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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意浓情-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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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谭景文长期呆在中俄的边境城市绥芬河;认识了宋一凡的外婆——卡那莎。一个非常美丽的苏联女孩儿,是当时苏联地下黑帮头目的独女。

    两人在绥芬河相识,结婚,生下宋一凡的母亲谭之秋,一直到谭之秋五岁,一家三口都住在绥芬河。

    谭景文的目光长远,懂得这树木虽多;耐不住生长周期过长。靠自然资源赚钱始终不是最好的办法。谭景文便将生意逐渐转移为对外贸易上,出口日化产品,同时将购买俄罗斯的木材,进入国内打造成家具。由于样式欧范华贵,很受当时官宦富商的喜欢,打响了他谭氏的名牌,为后来谭家的基业攒下了好名声。

    谭景文带着这一大家子从北方迁移到东部,定居在了a城。财富越积累越多,声望越积累越高,生意越来越大。但人总是在拥有完美的幸福的时候,失去点什么。在女儿谭之秋十二岁这一年,他的妻子卡那莎病逝。谭景文没有续弦,和独女相依为命。

    宋建军一开始只是在谭景文手下打杂的,后来由于憨厚老实,谭景文渐渐提拔他。宋建军是长得很…中国的一个人,传统的帅气,英朗。从小没见过多少男人的谭之秋便对其芳心暗许,大胆的她对宋建军表白,确定了关系。虽然两人隐藏的够深,但这段恋情还是被谭景文发现了。但由于对于宋建军这个人他也还算满意。一来二去便也不拦着,由着孩子们去交往。

    他当时想着,我家大业大,不指望着女婿有多大出息,有多少钱,只要一辈子对我女儿好,我就知足。宋建军这一农村小子,虽然没什么雄才大略,到是个实诚的性子,没那么多歪心眼儿。

    可是他忽略了人心的贪婪,*的可怖。宋建军在和谭之秋结婚后,第二年便有了宋一凡。不,那时宋一凡还叫宋简。一个小生命的到来,让一家人都沉浸在兴奋中。那时他们家庭辛福,欢声笑语,共享天伦。

    谭之秋从小被谭景文捧在手心上长大,含在嘴里怕化了,生怕有个闪失那般养着。骄纵的小性子可是一点儿都不少,一开始还觉得娇憨可爱,但是时间久了在一起过日子,便会心生间隙,再者,柴米油盐酱醋茶这种东西她是一点都不知道,每天都是在鼓弄一些书,字画,手工陶艺。时间久了,这也是个问题。

    而宋建军是在农村长大,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又有着浓厚的大男子主义。恋爱的时候还好,一旦结婚了,他就会有种妻子是自己的女人,自己的所有物这种想法。而谭之秋又偏偏不会给他洗衣做饭不说,还经常使唤他。时不时的发个小脾气。

    看似平静无波的家庭,其实却是暗涌连连。在宋一凡十二岁这年,终于爆发。

    两人自从结婚后,谭景文便渐渐将一部分生意交给宋建军,让他上手去策划,去谈价格,到出货。随着权力越来越大,*便越侵蚀着他的心。他虽然很不喜妻子,却并没有对她表现出一丝的埋怨。反而愈加呵护,因为这样,会让他有更多的权力。

    在外面,他权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几乎所有人都听他的,可是回了家,他却要伺候妻子。渐渐这种落差心理带给他极大的不平衡。于是,他便和其他的男人一样,选择了出轨。出轨对象是一个城市女孩儿,高中毕业。女孩儿叫刘梅,长得干干净净,十分清秀,主要的是人很温柔。

    但说到底,他不是一个丧尽天良,丝毫不知感恩的一个人。所以他越是出轨,回家对谭之秋便越好。谭之秋还一度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丈夫如此爱她。

    事情的败露还是宋一凡发现的。那时宋一凡虽然才十二岁,却是非常聪明的人。有一次他和朋友们在外面玩儿,无意间看到了父亲从花店出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当时他没在意,就继续和小伙伴们玩耍去了。想来这花也是送给母亲的。

    可是等他晚上回家的时候,却没看到玫瑰。他当着谭之秋的面,问宋建军玫瑰花的事儿。宋建军这次很容易的就圆了个谎,而宋一凡和谭之秋也都相信了。奈何宋建军自己开始发憷了,想着先和那个女孩儿断了,以后再说。

    没想到那女孩子竟然闹上家门口了,还满脸泪痕的扶着腰,说自己怀孕了,孩子是宋建军的。

    犹如一个晴天霹雳当空劈下,谭之秋前一秒还是个人人艳羡的幸福女人,有着可爱的儿子,深爱自己的二十四孝老公,犹如一个公主一般。这种事儿暴露出来,那这些,就都没有了。她变成了人人可怜的糟糠之妻,丈夫出轨,被小三追上家门。

    谭之秋骄傲的性格,怎么会容许这种事情。她十分坚决的要离婚,不管孩子的想法,也不听朋友的劝告。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和父亲住在老宅。

    谭景文心疼女儿和外孙,一气之下将宋建军赶走,并且放言:谁用他,谁就是和他谭景文过不去。

    而宋建军有没有后悔?他有,他很后悔。可是一切已经不能挽回了。离婚后,他一直和那个刘梅住在一起。却一直闷闷不乐,四个月了,想见见儿子却一直见不到。刘梅看他这样,便一时冲动去了老宅找谭之秋,让他们父子见上一面。

    谭之秋看着面前大着肚子的刘梅,恨得牙根儿痒痒,双手紧紧握成拳,指甲将掌心隔出了深深的一道印子。终于在刘梅说出来意的时候爆发了,她大喊了一声贱人去死!伸手便狠狠的推了刘梅。

    谭之秋是真的没注意楼梯,她当时真的已经愤怒到了极点,根本不知道身处何处了。

    她虽然愤怒,口头上说让刘梅去死,却从来没想过真的要杀人。所以当她看到刘梅从旋转楼梯滚下去后,身下全都是血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呆滞了。而宋一凡就在她背后,冷静的叫管家找外公过来。一把抓过已经崩溃了的母亲的手,将她带到卧室里。

    宋一凡从小就显现出了出乎常人的心理素质,看着温和无害,行事也圆润有度。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可怕之处也就在于此。温水煮青蛙,消逝在不知不觉中。

    刘梅当场死亡,孩子六个月了,却也没保住。

    谭景文得知此事后,将此事压了下来,知道这件事的不多,而且知道的人,也只知道是刘梅来谭家大闹,自己不慎摔倒。由于有过前科,大家也都信了。而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的,除了谭景文,就只有宋一凡和谭之秋知道。

    宋建军虽然很难过自己的孩子还未出世便夭折了,但却没怀疑过什么。只是恨刘梅,为什么没事儿去谭家闹。他完全不知道,刘梅去谭家,是为了他求谭之秋让他们父子见一面。

    而在这件事发生之后,谭之秋的精神便渐渐变得不正常了起来。总是做噩梦,说胡话。什么刘梅来索命,小鬼儿缠身之类的。所有人都束手无策。

    在宋一凡16岁这一年,谭之秋在浴室结束了自己38岁的生命。

    谭之秋死后,宋一凡将自己名字由宋简改成了宋一凡。当初他宋简这个名字是谭景文起的,想让他成为一个简单幸福的人。而谭之秋则一直不喜欢这个名字,她总觉得简谐音贱,不好。再者两个字的名字不好起小名,还是一凡好。一生顺遂平凡,一凡一凡,多朗朗上口。

    谭之秋死后,谭景文像是瞬间老了十岁,头发一夜花白。他很难过,可是却没有办法去自暴自弃,他还有一个大公司要运作。他只有宋一凡一个亲人了。宋一凡年龄还好,只是没有经验。于是谭景文便手把手的教宋一凡如何打理生意。

    宋一凡天生聪慧,这些事难不倒他。他甚至还有精力学习,参加高考。本科的时候没被谭景文逼着学了金融,等到本科毕业后,他终于可以学他一直想心理学了。于是便自学,考上了心理学硕士。

    不知是不是受了谭之秋的影响,宋一凡也很喜欢书,字画之类。谭之秋生前的那些藏品他都好好收着,放在书店的二楼。

    谭之秋当年曾经说过,她很想开一个书店,一楼的书是卖的,二楼的书是攒的,三楼的字画是藏的,四楼的陶罐是自己做的。

    宋一凡将这个愿望实现了。

    谭之秋在天之灵保佑,在这里,他遇到了杜若。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主要是交代背景啊亲们下章推动剧情滴哦这是今天第一更下午还有一更晚上还有一更哦

 第32章

    谭景文在听宋一凡说了他开的那个书店的事儿;又听说谭之秋的那些藏品大多保存的很好,宋一凡特意买了四层楼来放这些东西。谭景文叹了口气;拍了拍宋一凡的手。

    “小简啊;你有心了啊。”

    宋一凡顿了顿;看着谭老爷子的眼睛;缓缓道:“我挑在妈妈生日那天开业,遇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女孩子。”

    谭景文一听这话;连忙立起脊背;直勾勾的盯着宋一凡;伸手反握住宋一凡的手;“然后呢?你俩就坠入爱河了?然后,内姑娘怀孕了?我马上可以抱孙子了?”

    宋一凡无奈,“姥爷;你想哪去了。”

    谭老爷子略微失望,“那怎么着?你到是说啊。”

    宋一凡淡淡的看了一眼旁边的陈奇,陈奇站起来,“我去沏壶茶。”

    谭景文纳闷儿,“你支走他干什么啊?”

    宋一凡身体微微后仰,靠在沙发的靠垫上,放松而慵懒,“一会儿还要他查一个人。”

    谭景文虽然不清楚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却也知道外孙子自由分寸,便没有多过问,等着宋一凡跟他说那个女孩儿的事儿。半晌宋一凡却没动静了,在那靠着沙发愣起神儿来了。

    谭景文不耐烦的拍了拍宋一凡的大腿,“赶紧的赶紧的,掉你姥爷胃口啊你。”

    宋一凡立起身子,叹了一口气,“要说这事儿还得说我爸。”

    谭景文脸色一变,“那女孩儿跟你爸有关系?”

    宋一凡摇头,“不是,是我爸一个麻友的朋友家女儿。”

    谭景文微微皱眉,“扯得够远的,然后呢?”

    宋一凡抱着肩膀,眼神微微飘忽,“有一次我去麻将厅给我爸送钥匙去,姓闫的一个大叔就瞄上我了,呵。说他一铁磁儿家姑娘跟我年纪相当,条件也不错人也漂亮怎样的。我原本是没想同意见一见的,我爸在旁边我也不好驳了他面子。就同意了。”

    谭景文有些不明白了,连忙止住,“等等等等,你不是说在书店认识那个女孩儿么,怎么搞到相亲去了?”

    宋一凡低头笑,“所以说巧就巧在这儿了啊。”

    谭景文很聪明,看到宋一凡的表情,便知道这孩子肯定是真心的了。不过也是,若是想玩玩,何必回来跟他说呢。

    谭景文一大把年纪了,一心就想抱个重孙,在婚姻上,他对不起女儿,没有把好关,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犯这种错误。

    谭景文微微正色,严肃的说道:“明儿个,带那姑娘回来吃个饭。认认门。”

    ~~~~~~~~~~~~~~~~~~~~~~

    庄杜若轻轻打开家的门,进去却发现客厅的灯竟然开着,庄父庄母坐在沙发一个看着报纸一个看着佛经。

    庄母听到门开的声音,放下手中的佛经,看向庄杜若冲她比了个不要出声的手势,又指了指卧室。示意她夏夏睡了,让她小点声。

    庄杜若了然的点了点头,将动作放轻。坐在庄母旁边,小声问二老,“你们还没睡啊?这么晚了。”

    庄父笑着将报纸放到茶几上,又从桌子上端起一杯茶,大口的喝了一口,冲庄杜若挤了挤眼,“干嘛去了你?”

    庄杜若莫名其妙,看着自己爸妈这架势,有点发憷…

    “我能干嘛去啊,刚送夏夏回来的时候不都说了么,今儿黄子琪音乐会,完事儿了我俩出去吃个饭,聊个天啊。”

    庄父和庄母相视了一眼,都是一副,哎呀我们都知道你干嘛去了,你别死鸭子嘴硬了的表情。

    庄杜若囧,立直了脊背,诚恳的说道:“真的,我们去石牌东那家酸菜鱼吃饭来着,刚回来。你俩干嘛啊这是。”

    庄母笑的不怀好意,用肩膀挤兑了一下庄杜若的肩膀,“哎呀我跟你爸都看见了,你刚才回来的时候是个男的送你的。”

    庄杜若闻言大惊,这爸妈是要逆天啊,庄杜若无奈,“我的确是和黄子琪吃饭去了,只不过不是我俩,是我们三个。”

    庄父凑上前,“这个男的,是你闫大爷给你介绍的那个么?”

    庄杜若点头。

    庄母笑着拍了一下大腿,激动的说,“小伙子长得真俊!哎,家庭条件怎么样?哎,赶明儿领家来看看啊。”

    庄父听到庄母的话,微微皱眉,疑惑的说,“我刚刚,看到内小子的车。是帕萨特?离着有点远我没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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