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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女的逆袭-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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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找回来了,那些季家的小孩子也散了,我正翻着手中的小包时,却发现旁边的大圆桌子,从垂下来的桌布缝隙里能看见一个小小的肉爪子露着,显然里面是藏了个人的。我撩开一看,才发现是经常在湖边看见的那个小屁孩。当时,季昆看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是贼,我也不是狗杂种,我是季家的大少爷。后来,听爸妈偶尔提起。说是季家这位少爷性格软弱善良,因为不喜欢读书,只爱唱歌弹琴,早早就被季家放弃了。又因为他长得和季家人不像。所以,不仅仅是季家其他的小少爷爱欺负他,就连那些下人都不怎么哎伺候他。其实,季昆在季家过的一直很凄惨。”

    “因为凄惨。所以信任他么?”

    “这倒不是。是有一次,我又一次在湖边见到他,远远地,看见他蹲在湖边,身子一颤一颤的,不知道在做什么。我走了看,发现他浑身都滴着水,手指指甲处是污泥,脸上和裸露的地方都是被割伤的小伤口。看到我走过去。他紧紧地趴在地上。似乎是在护着什么。我当时已经跟着爷爷学了几年拳脚。所以,上前一个使力就把他给掀开了。这一掀才发现是条奄奄一息的金毛狗,狗很大。肚皮也被水涨的很鼓。他被我掀到了几步远,很快就跑过来。跟看敌人一样的看着我说:他快要死了,你开心了?”翟南叹口气,“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小孩子会有那种悲伤又倔强的眼神,明明很是仇恨,却又带了那么一点期待,似乎是在等着我找人救治那条要死了的金毛。”

    “因为他善良,你才觉得他可以放心结交的?”

    翟南重重拍了她的腰一下,略带惩罚道:“云欣,你真是没耐性。不乖。”

    付云欣泄气,“您老这是快把几辈子的账都翻过来了,我就是没有到听出来季昆和您老人家的渊源。许你卖关子,还不许我质疑么?”

    “好吧。那我就简单说吧。其实,当时我压了压那条金毛的肚子,想要把水控出来,看看能不能活。谁知道,那狗本来就已经奄奄一息了,根本就没有救治的希望了。我和季昆两个人,坐在湖边,只好看着那条金毛慢慢死去变得僵硬。”翟南叹口气,转过神来,换了只手搭在付云欣的身上,“你肯定想不到季昆接下来做了什么。”

    “肯定不是把金毛好好地埋了。”

    “恩。后来,他找来刀子,当着我的面,把那条金毛割成了好几块,一块块的,血淋淋的,惨不忍睹。”翟南轻拍付云欣,“然后,他找我要了几个干净的名牌盒子,把这些滴着血的金毛肉寄给了季家几个小少爷的寄宿学校里,除了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字体拼成地址和姓名外,甚至把指纹都擦掉了。云欣,季昆狠起来的时候,简直就是个疯子。”

    想了想滴着血的金毛肉块儿,还有那莫名其妙的邮寄地址的字体,任何一个小孩子接到这个都会觉得惊恐吧。都付云欣被这一段吓得浑身都冷,不由得把空调被子往自己的身上拉了拉,“季昆肯定也给自己寄了一份儿吧。不然,他肯定就败露了。”

    “你错了,他没有给自己寄。这些少爷都被吓坏了,整整一个月没有上学去。病的病,没病的也被自己给吓得不敢说话了。季昆只是在他们一个人的时候,单独跑去见他们呢,然后很是阴沉的辩解自己不是狗杂种。季家的人都猜到是季昆干的,却没有人能抓住这个不足十岁的孩子的把柄,最后只得作罢。只是祝福自家小孩子以后不要再和季昆说一句话。”翟南叹气,“那时候,季昆还不足十岁,甚至还没有我的年纪大。这全程,我基本都参与到了。看着这个平日里委屈的跟个蜗牛似的小孩子,残忍起来让所有人都惧怕。简直就是个从地狱里出来讨债的。”翟南拍了拍付云欣有些颤抖的背,安慰道,“不要怕。这不过是一种手段。后来,季昆拜托了我,去把金毛的尸体都找出来拼一起火化了。甚至央求我找和尚要超度这条金毛。”

    “大晚上的,你为什么讲血淋淋的故事。”付云欣有些不满,虽然能够理解一个被逼入绝境的小孩子的反抗,但又觉得太过于血腥,浑身都发毛,觉得好可怕。另一方面,又忍不住问道:“因为他能狠得,也能善后?”

    “不是,是因为他是一个被逼到绝境,却能想办法自救的人。”翟南想起后来的事情,“后来,季家的人,即便再是看着他不言不语的,只沉浸在音乐里,也没有人再像以前一样那么明目张胆的欺负他。反而是都有意无意的惧怕这个与众不同的大少爷。云欣,你知道么。对于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来说,能够这么冷静,这么缜密的这件事。并且让人哑口无言,这本身就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承担的。”

    “我知道。”付云欣默默道。她想起见到过的季昆,那等张扬,在唱起歌来的时候,旁若无人的像是从天而降的精灵。空灵悠扬的旋律都是出于他的手中,却没有想到,这么一个干干净净、看起来像是全无心事的人,却拥有这么一段无助又血腥的童年。真是想来就让人无限唏嘘,“从某方面讲,你们算是同类。”

    翟南噎住,隔了半响,默认道:“算是吧。不过,我们对于自己认可的人。都会好好的相处的。”

    “我忽然不想听其他几个人的事情了。”付云欣心里忐忑。打算翟南的话。“能跟你在一块的,肯定都不是正常人。”

    翟南笑,呵呵的。转过身来,紧紧圈住怀中的人。“这么说的话,你也不是正常人。”

    付云欣心里咯噔一跳,她还真的不是个正常人。哪里有正常人会重生的?尼玛,这又不是小说。

    这么说了一会儿话,两个人都有些困倦,翟南凑近了,在她的耳边道:“你困了么?我们睡会吧。明天还有一堆事情要做呢。”

    “恩。睡吧。”

    翟南圈住她腰的手往前摸了摸,在摸到小肉包软软的爪子时直接握住,十指交缠,也不理会付云欣的挣扎,在她裸露着的脖颈间亲了一口,径自哼了一声,“明天见。”

    当周老三再次见到外面的世界时,浑身都是伤口,脖子上有很明显的一道红印。举目四望,他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周围是奔腾不息的车辆和人群。稍微一个错身就被人撞了一下,那人回过头来正要骂脏话的时候,却像是见了鬼一样的尖叫着:“变态。”

    旁边经过的人闻言看过来,都是皱起眉头,在他的身边自发划了个小圆圈快步走过。

    周老三苦笑,走了几步到旁边发光的玻璃大楼前照了照。摸摸脸上,除了好几天没有刮,此时长成络腮的胡子外,满脸的脏泥都让他看起来像是从下水道里出来的人,最郁闷的是,也不知道是谁恶作剧,在他的脑门贴了个女人的阴部图片,让他看起来是猥琐。

    这样的尊荣,可不就是个变态么?

    搜遍全身,终于最后一个钢镚,长途电话打了几秒钟,只来得及跟打个说了声我是老三。电话就自动挂断了。

    这里,应该是离a市很远的地方吧。不然,这钢镚也不可能这么快被扣尽。

    空气里垂着潮乎乎的风,带着点咸,又有些腥。让他猛地醒悟过来。

    这里就是林氏曾经投资的港口小城市。

    再问了不下几十个路人,再循着记忆的方向,周老三终于来到僻静的港口办公室。

    了件爸妈刚给买的小包,季家的小孩子都说那包肯定是让‘那个狗杂种’给偷了。还有人带着我去找。找来找去,我们都没有找到‘那个狗杂种’。反而是遇见我三叔,他手里拿着我的小包,很是着急的塞到我怀里,顺便骂了我一顿不小心。小包找回来了,那些季家的小孩子也散了,我正翻着手中的小包时,却发现旁边的大圆桌子,从垂下来的桌布缝隙里能看见一个小小的肉爪子露着,显然里面是藏了个人的。我撩开一看,才发现是经常在湖边看见的那个小屁孩。当时,季昆看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是贼,我也不是狗杂种,我是季家的大少爷。后来,听爸妈偶尔提起,说是季家这位少爷性格软弱善良,因为不喜欢读书,只爱唱歌弹琴,早早就被季家放弃了。又因为他长得和季家人不像,所以,不仅仅是季家其他的小少爷爱欺负他,就连那些下人都不怎么哎伺候他。其实,季昆在季家过的一直很凄惨。”

    “因为凄惨,所以信任他么?”

    “这倒不是。是有一次,我又一次在湖边见到他,远远地,看见他蹲在湖边,身子一颤一颤的,不知道在做什么。我走了看,发现他浑身都滴着水,手指指甲处是污泥,脸上和裸露的地方都是被割伤的小伤口。看到我走过去,他紧紧地趴在地上,似乎是在护着什么。我当时已经跟着爷爷学了几年拳脚,所以,上前一个使力就把他给掀开了。这一掀才发现是条奄奄一息的金毛狗,狗很大,肚皮也被水涨的很鼓。他被我掀到了几步远,很快就跑过来,跟看敌人一样的看着我说:他快要死了,你开心了?”翟南叹口气,“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小孩子会有那种悲伤又倔强的眼神,明明很是仇恨,却又带了那么一点期待,似乎是在等着我找人救治那条要死了的金毛。”

    “因为他善良,你才觉得他可以放心结交的?”

    翟南重重拍了她的腰一下,略带惩罚道:“云欣,你真是没耐性。不乖。”

    付云欣泄气,“您老这是快把几辈子的账都翻过来了,我就是没有到听出来季昆和您老人家的渊源。许你卖关子,还不许我质疑么?”

    “好吧。那我就简单说吧。其实,当时我压了压那条金毛的肚子,想要把水控出来,看看能不能活。谁知道,那狗本来就已经奄奄一息了,根本就没有救治的希望了。我和季昆两个人,坐在湖边,只好看着那条金毛慢慢死去变得僵硬。”翟南叹口气,转过神来,换了只手搭在付云欣的身上,“你肯定想不到季昆接下来做了什么。”

    “肯定不是把金毛好好地埋了。”

    “恩。后来,他找来刀子,当着我的面,把那条金毛割成了好几块,一块块的,血淋淋的,惨不忍睹。”翟南轻拍付云欣,“然后,他找我要了几个干净的名牌盒子,把这些滴着血的金毛肉寄给了季家几个小少爷的寄宿学校里,除了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字体拼成地址和姓名外,甚至把指纹都擦掉了。云欣,季昆狠起来的时候,简直就是个疯子。”

    想了想滴着血的金毛肉块儿,还有那莫名其妙的邮寄地址的字体,任何一个小孩子接到这个都会觉得惊恐吧。都付云欣被这一段吓得浑身都冷,不由得把空调被子往自己的身上拉了拉,“季昆肯定也给自己寄了一份儿吧。不然,他肯定就败露了。”

    “你错了,他没有给自己寄。这些少爷都被吓坏了,整整一个月没有上学去。病的病,没病的也被自己给吓得不敢说话了。季昆只是在他们一个人的时候,单独跑去见他们呢,然后很是阴沉的辩解自己不是狗杂种。季家的人都猜到是季昆干的,却没有人能抓住这个不足十岁的孩子的把柄,最后只得作罢。只是祝福自家小孩子以后不要再和季昆说一句话。”翟南叹气,“那时候,季昆还不足十岁,甚至还没有我的年纪大。这全程,我基本都参与到了。看着这个平日里委屈的跟个蜗牛似的小孩子,残忍起来让所有人都惧怕。简直就是个从地狱里出来讨债的。”翟南拍了拍付云欣有些颤抖的背,安慰道,“不要怕。这不过是一种手段。后来,季昆拜托了我,去把金毛的尸体都找出来拼一起火化了。甚至央求我找和尚要超度这条金毛。”

    “大晚上的,你为什么讲血淋淋的故事。”付云欣有些不满,虽然能够理解一个被逼入绝境的小孩子的反抗,但又觉得太过于血腥,浑身都发毛,觉得好可怕。另一方面,又忍不住问道:“因为他能狠得,也能善后?”

    “不是,是因不是,是因

    ps:

    第二更~~

 277

    f市原本是个小渔村,多年来积贫积弱的,即便是有心学深圳,也配合着政策来点港口开发,进出口货物的来个互通有无,也一直是无能为力。如果不是几年前当地政府忽然想起还这么个可以炒起来卖钱的小口子,并且进而出手来了个地方政策,可能,f市到现在都见不到二层小楼的影子,更别说前几天撞到周老三的高级写字楼了。

    周新良循着三弟给自己打电话时留下的街口地址,直接找到了f市最为繁华的真中商业街。

    尽管夏日炎炎,海边城市特有的潮湿更是让这份热气戴上了一层粘人的水雾。周新良西装格挺,在这商业街的写字楼下面一站,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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