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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领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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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星



楔子

晴空万里的下午。

吉普车身后扬起滚滚黄烟,沙漠中特有的热浪在一瞬间冲进了车窗。

金黄的沙海一望无际,可其中的“海浪”却远没有大海的海浪那么温柔。“陆地巡洋舰”穿梭其间,就象远洋巨轮遇到了九级台风,上下剧烈颠簸。

坐在车中的赵枫他们就象骑上了难以驾御的烈马,头撞在顶棚上咚咚做响。那份刺激大概唯有在撒哈拉所独有。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奔驶,平坦的沙漠中隐约可见沙坡和有岩石块的小丘。

赵枫他们的车子骤然在一座沙坡前停了下来,遇到沙坡时,他们必须得亲自攀爬,才能翻越过去。

这的确是一次艰难的跨越。头顶炎炎烈日,脚踏滚烫的沙漠,越往上爬,“路”越难走,不时有尖利的石块出现在脚下,真是深一脚、浅一脚。当赵枫终于登上沙丘,放眼四望,远处的山峦、近处的沙丘都清晰可见。

还是“下山容易上山难”,在金黄的沙丘上狂奔而下,不一会就来到了沙丘下。

赵枫正在撒哈拉大沙漠探险,同行的是一群不大熟悉的外国人,来自包括德美英法等各个国家。这是一次联合国组织的科考探险队,目的是想调查由于环境恶化,撒哈拉沙漠的物种生存情况。

赵枫作为其中唯一一名大学生,入选其中。

他是学习农业科技技术的大四学生,就快毕业了。以他的年纪与资历,本来想参加这样的大型科研活动;根本不可能。

只是。由于赵枫在国际学术性期刊发表了一篇关于沙漠绿化改革建议报告。引起了多方关注。产生轰动性地效应。得到那些专家们地青睐。破格入选。

本来。赵枫很庆幸。也很自豪自己有这样地机会。参加到这样地活动之中。

不过。现在他心中却深深地懊悔。为什么不好好地呆在学校之中。来参加这样地活动。

沙漠地气温变化无常。白天能把人热死。到了晚上。却又能把人冻死。

刚在沙漠呆了三天。赵枫地脸就晒地通红。皮肤感到了火辣辣地痛。遇到汗水一泡。那种滋味。简直是一种酷刑。

酷热。干渴。还有无尽地风沙。以及沙漠多变地地形。让他苦不堪言。加上每天还要完成繁重地科考任务。十分辛苦。

科考队中,赵枫最年轻,资历又最差,很多体力活自然得拜托他这个年轻人了。收集动物植物种子标本,以及一些杂事琐事,都得由他这个大学生去做。

不过,赵枫并没有什么怨言,他把这些困难,都当成了锻炼,每次赵枫都是一丝不苟的完成科考任务,得到了探险队中的众人们的交口赞扬。对于这个乐观开朗的年轻人,很多科学家们生出了招揽之意,邀请赵枫去他们的实验室深造。

对于这些邀请,赵枫一一婉拒。他说,在科考任务结束之前,暂时不接受任何邀请。这份从容淡定,让科考队其他人赞叹。

“赵枫,去前面收集一下植物标本吧。对了,我要你多采集仙人掌的汁液……”随著领队的一声令下,赵枫踏著滚烫的沙子,朝著前面巨大的仙人掌走去。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一声惊恐的声音道:“沙暴来了……”

听到这个声音,赵枫吓了一跳,赶紧趴在了地上。就在这个时候,远处卷起漫漫黄沙,遮天蔽日,吞噬一切。

面对大自然如此的威力时,任何抵抗都是徒劳的,赵枫他们唯一可做的事情,只有跪地祈祷,祈求自己能够活下来。

铺天盖地的沙子迎面而来,如一只愤怒的巨龙,瞬间将赵枫的身体吞没。

第一章 废物

夜色如墨,只有一弯残月挂在苍穹。

“奶奶的,真是晦气,刚刚赚的三个金币,输的干干净净了。”汉斯打着酒嗝,摇摇晃晃的从一个小酒馆中走了出来。

抓了抓如乱稻草一样的头发,汉斯犯愁道:“去哪里再弄点赌本来扳本呢?唉,真的是倒霉,今天运气真是背到家了!早知道埋尸体的时候,就不赌钱了。”

汉斯是一个掘墓人,平时的工作就是看守墓地,以及帮人挖坑坟,获取一些报酬。今天,他接到了一批大生意,只埋了一个人,就赚了三个金币。在以往,他哪怕是挖十来个坟,都赚不了这些。

不过,钱财如流水,来的快去的快。

汉斯不但是一个赌鬼,还是一个酒鬼。再多的钱到了他的身上,不出三分钟,就会被他败个一干二净。

“对不起了,我的主顾。”汉斯突然想今天埋的那个少年,衣着似乎很华丽,身上似乎还挂着一些饰品之类的东西。

“说不定,这个家伙身上还能弄点值钱的东西。”

这个盗墓的行当,汉斯已经干过很多次了,手段已经十分的娴熟了。只见他找到了一把鹤嘴锄,朝着郊区那片乱葬岗坟地走去。

这一带,有很多的无名野坟,埋着的都是一些客死异乡的家伙。这些家伙,大都无名无姓,就这样死在异乡,由此地的一些工会出钱,叫汉斯这样的人随便挖一个坑,将他们埋掉,免的曝尸荒野。这些人就连一口棺材,一个墓碑都没有,下场十分的凄凉。

夜间天气十分的寒冷,让汉斯不禁竖起了脖子。一个人走在这样偏僻的小道上,哪怕是如汉斯这样的胆大包天之辈,一样有些害怕。

“鸹!”

当汉斯走到了今天刚刚挖地坟前。一只躲在草丛中地乌鸦突然飞了起来。让他吓地差点连手中地鹤嘴锄都扔掉了。

“奶奶地。真晦气。”汉斯吐了一口吐沫。开始用力地掘起土来。今天白天地一幕。他记忆犹新。

本来在酒馆打牌地汉斯。被一个陌生地中年人叫了出来。那个家伙衣着华丽。语气傲气。一看就是一个大人物。

他扔给了汉斯三个金币。对他道:“我要你埋一个人。”

“行。行。别说是埋一个。两个人都成啊!”汉斯地目光早就被金币地目光所蒙蔽。哪里管得了那么多。

在一张破凉席上,放着一具尸体。那个少年,面色苍白,长相俊美,衣服华丽,看起来就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子弟。

“帮我把他找个地方,随便埋了吧。”那个中年人吩咐汉斯道:“要快一点,我急着赶路,你得加快点效率。”

“行,行,没有问题。”汉斯连连点头,有些讨好的道:“大人,不用买副棺材吗?我认识不少好的棺材铺老板。还有,用不用找一个牧师超度一下。我听说,这样的话,灵魂比较容易上天堂。”

汉斯在镇上可是认识不少搞殡葬的家伙,若是这个中年人答应让他帮忙找人的话,他起码还可以赚一些佣金。

“不用,别废话了,就这样埋了吧!”中年人阴沉着,再不肯跟汉斯多废话一句,只不住的催促他挖坑埋人。

汉斯没有敢再多嘴,生怕那个中年人恼火,赶紧挖了一个挺深的坑,将这具尸体好好的埋葬了起来。

在中年人的要求之下,这块墓地连一块碑都没有立。

在看到汉斯将这个坟埋好,这个中年人这才露出了一丝笑容,对汉斯道:“记住,今天的事不要跟任何人说。”

“是,是,大人。”

叮嘱了汉斯一番,那个中年人就骑着马离开了。看着飞扬的马蹄扬起的尘土,汉斯露出了一丝羡慕的神色。

“梅拉达家族的人吗?”虽然中年人没有表露身份,可是汉斯这个老江湖还是从他的马匹的烙印上,看到了梅拉达家族的徽章标记。

梅拉达家族,乃是蒙德拉帝国的两大豪门家族之一,地位显赫。每一代帝国的宰相,都是从梅拉达家族以及他们的旁系亲属中产生,无一落空。他们,掌握着帝国的经济命脉,掌握着国家的人才,乃是帝国文臣系统的首领。就算是蒙德拉帝国的皇帝罗兰三世,面对梅拉达家族的族长时,都显得有些低声下气,毕恭毕敬。

唯一可以媲美的梅拉达家族,就是帝国另外一大豪门,埃文斯家族。

这个家族,每一代都会出现几个天才的将领。帝国的元帅以及将军,大都来自这个家族以及他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帝国的军中,近三分之二的人都曾经受过帝国元帅杰瑞。埃文斯的教导。

不过由于帝国连年战争,使得埃文斯家族每年都要失去好几个男丁。今年早些时候,帝国又与北面的卡罗帝国打了一仗,损失惨重,三个师团的兵力,只剩下了一个。若不是杰瑞。埃文斯的巧妙指挥,恐怕蒙德拉帝国就将灭国了。

这个世界上,一共有三种主要种族。人族,精灵,以及兽人三大种族。只是近些年来,精灵以及兽人族由于人口繁衍以及粮食问题,已经渐渐的衰落了下去。

这片大陆,名为混沌大陆,一共拥有三个大国家。安斯,卡罗,蒙德拉乃是这三大帝国的名字。这三大国家,连年征战,经常燃起战火。在二十年时间,打了不下三十次大大小小的战争,而大大小小的冲突摩擦,数目频繁的无法计算。

在三大国之中,安斯最强,号称辽野之国,占据著最肥沃的北方平原地带。而卡罗占据著南方的水域以及森林地带,号称北海之国。至于蒙德拉,则是占据著西南角的沙漠以及山脉地带,被称为日出之国。

这三大国家,占据著这片大陆的三分之一的土地。剩下的那些地方,大都十分荒凉或偏僻,不适合人类居住。精灵以及兽人们,生活在这里,跟人类世界算是完全隔离,很少有接触。

精灵们生活在魔兽森林的深处,兽人们则是生活横跨大陆的安第斯山脉中。

除了这两种种族之外,还有矮人以及修罗,半兽人等等少数的种族,数量都非常的稀少,行踪也十分的诡异。

由于这场战争的失败,杰瑞。埃文斯被他的政敌,也就是帝国宰相罗杰。梅拉达不断的攻击中伤,被逼辞职。

在这个时候,杰瑞。埃文斯明白事态不妙,就想将自己唯一的孙子达克。埃文斯送到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以躲避灾祸。

达克。埃文斯在蒙德拉帝国中也是非常的有名,他是一个混血儿,拥有精灵血脉、兽人血脉以及龙族血脉,血脉之复杂,十分的罕见。

不过,这主要是因为他的父母的缘故。他的父亲十分的骁勇,继承了祖母的兽人血统,打战时奋不顾身,乃是一员虎将。

而他的母亲,乃是卡罗帝国的公主,拥有精灵的血统,长相十分的俊美,乃是大陆上出名的美人。

而埃文斯家族的祖先,是有名的龙战士,所以他在血脉中,就拥有了一定的龙族的强悍的血脉。

拥有这样强大血统的达克。埃文斯,一出生就被寄予厚望。

人们都在期待,拥有这样血统的是他,是不是能继承优良的基因,获得强大的力量。兽人的勇猛,龙族的强大,精灵的美貌,都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不仅如此,他们还有后天的天赋可以培养。兽人比起人类,在斗气上,拥有更多的天赋。而龙族,则可以对魔法免疫,还能够拥有强大的魔力与智慧。而精灵,乃是天生的神射手,还能够拥有很强大的魔法天赋。

人们都在想,达克。埃文斯究竟能够继承多少强大的天赋。甚至有人在想,他是不是可以继承所有的能力,成为一个奇迹。

不过,随着达克。埃文斯的长大,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外。

他表现的十分的平庸,甚至可以用低能来形容。无论是武技魔法还是智慧上,达克。埃文斯都表现的十分的拙劣。

他唯一继承的,就是精灵的美貌。俊美的他,乃是帝都第一美男子。不过,现在的帝国不是歌舞升平的年代,他的长相,不但没有引来关注,反而被人们称为花瓶、空心萝卜,花心大少。

“史上最大的废物—达克。埃文斯。”他被称为将门出的犬子,成为大陆的笑谈,在民间流传。所有的人,都用他的例子来教导孩子。

“你再不好好努力,就会成为达克。埃文斯那样的傻瓜了!”

那一声声刺耳的嘲笑,让本来就沉默寡言的达克。埃文斯更加的沉默与孤僻。平时的他,都呆在元帅府中,哪里都不出去。

“孩子,我已经跟国王陛下要求过了,让你去乌苏塔里沙漠绿洲去当领主。”有一天,杰瑞。埃文斯对着在书房看书的达克。埃文斯说道。

“好。”达克。埃文斯点了点头,脸上一丝情绪都没有显露。

杰瑞。埃文斯看着达克。埃文斯的模样,叹了一口气道:“我的孙子,我这是为了你好。在帝都。我已经无法保护你的安全了。你的父亲母亲死的都早,而你是一个命苦的孩子。不过,这样你才不用上战场,避免了根你的那些兄弟叔叔一样的命运。”

“我明白。”杰瑞。埃文斯捏着拳头,咬牙切齿道。对他来说,这是极大的耻辱。他宁愿跟他的那些亲戚们一样,战死杀场,也不愿意这样窝囊。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这样的没用!”达克。埃文斯的手指甲深深的陷入了肉中,无比痛恨自己的懦弱与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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