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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崛起-精装『全』-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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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
  首先是大力发展海运业。在波罗的海上,但泽的麦子、库尔兰和芬兰的木材,瑞典的金属制品、尤其是大炮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交易物资。荷兰人还把贸易的触角伸入到莫斯科。在德意志西部和北部的许多市场上也有他们的身影。荷兰还和西班牙建立了良好的贸易关系,与土耳其也达成了协议。三十年战争后,开始了英、法、荷争霸的时代,英国的克伦威尔把荷兰商船从英国港口赶走。法国与荷兰开始了经济竞争与关税战,最终引起了真正的战争,两国经济来往断绝。
  与东方贸易是更为有利可图的事。为了直接到东印度群岛进行香料贸易,荷兰人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探险航行。1594年~1597年,荷兰人威席?巴伦支为探寻一条由北方通向中国和印度的航路,曾在北冰洋地区进行了三次航行,后来人们把那个地区命名为巴伦支海,到达新地岛;在南半球,勒美尔和斯考顿于1616年到达美洲极南部的合恩角。1642年~1643年间,阿贝尔?塔斯曼探查了澳大利亚。荷兰人要沿着葡萄牙人航线到东方去,必须要有可靠的资料,可是葡萄牙人将这些资料严加管理。1504年,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颁布法令,严禁地图中包含有关刚果航线的任何说明,凡是泄露这类情报的早期地图均被销毁或篡改。但是秘密还是泄露出去了,荷兰人简?哈伊吉思?冯?林索登,曾作为葡属果阿大主教的仆人在印度生活7年,他于1595年发表了描绘世界地理情况的《旅行日记》,使葡萄牙保守了近一个世纪的秘密变成了常识。 

  林索登的日记发表后,当年就由霍特曼率领的第一支荷兰船队经好望角到印度,第二年到达印尼爪哇岛的万丹,1597年返回荷兰,284名航行人员只回来94人。然而荷兰人仍获得巨大的利润。这次远征虽然从商业角度讲失败了,但它展示了美好的前景。1598年,荷兰又派八艘船前往印度尼西亚,由范尼克率领的第二支远征队中的四艘船采购四船胡椒回国,去掉远征的所有花费后,每个股东尽得100%的利润,另外四艘船到摩鹿加群岛,并于班达岛、安汶岛设商站,然后运回大批豆蔻、丁香,也获得高额利润。于是荷兰人纷纷组织许多小公司,涌入东方海域,仅1598年中远航东方的船队不少于5队,有22艘商船。
  荷兰商船也出现在中国东南沿海。1601年,荷兰商船首次来到中国。两年后,荷兰侵占澎湖,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不久退去。此后20年间,荷兰人屡次欲与中国扩大通商,始终未获允准。1622年,再次侵占澎湖,屠杀岛上居民。1624年,荷兰进犯台湾,1642年,其势力扩展到台北的基隆和淡水一带。1661年~1662年间,在民族英雄郑成功的领导下把荷兰入侵者完全逐出台湾。
  金融改革
  独立前各省拥有的自身权力相当大,表现之一就是各省都有各省不同的币制。这为相互间的经济往来带来很大的不便。17世纪初,经过长期实践,荷兰盾成了一种通用标准硬币。后来由于形势的变化,币制又重新陷入混乱。1681年到1694年,人们对币制进行了改革,采纳了经济最发达的荷兰省的建议,确定了标准货币和标准金币。各省的贸易又变得方便起来。
  由于繁荣的经济,荷兰人开始了最早的银行制度。1609年世界上的第一个城市银行出现在阿姆斯特丹,也是意大利以外世界上的第一个近代银行。这个银行经营一般银行业务,最重要的是,它只支付真币。以政府信用作为银行存款的担保,只要存款还留在银行里,就不能附属于任何用途。银行储备非常大,以至于不会有任何支付不了的风险。这使该银行在18世纪频发的财政危机中成为最有价值的机构。该银行良好的信誉极大地推动了外国的商业。在多德雷赫特和米德尔堡于1616年、鹿特丹于1635年建立了类似的机构之后,荷兰成为欧洲兑汇业的中心,这种地位一直保持到18世纪后期汉堡和英格兰的银行建立的时候。上述两个银行与共和国的银行在同一业务范围内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三、殖民扩张大发横财
  成立东印度公司
  荷兰船队到东印度群岛以后,荷兰人纷纷组织贸易公司,想发大财。可是这时的亚洲已不是世纪初的亚洲了,东南亚已分别被葡萄牙和西班牙所控制。当荷兰人进入印度尼西亚时,印度尼西亚的统治者和商人就利用荷兰人和葡萄牙人之间的竞争来抬高物价和港务费等。在商业贸易上,荷兰的各贸易公司与葡萄牙等国的商人在商业贸易上的竞争十分激烈。荷兰人意识到;要与西、葡争夺东南亚的资源;必须有本国政府的支持和雄厚的资本。于是1602年经议长奥登巴思米尔特为首的议会批准,荷兰工商业者以阿姆斯特丹为主;联合其他城市;建立了“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资本650万荷兰盾,约50 万英镑。国会授予该公司特许状;赋予诸多特权:有对从好望角越印度洋、太平洋至南美南端麦哲伦海峡(或合恩角) 一线的贸易垄断权;有开战、议和、建立殖民地、夺取海上外国船只、建立城堡及铸造货币等权力。这样一来荷属东印度公司实质上已成为荷兰对外侵略和殖民统治的权力机构。荷兰东印度公司带着巨大的资本;持着国家赋予的种种权力;加上其强大的海上航运力量;向称霸亚洲的葡萄牙东方殖民帝国挑战。有人统计;1602年~1610 年;东印度公司驶往亚洲的船只共计60只。又有人统计;17 世纪头一二十年内;从欧洲开到东印度的船只共250 艘;其中荷兰占了半数。其后还不断增加;1626年~1670 年则增为平均每年22 艘;1671年~1750 年又增为平均每年29 艘;而在此以前的1670 年;来往于荷兰与东印度间船只曾达到100 艘;其中多数载重量600 吨。这样强大的海上势力;对葡萄牙有压倒性的优势。

  荷属东印度公司建立的过程,就是荷兰商人、冒险家同政府联合进行扩张的过程。荷兰政府是荷属东印度公司的后台,是它的强有力的后盾,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首领有时就是国王,如荷兰执政奥兰治?威廉五世就是公司的掌控者。由于东印度公司的掌控者在共和国政府和议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东印度公司对国内政治影响很大。
  英属东印度公司比荷属东印度公司早建两年,即1600年英国人已建立了,但是它竞争不过荷属的东印度公司。因为英国公司的资本比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资本小得多,而且英属东印度公司从封建斯图亚特王朝那里得不到任何支持。因此荷属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在国际上就产生了很大影响,很多国家纷纷仿效它,建立自己的公司。丹麦、瑞典甚至还请荷兰人去帮助他们建立商业垄断公司。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荷兰又任命总督和五人组成东印度委员会,以便统一和加强对东方的侵略。荷兰早期殖民征服是在国家支持下,通过荷属东、西印度公司进行的。
  征服印度尼西亚
  荷兰东印度公司首先把目标定在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位于亚洲东南部,地跨赤道,由太平洋与印度洋之间的3000多个大小岛屿组成,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有“千岛之国”之称。17世纪人口300万左右,土地面积有190余万平方公里,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印度尼西亚当时处于分裂状态,分布着许多小国家。荷兰人到来时,印度尼西亚已被葡萄牙控制,但16世纪葡萄牙日渐衰落,荷兰趁机排挤葡萄牙人的势力。在征服印度尼西亚的过程中,荷兰人多次发动战争,进行武力征服,建立殖民统治。1603年,荷兰在爪哇建商站。1605年,征服盛产香料的马鲁古(即摩鹿加)群岛中的安汶岛、帝利岛。1606年又独占班达岛的香料贸易,此时公司规模已很大,有武装舰船41艘、商船3000艘,雇员达10万多人。1619年,荷兰攻占爪哇岛上的雅加达,自此以后,荷兰就把它作为侵略印度尼西亚的中心据点。
  起先荷兰东印度公司有意识地试图避免获得领土属地,因阿姆斯特丹的理论家和政治家把葡萄牙的势力在东方的衰落归结于它将力量和资本消耗在领土征服上,警告荷兰东印度公司不要重犯类似错误。公司开始是以巩固自己的贸易垄断、创造条件以便在尽可能低廉的价格下取得当地的货物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当地人的生命、福利就顾不上考虑了。
  公司在开始进入印度尼西亚时,是采用谈判和订立协定的方式,以便公司代理人按照市价收购货物,包括奴隶。例如17世纪东印度公司与峇厘以及其他岛的统治者缔结关于供应奴隶的协定,让土著王公们成为主要的奴隶贩卖人。最后在其绝对垄断权确立后,便按照任意规定的低廉价格来收购货物。公司走完这一过程所用的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当地统治者力量的强弱。在摩鹿加群岛上,公司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完了这一过程。至于其他强大的王国,东印度公司则不得不极小心地利用其封建国家内部矛盾和部落间的战争,以便公司确立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尤其在爪哇更加特别小心谨慎,因为爪哇岛上的一些王国不愿与公司妥协?而且还力图把荷兰赶出岛屿去。
  1652年荷属东印度公司与马打兰苏丹订立协定,根据这一协定,马打兰承认了公司在爪哇的领地权,公司的领地与马打兰以多罗磨河(或译为兰大隆河)为界。但在南边,荷兰领地的边界则没有划定。在这一时期内,公司还没有能力征服马打兰。这样,东印度公司便采取供应它在爪哇领地所需要的粮食,以此来拉拢马打兰。
  1674年马打兰国内爆发起义,苏丹苏苏胡南在起义者占领了首都之后逃到东印度公司的领地中,表示愿意用任何代价来换取公司的帮助。苏苏胡南死后,其子阿孟古辣二世于1677年与公司订立协定,阿孟古辣二世承认给予东印度公司在马打兰全部领土上进行无限制贸易的权利,割让加拉横和勃艮安地区给公司;承认以沿南安由河直至其流入印度洋之处为公司领地的边界;割让爪哇北岸的三宝拢城给公司;给予公司在南旺建立造船厂的权利;偿付公司因给予军事援助而耗费的全部费用;在偿付相应款额之前,将马打兰全部海港交由公司支配。1677年的协定给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进一步扩张创造了绝对有利的条件。协定签订以后,1678年公司将荷兰军队开入马打兰,镇压起义军。1680年起义完全被镇压下去。

  1751年,马打兰发生了反荷兰的起义。起义者很快就控制了马打兰的大部分地区,威胁到公司的领地,连荷军统帅也在战斗中被击毙。但很快在起义者中,曼古?布米和曼古?涅哥罗为了王位发生内讧。公司抓住这一机遇,分别与曼古?布米和曼古?涅哥罗进行谈判。经过谈判后,公司于1755年把马打兰分裂为日惹和梭罗两个附属于荷兰的封建小国,对其实行分而治之。
  排挤英国势力
  荷属东印度公司在1680年镇压了马打兰起义之后,一方面巩固自己在马打兰的地位,一方面着手对万丹的控制。万丹是爪哇岛上英国人能保持商馆的最后一个地区,为此英国殖民者积极扶持老苏丹阿蒲法达,加强他的统治,以维持英国在该地区的地位。
  荷属东印度公司转而支持老苏丹之子阿蒲加哈反对其父亲,并答应给以军事援助。作为交换,荷属东印度公司向阿蒲加哈要求公司享有对万丹贸易的垄断权。这样,万丹苏丹家庭内部的两代(苏丹)斗争,就变成了荷属东印度公司与英属东印度公司之间的搏斗。
  1683年,在万丹苏丹父子之间的战争中,老苏丹被俘,后被送到巴达维亚囚禁至死。1684年,阿蒲加哈和公司订立条约,允许荷属东印度公司垄断万丹和苏门答腊岛上臣属于万丹的兰蓬的贸易。荷属东印度公司与万丹订立条约,是荷属东印度公司确立对爪哇控制的重要步骤。荷属东印度公司取得对兰蓬的贸易垄断权后,就利用这一权力巩固自己在苏门答腊及其毗邻巨港的地位。苏门答腊是金矿产地,这使公司更加注意加强在该地区的统治。英国人被迫离开万丹,定居在苏门答腊西岸的萌菇莲。1752年,荷兰把万丹变为自己的保护国。荷兰人在征服印度尼西亚的过程中,不断地排挤英国等欧洲殖民势力。印度尼西亚群岛的东部有第多尔和简那底两个苏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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