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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2部列王的纷争-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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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珊莎正不知如何回答,两个凯特布莱克又走进厅里。这两个弟弟和奥斯蒙爵士一样,在城堡很得人缘,他们总是面带微笑,俏皮话信手拈来,不论跟骑士、侍从还是马夫、猎人都很合拍,而且最得女仆们的青睐。如今奥斯蒙爵士取代了桑铎·克里冈在乔佛里身边的位置,井边的洗衣妇们聊天时说他跟猎狗一样强壮,但更年轻,反应更快。要真这样,为什么在奥斯蒙爵士当上御林铁卫之前,她从没听过凯特布莱克这个姓呢?    ·奥斯尼满脸堆笑地跪在太后身边,“火船出动了,太后陛下,整条黑水河沐浴在野火中。一百艘船起火燃烧,或许还不止。”

  “我儿子呢?”

  “他在烂泥门,跟首相及御林铁卫们一起。陛下,他刚与堡楼上的士兵交谈,并教授他们一些操作十字弓的小技巧,这是真的,大家都认为他是个勇敢的男孩。”

  “他要做的是当个活着的男孩。”瑟曦转向他的兄弟奥斯佛利,这一位比较高,也比较严肃,留着一圈耷拉的小黑胡子。“你呢?”

  奥斯佛利长长的黑发上戴了一顶钢制半盔,表情阴郁,“陛下,”他平静地说,“小伙子们逮到一个马夫和两个女仆,他们偷了三匹国王的马,想溜出边门。”

  “今晚的第一批叛徒,”太后说,“但不是最后一批。交给伊林爵士处置,把头插在枪上,挂在马厩外以儆效尤。”他们走后,她转向珊莎。“你想坐在我儿子身边的话,这又是一课。今晚这种时刻,倘若心慈手软,叛徒就会如雨后蘑菇一样冒出来。让臣民保持忠诚的惟一办法就是确保他们害怕你更胜敌人。”

  “我会记住的,陛下,”珊莎说。她向来只听说,要让人民忠诚,爱比恐惧可靠。我要当上王后,会让他们爱我。

  沙拉之后是蟹爪派,接着是装在空心面包盘里的韭菜胡萝卜烤羊肉。洛丽丝吃得太快,结果吐了出来,洒自己和姐姐一身。盖尔斯伯爵咳嗽了喝酒,喝酒了咳嗽,最后昏睡过去,脸趴进餐盘,手泡在一滩葡萄酒中。太后厌恶地瞪着他。“诸神一定是疯了才让男人的器官长在他这种人身上!我也一定是疯了才会把他救出来。”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突然快步返回,红袍飘飘。“陛下,不少百姓在门外广场聚集,请求到城堡避难。他们不是暴民,而是富商匠人之流。”

  “叫他们回家,”太后说,“若是不走,就用十字弓射杀几个。不许出击,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开门。”

  “遵命。”他鞠躬离去。

  太后变得阴沉恼怒,“我真恨不得拿剑上战场!”她的声音开始含糊,“小时候,詹姆和我长得太像,连父亲大人也常分不清。有时为了恶作剧,我们会互换衣服,假扮对方一整天。可当詹姆得到他的第一把剑时,我却没有份。‘那我呢?气己得当时自己问。我们如此相像,我永远无法理解为何彼此会受到迥异的对待。詹姆练习长剑、枪矛和钉头锤,我却学会微笑、唱歌和讨人欢喜。他成了凯岩城的继承人,我则像马一样被卖给陌生人。新主人想骑就骑,想打就打,若有了新的母马,就把我扔到一边。詹姆抽到一支荣耀和力量的上签,我抽到的则是生育和月经。”

  “可您是七大王国的太后呀,”珊莎说。

  “在刀剑面前,太后也不过是个女子而已。”

  瑟曦一饮而尽,侍童忙过来舔酒,但她将玻璃杯翻转,摇摇头。“够了,今晚我得保持清醒。”

  最后一道菜是山羊奶酪加烤苹果,肉桂的香气满溢大厅。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又一次匆忙进来跪在她们之间。“陛下,”他嗫嚅地说,“史坦尼斯的部队在比武场登陆,更多敌人正在渡河。烂泥门遭到攻击,他们还抬了一根攻城锤到国王门。小恶魔已带兵出击。”

  “嗯,不错,这招会吓死他们,”太后淡淡地道,“他没带小乔去吧?”

  “没有,陛下,国王由我哥保护,正在监督‘君临三妓’把‘鹿角民’往河里抛。”

  “烂泥门不正遭到攻击?神经病,告诉奥斯蒙爵士,这太危险了,立刻撤离,护送国王回城!”

  “小恶魔命令——”

  “我的话才算数。”瑟曦眯起眼睛,“你老哥要么照办,要么就率下一拨突击队出击,连你也一起去。”

  食物清走之后,众宾客纷纷请求去圣堂祈祷,瑟曦慈蔼地一一批准。坦妲伯爵夫人和她的女儿们也在其中。一个歌手被带进来,为留下的人弹奏古竖琴,甜蜜的乐声填满大厅。他歌颂琼琪和佛罗理安,歌颂龙骑士伊蒙王子和他对兄嫂之爱,歌颂娜梅莉亚的万船横渡。歌谣虽然美丽,却又充满悲伤,让在场的女人忍不住落泪,珊莎的眼睛也渐渐湿润。

  “很好,亲爱的,”太后再度倾身靠近,“抓紧时间练习流泪,会派上用场的,史坦尼斯国王就要到了。”

  珊莎不安地动了动。“陛下?”

  “噢,饶了我吧,省省这套装模作样的鬼把戏。战况若非绝望,是轮不到侏儒出战的。好了,你也摘下面具,我对你在神木林里那些小小的叛国行径可是了若指掌。”

  “神木林?”别看唐托斯爵士,别看,别看,珊莎告诉自己,她不知道,没人知道,唐托斯向我保证过,我的佛罗理安不会让我失望。“我没有叛国,只是去祈祷。”

  “哼,为史坦尼斯,还是为你哥哥?够了,你去找你父亲的神还有什么好事?无非就是祈祷我们失败。这不是叛国是什么?”

  “我为乔佛里祈祷,”她紧张地坚持。

  “为什么?为他对你的爱?”太后从经过的女侍手中拿过一壶甜李子酒,倒满珊莎的杯子。“喝,”她冷冷地下令,“但愿它给你勇气,迎接即将到来的事实。”

  珊莎把杯子举到唇边,啜了一小口。酒甜得发腻,非常烈。

  “你能做得更好,”瑟曦道,“干了它,珊莎,这是太后的命令。”珊莎差点噎着,但勉强喝完一杯,黏稠甜腻的酒下肚,脑袋开始晕眩。

  “再来?”瑟曦问。

  “我不行了。求求您。”

  太后有些不悦,“好吧……我告诉你,之前你问到伊林爵士时,我撒了谎。想不想听实话,珊莎?想不想知道我叫他来的真正原因?”

  她不敢回答,但无所谓,太后根本没理她,便举手招呼。先前珊莎没见伊林爵土回来,但他就那么突然出现了,大步从高台后的阴影里跨出飞口猫一样安静,手提出鞘的寒冰。记得父亲每次取人性命后,都会去神木林里将这把剑洗干净,但伊林爵士没那么讲究,泛着涟漪的瓦雷利亚钢剑上沾有逐渐凝固的鲜血,红色蜕为褐色。“告诉珊莎小姐,我为何让你留在这里,”瑟曦命令。

  伊林爵士张开嘴,发出一连串梗住的咯咯声,麻子脸上毫无表情。

  “他说,他为我们而来,”太后道,“史坦尼斯也许能攻进都城,夺取王位,但我决不会接受他的审判。我不会让他擒住我们。”

  “我们?”

  “没错。所以我奉劝你更换祷词,珊莎,祈求另一个结局。我向你保证,兰尼斯特家族若是倒台,史塔克家也不会高兴。”她伸出手,轻轻地将珊莎的头发从脖子上拨开。

  提利昂头盔的眼缝限制了视线,提利昂只能看到正前方,但当他扭头,只见三艘战舰已靠在比武场,还有一艘大船,正在岸边用投石机抛射沥青火桶,以为掩护。

  提利昂的人从突击口鱼贯而出。“楔形队列,”他指示。突击队组成矛头,由他担任矛尖。曼登·穆尔爵士在他右手,一身釉彩白甲映着火光,木讷的双眼依旧无神。他跨下战马炭黑,披一身扩体白甲,御林铁卫的纯白盾牌绑在手臂。而在左手,提利昂吃惊地发现波德瑞克·派恩提剑跟随。“你太小,”他立即喝道,“回去i”

  “我是您的侍从,大人。”

  提利昂没时间争论。“那就跟着我,跟紧了!”语毕踢马出发。

  大家骑得很近,膝盖抵膝盖,循高墙而行。曼登爵士高举乔佛里的旗帜,红金相间的战旗在风中飘荡,雄鹿与猛狮共舞。队伍绕过堡楼基部,行进速度逐步加快。箭矢从城上疾射而出,石块在头顶旋转翻飞,盲目地撞向地面和河流,粉碎钢铁与血肉。国王门就在前方,敌军蜂拥而上,奋力推动一根巨大的铁头黑橡木攻城锤。船上下来的弓箭手围在他们四周,只要城门楼边有人露面,即刻放箭去射。“长枪准备,”提利昂命令,同时开始冲刺。

  地面潮湿滑溜,半是烂泥,半是血水。他的马在一具尸体上绊了一下,蹄子打滑,搅动烂泥,差一点令他在冲到敌人队伍之前便滚落马鞍,幸亏最后人马维持了平衡。城门下的敌军转过身来,匆忙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提利昂举起战斧,呐喊道:“君临万岁!”众人高声应和。矛头阵形飞射而出,发出钢铁与丝绸的绵长尖啸,滚滚马蹄与犀利剑刃融汇火光。

  曼登爵士在最后关头放平长枪,用乔佛里的旗帜刺穿了一个穿镶钉皮甲的敌人胸膛,并将来人提离地面,枪杆随即断裂。提利昂面前是个骑士,外衣上有只花环中的狐狸。他首先想到的是“佛罗伦”,第二个念头是“他没有头盔”。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加上马的惯性,抡起斧子劈向对方的脸,将他脑袋一分为二。碰撞的冲击令他肩膀麻痹。夏嘎若看见,一定会笑我,他边想边继续前进。

  一支矛砰然击中他的盾牌。波德在身边飞驰,砍向每一个经过的敌人。他隐约听见城墙上的人们在欢呼。攻城锤已被遗忘在烂泥地上,簇拥它的人要么逃走,要么转身战斗。提利昂策马撞倒一个弓箭手,从肩头到腋窝齐齐砍下一个长矛兵的胳膊,随后又在一顶剑鱼头盔上擦过一击。奔到攻城锤前,他的大红马人立起来,但曼登爵士的黑马却从身边一跃而过,爵土本人活如包裹白袍的死亡使者,剑到之处,手折头断,盾牌粉碎——不过,能带着完整无损的盾牌过河的敌人甚少就是了。

  提利昂最终还是催马越过了攻城锤。敌军正在溃逃。他左顾右盼,就是不见波德瑞克·派恩的踪影。猛然间,一支箭“咔哒”一声撞上面甲,离眼缝仅差一寸。他吃了一惊,险些落马。不能像个木3J3_…t~的待在原地,这好比胸甲上画靶子!

  他策马在四散的尸体间游行。黑水河下游塞满燃烧的战舰躯壳,片片野火仍在水面漂浮,炽烈的绿焰旋转上升,直至二十尺之高。他们虽驱散了操作攻城锤的敌人,但河岸边处处都有厮杀。敌人从燃烧的舰船中蜂拥上岸,巴隆·史文和蓝赛尔的人正竭力抵抗。“去烂泥门!”他下令。

  曼登爵士喊道:“烂泥门!”于是他们再次出发。“君临万岁!”途中他的人此起彼伏地叫嚷,还有人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真不知是谁教他们的。透过加衬垫的厚重钢盔,传来痛苦的嘶叫,火焰饥渴的劈啪声,颤抖的战号,嘹亮的铜喇叭。到处都是火。诸神慈悲,难怪猎狗吓坏了。他怕的是火……一声巨响回荡在黑水河上,有艘船被一块马大的石头扎扎实实地截为两段。这是我军还是敌军?烟雾弥漫,无法分辨。楔形队列已经散乱,每个人都各自为战。

  我该回去了,他一边这么想,一边继续往前骑。

  手中的战斧越来越沉,身边只剩几个人,其余的要么死去要么逃散。他使劲拽马,迫使它始终向东。这匹大红马跟桑铎·克里冈一样不喜欢火,但好歹容易驾驭。

  许多敌人狼狈不堪地从河里爬出,身带烧伤,通体浴血,一边不住呛水,多数都快死去。他带着他的小队伍在他们中间穿行,给那些还能站起来的人一个利落的死亡。

  战争局限于眼缝之前,比他高出一倍的骑士若不拔腿逃窜,就得死于非命。他们变得如此渺小,如此惊恐。“兰尼斯特万岁!”他纵声高呼,大开杀戒,手臂一直到肘成了红色,在河面的光线照耀下泛着血光。他勒马直立,向着天上的群星一振战斧,只听众人狂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提利昂醉了。

  这就是战斗狂热吧。詹姆从前经常描述,但他从未想过会亲身体验。时间变得含糊,变得缓慢,终至停顿,过去和将来一齐消失,惟有此情此景、此时此刻,而恐惧、思想、甚至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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