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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混乱(精校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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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轲见我手托一方方正正的东西,且红光耀眼(这块板砖被我洗得很干净),不知是什么仙界宝物,气馁道:“我的事你别管……”正说着秦始皇已经在厕所里寻着一把爽身粉,顺着洞扔了出来,荆轲一声怪叫,扔了匕首捂着眼睛揉起来。
  我这个气呀,赶忙去把匕首先收了。秦始皇还一把一把地往出扔爽身粉。我拉开门,一把薅住他脖领子把他拽出来,把他扔在沙发上,又领着荆轲去水池边上洗好眼睛。我拉着他的手回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幼儿园中班的阿姨。我把荆轲放在对面的沙发上,在他们之间摆上矿泉水和烟灰缸,语重心长地说:“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非得打打杀杀的。又不是上辈子……”说到这儿我忽然想起来他们确实是上辈子就有仇,马上改嘴说,“其实你们俩之间并没有仇,我说的对吧?”
  秦始皇先拼命点头。荆轲气哼哼地说:“那他最后把我弄死了。”秦始皇不甘示弱地说:“那是谁先动的手?”
  我把板砖往桌上一墩,大声说:“吵什么吵!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两个人都缩着头噤了声。我点上一根烟,这才和颜悦色地说:“不管谁对不起谁,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这是什么地方,嗯?这是让你们享福的地方。而且就一年,你们还不好好珍惜?”秦始皇低下了头,荆轲眼睛红红地看着我。
  “来,握握手,以后大家都是好朋友——听话。”
  这次又是嬴胖子先伸出了手,看来人家帝王就是有气量。荆轲无奈地跟他握了握。
  这对冤家总算暂时被我搞定了。我又翻出一套衣服来让秦始皇换上,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衣服一上身就知道质量比他的好。在荆轲告诉他内裤应该内穿时,嬴哥从善如流,顺便表示了对荆轲的友好。
  然后我们哥儿仨(别扭不?)把仓库打扫了一下,我往里面搬了一张简易弹簧床,暂时作为秦始皇的总统套房。秦始皇的好奇心要比荆轲强很多倍以上,他问这问那一通之后,荆轲替我回答他:“这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心态决定一切,嬴胖子很快就沉迷于电视了。本来他看的是《百家讲坛》的《解说韩非》,我急忙给他换了一个台,让他看《流星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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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终于风平浪静了,我把玩着没收荆轲的刀,下楼才发现我那位副经理老潘已经在等我了。
  第五章 秦朝乐队
  老潘今天要参加朋友女儿的婚礼,饭店离我这不远,顺便过来看看。
  老潘是那种很平凡的中年人,稀疏的头发抹得锃明刷亮,腆着肚子,平时穿着和老婆一起去街店讨价还价买来的T恤和休闲裤,皮鞋刷得雾蒙蒙的,有一两套名牌西服撑门面,戴咖啡色镜子,说话干练,像发了点小财的生意人,也可以说他是市府机关里的一个小科长。
  其实老潘很不简单,他是中国地质大学第二批还是第三批毕业的大学生,主修考古。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几乎个个身怀绝技,老潘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如果他一直在他的专业走下去,今天打捞“南海一号”什么的我们肯定能从电视上见到他。可惜老潘没顶住90年代下海大潮的诱惑,本来以为靠一身本事能像螃蟹一样横行无忌,在赔了几次之后变得像王八一样缩手缩脚。他赔钱在我看来完全是自找的:他抛弃了自己的专业,跟着俩福建人倒腾手表。
  2000年以后他才又做回本行,开始搞收藏、帮人鉴定古董,月收入不稳定但勉强算得小康之家了。他做我的副经理只是担个名,并不拿工资,只从鉴定品里抽百分之二的提成。
  老潘递给我一根“玉溪”。我把刀放在茶几上,接过,然后凑上去点了火。没等我搭茬,老潘的眼睛就已经盯上那把刀了——一把战国时期的古刀对一个有着深厚考古功底的人吸引是不自然就有的。他随手拿起刀,然后就像被揍了一拳似的佝偻起腰,一手脱下眼镜像要钻进刀里似的。
  我赶紧一把抢过来装进兜里,打岔道:“水果刀,有啥看的?”老潘用他两根烟熏得发黄的手指指住我的鼻子:“你给我!”我注意到他的声音有些微微颤抖。我把荆轲的刀掏出来在空中抛了两下,用开玩笑的口气说:“你不会以为这是一把古董吧?”
  看来老潘最终还是被我迷惑了,他擦着额头上的汗,自嘲地笑笑说:“可能是我神经过敏,你怎么可能有战国时期的东西呢?虽然样式和质地都很像,不过一点氧化反应也没有,是我看走眼了。”
  我把玩着刀,假装不在意地问道:“如果真的有一把战国时期的古刀,能卖多少钱?”老潘扶了扶眼镜,用调侃的语气说:“如果战国的东西经你手卖出去,不管卖给谁,你都犯了法。如果出了境,我这辈子怕就见不到你了。国家规定1795以前的古物严禁出境,你算算战国离1795是多少年?”
  我说:“咱们就是说着玩,你给报个价嘛。”
  “这么跟你说吧,英国佳士得拍卖会上一个明朝的花瓶可以卖到1500万英镑,当然那里幕后操作暂且不说;在香港,一把乾隆御制配刀可以拍到4000万港币,乾隆本人见没见过这把刀不说;一把拿破伦使用过的镀金配剑折合人民币是5000多万……”
  我插嘴说:“如果是那把荆轲用来刺秦王的匕首……”
  老潘瞟了我一眼,站起身说:“不跟你扯淡了,我得走了。”
  老潘走后,我盯着荆轲的刀直发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要换成硬币,也不知道能把我砸死多少次……
  其实我又不傻,早就想到即使是荆二傻同学身上最见不得人地方的一根毛,理论上也能算文物。但我也隐约觉得拿这个做文章有风险。老潘的一番话彻底打消了我的这个念头,不说犯法不犯法的,如果真要流到国外去,不用等千年我就直接千古罪人了。作为“第好几号”当铺的总经理,瞒天过海趁人之危赚点小黑心钱是可以的,但怎么说小时候学校也包过电影《圆明园》,起码的公民操守还是有滴……
  中午包子她们只有20分钟的吃饭休息时间,平时都是我关了门去找她一起在街上随便吃点,今天我让她往回带一斤包子。包子风风火火赶回来时,秦始皇正津津有味地看《流星花园》,包子跟他点点头算是招呼了,然后就赶紧找个板凳坐下看,让她吃饭,她说吃过了,看会儿电视得马上回去。电视演在道明寺还有花泽类以及杉菜三个人腻腻歪歪的时候插播广告,包子站起来,跟秦始皇说:“胖子,下午我回来你告诉我结果啊——”
  我最汗的还不是这个,秦始皇他居然用一口倍儿地道的台湾腔儿说:“好了啦,你很罗嗦耶。”
  我把隔壁一直在研究玻璃的荆轲拽到我这屋吃包子。目前这两个人都还没有给我造成太大的尴尬。荆轲比较傻,对于好奇的事物他已经羞于开口问,我这屋里的东西足够他自己研究半年的;秦始皇是带着一种狂欢的心态来享受生活的,对一切新鲜的东西保持着欣赏和难得糊涂的态度。
  我现在最怕的是嬴胖子和荆二傻哪天忽然明白过劲来,知道自己被阎王涮了,会不会先拿我出气,尤其是秦始皇知道我背地里一直管他叫嬴胖子之后。
  我把他们俩换下来的衣服压在了柜子最底下,一年之后我得让他们一件不少地都带走。我坦白,我之所以不敢拿它们换钱最大的担心是怕惹祸上身。据我所知,国际上贩卖古董的黑势力并不比贩卖毒品和军火的差多少,假如我卖出一把战国刀之后,很难不被厉鬼缠身。而光靠我手中的这块板砖,估计是凶多吉少。当然,我还得“我很罗嗦耶”地说一句,我是真的不愿意中国的宝贝流失到境外去,而且,我建议大家只记住这一点就行了。
  荆轲的那把刀被我洗干净以后放在了工具箱里,最危险的地方就最安全。
  包子这周上早班,即上午10点去,下午4点下班,其实要差不多5点才能走。如果是晚班那就是下午4去,晚上要11点以后才能回来。上晚班包子从来没要求我去接她,倒不是因为她长得很“警戒色”,包子家在铁工校宿舍,她从小是跟铁路上的孩子打打杀杀长起来的,属于“江湖儿女”。她上初一那年就冲小白脸老师吹过口哨,倒霉的是她在吹口哨之前并不知道那是新调来教他们英语的,幸运的是小白脸并没有听见,倒霉的是他们班主任——一个老太太听见了。包子上了好些年的学,就学会两句诗:“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任凭风吹雨打去”。
  所以,她对我的狐朋狗友都能诚心接纳。今天她提了一大篮菜。她洗了一条黄瓜,掐了一半递给秦始皇,自己嚼着另一半说:“最后怎么了?类没把杉菜怎么样吧?”
  秦始皇已经通过电视一下午就弄懂了电话和汽车的用途,后来我还告诉他电视剧是怎么回事。他很惊奇,问我为什么明明知道都是假的还看,我只能说这跟他看六国美女跳舞解闷是一样的。
  荆轲已经找到了他的最爱——一只破旧的半导体收音机。这个头脑简单的傻瓜一直以为那里面的声音是被囚禁起来的小人发出来的,他一下午都在试图和里面的人交流。
  身边有这么两个人,我觉得很有必要给包子打打预防针。我把她拉在水池边,假装帮她洗菜,说道:“那俩哥们反应有点跟不上。”我还很委婉地告诉她,“跟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包子说:“那个大个跟你好象差不了几岁,胖子顶多40多。”
  我挠着头说:“搞摇滚的,一直没什么人捧,刺激得脑袋都不大好使了。”
  我这么一说之后,包子立马明白了。我暂时没敢告诉她这俩人要在这住一年。
  饭做好以后,包子在饭桌上问秦始皇:“胖哥贵姓啊?”在我解释了什么意思之后,秦始皇爽朗地说:“饿叫嬴政。”包子眼睛转到荆二傻那时,他灵机一动,抢先说道:“我叫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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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子愣了一下之后哈哈大笑:“真的很有创意,你们的乐队叫什么名字?”
  我额头汗下,赶忙替他们回答:“秦朝。”
  第六章 MM,要纸不
  关于怎么让嬴胖子和荆二傻老老实实在这待一年,我有一个初步计划:第一季度先在家教他们生活自理,达到看见什么东西也不会吃惊到露怯的程度,鉴于两个人的智力水平和心态,这一点并不难。第二季度,我打算领两个人去周围的餐馆吃吃甜食什么的,应该不难混过去。第三季度是最要劲的一个季度,两个人应该会对平淡的日子感到厌烦了,我就领他们去游乐场,坐碰碰车,玩钻天老鼠,偶尔带他们去唱个K。第四季度已然胜利在望,我会不惜告诉他们实情,让他们在仇恨阎王中度过。
  反正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们的身份。当然,这点比较多余。但事实上,这第一刺客和第一皇帝在我这儿的具体身份是“黑人”,如果被警察盯上就麻烦了。
  靠我1400的工资,勉强够风平浪静度过这一年的。包子工资是每月800,刚够她自己。包子是个节俭和马虎性格并存的人,只要不饿肚子,对钱没什么概念,而且重感情,和人相处久了,大概不会反对这两人留下来。
  我一直担心荆轲会趁我不在暗害秦始皇,但看样子丝毫没有这样的苗头。他现在全副心思都扑在半导体里的小人身上,吃晚饭的时候我见他把几颗米饭藏在上衣口袋里(我的阿迪呀!),估计他是想给想象中的小人喂饭。我觉得他很可爱,我3岁半的时候也那么干过。
  嬴胖子在我这儿吃了两顿饭以后就更坚定这是仙界了,中午的一斤包子他起码吃了7两,晚上添了两次饭,吃几口就说一句:“撩咋咧(陕西话,好吃啊的意思)。”这使我怀疑他统一六国的最初原因是因为秦国的粮食不够养活他一个人的,而且饭桌上的茄子、黄瓜、萝卜、西红柿没一样是他见过的,我真的很好奇战国时期的人民都吃什么蔬菜。
  晚上我们四个人一起看电视。我搂着包子的腰坐在沙发上,嬴胖子和荆二傻分别搬小板凳坐在我们两边。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男人,酒足饭饱后抱着自己的女人,两边一边是古今第一刺客,一边是曾统一过中国的首任皇帝,那感觉,啧啧,甚至有一刻我以为我已经成仙了。
  但是那天中央六台放的电影我觉得比毛片还不适合两位新成员——《英雄》。
  荆轲倒还罢了,可那片子里多次提到“秦王”,甚至最后字幕还有秦始皇三个字。但嬴胖子安之若素地看完了电影,他根本不知道那里面陈道明扮演了谁。里面的服饰虽然暂时引起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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