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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美国大亨-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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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品,比如当年让人掺入斯特鲁的子弹中的那些粉末——三硝基甲苯——就是在这里通过实验室制取的方式制造出来的。

实验室制取三硝基甲苯过程复杂,中间还会有有毒物质产生,很是危险。好在,这个实验史高治在上辈子的时候倒是做过,所以,还是无惊无险的做出来了。虽然纯度不算太好,但是效果好像还算不错。如今史高治正在船上小心翼翼的制取另一件东西——硝化棉。

硝化棉相比tnt,要安全不少,制备也相对简单,但是要做出能做发射药可不容易。因为硝化棉并不稳定,温度超过40度就有可能会分解自燃,而且干燥久储也容易自行分解。所以还必须加入稳定剂,比如将之溶解在乙醚和乙醇当中,再加入凡士林作为稳定剂,然后是压片,切条,干燥,这样才能做枪弹的发射药。

而史高治心目中最合适的步枪发射药,在技术上难度就更大一些。一般的发射药都是减速燃烧的,也就是一开始燃烧得快,产生的气体多,而后来的燃烧减慢,产生的火药气体很少。步枪的威力大于手枪,这意味着它所用的发射药也更多,它枪管又比较长,火药气体在枪管中作用时间较长,这就出现了枪弹在击发的时候,一开始膛压过高,而子弹还没有出膛,膛压又变得太低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采用特殊造型的发射药。火药的燃烧速度,取决于它的燃烧面积,在后世采用中空管的造型,保证了发射药在燃烧时燃烧面积始终不变。确保了枪膛内的膛压的均匀。不过,在史高治的时代,做出这样复杂构型的发射药,似乎还有难度。因此,史高治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尝试采用快燃发射药和慢燃发射药混合的方式。

这个时代的步枪,在史高治看来还很不成熟,即使是他自己的工厂里生产的麦克唐纳1857,虽然相对于这个时代,算是一把先进的步枪,但距离理想状态还差得很远。别的不说,因为使用黑火药作为发射药,而黑火药在燃烧后会有大量的残渣,这就使得这支枪经常需要清理枪膛和枪管,而且由于黑火药能量有限,燃烧速度也有限,这使得这支枪射出的子弹的初速很难提高,虽然麦克唐纳1857四百多米每秒的枪口初速在当时已经是首屈一指,但相比后式步枪经常七百多米到九百多米每秒的初速,却差了一大截。

初速低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了保证威力,子弹必须足够重。这一意味着步枪的口径一定要够大。比如说,麦克唐纳1857步枪,口径就高达11毫米,这几乎已经是后代的反器材步枪的口径了。而这个口径在当时的步枪里却几乎是最小的了,其他的一些步枪的口径更是惊人,有些步枪的口径甚至高达16毫米。而这样大的子弹,必然导致士兵携带子弹的数量很低,持续作战的能力不足。

低初速带来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精度,低初速带来了更弯曲的弹道,这使得步枪在攻击远距离目标的时候精度很成问题。而且,低初速也导致子弹飞行到远处目标所需时间大增,比如对500米距离上的目标进行打击的时候,黑火药发射的低初速子弹要飞行两秒多钟才能命中目标,而这么长的时间,即使那个人用散步的速度移动,已足够移动到一米之外去了。

当然,史高治并没有打算立刻用采用无烟火药的口径更小的步枪来代替麦克唐纳1857,领先时代一步是个不错的状态,领先两步就不见得了。甚至,就是领先一步的东西,别人都不一定能接受。前几天,麦克唐纳步兵武器公司尝试着向联邦陆军推荐自己的麦克唐纳1857步枪,结果却铩羽而归,虽然麦克唐纳1857在任何一个项目的测试中都压到了竞争对手斯普林菲尔德1856,但是,陆军却一口咬定,他们不会接受任何价格超过25美元的步枪,无论它的性能有多好!

“也许应该想办法多买点麦克唐纳1857步枪给南方佬,这样等战争开始之后,他们就会成为麦克唐纳公司最好的推销员。”史高治想,“只是如何善后是个问题,到时候,一定会有人指责自己‘不爱国’的。也许,我可以组织一个保安公司,现在为去西方的移民提供安全服务,而等到战争开始后,就把他们整合成志愿军,然后拿着更新一代的武器,比如使用无烟子弹的步枪什么的去战场上做个大广告。”

第35章,黑水公司

一支移民车队正沿着尘土飞扬的道路艰难的向着西方前进,这支车队刚刚从火车站下了火车,如今他们需要乘坐着这些大篷马车跋涉数百公里,到达加利福利亚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原本是淘金热时期留下的,后来随着黄金开采殆尽,小镇也渐渐荒芜,不过随着新的移民的到来,它也必将重获生机。

只不过这一路上并不太平,这里到处是印第安人,这些印第安人一路被驱赶到这里,然后被赶到那些穷乡僻壤当中,他们对白人充满了仇恨。只要有机会,他们对于干掉一支移民队伍可绝不会感到介意。反正移民多的是,也没什么人管,攻击他们,一方面可以宣泄仇恨,一方面也可以发点小财。

除了印第安人,匪帮也是巨大的威胁。这些匪帮的历史还相当的悠久,当然,这个悠久依照的是美国标准,如果拿到中国之类的历史悠久的国家里,这种才百把年历史的匪帮真算不上什么历史悠久,要知道,在中国湘西,某些匪帮甚至从明朝一直延续到共和国成立。

这里的匪帮大多都是在一百年前兴起的淘金热当中形成的。当时无数的人涌到加利福尼亚淘金,但是并不是么一个人都愿意在矿床上每天弯下腰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愿以偿的挖到黄金。在这样的几乎没有任何社会秩序的地方(如果有社会秩序,也就轮不到这些钓丝们来挖黄金了,黄金肯定会被以“国家”的名义包圆了),看着那些幸运儿挖出了大块的黄金,一夜巨富,又有多少人能不起歪心思?

这么一来,匪帮就像大雨过后草地上的蘑菇一样冒了出来,以至于一度匪帮的人数都不比做正当买卖的人少多少了(很多淘金者也兼职盗贼)。后来随着黄金开采殆尽,淘金者们渐渐散去,匪帮也渐渐散去。但是还是有一些匪帮留存了下来,比如说道尼尔匪帮,就是这一带最出名的匪帮。

“老大,又有一群移民要过河到红石镇去。他们共有一百多人。昨天在车站下的车,然后租了十五辆大篷车。另外,他们好像还雇佣了十一个护卫——其中还有一头中国猪猡。”一个小个子匪徒正在对一个留着长胡子,歪戴着一顶船长帽的,脸上有着一道明显的刀疤的看起来像是一个首领的大块头报告。

“嗯,这些人的武装情况怎么样?”那个首领模样的人问道。

“和以前一样,大部分的人都有枪。不过这也没啥,反正那些新移民有几个真正玩过枪的?就算拿着枪,他们也打不中任何东西。”那个小个子匪徒回答说。

“那些护卫是什么来头?”首领继续问道。

“这个倒是容易打听到。”小个子匪徒拿出一张纸来,递给首领,“这些家伙在火车站发起了广告,我就顺手拿了一张。”

首领接过那张纸,只见那张纸上印着一副图画,画的是两支交错的步枪和一把大锁,下面还有一行黑体的大字:“黑水保安公司”。下面还有一些小字,细细一看,写着:“黑水保安公司,为你量身定制各种安全服务。业务范围包括……”

“十个人而已,(说话的人自动的把那头中国猪猡开除了)再加上一大帮子除了添乱,啥都不会的家伙,能有多大用?最多也就对付对付小股的印第安人,对上我们,那就是找死。”一个匪徒毫不在乎的说。

“不过还是要小心,小心使得万年船。”

“灰狼部落不是正好在附近吗?如果能让他们先和这些移民玩玩,然后我们再去捡个便宜不是更好吗?”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思路。

“让印第安人上?你脑袋有问题?如果印第安人全力进攻,那些移民根本挡不住。到时候,印第安人还会把到手的东西让给你?”立马就有人提出了反驳。

“我们可以和驻军的联系一下,反正多尔那个王八蛋只认识钱,上次她拿了我们的钱,就故意迟到,好给我们充足的时间。我想这次他也一定愿意帮忙的。我们可以让他们在关键时刻去掏印第安人的老巢。这样一来,印第安人就只能回援了,然后,我们就可以……”

“要这样的话,多尔那个王八蛋肯定会狮子大开口的。上次他什么都没干,就拿走了整整1000美元!这次还要他动人马,我们辛辛苦苦的抢到的东西只怕有一小半都要给他拿去了。”

“这样也比先让自己人硬冲来的好……”

……

那个被叫做中国猪猡的杨泰的确不是黑水的正式的员工,他只是梅森,嗯,就是那个在决赛中击中了别人的靶子的那个糊涂虫私人雇佣的一个帮工而已。他是个被贩卖到美国来的猪娃,不过和一般的猪娃不一样,他可不是那些被人骗了以为美国遍地黄金而给了蛇头钱自己把自己卖过来的,他是被一个叫做李富贵的满清官员给卖到美国来的。

杨泰是个“发匪”,也就是太平天国起义军的一员,还是个不大不小的小头目。如果不是因为出身不好,并不是正宗的“拜上帝会”的教徒,而是跟着罗大纲加盟到太平天国的洪门(也就是天地会)人员。也许他在太平天国中的官职还能更高一点。然而,连罗大纲都没能搞到个王位,罗大纲手下的就更是不用说了。罗大纲死后,杨泰又被派到下江一代作战,结果作战失利,成了俘虏。本来,他们这些当“反贼”的,被抓到了,基本上就等着杀头了,可谁知道,那个俘虏了他们的清妖是个见钱眼开的货,居然随便砍了几个逃荒的老百姓的头拿到朝廷去请赏,而把他们当作“精壮猪仔”卖给了美国人贩子。于是,杨泰逃过了一死,来到了美国。

到了美国,杨泰被人买去挖矿,本来,被贩卖来干这个的猪仔,几乎用不了多久就会过劳死什么的。可是杨泰就是命硬,干了一年,经济危机就来了。矿主破了产,杨泰倒是又逃了条命出来。

后来杨泰就到了旧金山的华人区,在那里面杨泰又成了一家餐馆的帮工。在这段时间里,天姿倒是不错的的杨泰倒是学会了一些基本的英语。

一年前,梅森偶尔到了旧金山,很幸运的遇到了很多男人在yy的时候设想过的场景——英雄救美。在一条小巷子里,他见到两个流氓正在对一个女子动手动脚。不过很不幸的是,梅森并没有携带枪支——没有谁会没事了带着长达一米四的麦克唐纳1857步枪上街的,而那两个流氓每一个看起来似乎都比梅森的块头大。

梅森估摸了一下形势,感觉赤手空拳的上去多半不是对手。于是四下望望,看到墙角有一块板砖,想起史高治和他们闲聊的时候曾讲过:本事再高,也怕菜刀,身体再好,一砖拍倒。于是就将那块砖头捡了起来,从那两个流氓后面悄悄的摸过去。

梅森原本的计划是趁着两个流氓不注意,摸上去先一砖头拍翻一个,然后,靠着拍翻对手后狂涨的气势,吓趴下剩下那个,就大功告成了。然而,世间不如意事,十常**,梅森从后面摸过来,那两个流氓倒是没看到,可是要命的是那个女人却看到了。于是那个女人就朝着梅森大喊:“救命呀,快来救救我。”

这一喊,自然也就提醒了两个流氓,两个流氓一回头,就看到梅森正举着一块板砖蹑手蹑脚的摸过来。于是,一个流氓立刻转身掏出了匕首,向着梅森斜了斜眼:“不想死的滚远点。”另一个流氓则继续对那个女的动手动脚。

梅森立刻把砖头藏到背后:“不好意思,我路过的,你们继续,不打搅了。”一边说,还一边向后退去。看到梅森退走,那个女人绝望的乱哭了起来。而那个流氓看到梅森这么识相,轻蔑的哼了一声,顺手把匕首收了起来。

趁着这个机会,梅森猛地将手里的砖头掷向那个流氓的脑袋,如果能够砸中,梅森觉得这一家伙肯定能放倒那个家伙,然后只剩下一个家伙,那就好办了;如果打不中,那梅森就打算要转进了,梅森的短跑不错,只要对手没带枪,应该能安全的跑掉。至于那个女的,嗯,希望她能坚持到得到报警的警察老爷们到来的时候。

梅森是个神枪手,但他扔砖头的精度可远远没法和用枪相比。事实上,那个流氓根本就没有做出任何的闪避动作,但是砖头却从离他足有一米多远的地方飞了过去。那个流氓大怒,拔出刀就向着梅森扑来。梅森正准备掉头就跑,却看到那个流氓的脑袋上突然爆出了一朵血花——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了半块板砖,直直的砸在那个家伙的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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