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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天变-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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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四立刻大作慷慨激昂状,连长平公主也感动莫名,温言几句之后这才放心的离去。
    “嘿嘿,老朱家总是喜欢拿这些东西出来,朱元璋当年前脚颁发给臣子免死牌,后脚就大加杀戮,这份谏令好似还不如免死牌的吧。”李四把太子的谏令放在灯火上点燃:“不论如何,如今的大义名分终于和赴死军捆绑在一起,是时候大展拳脚了。”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灾难贫穷的地带
     更新时间:2009…9…18 9:37:00 本章字数:2647
    河南,自古为中原腹地。
    奔腾咆哮的黄河水,在这里逐渐变得舒缓平和,滋润着这片宽广的土地。自五代以降,河南就是北中国最大的粮仓。
    如今的河南,经历了李闯几次三番的大战,又有满洲人侵略如火,早已不复往昔的富饶,成为彻底的混乱之地。
    满洲派过来的那支军队对于偌大的河南来说,就象是在黄河里撒了二两胡椒面一样。由于急于扫荡李闯在河南的残存势力,早日和西进的满洲大军形成配合优势,这支由镶白旗和两蓝旗混编的八旗兵根本就来不及建立有效的地方政权,只是追着李闯残部的尾巴疯狂前进。
    兵力严重不足,战场太过广阔,战线拉的太长,等等许多原因让中原腹地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乱。
    纵观整个河南,除了新近才来的满洲八旗兵之外,大大小小的武装力量达到七百余支,其中有李闯的余部,也有大明残军,更多的则是地主士绅阶层武装起来的庄丁。
    表面上看来,仅仅是满洲八旗、李闯余部、大明残军和地主武装这四股力量,其实每股势力内部又细分许多派系,各相同派系之间都互相攻打,更加不用说不在一个体系之内的武装了
    譬如河南的大明残存部队,主要分豫北的周王系和豫西的老福王系两个部分,而周王系又细分沿水和开封两个小派系……至于李闯余部则更加复杂,因为闯军有收编地方势力的传统,简直可以用派系如林来形容,只能笼统的分为老陕西部和本土部,至于详细划分……谁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去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最让人脑袋发麻的则是多如牛毛的地方武装,这些由士绅地主武装起来的队伍或者三五个村子联合起来,或者干脆就由一个寨垒就成为一个派别,中原大地到底有多少这样的势力谁也没有办法搞清楚。
    偏偏如此的胡乱局面还不是最让人头疼的,最让人无法琢磨的是这些武装三天两头的改换门庭。昨天还吆喝着均田免粮的闯军,今天就可能打起平乱剿贼的旗号,一夜之间就完成了由闯贼到大明官军的转变。今天正大喊着报国守土的官军,说不准明天就会剃个金钱鼠尾的发式,摇身一变就成了八旗的附庸。谁也不清楚他们究竟是姓李还是姓朱,亦或是姓爱新觉罗,反正是谁给饭吃就给谁卖命,至于明天会挂出什么样的旗号,根本就没有人去想这些。
    如此乱世,能活一天算一天吧,谁还有心思去想明天的事情。
    至于地方政权。现在谁还鸟地方官呀。地方官就是大雪之后地兔子。无论这些父母官为哪一方效力。只要有二两油水。立刻就招来成群地饿狼。
    地方官能跑地早跑地没了影子。实在跑不掉地干脆就把大明、李闯、满洲地旗号各制一幅。随时准备按照需要挂出……
    在这里。造反远比当官更有前途也更加地理直气壮。用老百姓地话来说。就是:哪怕是个三尺高地土坡子。只要能站住人。上面肯定有位山大王……
    无数地“大王”“大将军”们轮番登场。只要你有三斤米。就能拉起一支队伍。
    有些看清了大势地官老爷也纷纷放下读书人地架子。干起白天是青天大老爷晚上是土匪地勾当。
    现在早就分不出哪个是官哪个是匪。在这狗日地世道里。不吃人就要被别人吃掉。什么道德尊严。什么国家民族。所有冠冕堂皇地理由都不好使。大家都在为了同一目标而挣命——生存。
    极度的贫穷让刚刚进入河南的人们几乎不敢相信,这是人间还是地狱?
    路旁不时能看见还带着血丝的人体骨架,曾有好几次见到聚集在一起的当地人架起大锅,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这一次被丢进锅里的应该是谁……
    人竞相食!
    让所有跟随赴死军的人们头皮发麻夜夜噩梦。
    过了黄河之后,架锅烹人的场景已经很少见到,因为这里的贫穷更甚。
    道路上时常见到晃晃悠悠的身影,这些随时都会死去的人们早饿的脱了形骸,干瘪的肌肤紧紧贴在骨架上,活生生就是一具能够行走的骷髅。
    这些“骷髅”根本就不再怕生人,也不惧被别人投进大锅吃掉,因为如果他们找不到食物的话,也活了多少时辰了。
    “骷髅”的体力已经不能对别人造成任何伤害,他们最多能够漫无目的的缓慢移动,试图找到掩埋在尘土之下的骨骸。
    夕阳西斜,好几个这样的“骷髅”就在赴死军目力所及的眼皮子底下晃悠,偶尔有个找到一块骨骸,立刻如获至宝的抱住啃咬吮吸。那些一无所获者已经没有了争抢的力气,只能颓然的看着幸运的同伴,胸膛喘的好像风箱……
    看着这些十有**见不到明天太阳的“活骷髅”,一路跟随赴死军的乡亲们感觉自己是如此的幸运。
    若不是跟随赴死军,若不是跟随神通广大的李大财神,谁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会成为下一下“活骷髅”?
    在进入河南以前,李四还利用天灾**所造成的贫穷大肆招兵马麦。
    在极度贫穷和混乱的大背景下,有钱有粮就是最大本钱,才敢扩充队伍。
    就在李四这种近乎牵强的理论支撑下,赴死军在迁徙过程中滚雪球一般不断壮大,和当年李自成的发家史如出一辙。
    只不过李自成利用的是贫穷——跟着我一起干吧,有饭吃。而李四利用的是富足——这里有饭吃,跟着我一起干吧。
    进入河南以后,尽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惊人的贫穷还是让李四无法想象,赶紧停止了赴死军的快速扩充。
    因为这里太穷了,只要撒出一碗米,就有铺天盖地即将饿死的人前来投靠。
    赴死军养不起这么多的生命,只能先确保自己的生存条件。
    基于这样的思想,整个迁徙队伍停止了任何形式的扩充,而是一门心思的南下,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另外一个桃源。
    现在太子和那些学官们配合的很,虽然他们不可能帮上什么大忙,起码不会再搞什么小动作,甚至还帮着打理些琐碎的小事。
    赴死军似乎走上正规了,这让李四欣慰不少。
    这一带已经不大可能存在什么威胁,似乎可以放心前进。
    但是就在这看似没有任何危险的地带,就在这个夜晚,赴死军第一次遇袭。
    正文 第七十二章 胆子大的都能包天了
     更新时间:2009…9…18 9:37:00 本章字数:3027
    由于跟随赴死军迁徙的百姓太多,不可能做到绝对的秩序井然。尤其是在晚饭的时候,大伙儿都在忙着招呼家人或者干脆蹲在角落里吃饭,难免给人可趁之机。
    就在这个当口,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小群半大孩子,疯了一样冲向装满滚烫米粥的大锅。
    这些孩子以不可想象的速度接连越过数名赴死军的围堵,在人们的惊呼声中旋风一般撞开正在按照秩序排队领取饭食的人群,冲到大锅旁边,伸手就往锅里捞米粥吃。
    米粥虽然已经熄火,依旧滚烫的冒泡,这些半大孩子根本就不惧那骇人的温度,探手就往锅里抓……
    早有赴死军的当值过来,只三两脚就把这些小饿死鬼一个一个全都踹倒……
    暂时的混乱引起李四的注意,过来一看才知道是这些小饿死鬼来抢饭吃。
    “胆儿不小哇,都能包住天了。”这些孩子一个个都是骨瘦如柴,胳膊腿儿纤细的好像叉子柄,裸露出来的胸膛就象在肋骨上糊了一层纸,随着呼吸剧烈起伏。瘦弱的身子纤细的四肢,使得脑袋显得更加巨大……
    典型的营养不良。
    即使是被赴死军士卒圈住,这些孩子仍然试图再次跑到大锅处抢吃食,接连被踹了几个筋斗之后,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这才多少老实一些。
    一共十三个孩子。
    被打到在地的孩子们连呻吟呼痛的意思都没有,只顾着吮吸沾满饭米粒的手指。
    “十三个人就敢来我这里抢饭吃。”听着孩子们“吧嗒吧嗒”吮吸手指地声音。看着孩子们满身是污垢地瘦小身子。李四冷言说道:“分明就是找死。”
    在这个乱世。在这个中原。粮食就是最最高贵地财富。一碗米饭足以让许多人变成野兽。
    李四一到场。众人尽皆礼让。明显是这群人当众地头头儿。乱世之中杀死几个抢粮地孩子和捻死几只蚂蚁差不多。孩子们也知道现在地世道。抢粮食就是最重地罪过。既然这群人地头目都说话了。性命估计是保不住地。
    奇怪地是。这群孩子没有一个出声讨饶地。就连那么一丁点地意思也没有。完全无视李四地阴沉话语。自顾自地把满是污垢地手指吮地干干净净。
    看着这群孩子干净地不像话地手指和污垢地同样不像话地身子。这种反差触目惊心。
    “杀了俺们?中。”孩子一说话就带这浓重地河南口音:“临死之前。大老爷能不能赏一碗粥吃?俺就是下到阴曹地府也感念大老爷地恩德……”
    如此乱世,也不知道孩子们在鬼门关前打过几个来回,随时随地降临的死亡让他们把死亡看的很淡。对于他们来说,死亡远没有饿肚皮更可怕。
    人命如芥的时代。
    “盛粥,给他们。”
    十三碗稀粥端上来,这些小饿死鬼狼一样的扑过来,以惊人的速度把粥碗凑到嘴边。
    “呼噜”两声,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滚烫的米粥就进了肚子。这根本不是在喝粥,完全就在灌……
    为首的那个孩子则小心翼翼的把饭碗端起,象捧着十世未曾相逢的珍宝一般,细细的嗅着米香味,感受着米粥本身所散发出来的生命气息。然后迎着就要落下地平线的夕阳,把手指伸到碗里,再慢慢提起,让滚烫的米粥沿着自己的手指落下……
    直到把饭碗都舔的干净光洁,孩子们才摸着依旧干瘪的肚皮,脸上露出最满足的纯真:“过瘾呀,吃饭就是过瘾,有了米吃也不白在这世上走一遭,你们杀俺吧。”
    李四自认不是多愁善感之辈,在这样的场景面前也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震撼。
    是什么让这些半大孩子如此冷漠?冷漠的完全无视自己的生命。是极端的贫穷,是这天杀的世道,还是其他的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李四问。
    “镇南。”
    “你?”
    “七斤,我叫七斤。”
    “你呢?”
    “我……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死狗。”
    ……
    李四上前几步,俯下身子,轻声说道:“每天两碗粥,四个馍,跟着我吧。”
    十三个孩子以为自己听错了,稍微愣怔一下,才反应过来,以不可想象的速度爬跪在李四的脚下,声音都是呜咽难闻的叫喊:“大老爷是俺的亲爹亲爷,以后俺们就是大老爷的了,让俺干啥就干啥……”
    一溜十三个孩子又是爬又是跪的喜极而泣,仿佛遇到生平最大的贵人一般。
    “这是什么世道你们也清楚,我这里不养闲人。你们都会做些什么?”此情此景,李四心潮起伏,却不得不做出一幅铁面冷心的模样。
    在这个狗日的世道里,无谓的怜悯和同情是最不需要的东西。
    “俺们会干仗,俺们会杀人。只要是人做的事情俺们都会做,不是人做的事情俺们也会做。”孩子们争抢着站起身子,伸展开细小的可怜的四肢,努力显示自己的强壮,唯恐失去这个能够吃上饭的机会:“吃了大老爷的饭,俺们就是大老爷的狗,让俺咬谁就咬谁……”
    “好,以后你们个跟着我,记住,我叫李四。”李四如刃的目光在这十三个孩子身上扫过。
    孩子们努力把李四这两字铭刻在脑海,仔细的把李四的面容印在心头。
    “俺记下了,就是再死一百回一千回也不会忘记。”那个叫做镇南的孩子忽然又一次跪倒在李四的脚下:“俺娘临死的时候曾经说过,在这是世界,无论是谁,只要给俺饭吃就是俺的亲爹亲娘……”
    在这个狗日的时代,这样的孤儿何止万千?李四甚至没有兴趣问问镇南的母亲是怎么死的。
    哪个侥幸存活下来的孩子身后不是一把心酸血泪?
    “俺……俺还有个宝贝,带在身上两年多了,这就献给亲爹。”镇南摸索着从破烂的衣衫里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双手捧到李四面前。
    此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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