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一等俏农妇 作者:凤舞江山(潇湘vip2014-09-11正文完结)-第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待会儿就晓得了,哥,咱们去那边上宰骨头吧。”

    人多,分工合作,一顿属于九口人的晚餐就这么新鲜出炉了。苟富春俩口子也下好了决定,选择了后一条路。锦绣满意的点了点头,细细的将方法全部说与了江氏听,如何制作卤骨和烧腊,如何进行贩卖和定价,都有一套完整的方案,听得苏智轩等人在一旁瞠目结舌。

    “来,娘,试试这大骨汤怎么样?”围着围腰的锦绣拿起一只白瓷碗,先替沈氏打了一碗汤,撒上了几丝葱花,端到了沈氏的面前,示意她先尝尝。

    沈氏瞧着雪白的瓷碗中,一碗略带粉白色的汤水表面上,泛着一层油光,光线一过,散发出五光十色,诱人不已。

    端起碗,小心翼翼的伸到嘴边,轻轻浅酌了一口。

    众人只听哧溜一声,本来已经饿得发慌的肚子顿时更饿了起来。

    瞧着沈氏点了点头,会心一笑之后,更是急不可耐想要尝尝锦绣的手艺了。

    “呀,锦绣你这个汤是咋熬得,咋那么香,那么浓呢?”江氏喝了一口锦绣盛的汤后,立马来了精神。别人家不常吃骨头,她可是经常吃,可她自己总是炖不出来这般香浓的骨头汤来。也不晓得锦绣这里面是给加了啥好东西,愣是比她做的香很多。

    锦绣自己也喝了一口,顺势又给芷雪盛了一些,让她也喝一些。

    然后才抬起头,看向了江氏。

    “我也没加啥好东西,不过加了点黄豆,让这锅汤煮得更浓罢了,主要问题还是火候。先是烧开水给骨头去血水,捞起来,再放进去大火烧开,转小火慢慢熬。熬了足足一个时辰呢,如果有时间,再熬一会儿的话,还能更香更好吃。我教你的那个卤骨,也是一样的火候控制,只是加了些大料八角啥的进去就行了。过几天你先试试,好吃的话,就让富春哥稍带一些与肉一起卖。别人若是喜欢,自会告诉你,你就晓得下次做多少能够卖的完,就可以去外面肉摊买了。”

    锦绣一边说,江氏一边磨动着嘴皮子,像是在复述着锦绣的话,将它们一一嵌入心底。

    “谢谢你啊锦绣,若是这个法子有效,俺都不晓得咋感激你好了。俺从小没啥见识,不懂那些个大道理,说了些浑话你可别介意才是。”

    锦绣也是做娘的,自是不会与她计较这么多。说到底自己若不是来自未来,怕也免不了与之一样的想法。

    锦绣跟秦大勇吃过了晚饭,急忙的就拉着秦大勇还家了。沈氏本想留女儿住一晚,无奈家中还有芷雪,不放心,只得放了女儿女婿走人。

    “轩儿,娘亲也不想再说你啥,只是你妹妹的话你得好好想想,娘老了,你又还有个妹妹,莫让为娘再操心了。”夕阳下,余辉笼罩着的沈氏母子立在尖山村村头,目送着锦绣一家三口渐渐远去。

    面对沈氏的语重心长,苏智轩点了点头,默不作声。倒是想起锦绣今天交代的事情,跟沈氏提了出来。

    “娘,你觉不觉得绣儿的变化很大?”

    “啥意思?你是说今天她给富春家出的那些主意?我也觉着她脑子莫不是有问题,那好的活计,都全部掏心掏肺交给了别人。也不晓得她咋打算的,别人的出路她想的妥妥的,自个儿的出路还不晓得在哪儿呢,哎——”不是她小家子气,对苟富春俩口子有意见。而是锦绣她有这好的主意,为啥不自己留着,找她借些银钱,把这生意做起来呢。要晓得,他们家现在不再是以前的苏家了,再也无法庇佑她一辈子。

    苏智轩见娘亲的眉头还没从自己的事情上舒展开来,就又为了锦绣的事皱了起来,不由有些无奈。

    伸手一把牵过沈氏的手,另一只手搭在上面。

    “娘啊,绣儿这么做自然是有道理的。我只是觉着这丫头脑子和胆识都比以前好使了,才不是你想的那些乱八七糟的哩。你不晓得,她今天过来,其实不单单是为了送桑葚给咱们,而是为了让我替她办件事。你女儿啊,心思可大着呢,她竟然想在咱这个破山村里养蚕。”

    “养蚕?”沈氏一听养蚕二字,脸色忽地一下子白了。这、这莫不是真的沾了啥不干净的东西了吧。从未见过蚕的人,咋就想起来养蚕这回事了?而且,那一年那个吊死的女人,不就是个养蚕女吗?

    沈氏越想,越觉得浑身冒冷汗。

    嘴里也哆哆嗦嗦,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吓得苏智轩急忙伸手搂住她的肩头。

    “娘,娘你咋啦?”

    “你妹子她,她真的说要养、养……蚕?”

    “是呀,娘你咋啦?不就是养个蚕哩吗?我只是想跟你说一声而已,咋就把你吓成这样了?”苏智轩并不晓得沈氏心里所想,只觉得他娘的反应未免也太大了。

    哪晓得得到他的肯定,沈氏的唇打颤的更厉害了。

    “你、你不晓得,你妹妹她这辈子都没出过咱这个小镇,哪里晓得蚕不蚕的玩意儿?倒是那个鬼屋里,那个鬼屋里的事情你也听说过一些吧。但是你们不晓得,不晓得那个吊死的女人,她就是个养蚕的。”说着,沈氏的记忆被带回了二十多年前。

    那时候,她刚刚嫁到尖山村来,白凤村与尖山村离着也不远,所以两个村子的人也都彼此很熟悉。

    那时候,苏立山还是个书生,穷,没钱。尖山村里比他们条件好的人,多得数不胜数。但是最最印象深刻的,却是隔壁白凤村最为富裕的一家人。

    那家人姓白,祖祖辈辈都是白凤村的人,所以也积淀了一定的财力势力。白家世世代代人丁稀薄,到了他们那一代,就只有一位小姐存在。那位小姐出落的极为标致,性子也随和大方。白家特意给她挑了个门当户对的夫家,就等着白家小姐及笄之后,风光下嫁。

    可是不晓得为啥,他们等了好几年,也没等来白家小姐的出嫁,反倒是在她足不出户一年后,白家全家一夜之间牵走了。只留下白小姐一人,悬挂在房梁上。

    “娘,这事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的话,为啥白家的人走之前,不把白小姐带走?若是走之前她已经死了,也该帮她先把尸收了呀!”听完娘亲的叙述,苏智轩也觉得心有余悸。一个十四岁的少女,好端端的咋会忽然间变得足不出户,且一年之后就吊死在了自家。最怪异的是,家人竟然连尸体也不带走就消失了。

    “当然是真的,这是我亲眼所见。她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水悠,白水悠。她死的时候,身上——哎,算了算了,不提也罢。你妹妹现在好端端的替出个劳什子养蚕,水悠以前也是养蚕的,鬼屋门前的桑树就是水悠种的,我晓得,但我从不曾去摘过来吃。”不是不想,而是害怕,害怕那个死于非命的女子。

    “轩儿,你说你妹妹会不会真的跟李婉儿说的那般,被不干净的东西给附身了?”话还未完,就被苏智轩一口打断。

    “娘你说啥哩?绣儿都说了,那些东西都是在爹爹的书上看来的,而且咱爹去了才几年哩?他在世的时候,绣儿最爱黏在他身边,难保爹没跟绣儿说过这些事。这没根没据的事,你可别乱说,到时候万一绣儿还是咱的绣儿,却被人捉去当成妖怪魔鬼啥的烧了可咋办?”苏智轩一手扶着沈氏,一手抚了抚额头,一个头两个大。不过是想跟娘说说绣儿的变化,竟让娘将绣儿想成了鬼上身,真是……

    “不会的不会的,你说的对,那是锦绣,我生的闺女。锦绣她那么善良,我相信水悠不会那么做的,一定不会。可是轩儿,你妹妹她好好的,养什么蚕嘛,到时候我不说,别人也会联想到的呀。”

    苏智轩一听,不得不重视了起来。对呀,妹妹在鬼屋里住着,然后脾气变了,性子变了,最后居然也学着白什么悠的养蚕,岂不是正合了李婉儿和秦家那个老妖婆的意,到时候他们煽风点火起来,绣儿咋解释得清楚?

    “娘,你放宽心,我明天不是要去锦绣那,帮她搬东西哩吗?我会顺道跟她提一提这事,你放心,一定不会出啥事的。”尽管沈氏说了那么多巧合的事情出来,苏智轩却从心底不肯相信锦绣会碰上那些个不好的事。

    也许,正是绣儿被秦家的人欺负过头了,才会改变的哩?把那些个鬼怪的事情往她身上安,不就是冤枉她?

    有了苏智轩的保证,沈氏这才算是松了口气。她宁愿女儿穷苦一些,也不要去沾上那些个闲话,到头来,又被大家伙给孤立了去。

    锦绣跟着秦大勇第一次回娘家,拿了一篮子桑葚,却带回去两匹布料,一匹水蓝色丝缎,一匹鹅黄色,棉质的。沈氏说,鹅黄色的棉布用来给两个外孙女多做几件衣衫,小孩子长得快,不需要做同样大的,做得大一些,差别也大一点,也可以多穿一阵子。水蓝色的,像锦绣这般大的人,做秋衣的话,足足可以做个四套还有剩。

    沈氏的意思,锦绣心里很清楚。

    自己做两套,余下的给钟红和秦春兰一人做一套。锦绣抽着空隙将秦春兰和孙光才住到自己家的事跟沈氏说了。

    沈氏原本有些介意,女儿一个人担起这一家子已经够难了。这忽然加上两个人,这担子便又重了不少。

    不过她也没当着锦绣的面说啥反对话,女儿的脾气似乎越来越倔强,不再是她说啥就是啥了。

    锦绣回到家翌日,他们还没吃饭,苏智轩的马车就已经到了锦绣家院门口。只一天时间,驾着马车两个来回,就将原本有些清苦的孙家搬了个空。

    几个酱缸,屋顶上的瓦片,一架床,棉絮褥子加上秦春兰和孙广才的四季衣裳,以及一些剩余的米粮,全部搬进了锦绣家的破屋子。余下孙广才早已经做好的棺材板,一些干柴麦秆之类的,全部搬进屋子里,锁一落,就行了。

    接着,秦大勇又花了四五天的时间,将三间主屋的瓦片全部检了一遍,取了破掉的,补上完整的,原本遮不住雨的主屋顿时可以住人了。

    秦大勇又用稻谷草将漏风的墙壁补了补,将就着,也能住进去了。于是锦绣家里,来了个方位大变。

    锦绣和秦大勇俩口子带着俩娃,人多,就把灶房里的床重新搬回了原来的那间屋子,一家子睡。

    堂屋另一边的一间,换上了从孙家搬回来的床和被褥,给了秦春兰睡。孙广才就睡了他一直睡着的那一架。

    日子就在锦绣一边教导着秦大勇看账本,一边操持着整个家中飞快度过。转眼间,便到了收割的秋季。

    虽已是初秋季节,天气慢慢变得凉快了起来。但由于盛夏刚走,脚步并未远去,还留有几丝余温,炙烤着大地。

    站在田野里,四下一望。遍地金黄色正迎着秋风,四处翻滚,好似一片金色海洋,掀起波涛无数,滚滚而去。

    勤劳的庄稼人们,或顶着草帽,或包着白头巾,或啥也不戴的躬身在金色波浪下,举着镰刀,收割着一家人一年的收入。汗水,从发根深处冒出来,慢慢侵润,合着额间沁出的水珠,慢慢滑向了人的颈子,胸膛,将衣衫浸湿。

    稻草划拉过肌肤,留下一条条细细红红的痕迹,汗水一浸没,盐分立即泡的红痕越发肿胀,带着丝丝疼意。那些勤劳的庄稼人却仿若没感受到一般,径自漾起最满足的笑容,迎着阳光,努力的收割着。一年丰收,是老天爷与他们最厚重的恩赐。

    锦绣家的稻谷也得到了丰收,一丘田,一斤稻种,足足打了十担毛稻谷回家。秦大勇负责打谷子,担谷子,锦绣和秦春兰俩人割稻谷,再将稻谷抱到秦大勇身边。孙广才带着俩娃在家晒谷子,四个人分工合作,不出三天,锦绣家的谷子就打完了。

    瞅着俩人忙完,不少人开始对他们家闲置的几人打起了主意。这不,这天一大早起来,锦绣先做了饭给大家伙吃了,太阳也升了起来,将院子里摊开的竹席晒得发了热。

    锦绣便换了身破烂的衣服,拿着撮箕(本文的撮箕是指那种铲子状的竹编工具,而簸箕则是指一种圆形的竹编用具。前者用来搬运粮食,后者一般用来摊晒东西。)开始将堆放在堂屋里的谷子往院子里的竹席上搬。谷子未用风车吹过之前,到处都是散落的谷刺谷芒。

    若是赤着胳膊去弄,那些小灰尘能够将你的手弄得到处发痒,四处发红。锦绣前世就晓得这个道理,所以特意选了件有袖子的衣服,但却将她热的汗水滴答的。

    秦大勇瞧了,急忙也拿了个撮箕,帮忙撮了起来。他们家那么些谷子,一下子晒完根本不可能,竹席子不够,只好晒了一部分,再晒另一部分,分好几天来。

    今天已经是第二天了,明天估计就差不多些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