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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妻约:总裁,请签字-第3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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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砚维低头含住她那喋喋不休的唇,不让她再说出任何挑衅的话语,舌强势地扫荡过她的唇腔,连她的呼吸都一并夺走!
  他全身滚烫到不行,她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身香。汗热烫,如火一样要将他们烧毁。
  一切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可,门却在下一刻被人敲响——
  孟从南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砚维,有点叶书萱的消息了!”
  精瘦的脊背狠狠一僵,林砚维所有的动作像是被点了穴一样地停住——
  一切,安静了下来。
  叶书萱两个字如一记炸弹将他们的理智炸得全部回笼,眼中的情。欲尽数溃退而去,再也寻不到任何的痕迹。
  林砚维忽地起身。
  没有任何犹豫,他抽回自己的手,拿起地上的衬衫,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出卧室,甚至没有再看她一眼。
  叶书萱,是他的心结,也是他的心劫。
  三年前,若不是叶书萱莫名失踪,他也不对林家的老人妥协娶了自己。。。。。。
  沈歆研躺在床铺之上,身上的余温已经尽数散去,留下无尽的冰凉,还有,林砚维带给她的羞辱——
  这样的时刻,他却可以这样离去。原来一千多个日夜过去了,到如今,他们,还是逃不过叶书萱这两个字带来的魔咒。。。。。。
  刚才的温暖,和这几天以来的所有不对劲全都消散,再也不复存在。。。。。。
  她静静地躺在床上,身上甚至没有任何的遮蔽,心口也是硬生生地,被抠走了一样地疼着。
  原来,她不够格给他生孩子。
  现在呢?那个够格的人,回来了吧?!
  门外传来嘈杂的声音,有林砚维的,也有孟从南的,还有很多很多她听不出来的人的。
  他们,一直都关心在意着叶书萱。
  因为她不仅仅是林砚维的叶书萱,也是孟从南的表妹。
  所以,她沈歆研,才是个外人。。。。。。
  身体很冷,心,也是。
  如此卖力,如此投入,却还是留不住丈夫。
  还有比这个更羞辱的事吗?!
  她努力地动了动自己的手指,然后把自己狠狠地,用尽了全力地蜷缩成一团,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找回一点点自尊和安全感。。。。。。
  。。。。。。。。。。。。。。。。。。。。。。。。。。。。。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终于传来关切的声音,“沈歆研,你在里面吗?”
  是孟从南!
  沈歆研愣愣地盯着天花板,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猛地翻身而起,穿好衣服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沈歆研,你去哪里?!”孟从南心焦地跟在她身后。
  他刚刚出差回来就听说了陈家百货的事,生怕她会受到老太太和林离念的责备,他在家已经坐立难安了一个晚上,好不容易熬到现在想来找她,却在半路上听到了一点关于叶书萱的消息。
  这个消息足以让他支开林砚维,然后自己和沈歆研独处了。
  可是,她脖子上的那深深吻痕又是怎么一回事?!孟从南觉得自己快要绷不住了——
  难怪他刚才要上楼却被丁妈拦着,原来他们是在做这样的事?!
  一向水火不容的他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他觉得自己简直快要疯了!
  沈歆研嫁进林家三年,他默默地陪伴了她三年!
  却不代表他可以接受她和林砚维这样的转变!
  沈歆研却对孟从南的问题充耳不闻,径直走下楼,寻找自己的行李箱。
  林家的任何人,任何事,她现在都不想理会!
  去他妈。的叶书萱!
  去他妈。的林砚维!
  丁妈见她来势汹汹,被吓了一跳,“少奶奶,您干吗?您还在生病呢!”
  “他去找他的白月光,我去找我的小鲜肉!”
  丁妈一头雾水,根本听不懂什么月光什么肉,只以为沈歆研要去公干,“少奶奶,您出差啊?!”
  沈歆研找到自己的箱子,“安排司机,送我去机场!”
  她真的已经很努力,很努力了。
  爱他,或者假装不爱他,早已耗尽了她的每一分力气。
  现在她累了。
  她必须要离开!
  。。。。。。。。。。。。。。。。。。。。。。。。。。。。。。。。。。。。。。。。。。。。。。
  车子很快离开别墅门口驶往机场,丁妈不放心地看着车子尾灯消失,转身碎碎念地问孟从南,“表少爷,要不要给少爷打个电话说一声?!”
  孟从南目光晦暗了一下,脸上绷得很紧:“她只是出差而已,没有这个必要了吧?!”
  京都郊区。
  “林总,您。。。。。节哀。”
  靖柏的声音里含着沉痛,却丝毫缓解不了林砚维的情绪。
  他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脑中一片空白,已经全然无法思考。
  那是叶书萱的背包,那是叶书萱的水壶,那是。。。。。叶书萱的衣服。
  山洞里甚至还有叶书萱的身上那淡淡的茉莉香气,若有似无地萦绕在他的鼻尖。
  警察将遗物包起来递到他面前,“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但已经确认是叶书萱小姐的遗物没错。所以。。。。。。”
  言下之意,案子基本可以了结了。这只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登山事故,警察也不会放太多的心思在这种事上面。
  靖柏连忙伸手去接那些东西,却被林砚维一把挥开手。
  他看也不看,转身就走。刚开始是极小的步伐,最后变成了大步大步地离开,刚刚下过大暴雨,山路很滑,他却走得极快。
  一路行走,一路泥泞。
  脸上却是从未变过的坚定神色,连眼神都没有变过。
  心却开始一点点地下坠,不受控地像是被人浸在了冰水里一样,一寸寸冻得冰凉——
  那背包上,有叶书萱的涂鸦。
  那水壶上,有自己的签名。
  那衣服。。。。。。也是他们以前一起在国外买的情侣装。。。。。。
  那一天在美国,他们买好那同款的白T恤,然后站在帝国大厦顶楼拥吻,并且约定等他们回国就要将两个人的事告诉所有人,然后他们就结婚。
  可是。。。。。等他们回国,等来的却是沈家要联姻,而且老太太已经答应下来的消息。。。。。。
  往事如电影一样一帧一帧地在他脑海中播放,撕扯着他的每一寸神经。可脚步,却不肯停下来。。。。。。
  最后的最后,林砚维靠在山底的车门上,小口喘息,却不忘说话,“告诉警察局的人,这件事保密,谁也不能告诉!”
  靖柏一怔,默默地点了点头。
  林砚维抬眸,盯紧面前黑压压的大山——
  那不是叶书萱。
  怎么可能是他的叶书萱?!
  虽然她生自己的气,可是,她也会好好爱护自己的,怎么可能选择用这样的方式躲起来,然后又用这样的方式离开自己?!
  他想了许久都觉得这绝对不可能。于是轻笑了一声,然后伸手进自己的西裤口袋里掏啊掏,手却不停地在抖。
  一支香烟被递到他面前,靖柏将打火机点燃,“林总。”
  林砚维夹住那燃起的烟头,刚要凑到嘴边,却又顿了下来。
  该死的,脑中竟是飘出林太太那张凶巴巴的脸,她警告他不许抽烟,不然就把他抽烟的照片打印一百份送到林家让老太太和姐姐来收拾他。
  心里更添烦闷,却将烟头丢在脚下,踩灭。
  然后上车。
  疲惫地靠在了后座之上,又叮嘱了靖柏一句,“这件事不要外传。”
  “是。”
  叶家虽然家大业大,可是,叶书萱却只是不受欢迎的大小姐。所以叶家的人,根本不会在意叶书萱的任何事,要瞒住今天这样的事,也绝对不难。
  靖柏思索着这些,然后一边开车一边从后视镜里小心翼翼地观察了林砚维的神色。
  三年的时间,找叶书萱几乎成了林砚维生活的主旋律。
  有人说,叶书萱已经在叶家的秘密安排下嫁人了,毕竟叶家也是家大业大,要让叶书萱神不知鬼不觉地嫁到国外简直易如反掌。
  还有人说,叶书萱已经死了,或者,她根本就躲起来了。。。。。。
  因为这个世界很大,却也很小,一个人要是不被找到,无外乎就有两种可能——她死了,或者,她故意不让人找到她。
  可是这些,林砚维统统都不信。
  叶书萱是什么人?她以前是大明星!有那么多人喜欢她,要是她还在,一定会有人认出她来的!
  所以,他的希望很大,很大。。。。。。
  这三年来,他也无时无刻都在想,要是找到叶书萱,自己应该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应该是狠狠地质问她为什么要不辞而别吧!
  一想到那样的画面,林砚维的胸口便会被一股叫做疼痛的力量给狠狠击中。。。。。混着不甘,还有愤怒。。。。。。
  毕竟,他们曾经是那样好那样好,她怎么可以那样对他。。。。。。。


第726章 白月光和朱砂痣
  几个小时后。
  “林总,”靖柏从前排递来一瓶水,“休息一下吧,马上到家了。”
  到家?
  林砚维眼前竟是突地浮起沈歆研高烧的模样,这几天忙碌下来,他已经忘记了她生病的事。
  而那些佣人居然也没有打电话来报备!
  心里窜出一股不爽,让他无法安心休息,等到车子在别墅门口停稳,他已经自己推开车门,大步而入。
  “她呢?”林砚维沉沉出声。
  丁妈从厨房出来,“少奶奶出差去了。”
  出差?为什么不跟他说一声?!他记得以前她出差都会告诉自己的,即便到了后来,也会留一张字条在家里的!
  心下不悦,声音更寒,“去哪里出差?什么时候去的?!”
  “就您走的那天啊,”丁妈记得日子,“不过少爷放心,少奶奶是烧退了才走的。您别担心。”
  担心?担心她?!
  丁妈简直越来越会说笑了!
  林砚维抬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带,“谁担心她了?莫名其妙!”
  他会担心那个跟打不死的小蟑螂一样的强悍女人?!
  简直是天方夜谭!
  “是是,”丁妈连忙换了话题,“少爷,你想吃什么?”
  “随便。”
  。。。。。。。。。。。。。。。。。。。。。。。。。。。。。。。。。
  南方的城市不比北方,夏天的夜晚海风很大,呜呜泱泱地吹着,跟有人掐它似的。
  海边沙滩上到处都布满了出来纳凉的人,沈歆研穿着红色的碎花吊带裙,踩着沙子慢慢朝海浪边缘走。
  回到家乡,心情惬意了许多。
  身后有熟悉的脚步声传来,男人一把将她整个人扛起来,“沈女王!欢迎回家!”
  沈歆研惊呼一声,“赶紧放我下来,小鲜肉!”
  人被轻轻地放在了沙滩上,头发被他揉乱,睁开眼睛,就看到了眼前那个带着阳光的大男孩,梁易槐。
  她一巴掌招呼过去,“靠,吓死我了!”
  梁易槐露出灿烂的笑,脸颊的酒窝能把人溺毙,“这么久不见,让我好好抱抱!”
  “当然!”
  她灿烂一笑,奔进他怀里。
  大大地拥抱,如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
  他丝毫不介意被她揉乱身上那昂贵得不得了的手工衬衫。
  梁易槐是明星,经常在世界各地巡演,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在结婚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就更少了。
  他比她大四岁,季家以前就在沈家的隔壁,两个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记得小时候她刚刚学写字,大大的毛笔握在小小的手中,说不出的好看。可那白皙的小脸却皱成一团,“梁易槐,你不要叫梁易槐了好不好?你的名字笔画好多,太难写了。”
  少年不过十岁,眉目之间却已经见到了英挺和坚韧,唯独对她特别纵容,他说:“你要是不喜欢,就只写一个易字。我以后不叫梁易槐了。”
  只是稚气的玩笑话,可是,他却当了真。
  梁易槐知道她的一切——
  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讨厌什么颜色,甚至连每个月的那几天,他比她记得还要牢固。
  可就是对他而言最最重要的人,他却把她弄丢了。
  不过是三年的光景,他不过是出国进修了三年而已,回来,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
  她永远不知道,她婚礼的前一晚,他在她卧室楼下站了一夜。
  那时候正值中秋,香洲市的秋雨却很凉,很凉,浇透了他整个身体,可他却固执地不肯走,却也始终没有冲进去。
  那一场大雨,从此将他们远远地隔开了。。。。。。
  原本以为上天给他们的时间很多很长,可他却连一句表白都还没来得及说。
  这,成了他此生最后悔的事。
  梁易槐很用力很用力地将她牢牢抱紧,直到沈歆研快喘不过气来了,他才放手。脸上又恢复了刚才那般阳光的笑意,“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
  “炸土豆,土米粉,还有醉虾!!!”
  “瞧你那点出息!就这点要求?!”,梁易槐揉了揉她的头发,自然地撑住她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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