相信,他看着王昌龄问道:“王昌龄,你说说,墙上那些诗词你哪句不懂,我来给你解答,何用张爷爷!”
  此言一出,张柬之和义净不禁哈哈大笑。王昌龄看着一脸傲气的王子书,努着嘴说道:“你就吹牛吧!一看你就知道是富人家纨绔子弟,哪会什么诗词!”
  王子书心想:黑!你个小子,我没小看你,你倒小看我了,现在你只不过才十五岁,并没有我这独一无二的先天条件,今后不知道,但是现在你还嫩着呢!他冷笑着说道:“这上面的诗我全都背了下来,你信不信?要不我们打个赌!”
  “怎么个赌法?”王昌龄也是个牛脾气,他身在穷人家,最是见不惯象王子书这样“大言不惭”的富家子弟,现在怎么能向王子书低头。张柬之和义净还从没见过两个五岁大小的孩童对诗,一直笑着站在旁边。这时,所有饭菜已被小二端了上来,陈老板还亲自上来招呼。
  “陈老板。”王子书笑着说道:“再来二十斤馒头,要热的!”
  陈老板一愣,这是什么缘故?一个小孩说话却如此嚣张。陈老板向张柬之看去,张柬之笑着点了点头,随后,陈老板下楼,果然扛上来二十斤热气腾腾的馒头。
  “小子,看好了,这是二十斤馒头。”王子书指着旁边那二十斤馒头说道:“只要你赢了我,我就把这些馒头尽数扛回你家,如果你输了,那么你就要做我的苦力,我让你扛到哪,你就要扛到哪,怎么样?”
  王昌龄哪见过这许多馒头,如果他真要是赢了,不仅是他的父母能吃几顿饱饭,就是那些街坊邻居也可分到一杯羹。此时此刻,王昌龄感到肩头担负着一份重任,咬牙说道:“哼……比就比,谁怕谁,但你可要说话算数,输了不能耍赖!”转身又对其他人说道:“三位老爷爷可要给我做证,如果我赢了,这些馒头就归我。”
  三个老头还真没见过这等场景,只有义净知道王子书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三人笑着点了点头。
  墙壁之上有很多名人名句,如果一一说出,答到天黑也答不完,王昌龄想了想,就索性说一些自己不会的,他自认为自己刻苦异常,之前,每日都会偷偷跑到教书之地,在窗旁学习,偶被发现,还会被殴打,但第二天伤没好,继续去。
  有的时候,还从垃圾堆里能捡到达官贵人家里扔出来的书本,王昌龄便拿回家里,用针缝补完全,再拿来认真学习。长此以往,王昌龄在同龄人之中,已属翘楚。
  所以说,他觉得象王子书这样的人,自己不会的,他也一定不会,心里不由平添几分骄傲。
  之后,王昌龄就让王子书背过身去,看着墙壁之上诗句,从一个题目问到作者是谁,全文是什么,还有就是其中某句的大致意思,最后就是整首诗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王子书在21世纪,就是研究古文的,不止是对唐诗,就是元曲和宋词,都能说出个八九不离十。更何况,来到唐朝之后,王子书凭借记忆极佳,过目不忘的优势,博览群书,在义净指导之下,更加刻苦攻读,现在他脑袋里,对唐诗唐史,那就是如数家珍。
  还有,在家中无人之时,王子书就会翻出他那本盗版《唐诗宋词元曲三百首》,认真背诵。为的就是以后能用的上,出现的诗词咱就不盗用了,如果没出现的诗词,王子书就想添上自己名字,浑水摸鱼,在这唐朝也逞诗仙词圣之勇。
  张柬之和义净把饭菜移至这边厢进餐,为了就是要看看这两个少年到底怎么对诗的。王昌龄想不到王子书如此能耐,不仅能把墙壁上的诗尽数背了下来,还在墙壁之上写下了一首词:
  红叶黄花秋意晚,千里念行客。飞云过尽,归鸿无信,何处寄书得?泪弹不尽当床滴。就砚旋研墨。渐写到别来,此情深处,红笺为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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