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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8-荒凉天使-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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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房中,西蒙不在家,欧文正在床上冥想,偶尔安静地跟拉撒路说上几句话。拉撒路坐在另一张床的床沿上。我进了门,打开窗户,让满天星斗透进来。然后我打开睡袋,准备睡觉。    
    “妈的欧文,你干吗那么悲伤?”    
    “我在想,唐纳德和麦克里尔都不喜欢我们。拉菲尔不喜欢我,而且他也不喜欢西蒙。”    
    “他喜欢西蒙,真的——别老是——”他打断了我,从他乱糟糟的床上向天花板伸出双手,发出一声长长的悲吟——    
    “哦,都怪这个家伙!”    
    看来在他和他的亲密爱人之间发生了不愉快的分歧,某些人也许靠得太近,而另外某些人则离得太远。不过在我的非政治性才能中,有些东西已经渗进了欧文的头脑。他的黑眼睛因为怀疑和恐惧而黯淡,透露出无言的愤怒。他的眼睛鼓鼓的,他的嘴唇僵硬。他将为他温柔的心肠付出巨大的代价。    
    “我不想争吵!”他叫道。    
    “好啦。”    
    “我只想要带翅膀的天使——”他总是这么说,他总是希望每个人都能在天堂手拉着手亲密无间。“手拉着手,那多好!”    
    沉默的愠怒和屈从玷污了他的空间、他的天堂——他见到的是摩洛神①,和其他许许多多诸如巴力…马杜克②之类的邪神——欧文站在非洲的中心,撅着阴郁的嘴唇,穿过埃及、巴比伦、埃兰③并创建帝国,最原始的闪米特黑人与哈米特白人④密不可分,无论是通过字义还是通过推理。他在巴比伦的夜晚,看到了摩洛那张充满仇恨的面孔。他在尤卡坦见到了雨神,在丛林石岩间点着一盏阴暗的煤油灯。他已经神游物外了。    
    “我今晚要睡个好觉。”我说。“今天真是个伟大的日子——我和拉菲尔看到了一群待宰的鸽子——”我跟他讲了一整天发生的事情。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53)

    “你成了一片云彩,这让我有点嫉妒。”欧文一本正经地说。    
    “嫉妒?喔噢!——一片巨大的云彩,那就是我的所是,一片巨大的云彩,周围全是水汽——”    
    “我真希望我也是一片巨大的云彩,”欧文一本正经地叹了口气,当他取笑我的时候,他从来不笑,他总是一本正经,而且对一切显得全神贯注。他不过就是想了解“巨大的云彩”,如此而已。    
    “你跟拉撒路说过你在窗口看到的绿脸没有?”我问他。但我接着就睡了,不知道他们后来到底说了些什么。我在午夜醒来一小会儿,看到拉菲尔已经回来了,睡在地板上。我翻了个身,接着睡。    
    真是完美的安眠!    
    早晨,拉菲尔睡到了床上,欧文出了门,西蒙却回来了。他今天放假。“杰克,我今天跟你去佛教学院吧。”我已经计划了好几天了,曾经跟西蒙说起过。    
    “好啊,不过你会觉得厌烦的。我还是自己去吧。”    
    “不会的,我想跟你去——我想让这个世界更加美丽——”    
    “怎么才能让这世界更加美丽?”    
    “做你所做的事情,并且去帮助你;当我对美了解越多,我就越能在美中成长壮大。”他显得非常严肃。    
    “这真不错,西蒙。好吧,我们走吧——我们要步行——”    
    “不,不!这里有公共汽车!看到没?”他指了指,手舞足蹈地试图模仿科迪。    
    “好了好了,我们搭公共汽车。”    
    拉菲尔要到别的地方去,我们吃完东西,开始梳洗。我在浴室倒立了三分钟,以缓解我的紧张,并且医治我充满悲伤的血管。在这三分钟里,我不停地担心有人会突然闯进浴室,把我推倒在浴缸里……在浴缸里,正泡着拉撒路宽大的衬衫。    
    九十    
    我常会陷入一种轻微的狂喜状态,比如当我从第三街步行回家的时候,尽管那一整天都郁郁寡欢,因为我不喜欢那个真正伟大的日子,它似乎已经被某种感觉给破坏了;尽管天空湛蓝、阳光灿烂,尽管西蒙尽量取悦于我,但我仍然打不起精神,直到下午的迟昼——我们搭公共汽车到波尔克,走上团花簇锦的百老汇山,空气十分清新,西蒙一直手舞足蹈地畅谈他的想法——我理解他的每个想法,但是我仍然阴沉沉地提醒他,一切皆空——最后我突然打算结束这个话题:“我已经苍老,不再是一个年轻的理想主义者,我已经超越了它——难道现在我又得重新再来一次吗?”    
    “可这是现实,这是现实!”西蒙嚷了起来。“这个世界充满了无限的魔力!只要你去爱每个人,他们就会爱你!我看得清清楚楚!”    
    “就算这是现实,我也已经厌倦了。”    
    “可你不能厌倦!因为如果你厌倦了我们就会厌倦,而如果我们厌倦了疲惫了就会放弃,这样整个世界都会重新堕落,一片死寂!”    
    “世界本来就是如此!”    
    “不,它应该充满生命力!”    
    “这有什么区别呢!”    
    “啊,亲爱的杰克,你可别这样说,生命就是生命,血液流动,万物生长,挠着痒痒。”仿佛是为了证明他的话,他开始挠我的软肋。“你看,我一挠你就躲开,你痒痒,你活着,你的脑子里有着活生生的美;你的心里有着活生生的快乐;你的体内有着活生生的性欲!你只要去做,去做就行了!每个人都热爱手拉着手并肩走在路上——”我觉得他是在跟欧文说话,而不是跟我。    
    “可我他妈的已经厌倦了。”我说。    
    “别这样!醒醒吧!快乐起来吧!我们现在是去哪儿?”    
    “正在通往伟大佛学院的山坡上,我们会去保罗的地下室——”    
    保罗是一个高大的佛教徒,金发碧眼,他是佛学院的看门人,他在地下室里微笑度日,在“地窖”夜总会里,他会站在一边,双眼微瞌,面带笑容,两只脚板和着爵士乐的节奏跳舞,看上去很享受爵士乐以及身边的疯狂交谈——然后他会慢慢点燃他那只严肃的大烟斗,抬起严肃的大眼睛,透过烟雾盯着你看,微笑着,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子——他常去山上那间废弃的小屋,晚上就打开睡袋,睡在黑漆漆的房间里。有时候,我们会啸聚上山,给他带酒过去;早起之后,他会打会儿坐,然后漫步野花丛中,一路沉思默想,等他回来的时候,往往会给我们带来新的想法——“杰克,就像你说的,如果风筝想飞向无限的话,必须要有一根长长的尾巴;我刚刚在想,我是一条鱼——我可以游过无迹可寻的大海——水是没有方向、没有道路、没有街衢的——我拍着我的尾巴,向前游动——我的脑袋好像跟我的尾巴毫无关系——”他蹲在那里示范给我们看,“拍着尾鳍,无需目标,不必焦虑,向前游弋。我的尾巴只管游动,我的脑子用来思考——我的脑子在思想的泥潭里挣扎,可我的尾巴却摇摆着把我带向正确的道路……”——真是长篇大论——一个奇怪的沉默而严肃的男人——我想去找一篇手稿,或许会在他的房间里,我总是把它扔在任何人的箱子里,也许是基于这样的想法:如果你看不懂,那就把它扔了。如果你能看懂,那也把它扔了。我会捍卫你的自由——我在想,保罗也许已经把我的手稿给扔了,我笑了起来,那样也好——保罗曾经是个物理学家,学过数学,还学过工程,然后成了一个哲学家,现在成为一个不谈哲学的佛教徒——“摆动我的尾鳍。”    
    “哇,”西蒙叹道,“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天!太阳普照万物,美女成群结队,人生夫复何求?杰克!”    
    “好啊西蒙,那就让我们成为天使吧。”    
    “我已经成为天使了,亲爱的老兄,请给天使让路。”    
    我们走进地下室的阴暗通道,进入保罗的房间,门户微开——无人在内——我们到厨房找保罗,却看到一个黑人少女,自称来自锡兰。她长得窈窕美丽,美中不足的是略显丰满——    
    西蒙问她:“你是个佛教徒吗?”    
    “我不是这里的学生——我下周就会回锡兰。”    
    “难道这里不是很好吗?”西蒙频频看着我,一边欣赏着她的美貌。西蒙想上她,到这所宗教大学的楼上宿舍,把她按倒在床上——我猜她可能会有她的底限,容忍到一定程度然后彬彬有礼地婉拒——我们从客厅往下走,看到某间房子里有个年轻的印度女人,正躺在地板上,身边是她的孩子、大披肩和书籍——我们跟她说话的时候,她探起了身——    
    “保罗回芝加哥了。”她说,“到他的房间找找手稿吧,说不定会在那儿。”    
    “喔。”西蒙盯着她看——    
    “然后你们可以到楼上的办公室找阿姆斯先生。”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54)

    我们轻手轻脚地回到客厅,开始傻笑个不停,跑去用厕所,梳头,聊天,然后下到保罗的房间,进去乱翻他的东西——我们找到了一个一加仑的水壶,里面装满了勃艮第酒,我们毫不犹豫地把它倒进了精致的日本茶具,又细又薄——    
    “别把这些茶杯打破了。”    
    我懒散地坐在保罗的桌前,给他草草写个便条——我绞尽脑汁,想捏造一点禅宗笑话或者神秘的俳句——    
    “这是保罗坐禅的蒲团——在雨夜,他生起炉子吃完东西之后,就会坐在这里,在黑暗中冥想。”    
    “他会冥想什么?”    
    “无。”    
    “我们上楼去看看他们到底在做些什么。杰克,走吧,别光坐着,走吧!”    
    “去哪儿?”    
    “不管去哪儿,别停下来——”    
    西蒙以他疯狂的“西蒙在此”的惯用式手脚并用,先用手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蹑足而行,不时发出惊叹,就像是在探索亚登森林①——就像是我曾经做过的那样——    
    一个秘书模样的女人冷冰冰地绷着脸,盘问我们到底是谁想见阿姆斯先生。我被激怒了,我只不过是想在门口跟他说几句话而已。我怒气冲冲地转身下楼,西蒙在后面叫我回去,那个女人似乎有些不知所措。西蒙又开始了“西蒙式”的手脚并用,似乎他伸手是为了支持我和那个女人合演一幕精巧的剧目——最终,门开了,亚历克斯·阿姆斯先生走了出来,他穿着一套晃眼的蓝制服,抽着烟,就像一个街头混混。他用小眼睛斜视着我们,对我说:“哦你来了。”然后指指办公室:“怎么过来的?要不要进去坐坐?”    
    “不用了,我只想知道,保罗有没有把手稿放到你这里,那是我的手搞,或者你是不是知道——”    
    西蒙来回看我们两个,似乎很迷惑。    
    “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都没有。也许在他房间里。另外,”他极度友善地说,“你看到纽约《时代》杂志对欧文·加登的报道没有?——那里面居然没有提到你,全都是——”    
    “哦,我已经看过了。”    
    “不管怎么说,很高兴见到你。”他最后这样表示,一边看着我和西蒙,一边点头。我说:“我也是,亚历克斯,再见。”我冲下了楼,冲到街上,西蒙在后面大喊大叫——    
    “你干吗不过去跟他握握手拍拍背做个朋友呢?——你为什么一边说话一边向后退,话还没说完就穿过大厅跑了?”    
    “我没什么可说的。”    
    “可是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话题可以说呢,花啊树啊——”    
    我们匆匆走到街头,一边走一边争吵,最后在人行道边的一堵矮石墙上坐了下来。石墙正在一棵树下。一个绅士模样的男人走了过来,拎着一大袋的杂货。“我要告诉整个世界,就从他开始吧!——嘿,先生!看看这里!他是一个佛教徒,他会告诉你关于净土的爱,还有树……”那个男人匆匆瞥了我们一眼,加快了离去的脚步——“我们坐在蓝天之下——却没有任何人愿意听我们说话!”    
    “没关系西蒙,他们都已经了然于心。”    
    “你应该坐在亚历克斯·阿姆斯先生的办公室里,坐在可笑的椅子里跟他坐而论道,谈谈往事,可你却那么惊慌失措——”    
    我预见到,如果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我继续跟西蒙在一起厮混,那么这一切还会卷土重来。我在他这个年龄时也曾像他一样。我想,我最好还是超脱出来——我们用语言来解释语言——我不想让西蒙失望,也不想往这个年轻的理想主义者身上泼冷水——西蒙对兄弟手足之情抱有坚定的信念,但不知道这能坚持多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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