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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妖娆-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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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碗水而已,用不着银子。”将他刚刚勒我前塞在我手里的银子扔到地上,踉跄着挪出后院,一出后院,摸摸左肩,刚刚被踢到地方已经有些硬挺,这个该死的家伙,竟然踢这么大力气!难得人生里有几个“值得”诅咒的人,我真该好好记住这个申屠破虏。   
  十 结识尉迟氏 二   
  我没猜错,那个瘦削的男人真是乱军,只不过跟围剿庄子的乱军不是同一派别而已。 
  经过一番洗漱、包扎,再次见到这个人是在厨房的灶台边,他整整吃下了三大碗白米饭,直吃得外面的人龇牙咧嘴,僧多粥少的时候,最怕这种大肚汉。 
  “多谢夫人赠饭!”将碗递给我,四周看一眼门外的众人,“多谢各位兄弟。” 
  众人自然没心情跟这个一顿吃了他们六人份粮食的人搭讪,眼睛带火地低头继续吃饭,直接没让他下台。 
  “你姓尉迟?”到是方先生愿意搭理他。 
  “是的。” 
  “东马山的尉迟?”东马山的尉迟一氏是大梁朝的开国功臣,只不过也跟申屠家一样,中途没落,但粱人提起东马山尉迟氏,依旧会伸出大拇指叫好,在梁人的心目中,东马山尉迟氏就是天神派下的天将。 
  “哦,不,不敢攀上东马山,在下鸣东人,小地方。”见方先生态度和蔼,自往他跟前挪了挪。 
  “看那个熊样也不像东马山人。”一旁的光头嘀咕了一句,众人都听得分明,都带着嘲讽的意味瞅着被说的人。 
  静止半刻,这人到突然一声大笑,“光头兄说得极是!”他这一笑,到让众人有些意外跟扫兴。 
  薛启偷偷戳我一下,低声问,“二姐,东马山人很厉害吗?”自小生在苏家,受父亲的“王道政治”影响,对于武术、武官都知之不多,何况被粱人认为的大英雄氏族,在父亲那里却是一群逞匹夫之勇的莽夫,怎么可能会作为经典教授给他。 
  “很厉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自然不可能给他讲东马山尉迟氏族的来龙去脉,更何况我知道也不是很多,只能随便敷衍一下。 
  说话间,申屠破虏来到门口,看那眼神,很明显是让我出去。 
  撇下厨房的琐碎小事,跟在他身后拐到两个院落相连的巷道里。 
  他似乎有话要跟我说,但又一直背对着我,并不开口,不禁让人心生疑惑,这人向来是口无遮拦,会为了什么事,突然变得这么羞怯? 
  心里正进行诸多猜测,他突然转身,吓得我一怔。 
  “老爷子到底留了多少钱?”腆着脸。 
  我暗叹一口气,“不管留了多少,都跟你没什么关系吧?你不早就自立门户,分出去了吗?” 
  “我不是跟你要钱,我是借。”这种笑让人觉得他特没尊严。 
  “没有!”再提醒他一句,“别忘了你还欠我三千两,你……不会把那三千两都花了吧?” 
  “要不然你以为咱们因为什么没饿死?” 
  “可是——你统共就搬来那么点糙米,怎么可能花掉三千两?” 
  他挠挠眉角,“要不说女人,小气又不通事理,我给你算算,请兄弟来帮忙,你要意思一下吧?这么多人性命都押上了,一个人起码得一百几十两吧,这一下就是一千多没了,然后,后山那些人的安全谁负责?我还得请人保护他们吧?再去个一千几百两,再有,你自己也应该明白,眼下这世道乱成了什么样,有钱都买不到粮食,想吃饱自然要多出个几十倍,这就叫趁火打劫,发国难财,你们苏家祖上从商,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清楚。”这无赖,到连我们苏家都给骂了。 
  怒气跟憋屈在嗓子眼上撞了几撞,最终还是忍了下来,我想我得改变一下与他的相处方式,“可是我现在真得一分钱都没有。”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诚心,其实暗下正在诅咒他,“你看,我浑身上下连件首饰都没有,哦,对了。”从衣领里将自小带在身上的护身暖玉拉出来,“就剩这件自小戴在身上的暖玉,而且也值不了几个钱,要不这样吧,等乱军平息下来,回了帛城,我让小二子他们给你送钱过来,一家人,总不能让你在朋友面前不好做人。”看着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眼露沉思,心想这无赖不会真被我说动了吧?“其实——老爷并没留下多少银两,多半都是房产、田地,你也知道,这世道乱成这样,没人种地,也没人愿意买宅子,所以就算折成现银,咱家也没多少积蓄。再有——京城那边的宗亲偶然也有来家里借钱的,官场上买官、通融什么的,都需要银子,老爷临去前都有交代,但凡京城的宗亲有需要,能帮的一定要帮,也算给家里的子孙们留点后路,所以细细碎碎算下来,家里真没多少钱了,大少爷,你也说了,我毕竟就是个女人,没本事像大少爷这样在外面结交豪杰,财路广进,只能靠着祖上的这些荫奉过活,何况我连从娘家带来的嫁妆都肯借给你,更别说申屠家的了,怎么会不跟你说实话。” 
  他看着我,又转开眼看一旁的青石墙,再转眼看我,突然笑了,“有点意思嘛,嘴巴到挺灵巧。” 
  “我说得真得都是实话。”当然,也掺了不少水份。 
  “听着,不告诉我也没关系,不过你记住了,回到京城最好也能像现在这样,对谁都不露半点声色,有钱不是什么好事。” 
  京城?我不明白他什么意思。 
  “朝廷派人剿了颖川的乱军,山上的乱军也都散得差不多了,不过帛城那边还闹得很厉害,这里也不知道能消停几天,我打算明天就送你们去京城,那里还算安全,只是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能耐应付的了京城的事,申屠家可不只是就我们一户,那些人也没有我这么好相处。” 
  “……京城的宅子不是卖了吗?”我记得孙官家跟我说过。 
  “卖了大的,就不能有小的了?在南门内还有处小宅子,我让官家先回去收拾去了,到了京城,有什么大事你处理不了的,最好跟二叔商量一下。” 
  “二爷?”看上去像是在说笑,自从我进门,就没见他管过一件正事,就是老爷子的丧事,也都是我跟孙官家挑得头,当时我父亲也帮过一些,不过显然,他对于帮扶女儿的夫家显得并没那么开心,“那庄子里的这些人怎么办?” 
  “你想带走?” 
  摇头,我怎么可能管得起这么多人的饭食。 
  他笑,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伪君子,既想博得好名声,又不愿意出钱出力。 
  “把玉给我。”走了两步又转回来,手摊在我身前。 
  “什么?” 
  指着我脖子上的玉饰。 
  刚刚只不过是想借这块玉博取他的一点信任,怎么还真要!“这玉是我自小带到大的,而且很普通,不值钱的。” 
  他的手就摊在那儿,一动不动,刚刚对他生出一丝感激,一下子又消失殆尽,狠狠取下玉饰,放到他手上。 
  掂在手心仔细看了一眼,“玉色不错,我去试试看能不能骗个几十两。”我心里纠结不已,那玉起码也值几百两,只是刚刚随意一说,现在又不好改口,“对了,去京城的路费你出。”将玉揣进怀里,对我交代一声。 
  无可奈何,我只能默默点头。 
  望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巷子的转角,心里又不禁庆幸这种日子总算是到头了。 
  隔日一早,没来得及跟任何人打招呼,跟做贼一样,天色灰蒙蒙的,他就把我跟薛启叫醒,来到被烧毁的曹陆桥头,而这时,蓝雀她们早已在桥对岸等候多时。 
  一见面,众人都是欣喜异常,只有明华面色如旧,马车上还时不时回头望着山尖,也许真如我所猜测的,她心仪方先生,只可惜伊人有心,明月无意,那位方先生的眼睛里,似乎只有汪洋般的碧水蓝天,没有情深的热火。 
  “二姐,大哥刚说他同意带着我,我能不能不跟你留在京城?”薛启拉过马靠近马车,低身凑近车窗。 
  男人真是奇怪的东西,明明曾跟疯狗一样咬得满嘴是血,一转脸,又好的称兄道弟,“如果你再提这事,到了京城我就把你送到父亲那边。” 
  显然,他更惧怕父亲,随即闭口不言。 
  顺着车窗,偷看一眼前面那尊骑马的身影,悄悄在心底冷哼一声,到了京城,总算可以摆脱这个人。 
  天际边,残阳血红,一派秋之高爽,总算可以过些平静的日子了。   
  十一 误会   
  自颖川往东北方向,至京城的这条路上,途径数十个郡县,其中就有一个叫鸣东的小县,也就是那个姓尉迟的乱军的家乡,沿途数县,不是萧索苍凉,就是杳无人迹,唯独这个小县看上去悠然自得,人们很悠闲地扛着锄头在田埂地头忙碌,丝毫不见任何的惊慌失措,不禁让人想起了那隔绝于世外的桃源尽头。 
  因为一时间找不到住宿的客栈,便在一户乡绅家借宿,主人很热情,尤其在得知我们是申屠家的人后,更是关怀细微,甚至晚间还招来了小镇上几十户的老老小小,大摆宴席,颇令人吃惊,这种世道就是京城里的达官显贵摆豪气,也都十分隐晦,这位主人的豪气着实令我们颇为感激。 
  这主人家姓宋,推算到九代以前,据说祖上曾在京中为官,所以依他的话,我们两家祖上算是有同僚之谊,我在心里粗略算了一下,大梁朝满打满算,不过一百五十来年的寿数,而单看这位宋老爷子,起码也有六十上下,九代以前,那可是前朝,那会儿申屠家的先祖估计还是草莽响马,根本就扯不到一起。 
  当然,既然主人好意攀交,寄居者也没道理破坏气氛。 
  酒过几巡,宋老爷子突然对二爷提起了他待字闺中的孙女,据说今年刚满十七岁,正是适嫁的年纪,似贬却褒的言辞中很容易明白他的意思,无非是想与申屠家攀上点裙带关系,这老爷子到也直白,开口给孙女的陪嫁就让人咋舌不已,不过显然,在场的两位申屠家未婚娶的子孙对此并没多大兴趣,一个借酒醉走人,一个眼神睥睨——我第一次发现明清瞪起人来这么可怕。 
  二爷到也聪明,什么话也不答,只当没听懂,一家子怪人,没一个顾着对方是否下得了台,自顾自地照吃照喝,就见那宋老爷的脸色由青转红,然后变白。 
  是夜,梳洗更衣,想着再过几天就要进京,大姐那边估计已经生了,依父亲的脾气,定然是要我去相府里拜访,礼物自然不能太轻,否则会让大姐的夫家看不起,执笔在礼单上默默写下几个礼名,可总觉得拿不出手。 
  看着桌上的火烛跳跃,心下有点感伤,就像那无赖说得,到了京城未必就能过上平静的日子,先不说夫家这边,就是娘家那边也不容易,关键是大姐的夫家是相府二公子,不管多小的事,到了他们家那就是大事,虽然与我这个做妹妹的关系不是太大,可一旦靠得近了,自然也就会有是非出来。 
  “咚咚——”有人敲门声,蓝雀刚被明华身边的婉儿叫走,不在屋里,这会儿谁会过来? 
  “谁?” 
  外面没人应,只是又敲了几下。 
  披件外衫,将门拉开一条小缝,却见门外空无一人,可刚一阖上,又有敲门声,虽说鬼神之论我向来不信,可大晚上的,又是只有一个人,心里难免有些发毛,狠狠拉开门,仍旧无人,再想阖上,却见门侧伸出一只手,接着是伸出半张脸来,看到那眉角,不禁松一口气,不过同时又是一口气堵在胸口,“干什么!?” 
  “走。”手指勾一勾,“带你看点东西。” 
  且不说刚刚的惊吓,大半夜孤男寡女在一起已经是够被人议论了,更何况我们俩的关系还不一般,而且还是在别人家里,万一被人看到,那可算是败坏门风的大事。 
  知道他不是那种轻易就范的人,所以甩门进去的事,干不干都于事无补,只能跟他讲清楚厉害,“大少爷,我想你得先把咱们的关系搞清楚,不管年纪大小,我总算是你的长辈,而且重要的是——”说自己是寡妇的话,好像真得很难开口,“我的情况你也该清楚,你这么大半夜敲门,似乎很不妥当。”瞪视着他。 
  他脸色微微有那么一点严肃,不过很快又改变过来,“你的想象力还真不一般。”低语一句,“能把你当年轻女人看的人,估计不怎么正常。” 
  被异性这么评价真有点不是味儿,可从某些方面来说又好像是应该的。 
  “什么事?”只好当没听到。 
  “你不是硬要住在这里吗?给你看看这宋老爷子是做什么的。”说到这个,他到来了精神。 
  “做什么的?” 
  示意我跟他走。 
  窒了窒,还是尾随他往耳院而去。 
  这宋府的不算大,也不算小,但格局真可谓曲径通幽,青石小道两旁种满青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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