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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君少的心尖宠 作者:心唯(潇湘vip2014-10-28正文完结)-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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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4…8…20 20:07:56 本章字数:8423

    马路上,车很多,形形色色的车开过,留不下一点痕迹,一辆紧接着一辆,只是觉得眼前掠过的影子很多。
    他紧握着她的手臂站在影子旁,有风。
    梦里,他梦见过很多次这样握着她的手,握得紧紧的,五根手指并拢,就这样一直把她握在手里,她就走不开了。
    “别走,陪着我。”
    “好。”
    他听过很多次的“好”,近在耳畔边,嘴角的弧度就会勾起很深,可是等天一亮从枕边醒来,才发现两手空空,没有她,哪里会来的“好”?
    他病了,病得不轻,一睡就会发病,难道不睡就不会了吗?
    那唯一能医治的药叫何姿,可是那药离得远,够不到。
    衣前那块暴露在空气中盈盈发亮的玉深深地刺痛了他的眼,握着她手臂的温度骤然低了,最后放开垂落下来,骨节苍白,指尖流动着阴暗的孤寂。
    指尖颤抖了一下,但还是伸手去摸了那块灼眼的玉,质地纹理触摸在指腹上,咯手得很,这块玉他怎么会不认识?
    小时候和君喻一起爬山时,他领口的玉掉了出来,他见了在掌心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纹理质地看得清楚,看完后又被他塞回了衣领里面,珍贵宝贝得很,走到哪里都贴身戴着。
    那块玉是伴着他长大的,一代代传下来的,意义非凡,从不离身。
    如今他竟然把那块玉轻易地给了人,真是大方。
    他送她项链,被她原封不动地退还回来,君喻送了她玉,她便贴身在脖颈处戴着。
    想到这里,他不禁冷笑起来,太可笑,人家的脖子上都已经戴着玉了,怎么还会去戴你的项链?
    “这玉,挺好看的,戴得很久了吧。”良久,他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话音听似很平缓,但阴沉多太多。
    何姿沉了沉声,低头看了看脖颈上的玉,“有月份了。”这玉戴了有月份,有半年了。
    马路上车的引擎声,鸣笛声在耳边响起,路人在身边匆匆走过,他们夹杂在路人中间。
    “何姿,有时候我真希望你没来T市,或者没有出现在我的生活里,那该多好。”说这话时,他嗓音夹杂在鸣笛声中显得沙哑,指尖蜷缩放在西装裤线旁。
    那样,他还会把爱情看做是一场游戏,无聊时的一种调剂品,女友还会一个又一个地去换,不会有心。
    她仰头看着他,没有说话,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的话吗?对他有用吗?他该是不屑的。
    一个站在顶端俯视别人的人,风光无限的人,比君喻大三岁,正在美国进修经济学博士的人,怎么会需要这些?
    他凝视了她许久,转身缓缓离开,地上的身影被拖得很长,黑色西装仿佛与地上的身影融为一体,一步步在她面前走开,那挺拔的背影里,是少不了落寞的。
    她站在原地,看着他地上的背影在一点点拉长,什么都没有做。
    能做什么?做什么都是在伤害他。
    傅施年是个骄傲的人,无需其他人,他自己就可以让伤口悄无声息地愈合,只是需要时间罢了。
    他希望她没有来到T市,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里,哪里就是她能决定的了,若是能决定,她会决定不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在天明园里看夕阳的位置很好,坐在落地窗前就可以清晰地一览西方的流霞晕满天际,染红了周围的建筑,千万道流光映射在空气中,仿佛伸手可触,美不胜收,再看着它一点点的消失殆尽,黄昏日暮,夜幕降临。
    有好多次坐在落地窗外,就好像那西方的天空就在头顶,产生了多次的错觉,伸手便可以浸入那满眼的晚霞,双手染满了金橙色。
    偶尔会异想天开地想,那晚霞放在嘴里会是什么味道的。
    君喻回来时,看见她正坐在书架下,排排厚实的书籍下坐着一个人,那人很小。
    “怎么坐在地上?”好在地上铺了地毯,不会有冷气。
    何姿闻声仰头望着他,望得脖子都酸痛了,“你好高,我脖子都酸了。”
    君喻身高一米八几,她坐着自然就觉得他很高。
    他听了,嘴角勾起,眉间柔和,弯腰陪她坐了下来,“现在脖子还酸吗?”
    君喻近在眼前,衬衫袖子处解开了纽扣,挽起至手臂,慵懒地坐在地毯上,随意自然。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蹭了蹭他的衬衫,“不酸了。”
    见他的手,便不禁起了玩心,放在手里把玩,手掌握住他的左手,打开手掌认真看着,轻轻地勾勒着掌心细长的掌纹。
    “你会看掌纹?”见她看得仔细,有模有样。
    “略懂一些。”她的嗓音拉长了些,颇有几分卖弄的意味。
    君喻笑了,摊开手掌随意让她看,“没想到我的小姿还能看懂掌纹,真是厉害。”
    “那是当然。”她也不谦虚,翘起了尾巴。
    看了一会儿,“你的事业会很旺,将来的财运很好,生命线很长,将来寿命会很长,爱情线看得不是很清楚。”她说得头头是道。
    君喻听她徐徐说着,听得认真。
    听着事业很旺,财运好,他习以为常,这不奇怪,他是君喻,寿命会很长吗?
    循着她蹙眉的视线看向自己掌纹上的爱情线。“看不清吗?”
    何姿点了点头,指尖来回勾勒着那条模糊的掌纹。
    “我看得清。”他上扬着唇角,眸子泛着点点的晶光。
    她疑惑地抬头望着他,他看得清吗?
    “爱情里有你,会很长。”语气笃定,望着手掌上的掌纹,悠悠说道。
    何姿这才明白过来,他指的是什么,浅浅笑着。
    “我渴了。”头埋在他的脖颈处,喃语吟道,很软。
    “好。”他起身走向厨房,泡了一杯温热的蜂蜜水,放在她的掌心。
    “想要看书架上第六层棕色书皮的书籍。”她喝着微甜的蜂蜜水,捧在手心。
    君喻伸手抽出了那本书,一本川端康成的《山之音》,这本书他之前看过。
    她接过书,他坐在一旁,书在膝盖上翻开,两人一起看着,适时地再翻过新的一页,他看完了全本,但还是陪她从第一页重新认真地看着。
    落地窗外繁星点点,天已经黑了,鹅黄色的灯光充斥在每一寸空气中,国内外溢满了书香卷气的书架下,地毯上相偎坐着两个人,一杯蜂蜜水静静地放在一边,一本书在指尖摩挲,那一个个字好像都被光镀上了暖色,变得异常柔软。
    时间,走得慢了,缓了步子,很美好。
    一杯蜂蜜水,一本书,两个人,就什么都足够了。
    五月,何姿收到乐宝儿发来的结婚请帖,结婚新娘不是她,而是她的姐姐。
    早早挑好喜饼,本该去年就结婚的人,因为受到某些阻碍而无奈推迟,最终定在今年五月中旬结婚。
    “去年为什么不结婚?”她接到喜帖时,是这么问的。
    乐宝儿耸了耸肩,叹了口气,“我姐姐本来有一个男朋友,我爸妈嫌他没钱,硬逼着我姐和他分手,我姐真的很爱他,为了他一向脾气温和的姐姐居然和家人顶撞吵架,可最后无奈还是分手了,认识了现在这个我父母介绍的人,家境很不错,去年本来要结婚的,可是前男友舍不下情来闹,无奈就拖延到了今年。”
    她一边把玩着手里的结婚请帖,一边很疑惑不解,“我能看得出姐姐还是爱前男友的,可还是选择嫁给现在的这个人,说日久说不定就会生情,我不明白,就算日久会生情,可她深爱那个前男友是真的,她为什么这样勉强将就自己,现在去嫁给一个不爱的人?”
    乐宝儿思想很简单,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喜欢的人才能在一起,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在一起?
    何姿看着请帖上相依的两个名字,相信她姐姐是有思量过的。
    事事不如意也是有的,老天哪能让人次次的美梦都成真?往往是折磨人次数多。
    婚礼举办时间定在周末,地点是位于市中心的酒店。
    出发前,何姿在衣橱里挑选着衣服,君喻坐在沙发上看报表。
    “你觉得这件可以吗?”她拿着一件浅蓝色的长裙,询问他的意见。
    君喻抬眸看了一眼,“再选一件。”
    她又在衣橱里选了选,挑了一件及膝白裙,又开口问了问。
    君喻放下报表,起身走到衣橱前,挑了一件白衬衫和浅色七分裤,“这套挺合适。”
    “不会太简单了吗?”她看着手中这套搭配,去参加婚礼合适?
    “不会,正好。”
    何姿听了他的,去换衣服。
    她穿裙子很好看,可去参加那么多人的婚礼,还是不要穿了,人太多,特别是男人。
    在酒店门口遇见她时,乐宝儿惊呼她穿得也太素了,这么简单一穿就来了。
    反观她自己穿了白色抹胸长裙,戴了珠宝项链,还化了妆,很正式,和她一比,何姿素得不染尘埃。
    “你家那位把你藏得也太好了,不施粉黛。”乐宝儿不得不感叹,君喻很精明。
    不愧是个商人,商业场上的天才。
    进了婚礼现场,现场来的人不少,大多是新人两边的亲朋好友,方子城也来了,当伴郎。
    说起他当伴郎的事,乐宝儿一抹就是一把辛酸泪,她苦求了他好久好久,要脸不要脸的招数都用了,就差抱着他大腿哭爹喊娘了,这才好不容易把他请来。
    当看见他穿一身正式西装,自己一身白色纱裙时,乐宝儿娇羞地捂嘴偷偷笑了,乐得很。
    何姿不用想就知道,她那一脸偷偷乐的娇羞样,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一对新人出来时,何姿看见了乐宝儿的姐姐,那人长得很漂亮,嘴角是笑着的,男的长得还算斯文。
    大家的笑声很浓,祝福声一声高过一声,接连不断,祝贺声此起彼伏。
    试想:如若今日和她结婚的是那个穷小子,还会有那么多祝福吗?来的人还会那么多吗?
    新娘和大家敬完酒,转身的那一秒,何姿看见她嘴角的笑淡极了,最后彻底没有了,就像燃尽的烛光在拼命地燃着最后一点光,最后彻底熄灭化为黑暗。
    她没有笑了,酒倒是喝得多了,眼睛不时看向门口处。
    是在看着谁?亦或又是在不舍着谁?
    方才她父亲将她的手交到新郎手中时,她隔着薄薄的白色头纱,湿了眼睛,哭了,哭得无声,但泪流得厉害,这次把手一交,就是把一辈子交到了另外一个男人手里,和他捆绑住了,走不了了,完全属于他了。
    大家当她是舍不得父亲,所以才哭的。
    新娘丢捧花时,是乐宝儿兴致最高的时候,一直挤在人群中,拼了全身力气在和别人争抢,捧花从台上丢下来时,一道白色的抛物线滑落在空中,乐宝儿挤掉了别人,顺利地抢到了捧花。
    她笑得很开心,宝贝似的捧着花,走到方子城身旁。
    乐宝儿一脸幸福地看着方子城,而方子城的目光却落在了别处,和她交汇不到。
    抱着捧花回去时,乐宝儿突发奇想问何姿,“你和君喻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结婚啊?”
    何姿听见这个问题,呼吸不由得停滞了一下,呛了口气,结婚?太早了吧!她才多大?“没有。”
    “要是你们结婚,那婚礼肯定会很盛大的,男的西装,女的婚纱一定会迷死人,倒时候一定要记得邀请我!”她幻想着那一刻,肯定会美得不像人,怀里的捧花始终不离手。
    “你呢?”见她这副兴奋样,捧花比金子都金贵。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盯着花,低头就是不肯说话。
    何姿了然,她对方子城的情还真是深,这么久还在争取,毅力可嘉。
    君喻开车来接何姿时,乐宝儿正陪着她一起在台阶上等着,见车来了,开心地挥手打了打招呼。
    “君少爷,等你和小姿结婚时,一定要请我当伴娘!”她的话口无遮拦,当着君喻的面就肆无忌惮地说出了口。
    那时,何姿正在上车,扶着座椅的手不由地滑了一下,惊了。
    这丫头,胆子真大,什么话都敢往外面说,跟她说也就罢了,居然还当着君喻的面说。
    君喻听了,倒也没有太大反应,双手放在方向盘上,衬衫领口处松了几颗扣子,“好。”
    这一回答让何姿的脸轻易红了,心跳得厉害,比他说动人的话时跳得还要厉害,气不敢喘一口。
    乐宝儿听到他的回答,开心得很,像中了彩票一般,“看您这么好说话的份上,我再赠您一句话,觊觎小姿的人多了,你要趁早把生米煮熟饭才保险!”
    “她愿意才好。”君喻的嗓音低沉,在空气中徐徐蒸发着,扰乱人心。
    何姿一句话说不出来,真的很想现在下车拿针线把乐宝儿的嘴缝得严实,让她再胡说八道。
    “您走好,走好。”乐宝儿和他挥了挥手,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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