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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鉴赏文库-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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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汉字也有同样的道理。” 
  我学会了写汉字。我更学会了如何去做个真正的中国人。 
  我要把这个故事告诉她。 
  “那是我孩提时的一件事……”她在我身旁走着,手里摆弄着那只小白熊,心不在焉地听着。 
  故事说完了。我们陷入一阵沉默。她低着头静静地走在我的身旁,小熊贴在胸前。好一会儿我们就这么默默地踏着积雪。脚下泛起的阵阵声响清脆悦耳,越来越和谐。忽然她停下脚步,无限深情地望着我,双手慢慢举起那只小白熊贴到我脸上。 
  “谢谢你,”她柔声说道“这是我所得到的最好的情人节礼物。”  
请客
读者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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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
  常听人说:“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请客只是一天不得安,为害不算太大,所以人人都觉得不妨偶一为之。 
  所谓请客,是指自己家里邀集朋友便餐小酌。至于在酒楼饭店,呼朋引类,飞觞醉月,最后一哄而散的那种宴会,不提也罢。 
  请客首先要考虑的是请什么人。主客当然早已内定,陪客的甄选却大费酌量。 
  眼睛生在眉毛上边的官场中人,吃不饱饿不死的教书匠,小头锐面的浮华少年……若是聚在一个桌上吃饭,便有些像是鸡兔同笼,非常勉强。把夙未谋面的人拘在一起,要他们有说有笑,同时食物都能顺利地从咽门下去,也未免强人所难。主人从中调处,殷勤了这一位,怠慢了那一位,想找一些大家都有兴趣的话题亦非易事。 
  所以客人需要分类,不能鱼龙混杂。 
  客人的数目视设备而定,若是能把所请的客人一网打尽,自然是经济算盘,但是算盘亦不可打得太精。再大的圆桌面也不过能坐十三四个体态中型的人。有人请客宽发笺贴,心想总有几位心领谢谢,万没料到人人惠然肯来,而且还有一位特别要好的带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宝宝!主人慌忙添座,客人谦让:“孩子坐我腿上!” 
  大家挤挤攘攘,把圆桌围得密不通风,上菜需飞越人头,斟酒要从耳边注下,前排客满,主人在二排敬陪。 
  宴客吉日近了,家里有厨师厨娘的,自然一声吩咐,不再劳心,否则主妇势必亲自下厨操刀动俎。主妇忙着上菜市,挑挑拣拣,装满两个篮子,半途休息好几次才能气喘地回到家。泡的,洗的,剥的,切的,忙活了一两天,然后丑媳妇怕见公婆也不行。到了吉日,客人早已折简相邀,难道还会不肯枉驾?不,守时不是我们的传统。准时到达岂不像是“头如穹庐咽细如针”的饿鬼?要让主人干着急,等他一催请再催请,然后徐徐命驾,姗姗来迟,这才像是大家风范。当然朋友也有特别性急而提早莅临的,那也使得主人措手不及,慌成一团。等到客人到齐,无不饥肠辘辘。 
  落座之前还少不了你推我让的一幕。主人指定座位,时常无效,除非事前摆好名牌,而且写上官衔,分层排列,秩序井然。敬酒按说是主人的责任。但是也是常有热心人士代为执壶,而且见杯即斟,每斟必满。不知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兴出来的陋习,几乎每个客人都会双手举杯齐眉,对着在座的每位客人敬酒,一霎间敬完一圈,但见杯起杯落,如“兔儿爷捣碓”。不喝酒的,也要把汽水杯子高高举起以虚应。 
  菜是一道一道上的,上一道客人喊一次“太丰富,太丰富”,然后埋头大嚼,不敢后人。主人照例谦称:“不成敬意,家常便饭。”将近尾声的时候,大概总有一位要先走一步,因为还有好几处应酬。这时候主妇踱了进来,红头胀脸,额角上还有几颗没揩干净的汗珠,客人举杯向她表示慰劳之意,她坐下胡乱吃一些残羹剩炙。 
  席终,香茗水果侍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这时候应该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谁也不愿首先告辞,致败人意。最后大概是主人打了一个哈欠而忘掩口,这才有人提议散会。 
  不要以为席终人散,立即功德圆满。地上有无数的瓜子皮,纸烟灰,桌上杯碟狼藉,厨房里有堆成山的盘碗锅勺,等着你办理善后。  
庆幸
汪蘅
  很庆幸在欢笑之余还有泪水,要不满心忧郁不快岂不是无处排解?于是有泪就*很庆幸在得意之余还有失落,要不从十六岁到六十岁岂不是平淡无奇?于是接纳失落。 
  很庆幸在热闹之余还有孤寂,要不纷乱的思绪岂不是难以梳理?于是忍耐孤寂。 
  很庆幸在理解之余还有误解,要不一切都被知道得那么清楚,自己岂不是成了无味的空虚?于是善待误解。 
  很庆幸在名著之余还有闲书,要不全是高深莫测岂不是难以呼吸?于是常看闲书。 
  很庆幸在动口之余还有动手,要不迂腐的字句岂不是灭尽青春的野气?于是偶有动手。 
  很庆幸在晴天之余还有雨天,要不生活岂不是缺乏浪漫清新?于是深爱雨天。 
  很庆幸……很庆幸在庆幸之余还有不尽人意,要不我的心将会只求庆幸而不思进取。于是,我珍视不尽人意。  
秋天的怀念
今人奇闻录
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 
  “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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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求婚
三毛
  “请你讲给我听,当年你如何向妈妈求婚?”我坐在爸爸身边,把他的报纸弹——爸在报纸背后。 
  “我没有向她求婚。”爸说。 
  “那她怎么知道你要娶她?” 
  “要订婚就知道了嘛!” 
  “那你怎么告诉她要订婚?” 
  “我没有讲过。从来没有讲过。” 
  “不讲怎么订?” 
  “大人会安排呀!”爸说。 
  “可是你们是文明的,你们看电影、散步,都有。大人不在旁边。” 
  “总而言之没有向她求婚,我平生没有向人求过婚。” 
  “那她怎么知道呢?说呀——”“反正没有求过。好啦!” 
  等了两小时之后,爸爸要去睡觉,我又追问了同样的问题,答案还是跟上面的对话一色一样。这时间妈妈喊着:“好了,你也早些睡吧,求不求婚没关系。” 
  我还是想不通:他不跟她讲,怎么她就会知道要订婚了。 
  我们这一代是怎么回事?就去问了弟弟。 
  弟说:“神经病,讲这个做什么嘛!” 
  那是大弟。也问了小弟,当时他夫妇两人都在,听见问求婚,就开始咯咯的笑个不停,弟妹笑得弯腰,朝小弟一指,喊:“他——”小弟跳起来拿个椅垫往太太脸上用力一蒙,大喊:“不许讲——。”脸就哗一下红了起来。 
  “反正你们都不讲,对不对?”我点起一支烟来,咬牙切齿的瞪着他们。 
  “我们是保守派,你是周末派。”弟妹说。 
  他们不肯讲求婚,表情倒是很乐,美得冒泡泡,可见滋味甜蜜。 
  求婚这种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伧俗,虽然目的只有一个——结婚,可是方程式太多,说说也是很有趣的。 
  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发生得很早,在小学最末的一年,这篇童年往事写成了一个短篇叫做《匪兵甲和匪兵乙》,收录在《倾城》那本书中去。 
  总而言之,爱上了一个光头男生,当然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牛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两人,乙爱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壁班的男生,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坚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单恋的,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出卖尚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根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热烈的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求说:“请你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一场笑剧,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爱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是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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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我长到16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里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蓝色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进来的。 
  从那时候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的,总会有一封给我的信。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子里看见了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交谈,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渡轮,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信件我自己收起来,也不说什么,也不回信。 
  偶尔我在黄昏时出门,他恰好就站在电线杆下,双手插在口袋里,相当沉着也相当温柔平和的眼神朝我望着。我直直的走过他,总是走出好几步了,才一回头,看他一眼。 
  这半生了,回想起来,那个人的眼神总使我有着某种感动,我一点也不讨厌他。 
  两年之后,他毕业了,回港之前的那封信写得周详,香港父亲公司地址、家中地址、电话号码,全都写得清清楚楚。最后他写着:“我不敢贸然登府拜访,生怕你因此见责于父母,可是耐心等着你长大。现在我人已将不在台湾,通信应该是被允许的。我知你家教甚严,此事还是不该瞒着父母,请别忘了,我要娶你。如果你过两三年之后同意,我一定等待……。” 
  那时,我正经过生命中的黯淡期,休学在家好几年,对什么都不起劲,恋爱、结婚这种事情不能点燃我生命的火花,对于这一个痴情的人,相连的没有太多反应。 
  后来,那种蓝信封由英国寄来,我始终没有回过一封信,而那种期待的心情,还是存在的,只是不很鲜明。如果说,今年有人求过婚,那位温柔的人该算一个。 
  等到我进入文化学院去做学生的时候,姐姐出落得象一朵花般的在亲戚间被发现了。那时候很流行做媒,真叫“一家女,百家求”。我们家的门槛都要被踏穿了。 
  每当姐姐看不上的人被婉转谢绝的时候,媒人就会说:“姐姐看不上,那妹妹也可以,就换妹妹做朋友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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