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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香-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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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宇你也这么想啊!我也感觉到自己不是在地球上的汉城出生的,而是在遥远的行星上出生,在地球上紧急着陆了才躺在这里的。好像我为了遇到承宇,为了跟承宇一起躺在这里,所以故意让宇航飞船出了故障似的。”
  “呵呵呵,我能想像得出。”
  糊着窗户纸的窗户上月色斑驳,好像月亮忍受不了深夜的静寂,把面颊贴在上面一样。美姝轻轻用手捂住承宇放在自己肚子上的手。
  “承宇,我们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
  “你说呢?”
  “既然是女儿……叫允芝?慧艳?达琼?素美?……或者……啊呀,还是得承宇你来起,你就说一个吧!”
  “其实我……已经起好了一个了。”
  “是吗?什么?”
  “嗯,姝美!金姝美!”
  “姝美……姝美……美姝……姝美,是我的名字倒过来念呀?”
  “对了,我希望孩子会像你。孩子在你的身体里,名字也应该包含在你的名字里吧。孩子会很漂亮,名字也要漂亮——金姝美。我认为给女孩子起名字的时候还应该考虑这些因素……”
  “哪些因素?”
  “既然是女孩子,长大以后就成了大姑娘了,是不是?所以,被那些小伙子追着叫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很漂亮、有品位的名字。姝美!这个名字中既有你的名字,而且也有品位,是不是?”
  “是啊。很好呀,姝美……因为是用我的名字起的,好像有点儿对不起你,但这个名字确实有你说的那种感觉。‘哎……姝美!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喝杯茶吧?’这时候我们姝美就扬起下巴,说:‘我没时间!’‘姝美……姝美!求你跟我见一次面吧!只要你跟我见一面,我愿意把我的生命献给你。要是你同意跟我结婚的话,我会让你过得舒舒服服的,手不用沾一滴水。’这时候,我们姝美就对他嗤之以鼻,说:‘你想把谁变成黑人吗?手不沾一滴水的话,怎么洗脸怎么洗澡呀?你看错人了。我要用我自己的力量堂堂正正地创造我自己的生活,靠自己的能力立足,我可不是那种坐在那里等着男人赚钱来养活的女人。你别痴心妄想了,还是去别的地方找找看吧!’一边说着一边就哗地转过身走开了,这副情景似乎就在我眼前。”
  “呵呵呵,可能比这还要厉害呢,要是像你的话!”
  “真不知道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在骂我?”
  “当然是称赞了,我不就是喜欢你的这一点吗!”
  “不是因为我头发上散发出的菊花香吗?对了,你闻闻看,还有吗?”承宇吸了吸鼻子。
  “有啊。我的鼻子和你的头发恐怕正好频率相符。”
  “这也是天生缘分吗?”
  “当然。世上再也不会有更协调的组合了。”
  “不管怎么说,承宇你的结论总是绝妙透顶。”
  他们嘻嘻哈哈地笑了。美姝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孩子呀,你的名字叫姝美,金姝美!怎么样?喜欢吗?爸爸给你起的。妈妈的名字也在你的名字里,妈妈很开心。姓当然是爸爸的姓。嗯,你也说好?好,那以后叫你的时候就叫你姝美了,你一定要记住,知道了吗?”
  “孩子喜欢吗?”
  “嗯。”
  “果然是母女一体呀,你们之间还有秘密电话线联系呢。”
  “你不知道吗?脐带!我们就是通过这个交流的。”
  “你不累吗?”
  “不累,虽然有点儿疲倦,但心情很好。”
  “那就好。困了的话就睡吧!”
  “好。这里的梦似乎也是从大海那边走过来的,扑通扑通哗啦哗啦地踩着水走过来。”
  美姝闭上眼睛,微微笑着。承宇抚摸着美姝的头发,好像担心美姝太累了,要从她的头发里找出藏在里面的梦来。美姝闭着眼睛,好像自言自语似的说:
  “我好像听到星星从房顶上流过的声音。我们来这里真的来对了,我会健康起来的……承宇……”
  “嗯?”
  刚才……我刚才坐在秋千上,一个人,啊,不,跟我们姝美一起,姝美睡着了,我一个人看着那些漂亮的教室,想起我上小学时的事儿,小学一年级的事儿。”
  “是吗?”
  “嗯。我上的那座小学有很长的历史了,常青藤覆盖着建筑物的墙壁,那些藤萝,长得很大很大,形成的树荫夏天能遮住整个操场。”
  “……”
  “可是,我突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哭的那天。”
  “为什么哭?”
  “我们的教室很旧,尤其是木头的地板非常旧,一年级的孩子们走在上面都会咯吱咯吱响。教室的角落里有一个比笔筒还大的窟窿,应该是罗王木材质的,到处都有缝隙,铅笔呀,橡皮呀,书签等文具都能掉进那个窟窿里。我的同桌是一个有点儿胖、吊梢眼、看起来很厉害的男孩子。这个坏孩子……那时候我把最喜欢的一个洋娃娃带到了学校,那是一个绸缎娃娃,有黑缎子一样的头发和山葡萄一样乌溜溜的黑眼睛,大概二十多厘米长,我每天跟她一起玩,一个被窝里睡觉,她的名字叫珍妮,明明是个东方娃娃,却起了个名字叫珍妮,有点儿好笑……但当时这么叫她,似乎很时髦。”
  “美姝呀,困了的话就别说了。”
  “还没那么困呢,恐怕我的梦还在校门外面徘徊呢……反正,那个同桌把我那么珍爱的娃娃抢过去扔到了那个可以掉得下笔筒的窟窿里,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坏心眼的孩子,什么理由都没有,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我大声喊叫着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哭了一会儿,我趴在地上朝那个窟窿里看了看,地板下面非常深,一开始什么都看不见,慢慢习惯了下面的黑暗以后,我看到我的娃娃躺在落满灰的泥地上,还看到有很多塑料笔筒和铅笔、笔记本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我使劲地把手伸进去,但够不着,于是我又哭了。那样哭了好长时间,另一个男孩子走过来说他知道一个大洞,能掏出娃娃来,他愿意告诉我,我就跟他去了。教室后面有通向地板下面的洞,有狗洞那般大小。在洞口,我看到了我的娃娃。那个男孩子已经走开了,我必须像狗一样爬进去……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勇气爬进去,因为那里实在太阴暗潮湿了,又积满了灰尘,处处都是蜘蛛网,而且,最重要的原因是那里面有老鼠,很大个头的一只老鼠在里面游荡……”
  承宇轻轻叹了口气。
  “那你最终还是没能把娃娃掏出来吧?”
  “嗯。其实以我的个头是能钻进那个窟窿里去的……我最喜爱的娃娃就在三米以外的那边,躺在黑乎乎的地上……我鼓不起勇气。于是……于是,我守着那个窟窿一直哭,直到太阳落山。我想回家去,但把我的娃娃留在那里,自己走回去,怎么也迈不开步子……伤心极了……非常讨厌自己。娃娃好像在不停地对想要回家的我说:‘你……就一个人回家吗?救救我!’”
  一行泪水顺着美姝的脸流下来。
  “因此,在那个教室,那个我没能救出来的娃娃躺在地板下被老鼠咬和变脏的教室出入的一年里,对我来说如同地狱一样。那时只知道是讨厌自己,现在想想,那显然是因为自责。能够救出娃娃的人,只有我一个……承宇,你懂我的话吗?”
  “懂。……睡吧。”
  “我这就睡,现在……困了。但我决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我决不会再把谁留在黑咕隆咚的地方,自己一个人回到温暖明亮的家里了。就这一点来说,姝美……可以放心了,姝美……一定会跟我一起回家的。”
  美姝再也没有说话。
  承宇替美姝擦去脸上流下来的泪,把自己的脸贴在美姝的脸上,用胳膊抱住她。
  跟美姝在一起的时间是多么珍贵,虽然悲伤但灵魂得到净化。这些时间,如果能跟美姝永远共同拥有多好!承宇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唱催眠曲一样在美姝的耳边、对着自己的心轻声哼唱起来:
  “我的眼睛像灯火一样明亮,照耀着你们,美姝呀,姝美呀,安心地睡吧。我的眼睛可以亮到天明,光是这么看着你们,就心满意足了,只要能永远在旁边看着你们……
  “If I could save time in a bottle; The first thing I’d like to do; is to save every day till enough passes away just to spend them with you……”
  流行歌曲的优点之一在于了解其中含义的人可以对听的人稍微隐藏一点儿自己的内心,如果不是十分精通流行音乐及其解释的话,很难听懂随着旋律流淌出的歌词的内容。对着美姝的耳边唱歌的承宇正是这样。
  在这首深情的歌中,他放入了自己希望永远跟爱人在一起、希望能抓住无情流逝的时光的焦虑心情。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见过,
  以至如此相互思念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相互思念过
  以至如此相互深爱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分别
  以至如此相互辉映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入睡
  以至如此唤醒黎明
  ——郑浩承的《我们在哪一颗星上》 
 第二十一节 银杏树下的舞蹈 
  1998年10月23日
  晚秋的雨从前天晚上就开始下了,连着下了两天。江原道的山上燃烧着的漫山红叶,被连绵的秋雨浇灭了似的,垂着头笼罩在雨雾之中。花坛里那些像鸡冠一样深红的秋花原本火热的色彩也接受了秋雨的洗礼,这些花的梦想是成为火花吧。
  上午,美姝躺着输了一瓶液。来到这里一个星期了,输液输过三次,这一次,承宇终于一下子就把针头插进了美姝的血管里。昨天吃晚饭的时候,美姝虽然觉得恶心,还是强忍着吃了半碗粥,但今天,刚搁了一勺野菜粥在嘴里,马上就吐出来了。用胡萝卜、黄瓜、苹果和猕猴桃混合起来榨的果汁,美姝也只喝了一口,就摆着手说不喝了,恹恹地躺下了。
  四天前,美姝和承宇在金黄银杏树下厚厚的黄色树叶铺成的圆形舞台上跳了一次舞。
  荷塘边岩石上放着的唱机里流淌出美姝挑选的极其优美动人的旋律,和着他们踏在黄色银杏树叶上发出的悦耳声音,高大的银杏树低头看着他们,从金黄原野上吹来的风和从海上吹来的海风似乎也在双双起舞,环绕在他们周围。
  美姝迈着轻柔的舞步,沉浸在至上的幸福之中。承宇在她的耳边低语几句,她快活得大声笑着。他们沐浴在清爽的晨光中。
  他们已经习惯了传统服装,传统服装的腋下和双腿之间都很宽松,非常舒服。穿着天蓝色的承宇和穿着土黄色的美姝跟这里的环境自然而然地构成一幅和谐的图画。
  美姝和承宇打开工作间的门,走了进去,沉睡了很长时间的空气似乎被惊醒了,眨起了眼睛。美姝把窗户打开,让空气流通,自己四处看了看,欣赏了一下色彩清雅的陶、瓷器,烧好的泥娃娃、装饰品等,然后卷起袖子。
  “终于可以一展我的高超技艺了!”
  “你要转拉坯机吗?会很累的。”
  美姝系上大围裙,防止泥水溅到身上。
  “瞧你说的,拉坯机是电动的,只要踩着踏板就会自动旋转,速度也很容易调节,我只要握住泥,自然而然就成型了。”
  “真的吗……你都到那么高的境界了吗?”
  “我们比赛吧,看谁做的更好。”
  “好啊,比就比。”
  美姝插上电动拉坯机插头的时候,承宇把一块包在塑料纸里湿度适宜的泥放到她身边,把塑料纸剥掉,又拿了一桶水过来,然后才开始准备自己的。
  要是承宇说了算的话,他宁可让美姝坐到银杏树旁边的椅子上,或靠在墙上、躺着,怎么舒服怎么好,自己就坐在她身边给她读有趣的小说听,或者两个人一起听音乐,毕竟美姝好不容易才吃一点点东西,体力已经非常虚弱了。但美姝似乎早就下定决心要来做陶,无论承宇怎么说,她都不为所动,还坚持说不会很辛苦。
  美姝揪下一团泥,放到拉坯机上面,抹上足够的水,然后用双手握住,踩动踏板,拉坯机嗡嗡地转了起来。
  承宇在旁边看着美姝的动作,学着做,但并不像想像的那么容易,可能是因为手掌对泥性还不习惯的缘故吧,握泥的手的力量和拉坯机的转速都把握不好。
  “手里的泥滑滑的,感觉不错吧?”
  “是啊。对了,用这些泥能不能做面膜呢?”
  “听说这是从汉城拿来的工厂土,用好几种土混合起来的,恐怕不能做面膜吧。怎么了?”
  “我想给你做呀,你的皮肤有点儿变粗糙了,而且黑了点儿。”
  “嘘嘘……瞧你,根本不像个做陶的样子!严肃点儿,这可是艺术!你得向那些陶艺家学习,把自己的心和灵魂都融进去!”
  被美姝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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