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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天变-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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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路,披创七处尤效死命,殿下勿以其容貌轻之,望公主殿下以血诚忠勇之礼相待。”
    路涧脸上的伤疤是一个男人的荣耀而不是耻辱,北京城一战,要不是他舍命开路,大家能不能跑处来还在两可之间,希望你以礼相待,李四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那一晚上的血战大家是有目共睹,叉子队的悍勇和忠诚大家都知道,杨廷麟急忙道:“此子血勇无双,确是我大明忠贞勇士,长平殿下久在深宫乍见之下,难免有些……有些,我代殿下给勇士陪礼……”
    杨廷麟这个人颇有先贤遗风,对路涧这样的勇士很是钦佩,如此做派也并非全是为势所迫,就算没有眼前必须要用叉子队的形势,也会对路涧这样的战士高看一眼。虽然早就是感觉出长平公主“你是人是鬼”的说辞不妥,毕竟公主站在“君位”,就算是说错了也不可能给这个小兵道歉。所以才主动站出来,替长平公主道歉。
    “是我错了,实无轻慢讥讽之心。”断臂的长平公主站出,蹲身给路涧行一礼,言辞恳切的说道:“当日若非勇士血战,我等俱为闯贼阶下之囚矣。今特给勇士赔礼,一敬勇士救命之恩,再敬勇士为国杀敌之义,如此忠义之士足当我长平之礼……”
    李四看看一直没有怎么说话地太子。再看看大作礼贤下士姿态地长平公主。没有说话。
    一直在后面咧开嘴露出大暴牙看好戏地魏无牙也眯缝起小眼睛:这个公主不简单。放下皇家身段儿这么一弄。分明就是要生买人心。不知道这些没见过啥世面地叉子队会不会因此而买她地帐?
    长平公主这样地皇家人物也算是半个“君”了。如此做派之下。身为小民地路涧就应该感激涕零受宠若惊。然后誓言为殿下效死才对。
    “哼!”路涧冷冷哼了一声。竟不理会蹲身行礼地长平公主。捏着叉子扬长而去。
    “大赞。”魏无牙心中暗笑:“看来村民更愿意效忠李四呀。叉子队果然是他真正地贴身死士。”
    “殿下不必如此。那傻小子受不起地。”李四打着哈哈儿:“大家都知道太子与殿下视我等以重。必效死命。”
    哼,哼哼,断臂的小丫头想和我玩刘备摔孩子那一套,你还嫩了点。
    “那……那就如此说定了,十日之内咱们就启程去山海卫。”看着身为自己半个主子的公主尴尬的在那里戳着,杨廷麟急忙岔开话题。
    “好,就这么着吧。”李四说的云淡风清。
    “李兄弟,你把话说的忒死了,难不成咱们真的要在十日后护送他们去山海卫?”从一开始,魏无牙就不信李四真的要带领这些去山海卫,那样的话,整个叉子队的损失将大的无法接受。到时候李四肯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继续拖延着,在北方已经彻底糜烂的局面之下,李四既定的方针大略就是寻找机会南下。几个月来,所有的工作都是围绕这个方针展开。
    魏无牙的顾虑就是李四今天把话的太死,到时候不好再找别的借口,反正这些从皇宫里逃出来的大明遗臣也就只剩下个名分而已。
    “十日之后说不定会有什么变化呢,”
    “哈哈,既然李兄弟已成竹在胸,我就不担心了。今天的这一出大戏演的不错……”
    大明的这群遗孤遗臣进入刀把村以来,就是人们瞩目的焦点。这可是皇家人物,寻常时候是见不到的,如今竟然和大伙生活在一个村子里,想想就叫人兴奋。
    开始时候,人们对这群人给予极高的热情和关注,但是这种热情很快就开始消褪。
    即便是太子,在生活方面也并不是如何的奢华,一来是因为大明王朝最后的太子等人有简朴的生活习惯,再就是李四的供给也很有限,至多也就是保持一个比平常村民稍高的水平而已。
    看到皇家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人们的好奇心也就淡了许多。而这些学官骨子里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高高在上的上位者做派也让人很难接近,深受尊卑有序思想影响的这些老儒生们刻意的保持和村民之间的距离,时刻不忘自己高人一等而又想表现处亲民爱民的大老爷做派,更使他们孤立起来。
    魏无牙这个老神棍是一些很“适时”的宣扬又对这种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所有的这一切都让村民意识到一个很基本的东西:不管是天家还是太子,都不过是虚幻的荣耀,并不能对自己的生活起到什么明显的改变。只有老老实实走李大财神的路,才能让家里的钱粮更丰盈,让日子更好过。
    在村民看来,朝廷远不如自家的仓房更重要。
    “什么大戏?就你想的多,”李四笑骂着踹老神棍一脚:“老子整天忙的要死,哪里有闲工夫和他们唱戏,走,去看看咱们的新家伙鼓捣的怎么样了。”
    正文 第五十三章 黄瓜如铁
     更新时间:2009…9…18 9:36:44 本章字数:2801
    李四所说的新家伙就是手榴弹,准确的说是一种类似于手榴弹的新火器。
    在这个冷热兵器并存的时代,刀枪剑戟与火铳火炮同时在战场出现,新式的火器已经进入蓬勃发展的时代。但是受技术和工艺的局限,火铳的实战效果并不是很高。
    火药的普及使得这种具有化时代意义的东西已经进入寻常百姓之家,但是老百姓手中的火铳实战不值一提。
    作为猎枪使用的火铳不仅笨重而且击发速度慢的令人发指,而且射程极近,猎户们宁可使用方便快捷的弓箭,也不愿意携带沉重笨拙的火铳。
    曾几何时,李四甚至想通过种种见不得光的手段弄些明军的制式火铳,但是这个想法立刻就被老兵油子路丙寅给否了。
    天下火器之最并不是京营的火器兵,真正大规模装备火器的军队还是辽东辽西的边防军,火器装备量一度达到三成,但是装备和使用是完全不同的量个概念。
    刚投军的时候,路丙寅就是火器兵,后来才转做的弓兵。
    明朝的制式火器确实比老百姓手中狩猎的火铳要精巧许多,射程也更让人满意一些,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当时明军所使用的制式火铳威力确实不凡,但是损耗率却高的吓人。
    在前二十此击发的过程中,火铳确实能够表现出比弓箭强大的多的威力,但击发次数一超过二十,尤其是在三十几次射击之后,枪管的开裂率几乎要达到两成。
    枪管都裂了,整个火铳自然就报废。也就是说,无论多么精良的火铳,在经过几次战斗之后,也就全部报废了。
    大明地匠户们依靠其庞大地数量可以弥补火铳制造地种种先天性不足。但是原材料地缺陷不是人数和精巧可以弥补地。火铳最重要地部件——枪管地质量完全取决于冶炼技术地高下。再高明地匠户也无法弥补这一点。
    所以在做了几个月地火铳兵之后。老路和他地许多战友抛弃火铳重新抄起了弓箭。
    路丙寅说地现象使李四明白其中地真理:真正地火器需要先进地科技为先导。以雄厚地工业体系为支撑。才能形成战斗力。
    在真正地工业体系形成之前。火铳这样地武器不可能在战场上具有主导地位。
    火炮也只是在守城战中才能发挥巨大威力。在野战中。大刀长矛等冷兵器还是这个时代具有普遍意义地武器。
    在所有人地意识中。火铳加火炮就是所有地火器。当然李四不会这么认为。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鼓捣真正地一次性火器更有实战价值。
    所以从年后开始,就已经开始着手生产并且试用李四所说的“掌心雷”。
    这种被命名为“掌心雷”的原始手榴弹的制造并不顺利。
    在李四印象中,原始的手榴弹应该很容易制造的,但事实远比想象能艰难。
    拉弦就炸的木柄手榴弹也弄出来过,可引爆的时间极难把握,有许多甚至根本就不能引爆。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引爆系统太过粗糙,稍微撞击就会脱落。
    索性放弃这种高难度高风险度的木柄手榴弹,直接制造点燃引线式的麻瓜雷。
    圆鼓鼓的麻瓜雷制造简单,铸个有较深纹路的圆壳子装药后就能用,问题是这种东西很难精确把握爆炸点,尤其是在有坡度的地方,说不准会滚到哪里去。
    几经试验之后,李四梦想中的手榴弹终于制造完成。
    只不过这种手榴弹和后世常见的形状完全不同,有一把粗细,足足有一尺三寸长短,,颈部留出长长的火绒引线,更象是条系了绳子的粗壮黄瓜。
    “这是啥物件儿?铁黄瓜么?”
    当众人见到“铁黄瓜”爆炸之后的威力之后,立刻目瞪口呆。
    围拢在爆炸点外围的木板被黄瓜内部预装的铁珠子打出无数细小的空洞,星星点点煞是触目惊心:“我的天爷,这要是打在人身上岂不成了筛子?”
    因为铸造技术的缘故,不能指望弹片的杀伤力,所以在中空的“铁黄瓜”内部填充细小的铁柱子,以形成范围杀伤。
    那个叫丁乙的家伙仔细观看密布空洞的木板之后:“李兄弟,这铁黄瓜当真厉害的紧,可是你看,还有许多铁珠根本就没有穿透木板,若是用在战场上,穿透敌人的重甲之后恐怕就不剩多少力道,至多是创伤敌人,直接炸死的可能不大。”
    “炸片的炸伤敌人远比直接杀死更加有效,每有一名敌人受伤,起码需要两个敌人才能把伤者撤离战场。即使是在脱离战斗之后,伤者还能给敌人的后勤造成重大压力。”李四晃悠着手中的铁黄瓜:“试想一个满身小孔的伤兵是如何惨叫的?耳闻目睹其惨状之后,敌人还能有多少战斗意志?”
    死去的战友或许可以击发士兵的血气,但是伤兵却能极大打击对付士气,尤其是那种惨不忍睹彻夜惨叫的伤兵,简直就是所有士兵的噩梦。
    满身都是细小的孔洞,每个孔洞都在涔涔的往外渗血,直到所有的鲜血都流干,才慢慢倒在自己的血泊之中……脑海中勾勒出的恐怖场景让这些硬汉们忍不住的汗毛倒立,如见恶魔一般躲开拿着铁黄瓜晃悠的李四。
    “怕个毛,这东西不见火是炸不开的。”劈手把“铁黄瓜”丢下,李四问丁乙:“我刚才看了,火药备的很足,铁珠准备的如何?”
    “嘿嘿,铁珠比火药还要简单。”
    只要在地上铺满阳面朝上的青瓦片儿,以水淋之,再把废铁器烧融直接倒在瓦片上,遇冷的铁水就会顺着瓦片的阳面滚成一个个的小铁珠子。
    “每日能产四百多斤铁珠,婆姨和娃娃就能制出的。”丁乙心有余悸的比划着:“我的乖乖,四百多斤珠子能造出八百多铁黄瓜,这还了得……”
    “四叔快看,我爹他们回来了。”路涧大叫。
    十几匹快马蹄声如雷似鼓,风一般擦着村边飞奔而来,引得村边玩耍的娃娃们不住发出羡慕的尖叫声。
    骑士弓着身子隐在马头之后,来在近前之后炫耀一般提住缰绳,神骏战马微微一顿人立而起,马上的路丙寅哈哈大笑:“老路我这么一把年纪,还能有如此精湛的骑术,我自己都佩服自己了。”
    “光会骑马有个毛用?你会骑马冲锋还是会马上驰射?”经过几个月的训练,大部分人都会骑马,已经有人开始嘲笑老路的自夸了。
    无论是驰射还是骑兵冲锋,老路都不会,他的极限也就在飞奔的战马上不掉下来而已。骑马步兵又不是骑兵,不必学那些骑兵的玩意儿。
    故作潇洒的飘身下马,老路兴奋的说道:“真叫兄弟你说着了,李闯确是在运甚的东西,我看的真真儿的……”
    正文 第五十四章 抢劫之王被抢劫
     更新时间:2009…9…18 9:36:44 本章字数:2660
    去年的荒草丛中孕育着今春的新苗,枯黄嫩绿两色杂陈,草莽间萤虫蠢动,颇有几分写意。
    虽然天候已经开始转暖,一早一晚还是凉风侵骨,让人忍不住的想添衣裳。尤其是在这天色刚刚擦黑的时候,隐隐的冷风让人尿意频频。
    路丙寅伏在道下的灌木丛后不住琢磨:李四是怎么知道李闯在往西运送资材的?而且把路线估算的如此准确?
    前些日子,李四李大财神就一直在断言这是李闯运送资材之路,甚至派出老路等精干骑马步兵过来侦查。
    此地位于昌平顺义之间,远不是刀把村的势力范围,李四因何有如此断言?难道仅仅是依靠他如妖一般的智慧?
    路丙寅并十几骑在这里侦查了半个后晌,还真见到了打着闯军旗号的车队。
    排成长龙的骡马打车和夫子们几乎占据了整条道路,更有位数不少的闯军护送,明摆着就是李闯在往西边的老巢运送什么重要的资材。
    “真是神了,李大财神果然不是随便叫的,隔着这么老远就能猜到李闯的动作。”
    “屁话,李四兄弟那可不是瞎猜的,这叫神机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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