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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将在上之娇妻有色-第4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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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不是在拍马屁,而是真心实意的。

    阿元骄傲得不行,恨不得跑过去跟全世界炫耀那是他妈妈!

    姜锦同样在微笑,问司机先生:“那副海报挂了多久了?”

    “有……一周了吧,我路过见了两次。”司机诚恳道,“就是没想到今天会见到姜小姐你本人,老实说,姜小姐跟海报上有点不大一样。”

    姜锦也没生气:“怎么不一样了?”

    “海报上太耀眼了!”司机下意识说出口,忽然发觉不对,笨拙改口,“那个,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姜小姐真人看起来很平易近人,对,很有亲和力,没那么大的距离感!”

    司机后半段的说辞虽然挽救了他的嘴笨,但姜锦仍然为之沉默。

    她依旧看向那渐渐消失的巨幅海报,平静心湖泛起淡淡涟漪,也在这几句话间,明白了什么。

    姜锦看着窗外,这片天地忽然就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

    她一直在发呆,直到抵达别墅前面。

    下车的时候,司机帮着搬行李,蒋郁凑到姜锦身边来,压低声音:“刚才司机说的话,是不是让你不开心了?”

    “没有,反而让我明白了一些东西。”

    “什么什么?”

    姜锦朝他神秘笑笑:“这个……不能说!”

    蒋郁直接气成河豚!

    “有什么不能说的,你还说跟我是好兄弟,居然有秘密瞒着我,还不讲义气了吧。我也不是八卦啊,我就是关心你,锦锦?锦锦?”

    姜锦无奈停下脚步:“我真佩服你一口气说话不带喘气的能力。还有,我们是好姐妹,不是好兄弟,都跟你重复过多少次了。”

    蒋郁再次气成河豚!偏偏没有办法!

    “行了,我要收拾东西了。”姜锦直接把蒋郁接下来的话给堵了回去,在勤劳小能手的阿元的帮忙下,开始拿那些行李一点点整理起来。

    收拾收拾着,姜锦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她插着腰,在屋内放眼打量起来。

    她这幅姿态,让蒋郁不由得心虚。

    “你,你在看什么?”

    姜锦眯起眼睛:“不对。”

    “什,什么不对?”

    姜锦扫了四周一遍:“这里的装修,太好了!”

    精致到无可比拟的法式装修,以灰色系为主调,间或搭配粉色与白色,让灰色系看上去不那么沉闷。书房临近大街的那面墙,做成了很有设计感的凹凸不平粗糙墙面,整一个弧形穹顶,沙发旁边还有一个复古壁炉,光这里就造价不菲。

    还不说纯手工沙发,墙上风格统一的油花,还有餐桌上的雕花金银餐具。

    这一切都太奢侈了,远比姜锦选房子是看到的照片要好出好几倍!

    这样的房子,真的有主人舍得拿出来租,还是一个相对便宜的价格?

    别的不说,就是院子里的那棵树,都价值好几万欧了吧。哪个房东这么大方,会把这种树留下来给租客?

    姜锦越想越不对,怀疑的目光直接落在蒋郁身上,看得蒋郁忍不住心虚哆嗦。

    “果然是你啊,蒋阳阳。”姜锦就说嘛,这一切怎么这么顺利呢?

    蒋郁还试图挣扎一番,却还是在姜锦的视线里败下阵来。

    “我也是担心你啊,那些租房我也看过了,这片区的租房很少不说,要么很小,要么就很老旧。这套房子我买了很久了,算是一个投资也没人住过,你安安心心住进来不是很好?”蒋郁硬着头皮顶着姜锦锋利的目光,反驳道,“而且你不是交了房租吗?放着好朋友的房子不租,便宜外人才奇怪吧!”

    姜锦叹着气:“好吧,你说得有道理。”

    蒋郁脸上刚露出喜色,以为姜锦不追究了。

    就听见姜锦说:“所以我这个租客要把房东大人请出去了,还是麻烦房东大人去酒店吧,丽兹酒店能完美符合你的要求!”

    “过河拆桥啊!”蒋郁哇哇大叫。

    但蒋郁最后也没有坚持留下来,万一他跟姜锦住一块儿的消息传回国内,被三哥误会了,那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咦?以前他不是还想着要怎么横刀夺爱吗?现在怎么老是把锦锦当成三哥的所有物,这么好的时机都不敢觊觎?

    蒋郁希望用不愿乘虚而入来解释。

    但事实却是,他早过了狭隘自私的年岁,喜欢一个人,更希望看到她幸福。

    就像他现在心知肚明,姜锦只有跟顾寒倾在一起,才会真正幸福一样。

 第474章 蒂芙尼小姐

    蒋郁说在巴黎有事公干,并非是撒谎。只不过这件公事很小,小到他助理团随便出来一个人就能解决了。

    蒋郁借着公干的理由,在巴黎住了三天,果真是住的丽兹酒店。

    然后每天早上由司机姜锦家里,陪着她跟阿元在巴黎附近著名的景点游玩了一圈。上次来没有见到的那些遗憾,这次统统弥补回来,还去了很多巴黎本地人才知道的地方,这些蒋郁都如数家珍,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好导游。

    直到三天之后,姜锦想起他的行程,随口问一句他什么时候回国。蒋郁想起国内堆积的那些事务,不得不登上回华国的航班。

    但是他把司机跟车都留给了姜锦,也就是第一天到机场接姜锦的那个司机小李,在巴黎住了八年,对每个街道了如指掌。姜锦有什么事,交给他办完全没有问题。

    如此一来,巴黎的那栋别墅里,便只剩下姜锦跟阿元两人。

    巴黎十六区也是著名的富人区,临近一大片森林公园,环境自然不用说,光是每天早上起床时呼吸到的新鲜空气,就已经是一种享受。

    起床之后,姜锦就会换上运动服,带着阿元在附近街道跑步。路上的车很少,道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法国梧桐,初春已至,在寒风中萧瑟了一个季节的梧桐树也重新生出嫩芽,一片生机盎然。

    姜锦暂退娱乐圈后,越来越少的运动,来了法国倒是重新捡起来,还有每天健康的饮食,上午跑步下午瑜伽,空闲下来便看看书,琢磨怎么捡起以前跟外公学过的水彩画,偶尔还会充当老师给阿元上课。

    日子真是清闲又自在,仿佛什么烦恼都一扫而空,每天吃好睡好,姜锦身上半点看不到失恋的阴霾,反而面色红润,皮肤越发细腻光泽,相比上等的珍珠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巴黎住了几天,逐渐习惯了这边优雅舒缓的生活节奏,姜锦家里又迎来了第三位家人。

    正是馒头。

    阿元抱着馒头的大脑袋欢呼雀跃,兴高采烈的模样看着姜锦也跟着个开心起来。

    馒头是谁送来的不必言语,要知道姜锦走之前,托安夏把馒头带给了顾寒倾。当时她不想让馒头承受十几个小时的颠簸艰难的托运之苦,才决定暂时把馒头留下,一个月再回去。

    结果一周来都没有联系过的顾寒倾,用这种方式悄悄表明了他的存在。

    大概是见姜锦这边收了馒头后没什么反应,顾寒倾开始陆陆续续地给姜锦寄一些东西来——

    有装在水晶盒子里的永生花;有精心定制的钢笔,笔身上还有空灵悠远的水墨;还有简简单单一张手写卡片,抄写了一首著名的情诗《见与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来我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喜欢,寂静欢喜。’

    难以想象,这样的情诗居然是出自顾寒倾的笔下。

    有的时候礼物是每天一份,有的时候礼物每天能收到几份。

    这种感觉……很奇妙。

    一开始,姜锦心情很纠结,总是能盯着盒子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在阿元的提醒下才小心翼翼拆开。

    到后来,她对这些小礼物越发心生喜爱,甚至开始期待明天又能收到什么。若是固定的上午快递送达时间没有收到,她能焦虑得饭都吃不下,直到下午看到礼物送达手上,一颗心才安然落地。

    这些礼物还让姜锦回忆起两人互相表白,然后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似乎没有谁追谁。她跟顾寒倾都太过小心翼翼,从知道对方心思后,一切就水到渠成,反而少了一个心动漫长的追求过程。

    现在,算是把这个过程补上了?

    不知不觉中,她的心又跟着被牵走了。

    那个男人,就像是她的劫数——不论她用什么方式,都不可能把这个男人排除在她的生命之外。

    看着桌面上堆着的这些天收到的礼物,姜锦眼神复杂且感慨,最后索性决定什么也不去想。

    又是早晨,姜锦带着阿元出门跑步,平时总是落后阿元的体力,在这几天锻炼里有了显著的增长,对此姜锦很满意。

    今天的跑步不一样,她顺手牵上了馒头,这家伙整天在花园草丛里撒泼打滚还不够,上了街更是疯狂地乱窜,这里闻闻那里嗅嗅,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馒头跟了姜锦之后吃得更好,身体越长越壮,力气也越来越大。这不,它不听话乱钻,姜锦都快拽不住了。

    “阿元阿元,快点把馒头拖回来!”姜锦明显感觉手里的牵引绳快要滑出去了。

    阿元眼疾手快扑过去,却还是没能来得及,没有及时拽住牵引绳的姜锦,眼睁睁地看着馒头撒欢一路跑,还时不时扭头回来看看母子俩,那小眼神儿怎么看都是得意!

    姜锦扶着额头:“阿元,你说是不是我们把馒头都给惯坏了?”

    要不是知道馒头血统绝对纯正,父母都是冠军犬,估计她都开始怀疑馒头身上是不是还流淌着二哈的血液了。

    阿元一本正经地抱着手臂:“妈妈,狗肉火锅好吃吗?”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姜锦苦口婆心教导一番,自己都快忍不住笑出来了,牵上阿元的手,“走吧,去把那个不听话的家伙找回来!看我不好好收拾它,给它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阿元赞同地点头,气势汹汹地迈出小步伐,一定要给馒头点颜色瞧瞧!

    馒头体内的芯片装有GPS系统,总的来说姜锦是不用担心走丢的。但她跟阿元打定主意要教训馒头,故而母子俩的脚步都走得很快。

    没过多久,母子俩就看到格外滑稽一幕——

    一个男人抱在梧桐树干上,可怜巴巴地喊着“help”,男人生得高大,随动作绷紧的衣服更是勾勒出一身帅气的肌肉,偏偏中看不重要,吓得枹树哆嗦的样子实在是惹人发笑。

    树干下站着一条金毛大狗,尾巴甩啊甩的,冲着扒拉着树干的男人汪汪直叫唤,不是馒头是谁?

    “馒头!”姜锦惊呼一声,赶紧跑了过去。

    这次馒头没有逃跑,任由姜锦顺利捡起地上的牵引绳。

    “抱歉先生,我没能抓住狗绳,让它跑过来吓到你了,实在是抱歉。”姜锦用法语诚恳地表明歉意,心里却并没有放松对这个男人的警惕。

    实在是男人的这身打扮太过形迹可疑,帽子口罩什么的,不是可疑人物的标配吗?馒头会不会因为这个才冲他汪汪直叫的?

    姜锦低头观察了馒头的样子,很快打破了原本的猜测。

    养了馒头这么久,也见过馒头真正攻击的姿态,与它显然截然不同。馒头此时的模样不仅不是在攻击,反而满心欢喜,故意在跟那个男人撒娇卖萌似的。

    没错,馒头是对人家感兴趣了,才会追着人家不放,难怪摇着尾巴求宠爱呢。就是没想到,有人能对它的美貌免疫,还怕狗怕得要死吧。

    放下怀疑后,姜锦对这个男人越发充满歉意。

    男人抬起脑袋,姜锦只能从他压低帽檐里看到泪汪汪的眼睛。

    “这狗真的不会咬人吧?你有把它好好拽住吗?”

    男人一开口,声音居然很好听,悠扬悦耳宛如完美的大提琴低吟。

    光是从声音,姜锦就判断出这男人应该颜值不俗。她也越发觉得馒头这狗,有向颜狗转化的趋势,它非常喜欢长得好看的人,不论男女,一旦见到就必定上次主动亲热一番。

    难道馒头闻到了对方身上的美男气息,才会凑上去死命求宠爱?

    唔,很有可能。

    姜锦一边在脑子里分析,一边嘴上客套道:“当然,先生你放心,我已经把绳子拉好了,它不会伤害你的。”

    她说着,又把牵引绳在手腕上缠了两圈,确保馒头不可能脱离她的掌控。

    这个小动作,也让男人对姜锦多了几分好感。

    “谢谢。”男人从树干上跳了下来,上一刻还动作潇洒,下一刻在看到馒头后就逐渐变得僵硬,小心翼翼地挪得离馒头远了些。

    姜锦见他还是惧怕,赶紧解释:“馒头它没有恶意的,你看它并不是要攻击先生你,只是因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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