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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高手之纵意花丛-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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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那就赶紧换地儿,因为一旦答应赴约,男生就会认为你已经同意了,即使平时表现的再温柔多情,到了枫树林也会化身凶猛的恶狼,到时候你想逃都来不及了,所以说,后山枫树林在中海大名鼎鼎,不知道夺去了多少妇女的贞操。
    林淡烟蹙了蹙眉,说道:“紫嫣姐姐,这样不好。你知不知道答应人家去后山枫树林赴约代表什么意思?”林妹妹就是再孤傲清高,也没到不食人间烟火的程度,平时各种八卦消息即使她不想听,也会随着周围妇女们的讨论钻到自己耳朵里,她自然知道这个讯息。
    戴紫嫣捂着小嘴笑道:“我自然知道,别忘了我可是从小在这里长大的,虽然大学不是在这里念但是这样的事情能瞒过我吗?我管它什么意思,反正我又不会真的去赴约,我就是想整整他而已,那个贱人第一次见面就约到这种地方,可见其猥琐龌龊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姐姐整他绝对是替天行道!”
    林淡烟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打算怎么整他?我先说好,那种地方要去你去,我可不去。”
    戴紫嫣睁大眼睛说道:“躲在一旁看热闹你也不去?”
    林淡烟摇了摇头,说道:“不去。我本来也没想整他,况且我都说了我自己也有错,那天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居然主动去亲一个男生,也许是我被这帮烦人的男生给气糊涂了,坦白说我现在很后悔,所以连想都不愿意去想这件事。”
    能不后悔么?她居然失去了自己的初吻,作为一个整天泡在国学著作里连思维行动都有些贴近古代大家闺秀的林妹妹来说,失去初吻意味着什么?真要是在古代除非这个男子答应娶她做妻子,否则她只有上吊这一条路走了。
    还好她也接受了几分现代人的思维,不然的话这事情可真没法收场了。
    戴紫嫣嘟着小嘴,说道:“那可不行,即便是你能咽的下这口气,我也不能,我戴紫嫣的妹妹在我的地盘被别人占了便宜,他不付出点代价就想不了了之,我绝对不同意。反正这事你别管,我来操作,一定要给你出口气!”
第0098章 灵感源于生活
    ( )孟星辉并不知道罗胖子打着自己的名号勾搭美女,昨天晚上他也没有在宿舍住,而是回到了自己雅韵小筑的家,反正他这三年来由于要打工地原因经常在外面睡,肥罗和金戈也习惯了,也没有追着他问为毛夜不归宿。WWw!
    期间洛冰过来一趟,虽然正在全力盯着那个“红星科技有限公司”猛查,但并没有忘记给孟星辉办驾照的事儿,抽空过来拿两张他的一寸照片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他过两天就给办好,并且再度提起了要搬过来住的想法,孟星辉自然是顾左右而言他,最后被她缠的没法子就说我交代的事情你先办妥再说,洛冰这才消停,临走时从他冰箱里顺了两只大苹果,一路啃着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临睡的时候给丁虎打了个电话,丁虎已经早就痊愈,早就从看守所出来,待母亲出院后,陪着她回老家了,这期间他也经常跟孟星辉联系,说等母亲的身体完全康复会再度回到申海,跟他一起闯荡江湖,孟星辉这次给他打电话的目的,就是让他平时多留心,看看他们丁家还有没有可堪大用的人才,如果有意到申海来发展的,就顺便带过来,孟星辉知道丁家人丁兴旺,而且英雄豪杰辈出,丁氏年轻一辈中一定有不少英才,如果都能网罗到自己身边,那可就如虎添翼了,他现在的生活虽然比较平静,但他知道像毛三爷洛红兵包括“王牌”杀手组织,绝不会跟他善罢甘休的,说不定这些人就潜伏在哪个他不注意的角落,虎视眈眈地盯着他,随时准备发动雷霆一击,他必须不停充实自己的力量,直到能跟这些人抗衡甚至踩到他们头上那才能安心。
    昨晚闲来无事他又关注了自己的那部小说,《武破天惊》势头越来越火爆,自从上了首页点推榜冠军位置后地位就稳如泰山,而且和第二名的差距越拉越远,要知道第二名那位大神可是网络文学界叱咤风云的超人气作者,写了不少脍炙人口的玄幻巨作,积累了庞大的人气和良好的口碑,但就这么硬生生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粉嫩新人给活活爆了,不仅仅是点推榜,8月份的新书月票榜,孟星辉依然是冠军!
    起点中文网本年度最猛的新人,甚至说网络文学史上最猛的新人,非他莫属,一部作品成神的网络奇迹,又一次在他身上再现,而且比以往任何人的崛起都要快速,都要狂猛!
    他已经依照大纲,运用智能编写程序,将这部书完本,一共六百八十多万字,因为他要做的事情很多,写作并不是最主要的,所以他不想隔段时间还要花点精力在这方面,索性一次性完本,然后每天慢慢上传,自从9月份开始,他已经由8月份每天上传一万五千字增加为日更两万字,这样的话差不多十个月后就能结束,像这样的更新速度在起点这样猛人辈出的大站也算是惊世骇俗了,尽管有的人在某一段时间内可能要快于这个速度,但是坚持每天更新两万,风雨无阻绝不断更,那就无人能做到了。
    8月份的均订已经突破了了五万,而且这个数字还在激增,以日更两万字算,他每个月光是VIP订阅收入就有三十多万了,这还不算半年奖以及其余奖励,这样的收入和《大漠孤烟》的吸金速度当然不能相比,但是它的辐射效应慢慢才会体现出来,繁体版税,简体版税,无线阅读基地的销售额,影视改编,游戏改编,这些都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带给他不菲的收入,这些钱,干大事可能还差了些,但是作为平时的开销,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关键是他很享受这种成为网络文学大神的感觉,音乐和文学,一直是他最为偏爱的两个兴趣,成为一名拥有自己标志性作品的作家,也曾经是他的梦想,现在,他也算是给自己圆梦了。
    对于孟星辉来说,《武破天惊》这部小说的创作任务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每天坐在家里数钱然后享受各种鲜花和掌声的时间了,他的心思也就不用放在这方面,接下来几天,他要开始着手创作新歌了,灵感起源于上次他回老家的时候,听村里人讲的一件事情。
    事情的主角是附近村子一个年轻的村妇,丈夫常年到城里打工,一年到头只回来一次,这村妇就带着孩子和公公婆婆在家里过日子,开始还相安无事,时间长了,这村妇就和朝夕相处的公公产生了不伦之恋,并且勾搭成奸,这种事起初还很隐秘,但正所谓纸里包不住火火,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来二去,家里的婆婆首先发现了蛛丝马迹,然后就此留上了心,终于在一个晚上将公公和媳妇堵在了房内,当场捉了奸,这婆婆也不是省油的灯,不顾丈夫和儿媳妇的哀求,哭天抢地闹的全村人都知道了,像这样的八卦猛料在农村最容易流传,猥琐的人拿当H色笑话来讲,更多的人痛骂淫妇以粉饰自己正人君子的形象,总之轰轰烈烈越闹越大,后来这村妇扛不住压力,就上吊自杀了,死之前还在白绫上用血写下了一段话:“我爱我的丈夫,我很想我们一辈子能在一起,可是为什么他一年才能回来一次?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是怎么了,没有钱寸步难行,可是男人们为了挣钱,将老婆孩子扔在家里不管,这真是正确的事情吗?我知道我做了错事,我该死,但是我的公公是个好人,请你们别为难他,也许,女人真的只是希望身边有个好男人朝夕相处,而并不是一个一年到头见不着面,只能每个月寄点钱来的丈夫。我们是农村妇女,我们文化程度不高,我们很穷,我们没有文化人的本事,能将爱情说的那么好,我们只知道,和爱人分开我们也会寂寞,我们也会伤心,身边有个好男人嘘寒问暖,我们也会感动,我想和那些常年在外挣钱的男人说,带上你的老婆,不管外面条件有多苦,至少每天能热乎乎地抱着在一个被窝里困觉,总比一个人抱着冷冰冰的枕头要好。孩子他爸,我对不起你,我走了。”
第0099章 酝酿新作品
    ( )这段话流传开来后,让人意外的是,竟然得到了附近好几个村子留守村妇的积极响应,要知道现在城市化建设加剧,绝大多数农村的壮劳力都到城里赚钱去了,留守的多半都是老弱妇孺,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无人种地的局面,留守的村妇是很多的,那个上吊自杀的村妇这一席话大概击中了她们的心坎,于是这些村妇就自发集中起来,到各个村部去抗议,其实她们也不知道在抗议什么,也许是因为有着和那个村妇同样的伤,也许是兔死狐悲,也许是愤怒,总之这件事闹得很大,最后村干部不得不牵头,给了那个死去的村妇高规格的丧葬待遇,才将事情平息。wwW;
    送葬那天上千名村妇闻讯赶来,队伍延绵三里多路,自古以来红杏出墙的妇人死后还能得到这种待遇的,大概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孟星辉听了这件事之后,当时就心里一动,也许大多数人听到这件事情的反应,都会从道德层面思考这个村妇是对是错,她的死值不值得同情,但是对于孟星辉这样的创作者来说,他思考的层面又深刻了许多。
    古代为什么能产生那么多经典的情诗,即便现代人读来也心有戚戚,最重要的原因也许是因为距离,男人出外求功名,做生意,即便是探亲访友,由于交通的不便,都会花费很长的时间,他们的妻子或者情人在家里长时间地承受这种离别的伤痛,入骨的相思,对于那些有才华的女人来说,离伤和相思就像醇酒,她们品地久了就会产生美妙的感觉,而这感觉通常可以酝酿出不朽的诗篇。
    而现代人尤其是都市人对于离伤这个词则越来越陌生,因为彼此间的距离太近了,即使相隔遥远,想见一面也很容易,即使见不着,还有先进的通讯设备,至少能听到声音,甚至看到视频。但是在农村,却产生了孕育不朽情诗的土壤,那些留守的女人们和她们的男人们,又开始了和古人一样的两地相隔,孟星辉在想,如果那个死了的村妇有李清照那样的才华,是不是也可以写出不朽的情诗?她是不是也有“悔教夫婿觅封侯”的感叹呢?
    他并不打算探讨爱情,也没打算引导舆论同情谁,这件事情无疑是个悲剧,在现在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悲剧可能不是第一宗,也不会是最后一宗,孟星辉尽管很不想再听到这样的悲剧,但是他不是神,他阻止不了注定要发生的事。
    这件事情触发了他的一种情绪,一种想为时空相隔的爱情写点什么的情绪,自打从老家回来,他就一直在酝酿这种情绪,现在这种情绪终于到了顶点,需要依靠什么媒介喷发出来,孟星辉知道,他出新歌的时候到了。
    虽然他没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但是在他生命中曾经拥有过大多数人都会拥有的美好回忆,而这种情绪,也将他曾经的那段回忆拉回到眼前,他又重温了一遍记忆中的那个女孩。
    那一年他上高二,新学期开始转来一位女生,孟星辉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那女孩很安静,很美,眼波很朦胧,而且喜欢发呆,常常对着窗外一看就是一节课,孟星辉那段时间一定也在盯着她的背影。
    后来这个女孩居然很幸运地和他安排在了同桌,于是他们就开始了一段很快乐的同桌生涯,这个女孩很大方,并没有和很多小气啦的女孩子一样在课桌中间划上三八线,不准孟星辉越界,而是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他们一起做功课,一起探讨数学题,一起去食堂吃饭,甚至一起上洗手间,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说我喜欢你,但是他却像老鹰护雏一样将她护在自己的翅膀下,不容许别人对她有半点轻侮,甚至有一次,有个男生背后说这个女孩上课放了个屁,孟星辉火冒三丈,光着膀子和这个男生在下着大雨的操场上滚得一身淤泥,打得昏天黑地。
    这个女孩也没有对孟星辉说过我喜欢你,但是他却从她那时常湿润的眼眸里,感受到她那份柔情。
    他们的关系就这么维持着,谁也没捅破这层窗户纸,直到高三的新学期开始,班主任却宣布了一个对于孟星辉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的消息:那个女孩转学走了,不会再回来。
    生平第一次,孟星辉感受到了什么叫“撕心裂肺般的痛”,以前每当他读到这样的句子,都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那天,他真切地听到了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感受到了那种每隔十分之一秒就如同刀刮一样的痛,他不能呼吸,他失魂落魄。
    此后每一天,他都在品尝离别的伤痛,咀嚼那种缠绵入骨的相思,他没办法摆脱那个女孩的身影,只好埋头在书山题海中,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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