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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每一拳都那么“真材实料”,她连忙拉住他双手,阻止他自残的行为。
“不要……拉我……我头好痛好晕……”辜至美那张向来傲慢冷漠的俊脸上,首次浮现恐惧的神色。
看到他这样,火妮的心也跟著一缩。
天啊!他一定很难受很痛苦很害怕!
她不假思索的紧紧抱住他。“不要怕!你不要怕!我在这里!”
他的头倚在她小巧的肩膀上,身体被她温暖的小手抱住,这份力量稳定了他,不知道过了多久,头晕渐渐消失。
“你们在干什么?!”
一声愤怒的大喝传来,拥抱中的两人被人从中间硬生生的分开!
“仲凯?”火妮错愕的眨了眨眼,他害她跌坐在泥土上耶。
凌仲凯气急败坏的指责他们,“看看你们!大白天的,你们在这里搂搂抱抱像什么话?”
气死他了啦!
昨天看他们整天不说话,好像在冷战,他还高兴了一整晚,没想到今天两个人却抱在一起,莫名其妙!他真的快气死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火妮蹙著眉。
“我想到哪里去了?我想到哪里去了?那要看你们做了什么啊!”凌仲凯犹自跳脚不已,一直在那里哇啦哇啦叫。
“神经!”火妮懒得理那只蚱蜢,她拍拍屁股站起来,关心地又蹲回辜至美面前。“你好一点了吗?”声音跟神态变得跟凌仲凯讲话时不一样,难得的温柔。
“吼~你干么这么注意他?!”有个人气炸了。
火妮一样不理他,此时此刻,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辜至美身上,很担心很担心他,那份担心流露在她圆亮澄澈的眼眸之中,令辜至美的心莫名一震。
想不到她也会这么温柔……
“怎么了?”她急了。“怎么不说话?还很不舒服吗?还是我送你到医院去……”
他的俊唇蠕动了一下,声音有点沙哑,“谢谢。”
火妮愣了愣。
谢——谢谢?
她有没有听错啊?傲慢鬼对她说谢谢?
“呃,你——你没事——吧?”她伸手摸他额头,确定他没有发烧,没有烧坏了头壳。
失忆已经很口怜了,如果连脑袋也烧坏,那就真的太惨了。
他凝眸看住她,再次说道:“刚才——谢谢你。”
火妮的胸口一热。
辜至美感觉到谢这个字,对他好陌生。
怎么?他以前是个不会说谢谢的人吗?他突然强烈的想找回过去的记忆,一个不说谢字的人,他是怎么活的?
一连几天,辜至美都出现在农田里。
他也没做什么,就是东看看西看看,有时候他可以盯住一棵菜良久,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不过他也没妨碍到别人,所以大家也就随便他了。
当然,有个人除外。
“哼!那小子超诡异的,我们一定要小心他,不然哪天田被他卖了都不知道。”凌仲凯经常语带敌意,有意无意地这么说。
“他又没做什么。”火妮对他的言论很感冒,在她看来,辜至美应该只是渐渐对有机栽种产生兴趣罢了。
她比较担心的是,都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他还是没有恢复记忆。
看来她得找个时间跟小叔叔商量一下了,不报警也要有个期限,总不能他一辈子想不起来,就一辈子让他住在这里吧?这对他不公平啊!他们绝对不可以这么做,这样很自私。
“苗火妮,你过来。”
正在出神之间,听见有人叫她,一抬眼,看见站在农田中央的傲慢鬼正在看著她。
她看著他,眨了眨眼。“我吗?”
辜至美微抬下颚,“这里有第二个苗火妮吗?”
她蹙眉朝他大步走过去。“喂!傲慢鬼,你就不能有礼貌一点吗?”
顿时,俊颜微怔,“我这样没有礼貌吗?”
“当然!”火妮皱著鼻子数落他,“讲话都用冷嘲热讽的,或者一副人家应该知道,不知道就很白痴的样子,你到底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啊?”
他扯扯唇角,“我也很想知道。”
哦喔,踩到他的痛处了,她吐吐舌头。“对不起……”一时忘了他失忆。
“算了。”他撇撇唇。“你过来看这个。”他蹲了下去。
“看什么?”她好奇的走到他旁边,也蹲下去。
两个人在大太阳底下,蹲在菜田旁看著卖相很丑的青江菜,菜叶都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搞不好有人光看就会起鸡皮疙瘩哩。
“你知道为什么这些菜才刚长出来就被菜虫咬伤吗?”他的视线专注的落在菜叶上。
火妮翻了个白眼。“我知道就好了,你叫我过来就为了问这个问题?吃饱太闲哦?”
天知道她有多想种出健康又漂亮的青江菜啊,但老天偏偏一直跟她作对,她都要怀疑自己跟青江菜八字不合了。
“我是要告诉你,我知道为什么菜一长出来就被虫吃掉。”
“你知道?”她一脸的“怎么可能”。“我一天到晚都在菜田里,我都找不出原因了,你找得出原因?”
“因为你不够细心。看看这里——”他指著菜叶上的小卵。“蝴蝶产卵孵化成菜虫——”
他还没说完,火妮已经激动的低呼起来,“天啊,真的耶!我怎么都没注意到有这么小的卵?该死!可恶的蝴蝶,害我白费那么多心血,真的是太可恶了!”
她那副想把蝴蝶抓起来鞭打一顿的模样令他莞尔。
她一直都这么认真的在过生活吗?
那他呢?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如何过生活的?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他指点她,“只要盖……”
“网状温室!”两人异口同声地说,说完,因为有默契,还相视一笑。
火妮笑睇著他,“傲慢鬼,我觉得你从来没那么可爱又顺眼过耶,而且我得承认,你比我细心,发现了我没注意到的问题。”
因为是独生女,所以肩上的责任比别人多、比别人重,在她苗火妮的字典里,没有失败两字,弄砸一件事,就再想办法搞定它,只不过她也有搞不定的时候啦,比如蝴蝶产卵这件事,而他就搞定了。
“因为你根本就不像个女人。”辜至美回道。
火妮嘴嘟得高高的。“我哪里不像女人了?找死!”
她作势要追打他,两个人不畏炙阳,像小孩一样在田里追逐来追逐去的,因为他穿雨鞋很笨拙,一直追不到她,她乐得哈哈大笑。
隔天,两人立刻著手搭盖隧道式的椭圆形网状温室,虽然辛苦,也会让未来采收的程序变得比较麻烦,但成就感十足。
完工之后,火妮兴匆匆的拉著他。
“既然你比我还像女人,那么细心,那你来看看,为什么菠菜都不会发芽?我已经到处问人了,可是没有人说得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辜至美被她拉到菠菜田,就见她在旁边瞪大了眼睛,双眼眨也不眨的看著他,好像他是神明,立刻就可以给她指示似的。
他莞尔地说:“你不要在这里一直看著我,去忙你的事,等有了答案,我会告诉你。”
火妮不想走。“可是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发现原因的嘛。”她要学起来。
他瞟她一眼,傲傲地说:“事情不是笨人想的那么简单,我的观察力很敏锐,你根本学不会。”
瞬间,一指神功发射!她不爽的戳著他胸膛。“厚~傲慢鬼,怎么讲话还是那么顾人怨啊?”
奇怪,他胸膛怎么那么结实啊?硬硬的,但有弹性,好奇怪的触感……
“我只不过说实话而已。”
“你再说?”给他加重,再戳、戳、戳!
他不动如山的站著,随便她戳。“苗火妮,你这种力道,连蚂蚁都揉不死。”
“好大的口气,晚上可不要偷偷起来贴药布!”
“你的手指才需要偷偷起来贴药布。”
“什么?!”
两人正在抬杠,一声吆喝从树荫下传来。
“火妮~光宗~呼~来吃绿豆粉圆汤喽!”梅淑珠高喊著。
火妮立刻休兵。“哇!绿豆粉圆汤耶,好棒哦!走!我们赶快去吃,晚了就吃不到,那些欧吉桑、欧巴桑的食量都很惊人,他们是不会留给我们的。”
“我不想吃。”辜至美把她的手拨开。“你自己去。”
她才不理他,又拉住他的手。“我妈亲手做的粉圆人人称赞,不吃会后悔哦!走啦!”
“我不想吃……”什么绿豆粉圆,一听就是便宜东西,他越来越感觉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是这种层次。
“从中午到现在都几点了?你肚子不会饿吗?吃吃看嘛!”火妮硬是拖著他到树下,梅淑珠已经替他们盛了两碗在等了。
“我说了我不想吃……”某人蹙著眉。
火妮粉颊鼓鼓的,生气的问他,“你又没吃过,吃吃看又不会死,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耶,一定要这么不合群吗?”
辜至美微微一愣。
合群?又是一个陌生的字眼。
他抿著唇,不再说话了,端起碗,开始吃。
绿豆粉圆一入口,他就对这外观不怎么样的甜汤改观了,大大的粉圆煮得很Q,吃得到蕃薯和芋头两种味道,配上熬到软烂的绿豆汤,甜而不腻的糖水,真的是好吃极了。
吃完了一碗,他把空碗递向梅淑珠。“再盛一碗。”
凌仲凯马上对他开炮,“妈的!你是谁啊?伯母又不是你的佣人,自己没手不会盛啊?”
辜至美又是一愣,脑门好像被打了一下。
他从来没想过要自己盛东西,好像被服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他以前,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没关系啦!你们喜欢吃最重要,男人笨手笨脚,我来盛、我来盛就好。”梅淑珠一把把辜至美手中的碗抢过去。
哎,她不是没有私心的啦,光宗这孩子长得好,气质也好,不像个普通人,跟火妮很相配。
火妮是苗家的独生女,身上背负著延续苗家香火的任务,还要扛起偌大的农庄,要养的人很多。
再说,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人愿意被招赘了,如果光宗一辈子没恢复记忆,待在农庄里的话,火妮的终身就有倚靠了,她也可以安心。
“伯母!”凌仲凯气得跳脚。“你们不要对他那么好,都把他宠坏了。”
“只是盛碗汤嘛,哪会宠坏他?”梅淑珠为表公正,连忙撇清。“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心眼,我不也帮你盛汤吗?你的衣服还都是我洗的咧,你怎么不说我把你宠坏了?”
“那不一样。”他抡著拳头,忿忿不平。“我像您的儿子,但这小子是什么东西?凭空冒出来,什么事也没见他做过,待在这里享福,简直莫名其妙……”
“闭嘴!”苗大顺一把捂住他的嘴,将他拖离现场。“不许你对光宗说那种话,他待在农庄里是应该的,不许你再对他没礼貌。”
“阿顺叔!”凌仲凯激动的喊,他实在不懂,干么每个人都对那娘小子那么好,他到底是哪一点好啊?气死他了啦!
梅淑珠连忙安慰未来女婿。“光宗啊,你别介意仲凯胡说八道,他这孩子就是这样,没读书,说话不经大脑……来,汤盛好了,快吃吧!”
辜至美被动的接过碗。“谢谢你,苗大婶。”
梅淑珠霍地睁大了眼睛,手指指著他。“光宗,你——你刚刚对我说什么?”
他说错了什么吗?辜至美瞬了瞬眼眸。“我说谢谢你,苗大婶。”她为什么这么激动?
“哦,天啊!你——你对我说谢谢?”梅淑珠感动不已。“火妮,你听见没?光宗对我说谢谢耶!”
他看著眼前那张乐不可支的笑脸,脑门又仿佛被狠狠打了一记。
难道自己从来不曾对苗大婶说过谢字吗?来到农庄之后,他的衣服是她洗的,他的床单是她换的,房间是她打扫,每天三餐吃的饭也是她煮的,连日常用品都是她买的,明明被她照顾很多,他却连一次都没开口道谢过?
他对过去的自己越来越疑惑……
如果他是一个事事要人服侍、很挑剔,又对小细节吹毛求疵,却连个谢字都不会说的人,连他都要讨厌起这样的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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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虽然辜至美想出了搭盖网状温室来防堵蝴蝶产卵,却还是防止不了其他的虫类和蚤类,火妮真是有够沮丧的,还以为他想出了个绝妙好计说。
「他呀,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坐办公室的书呆子,你还是不要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比较好。」眼见菜叶又被虫咬得坑坑洞洞,凌仲凯一直在旁边说风凉话。
看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