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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恋人:总裁晚上见-第2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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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觉得我们俩刚刚像两个电灯泡啊?”
  慕云泽皱眉,“你是说温珩跟对我母亲……”
  “我只是觉得他们之间有话要说,我们俩在场不合适,”高歌低声道,“你对温珩就没有一点印象?”
  慕云泽摇了摇头,又顿住,好一会儿才道,“只是隐约记得小时候有一个很疼我的长辈,会画画,写字也漂亮,其他的,就都记不清了。”
  高歌想了想,低声道,“温叔叔看***眼神,还真是……要说没点什么,我还真不太相信。”
  她说着,胳膊轻轻撞了一下慕云泽,“你该不会是那种老思想,介意你妈再婚吧。”
  慕云泽没说话,眉头皱成一团,很明显,他心里有抵触。
  他接受萧雪婉离婚是一回事,看着萧雪婉再嫁,又是另一回事,心理上的落差,让他本能的不太认同。
  “好了好了,我就这么随便一说,事情到底怎么样,谁也不知道,放宽心啦,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慕云泽本来还想反驳,但是难得高歌今天主动约他,扫兴的话,自然就憋了回去。
  慕云泽开着车,依照高歌的指点,七拐八拐,绕到了大学城附近的商业街。
  天色墨泼一样暗了下来,这种靠近学校而建的商业街,自然不能同繁华地段的闹市的档次想必,但是却比市区的闹市,更为热闹。
  好在今天不是周末,人·流量相对还是少了些,慕云泽在超市附近找了个泊车位,这才跟着高歌下了车。
  马上要到四月了,天气渐渐回暖,高歌穿得也单薄了很多,一件烟灰色的大衣,一条黑色的铅笔裤,一双白色板鞋,头上扣了一顶牛仔面料的鸭舌帽,着装打扮同大学生无意,口罩再一戴,还真是挺难让人认出来。
  她似乎很久没有这样随心所欲的逛过街,商业街沿途的地摊,每一个,她都要驻足挑选一番,几块钱的发卡,制作粗劣的玩偶,在她眼里都变成了稀罕物,左瞧瞧,又看看,还要跟老板讨价还价一番。
  慕云泽一身西装革履,再加上出众的长相,引来不少人频频侧目,要不是高歌一直拉着他,她敢保证,这家伙下一秒会翻脸走人。
  毕竟还是怕被认出来,高歌挑了几个发卡,就拉着慕云泽走开了。
  而后,绕进了一条小胡同,随后一家大排档就映入眼帘。
  慕云泽眉心跳了跳,刚想问,你不会要在这里吃饭吧,高歌已经拉着他过去了,“老板,一大份麻辣烫,二十串羊肉串,十串板筋不要辣椒。”
  “好嘞!”老板应了一声,一手添煤,一手精准的抓了二十串肉串放了上去。
  慕云泽太阳跳了跳,“羊肉串?”
  高歌一怔,突然想到之前他们俩因为婚礼上的事情冷战的时候,她买了羊肉串去给慕云泽赔罪,结果对方吃完,差点拉脱水……
  “咳——这不是那家,”高歌干笑着解释,“这家我上上学的时候经常来吃,肉很新鲜的。”
  慕云泽不置可否,却没有掉头走人,而是找了一个靠近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
  高歌笑着跟上去,走的时候还不忘叮嘱老板多烤一会儿,要烤熟。
  露天大排档,对面是商铺,周围有小贩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这样的场合,对慕云泽这种出身的大少爷来说,这辈子都没有经历过,别说来这种地方吃饭,就是路过都没有。


第473章 你这是二婚?


第473章 
  但是现在,他不仅来了,还坐在这种在他看来极不卫生的大排档跟高歌一块儿用餐。
  感情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至少没有遇见高歌之前,他还是有自己的底线跟原则,遇到高歌之后,他所谓的底线跟原则,每一次都在因为这个女人而变化,他对她的迁就,连自己都看不过去了。
  高歌伸手口罩往下拉了拉,笑着道,“以前上学的时候,每到周天放假,就会跟同学一块儿过来,每次必来这家大排档,我上学那会儿,这老板还是个帅小伙,现在都成大叔了。”
  上学时候……
  慕云泽捕捉到这几个字眼,眸子微微眯了眯,“这是你跟苏靖欢经常来的地方?”
  高歌动作一顿,点头,“来过几次,我们上学时候多穷,来这里吃一顿就不错了。”
  慕云泽……
  他臭着脸,不爽的表情表现的不要太明显,可即便是这样,也没有起身离开。
  高歌微微有些讶异,若是以前的慕云泽,听见她这么说,定是要翻脸走人的。
  她欣喜于慕云泽的变化,更多的却是感动。
  她偏头笑了笑,好一会儿,才低声道,“骗你的,我没带他来过这里,一次都没有。”
  慕云泽一怔,表情说不是高兴还是羞恼,咬着牙道,“你嘴里能不能有句实话!”
  高歌低笑,“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想后悔啊,那就退货呗。”
  总裁大人绷起脸,“用过了,怎么退?”
  高歌……
  这个“用过了”真是一语双关,高歌低声骂了句“幼稚”,脸颊却是红了一片。
  没多大会儿,叫的菜就上了,脸大的盆放在中央,旁边盘子里是刚刚点的烤串,高歌将袖子往上挽了挽,抓起一根,就开动了。
  慕云泽左右看了看,抽了一双一次n筷子,一手拿着竹签,一手握着筷子,慢条斯理的将竹签上的肉撸下来,而后夹起来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这种烧烤摊上的烤肉,除了味道窜,完全尝不出一点羊肉该有的鲜美,肉质都烧老了,真不明白这女人怎么能每周来一次,高歌的品味,如果真要用一句话来形容,大概就是雅俗共存吧,她可以高贵的像个女王,也可以自在的像个市井小民,完全随n而活,这样的人,到哪里都是两眼的存在,因为不被束缚,所以活得洒脱,而这份洒脱,在跟他在一起后,已经收敛太多太多,他以前怎么会以为高歌不爱他呢,如果不爱,以她的n格,何至于对一个人曲意逢迎?
  “喂,撸串就是要拿着吃啊,你以为这是西餐厅?”
  高歌遮着嘴,小声道,“周围人都在看我们呢,你再这样,我就要被认出来了。”
  慕云泽拧了拧眉,放下筷子,淡淡道,“我不饿,你吃吧。”
  高歌见他真不动筷子,这才不再捉弄他,帮他将肉串撸下来,“吃吧吃吧,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慕云泽笑了一下,这才重新开动筷子。
  小样,还耍脾气。
  高歌嘀咕了一句,开动筷子。
  一份麻辣烫,三十串烤串,两人吃的七七八八,结账时候总共才花了不到八十块钱,这绝对是慕云泽吃过的,最廉价的一顿饭,却意外的暖心。
  上了车,高歌突然拉着他的胳膊,轻声道,“慕云泽。”
  慕云泽扭头望向她,“怎么了?”
  高歌垂了垂眼帘,“我想回宏实高中看一看。”
  慕云泽微微怔住。
  宏实高中是高歌的母校,她在那里读完高中,考进了s大,这么多年,都没再回去过。
  慕云泽开车到高中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校门口的老大爷翘着二郎腿坐在门口听着收音机里的豫剧戏曲,一条腿荡来荡去,好不惬意。
  慕云泽要拉着高歌进去,高歌顿住脚步道,“现在高中有门禁,不好进。”
  慕云泽勾唇笑了笑,什么都没说,拉着高歌走径直走到门口。
  老大爷瞧见老人,皱起眉,“干什么的?”
  “给学生送点东西。”
  总裁大人面不改色的扯谎。
  老大爷看了看他俩空荡荡的双手,“东西呢?”
  “在心里。”
  高歌……
  老大爷……
  总裁大人慢悠悠道,“我常年在外工作,前两天刚回来,就想趁着这个时间来看看孩子,明天又要出差回去了。”
  这高中是半封闭住宿n高中,不少学生都住校,两周放一次假,有些离家远的学生甚至一个月才能回去一次,所以有不少家长会抽时间来学校探望学生,送点吃的,生活费什么的,这不奇怪。
  老大爷看了看慕云泽,觉得他这年纪,有个十来岁的小孩儿实在有点匪夷所思,但是他这张脸太过正气,一点不像是说谎,他犹豫了一下,看向高歌,“那这位是……”
  “我老婆。”
  高歌的打扮看上去更显小,老大爷一怔,下意识道,“二婚啊。”
  慕云泽……
  高歌憋笑,隐忍着情绪,道,“我们俩过年的时候刚结婚,孩子一时间接受不了,不肯回家。”
  老大爷听完倒是有些怜悯了,“现在这小孩儿有思想主见着呢,你得跟他商量……”
  老大爷嘀嘀咕咕说了一大堆,这才放他俩进去。
  等进了校门,走远了,高歌才噗嗤一声笑出来。
  慕云泽黑着脸,咬牙,“你还笑!”
  高歌将大衣的帽子也扣在脑袋上,抬眸笑眯眯的看着慕云泽,“大概老大爷觉得你就是个暴发户,而我说不定就是被你这暴发户勾引的狐狸精。”
  “你可不就是个狐狸精。”
  慕云泽嘀咕一句,上前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怎么突然想回学校了?”
  高歌没说话,一直走到场的时候,高歌才低声道,“如果你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发小,做了一件伤害你的事,你会不会原谅他?”
  “那要看是什么事,以及他这么做的初衷。”慕云泽拉着她坐到场旁边,法国梧桐下的石凳上,“有些情非得已,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有回转余地,但是有些事情,却是一点步都不能让,比如背叛,比如刻意为之的谎言。”


第474章 除了我,每个人都是你生命中的过客


第474章 
  慕云泽伸手摁住她的肩膀,将人慢慢转过来,盯着她的眸子道,“到底是什么事,不能跟我说吗?”
  高歌叹了口气,好一会儿才轻声道,“白晓冉喜欢苏靖欢。”
  慕云泽动作一顿,眸色微微暗了暗,手指不由自主的攥成拳,“你很介意?”
  他的声音很低,气息略微有些沉重,高歌怔了一下,推了他一把,无奈道,“你想哪儿去了,我才不是因为她喜欢苏靖欢心里憋屈,我诧异的是,我跟她认识这么多年,竟然毫无所知。”
  高歌转过头,看向场,偌大的场,只有几个学生在慢悠悠的跑步,也不知道是学校的体育生,还是翘课出来谈恋爱的小情侣,夜色浓厚,微风轻扬,景色意外的好,心境也随之放松,她慢慢地,将很多陈年旧事,娓娓道来。
  大概是因为在家里不被重视的原因,高歌小时候,特别渴望交很多朋友,可是也不知道是因为这份心情太迫切,目的n太强,还是怎么的,很少有能跟她友谊长久存留下来的人,来来去去,最终身边剩下的,还是白晓冉。
  她跟白晓冉是初中认识的,两人同在一个班,白晓冉成绩优异,学习认真,就是n格有些沉闷,不太喜欢交朋友,高歌恰恰相反,她害怕成为被遗忘的那个人,所以在交友方面一直积极,在班里人缘也好,就是没什么知心朋友。
  人的交友心理,其实都喜欢找比自己差一些朋友,这样能找到一种心理平衡,而高歌,学业好,长得好,家世好,这样拔尖儿的存在,自然会让人产生心理落差,谁跟她交朋友,都难免会当成比较的对象,谁乐意?
  她跟白晓冉之间友谊的发展,缘起于一场意外。
  学校有一个小混混,看上去白晓冉,几次三番纠缠,后来干脆放学时候带人围堵白晓冉,那天正巧高静生日,高建明难得让孙叔来学校接她去给高静庆生,碰巧就撞见了这件事,在高歌的祈求下,孙叔下车吓走了那一帮少年,将白晓冉接上了车。
  也是从那时候起,她跟白晓冉才正式熟悉起来。
  她们分享着青时代最单纯的少女秘密,那时候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就连她画画,也是白晓冉启蒙的。
  白晓冉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书香门第,家教甚严,古琴啊,古筝啊,各种古乐器都要她学习,练字画画更是必不可少,说是什么修身养n,白晓冉画画天赋一般,所以第一次当着高歌面画画的时候,高歌有些小小的惊讶更多的是好奇,怎么能怎么简单就将人物风景勾勒在纸上。
  高建明跟罗慧英的教育,跟出自书香门第的白晓冉不一样,他们找老师教高歌跟高静所谓的餐桌礼仪,还有华尔兹跟探戈这类交际舞,要她时刻有作为大家闺秀的自觉,对这些文化方面的熏陶,却是少之又少。
  高歌对画纸有种莫名的亲近,握住笔的那一刻,就停不下来。
  学画画,是她求高建明的第一件事,跟家里闹了一个月,最红高建明妥协,送她去了绘画班。
  谁也没想到她在画画方面这么有天赋,虽然起步晚,但是悟n高,但是白晓冉之后却再也没有碰过画笔,她问过,对方只是回了句“不喜欢”,就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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