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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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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子的衣物,要用热水洗,孟清歌在洗手间,坐在小凳子上搓着妮妮的衣服,霍晋霆过来的时候,就是看到她一下一下,把孩子的衣服一件件洗干净。他默默地走过去,在她对面蹲下,默默的,把她放在另一个清水盆里的衣服,帮着漂洗了。

    这辈子,也就在外野地探险的时候,自己动手洗过衣服。

    孟清歌只低着头,默默的搓着衣物,静谧的空间里,就只有三种声音,她搓洗时的摩擦声,哗啦的水声,还有他咳嗽的声音。

    吭吭吭,一开始,还是偶尔的几声,到后来,越来越频繁了。

    孟清歌到后来,想无视他也不行了。她看了他一眼,就看到他的脸,有着不同寻常的红色,好像发烧了。她眉头一皱,说道:“霍晋霆,你是不是感冒了?”

    霍晋霆抬眉,平静的眼睛一汪古井似的,哑着嗓音道:“好像是有点。”

    “那你还洗什么衣服。”孟清歌听到他浓重的鼻音,就知道他是真的病了。她站起来,下意识的就是去拿药给他吃,才转身,却被人从身后抱住了。

    霍晋霆滚烫的脸贴着她的脖子,感受到她皮肤带来的细腻温凉的感觉,像是丝绒一般舒服,他轻轻的蹭了一下,闭着眼睛道:“不要生气了。”

    低哑的嗓音,比起以往还要更性感一些,仿佛是一句蛊惑的咒语,哑哑的,钻进了她的耳朵。他滚烫的气息,也烫热了她的皮肤,孟清歌耳朵一热,想要避开他,他却箍紧了手臂道:“孟清歌,不要生气了。”

    “……”

    他忍着咳嗽,说道:“孟清歌,我有点难受。”

    脑子一阵一阵的眩晕,他的呼吸也越来越粗重,把身体的大部分重量,压在了她的身上。孟清歌意识到他病的不轻,只好把他先送回他的房间。给他吃了药,让他睡下,等他的体温降下来了,孟清歌才起身要离开。

    这个时候,已经将近十二点了。

    霍晋霆从被子里伸出手来,拉住她的手腕,闭上的眼缓缓睁开,墨黑的眼珠静静的望着她:“你就这样走了?如果我半夜又烧起来了呢?”

    “不会的。”孟清歌轻轻的说着,挣了挣手腕,可是,他紧扣着她的手,不肯放开。

    霍晋霆轻轻笑了下,拇指在她细腻的手背上搓了下,说道:“我们都吹了冷风,怎么你倒好好的,我却这样了?”

    他一个大男人病倒了,倒显得他弱不禁风似的。

    明知是他没话找话,想要留她陪着,孟清歌苦笑了下:“我哪有什么资格生病?”

    还未毕业,未婚产子,她的生活完全打乱,到后来妮妮生病,她每天过得,都是战斗一样的生活,所有的钱,都投入到了那个无底洞里,根本不敢让自己有生病的机会。好像就是从那时起,她的身体,就好像炼成了金刚铁骨,一点小毛小病都没有。

    意识到这么说,好像在跟他诉苦似的,孟清歌微微一笑,随后道:“我的身体底子很好,不大会生病。”

    霍晋霆直直的望着她,他找人调查过她,也就知道她那段时间,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心底的某个角落,被撞击了下,他轻轻的捏着她细瘦的手骨,低低的道:“以后,不会再有那样的生活了,我……会保护你。”他眼神坚定,望着她,“你可以依靠我。”

    孟清歌的心轻轻一颤,抬眼望向他。

    他清亮的眼,在昏暗的光线中,像是宝石一样明亮。

    曾经,也有人这么跟她说过,可是,男人的诺言,终究只是一句话,会让人心头发热,但人走,心就空了。

    孟清歌深吸了口气,别开眼,等心跳平复下来后,她转过眼,对着他耐着性子道:“霍晋霆,时间已经很晚了。”

    霍晋霆看了看窗外,浓黑如墨的夜色,远处,还隐约能看到爆裂开来的火树银花。他收回目光,手腕上却是用了点力,把孟清歌拽到床上去:“你留在这里,今晚就留在这里吧。”

    孟清歌趴在他的胸口,眉毛皱了起来,觉得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这时,霍晋霆道:“就跟那天一样,放心,我不会碰你的。就是想,有个人夜里能照顾一下。”他掀开了一角被子,身体往旁边挪了挪,示意她躺上来。

    孟清歌看了他一眼,他直望着她,乌黑的眼,里面没有暴戾,也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像是个生病渴望得到关注的孩子一样。

    她终是没能拒绝他,此时,她躺在他的身边,两个人保持了一些距离。这个时候,她的心情,居然很平静,没有悸动,也没有忐忑,一点起伏也没有了。

    望着窗外不时闪烁的烟花,她轻轻的眨了眨眼,平稳的呼吸着,好像这个夜晚,跟平时没什么不一样。

    又过了一会儿,窗外,烟花爆竹的声音突然密集了起来,亮光此起彼伏,她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是十二点了。

    跨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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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章 求首订简家年味

    “孟清歌,我本来,是要在老宅那边过年的。可是,我想,你跟以凝两个人,在这样陌生的地方,第一次过年,会孤单吧?所以,我回来了。”霍晋霆说着,轻轻的拥住她,与她一起望着窗外的火树银花,他一下一下平稳的呼吸,吹拂在她的耳边。

    孟清歌毫无波澜的心,这时微微一动,好像一波死水里面,丢进了一个石块。可她没有转头去看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跳的有些快了点。

    其实跟妮妮两个人一起过年,已经习惯了。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谁都是陌路人,谁都有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温暖天地,她真的,已经习惯了…撄…

    可为什么,鼻子会觉得酸,会想要流泪呢偿?

    她闭上眼睛,转过身体,把头埋在他的胸口,揪着他的衣襟,肩膀微微抖动着。霍晋霆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背:“孟清歌,以后,我们就这样,好好过吧……”

    *

    乔南被孟清歌跟霍晋霆丢下的重磅炸弹搅得一夜未睡,他都不知道,自己后来是怎么回去的。早上起来的时候,看到镜子里两只有着浓重黑眼圈的眼睛,苦笑了下。

    偏偏今天,还要去简家拜年。

    乔父乔恒一早就做好了早餐,看到乔南下楼,就忍不住念叨:“一年之计在于春,新年第一天,你就起这么晚。你呀,真该娶个老婆,好好管管你。”

    乔南早已被“老婆”两个字弄得一头乱,根本没有心思跟老乔斗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糕面,乔恒看得摇头叹气,就这样木木呆呆的儿子,估计也没哪家姑娘瞧得上了。

    简家。

    乔南从车上拎了礼盒下来,简家的佣人看到他,上前帮着拿过礼盒,恭敬的说道:“乔先生来了,少爷在屋子里呢。陶小姐也来了。”

    乔南微微一怔,眉毛轻轻一皱,不过很快就恢复如常,他笑着道:“哦,陶晴也来了呀?”说着,人已经大步走进了客厅。客厅里,看起来很热闹,简母江琪坐在沙发上,拉着一个女孩的手聊天,看到他进来,招呼道:“乔南来了呀,过来过来,陶晴也在呢。你们年轻人一起说说话。”

    她对乔南使了个眼色,简应琛一直对陶晴不咸不淡的,江琪只能一直陪着这个未来儿媳妇说话,气氛还是冷。

    乔南笑着走过去,一眼就看到简应琛坐在另一张沙发上,指尖夹着一根烟,沉默的坐着,好像周围的热闹都跟他无关似的。

    江琪招呼了乔南以后,就站起来,招呼后来走进来的乔恒一起去简父的书房:“乔医生,先去给我家老爷子瞧瞧吧。早上说有些不舒服,也不知道是不是昨夜放的烟花吵到他了,一晚上没睡好……”

    说话声音渐渐远去,乔南看了看江琪的背影,转过头来,在简应琛的旁边坐下。陶晴倒了一杯茶给他,乔南接过笑着道:“北京都不呆了,特意跑过来陪他过年?”

    “我不过来,他还能主动去北京陪我呀?”陶晴笑着瞥了一眼简应琛,他仍旧是心不在焉的,她的笑容有些寡淡起来,低下头无聊的拨弄着茶杯的边沿。有时候,她常常有一种无力感,她已经那么主动了,可好像永远被他摒弃在外,怎么也走不进他。

    乔南对他们两个人这种情况,已经见怪不怪,自然也知道其中原因。他喝了一口茶,扭头看向窗外。

    窗外有一棵梅树,吐露着红色花蕊,花瓣上还残留着一些积雪。两只麻雀站在枝头互相啄着羽毛,看起来恩爱有加,但随着另一只鸟的加入,那只较小的麻雀,便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乔南微眯着眼看着,脑子里还是江边的场景,她怎么就突然嫁了呢?而且,那个人还是霍晋霆?

    手上的茶杯微微倾斜,不小心就洒了出来,烫到了手背。乔南马上回过神来,一下就意识到由于三个人都沉默,气氛已经陷入僵冷。他扭头,看到陶晴有些憋屈难堪的表情,看了一眼简应琛,在心底里叹了口气,人家姑娘已经那么主动了,他老兄好歹也给个好脸给人看看,说说话,别把人冷落在一边嘛。

    他轻咳了一声,踢了简应琛一脚,示意他开个口,简应琛淡淡的瞅了他一眼,两个人打着眉毛官司,最后简应琛吸了口烟,坐起身来把烟头摁灭了,说道:“什么时候回去?”

    “……”乔南无语了,他总是一开口,就能把天聊死。幸好陶晴已经习惯了这个男人,对着乔南摊了摊手,无奈的苦笑着说道:“不知道我们的,还以为我们是仇人。我真不知道,我到底瞧上他那点了,这么追着他跑。”

    乔南笑笑,赶紧把话题岔开:“这边的蓝莲酒吧开得这么好,是不是打算过来发展了?”

    提到酒吧,陶晴来了精神,笑着说道:“没错,我已经辞了翻译官的工作,等那边最后一个项目结束,我就要过来了。”

    说话时,她看向简应琛,而简应琛也因为她意外的话,吃惊的看向她。陶晴对着他道:“别那样看着我,等我们结婚了,我总要过来跟着你的。”

    简应琛微微皱了下眉:“你应该跟我商量一下。”

    “商量什么?我的工作,辞了就辞了。你不肯留在北京,我只好将就你了。”

    “什么辞了?”江琪把乔恒送到简盛光的书房以后,就走了下来,恰好听到陶晴说到辞了工作的事情。她加快了两步,一路到客厅问道:“晴晴,你把工作辞了?”

    江琪的反应,比其他任何人的反应都大,陶晴惊愕的眨了眨眼,点了下头,笑着解释道:“是的,江姨。应琛在这边,翻译官的工作那么忙,又到处跑来跑去的,我们俩总不能老这样异地相处。我爸妈也说了,希望我们尽快结婚。”

    说着,她娇羞的看了一眼简应琛,看他的反应。

    这话已经有点逼婚的意味了,简应琛微微皱了下眉,直觉抵触,江琪倒是乐见其成,点头应和道:“是啊,你们俩,也不能老这样拖着,还是早点结婚好。”她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想到什么似的,略一沉吟,对着陶晴道:“晴晴,我煮了红枣芋圆汤,你跟我一起来弄一下。”

    陶晴跟着江琪一起到了厨房,江琪揭开灶上煮着的芋圆,拿了个根筷子,戳了戳芋圆,还未熟透,又拿了一旁放着的勺子,轻轻搅拌。

    江琪穿着暗纹的紫色绒面旗袍,头发绾起,脖子上戴了一串檀木香珠,背对着陶晴,所以陶晴只能看到她丰满圆润的一侧身影,梳着精致的发髻,袅袅升起的热气,把她精心修饰过的面容氤氲在水雾里,看不清她的表情。

    在陶晴的认知里,江琪是个强势的女人,出身良好的她,不论何时都是举止优雅,雍容华贵的。哪怕她此时站在这小小的厨房里,微弯着背脊搅弄一锅汤,每个动作都是优雅的。

    她的目光落到江琪伸出的一截白皙手腕上,墨绿的翡翠镯子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

    女人的温柔,母爱的温暖,全在这柔柔搅拌汤锅的一幕里。

    陶晴看着她的身影,微微一笑,想将来有一天,也会为那个男人,为他们的孩子,站在厨房,洗手做羹汤。

    知道她是有话,才借口让她进来。她道:“江姨,你有话跟我说?”

    江琪的手顿了下,然后拿起勺子在锅边上轻轻的敲了敲,把勺子里的水都磕到锅里,才放回原位。她转过身来,对着陶晴道:“晴晴,你真的把翻译官的工作辞了?”

    “是的。”

    江琪的手慢慢的握在一起,一只手无意识的转动着镯子,拧着眉心,一脸凝重的样子。过了六十的女人,再怎么保养,年岁都已经写在了脸上,她一拧眉,眉心的悬针纹就显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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