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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少年-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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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中华文化教育这一块,吸引了许多外国游客。国家也有意重点扶持,通过外交、民间交流等渠道,安排接纳大量外国的大学中学交换生来到茶州,培养他们对于中华文化的兴趣爱好。
    金佑赫就是这样进入二十八中的。
    何尊非常诚恳的说:“大哥,别看我们到酒吧来玩,其实我们也特别喜欢学习。我在读高三,成绩全校前十,明年高考中海大学就是我的目标。静桐的功课有什么不足的地方,我们也会想办法帮她。”
    宋保军暗暗点头,一时对这摩托车小瘪三的观感好多了,另外也怕激起妹妹的反感,说:“懂得劳逸结合就好,学习的时候要认认真真的学习,玩的时候要痛痛快快的玩。”
    “哈哈,谢谢大哥理解。那我们就来痛痛快快的玩。”何尊排出十个空杯子在桌上,一一倒满了酒,金黄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淌下,说道:“大哥,我们一人一杯,喝到其中一人倒下为止,怎么样?”
    发个单章,解释下更新的事情。
    发个单章,解释下更新的事情。
    我看了QQ浏览器书城的书评,很多书迷说我章节短,说我更新慢。
    我想说的是!
    请问全方位塑造好书里面每个不同的人物,让每个人物的形象丰满且性格迥异还栩栩如生的作者,有几个码字速度是快的,你们给我举例。
    既然码字速度快不了,那自然更新就快不了。
    不要提我有存稿,我发完存稿,我还要不要继续写书呢?
    我存稿,就是为了避免断更,因为我有过断更,甚至有过烂尾不少书的记录,所以这一次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写完一本书,不太监,不断更,不烂尾。
    这是我对我自己的要求!
    我必须全力以赴去做到。
    所以我需要存稿来避免太监、断更、烂尾。
    如果你们觉得我这个目标错了,你可以不看,因为你JJYY什么啊。
    喜欢一本书,就是认可一个人,认可这个作者,既然认可了,就安安静静看书就好了。
    一个长期烂尾的作者,想好好写本书,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再说一遍,如果觉得更新慢,请不要看了。
    我,要写一本不烂尾的书!
    然而,我一天写书的平均速度只有3000到4000字,如果我不存稿,我发10天就得太监,写不下去了。
    如果你想看那些不是以把每个人物写好为前提,只是为了爽而爽的小说,请你去看别的吧。
    真的!
    我不是要发牢骚,也不是要拉仇恨。
    总之,我希望我书里每一个人丰满起来,能在读者心里留下印象,这个创作难度是很高的,即便是你没写过书,你应该也知道,写好人物是不容易的。尤其是塑造好书里的每一个人物,甚至是龙套角色,那更是难上加难。
    不管别人认不认为我是实力作家,我自己是认可的,既然是实力作家,就要有点追求!
    我的追求是好好塑造书里的每一个人物,不敢说经典,最起码能让你觉得他真实,不假!这需要时间,也需要积累很多素材。有时候百度一种性格的人物,我可能就得花几天时间!
    ~~
    总之!
    支持我认真塑造人物,速度不快也可以接受的读者,请您继续支持。
    为此,牢骚满腹的,请您离开!
    ~~~
    ps:
    我为什么生气,是因为当年《超级教师》存稿40万字,发书的时候,为了让读者爽,我每天拼命更新,最后存稿用完了,又拼了几个月,然后结果是我长达几年都不想写《超级教师》这个风格的书。当然了,《超级教师》不可避免地烂尾、太监了。考虑到它是网络文学史上写得最好的,迄今为止没有人能超过的教师类小说,若是《超级教师》能正常完本,恐怕我早就是超级超级超级大牌作家了,然而……
    逝去的不可追!
    这一次,一直烂尾书的我不希望再烂尾。
    不管这本书写多长,我也不希望烂尾。
    我可以迟迟不结尾,但是我一定要好好完本。哪怕是我写不动了,我开了新书写,一个月这本书只能更几万字,就算是更到死那天,我也要好好完本这个书!
    这很重要。
    因为这是一个习惯烂尾作家的自我蜕变!
    ~~
    

第79章 相逢即是有缘
    那是酒吧的中号直筒玻璃杯,容量大概在四百毫升左右,也就是能装四两酒。普通的乐力啤酒五百九十六毫升,酒精度四度,十杯酒大约是六瓶多一点的分量,足以让一个人醉倒。
    宋保军暗忖这些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还想为难老子不成?突然看到何尊侧着脸朝李向杰递出一个神秘兮兮的眼色,眼睛中尽是不怀好意的光芒。
    金毛小子则在台下比出一个大拇指手势的暗号,也逃不过宋保军的眼睛。
    是了,他们就没打算服气过。喝倒一个何尊,肯定还会有一个李向杰接着再来挑战。
    青春叛逆期的孩子,天第一地第二老子第三,什么时候服过别人?先前说的好话,只是麻痹自己而已,还差点上当。
    看来宅男的阅历远远不足以应付这复杂的社会,幸好猥琐人格的观察能力还在发挥作用。
    老子连杀马特·狂拽霸三人组都能轻松收拾,几个不入流的小毛头挑衅,我会怕?
    宋保军端起杯子道:“不如我们定个规则,当一方喝完一杯酒之后,另一方也必须于三十秒以内喝完,否则就是输。来,干了。”
    “干了!”何尊同样举起杯子咕嘟嘟一口喝光,还向对方亮了亮杯底。
    宋保军马上端起第二个杯子一饮而尽,淡淡笑着将手伸向第三个酒杯。
    何尊不甘示弱,也跟着喝光第二杯、第三杯、第四杯。
    大凡很多人喝酒不能太急,否则肝脏来不及处理,很容易引起急性酒精中毒,导致呕吐、眩晕。宋保军举杯不断,何尊自然也不能停,到第五杯的时候速度已经大大减慢,眼睛有些发直。
    其他几个男生都在看着,金毛小子叫道:“尊哥,千万撑住,不要让别人小看我们二十八中的酒量。”
    那位韩国交换生金佑赫的汉语听读能力还是有些勉强,只在旁边摆弄三星手机,时不时偷偷瞄宋静桐几眼,眼中满是痴迷。
    宋静桐的脸终于转回来了,不满的说:“哥,你什么时候这么会喝酒了?”
    “陪陪你的同学而已,不算什么。”宋保军举起第六杯酒,道:“何尊同学,三十秒倒计时开始,你还行不行?”
    “怎么不行?我就是能喝!”何尊理所当然不会认输,硬着头皮灌下第六杯酒,脸色慢慢被酒精刺激成通红之色。
    宋保军自从饭量大增之后,酒量也跟着提高不少,每顿饭都有四瓶啤酒下肚。眼前这十杯酒,对他来说真不是什么事。当下继续第七杯,非常优雅的笑道:“小同学,相逢即是有缘,让我们干了这杯,从此步入辉煌的明天。”
    何尊感觉肠胃中啤酒堆积,似乎已经达到食道,咬着牙刚抿下一口,顿时一股剧烈的气息直涌上咽喉,连忙紧闭双唇。然而啤酒产生的泡沫能令体积扩张两三倍以上,忍不住打鼻子里喷将而出,白花花的一片。
    何尊赶紧双手捂鼻,又是难堪又是恼怒。在心爱的二十八中女神跟前出丑,几乎就想当场死去。
    宋静桐拍桌道:“我不准你们喝了!拼酒拼成这个样子,有什么意思?”
    何尊喘了几口气才恢复过来,拿纸巾擦掉嘴边的啤酒白沫,见状马上说道:“是是,既然静桐不准拼酒就算了,也没多大乐子,大家说是不是?”勉强化解几分尴尬。
    李向杰应道:“是啊,还是静桐说得好,我最讨厌拼酒了,既伤身又伤感情。”
    宋保军只是不说话,按照顺序把后面剩余三杯酒一一喝光,才面不改色微笑道:“没错,我同意。”
    这简直等于赤裸裸的在何尊脸上扇巴掌,何尊先前打算捉弄对方的些微恶意立即转化成为恨意。何况喝了酒,脑子更不容易控制情绪,眼珠一转,冷笑道:“大哥,你刚才说是来看黑蛇光子的演出?”
    “我来等朋友,正好有黑蛇光子的演出就进来看看,感觉还可以。”
    “啊哈!”何尊大笑一声,道:“这间酒吧的顾客大部分都是黑蛇光子的忠实粉丝,我也是。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出色么?刚才那首《永恒的离别》你品得出几许味道?”
    “呃,我觉得声音挺有特色的。”
    何尊不满的哼了一声:“我看你根本什么都不懂,伪歌迷而已。就你这样的也来混酒吧,太不尊重黑蛇光子了。”
    “呵呵,我也是本着学习的态度过来的。”宋保军掏出香烟给在座众人都派了一支。
    宋静桐又叫道:“哥!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我不准你抽!”
    宋保军只得灭了烟头,说:“应酬么,总要抽的。”
    何尊见他唯唯否否,心中越发得意,冷笑道:“我看你崇拜黑蛇光子也有好些年头了吧,拿过几张他们的签名CD、海报、自传体小说?有没有和他们合过影?”
    “这个么,还真没有。”
    何尊转身就从包里翻出一本精装软皮书摔在桌子上,叫道:“拿去,算我送你,不用谢!”
    那本书装帧甚是精美,书名《在月球上摇滚》,封面是黑蛇光子乐队四个人的黑白影像,拍得很前卫。
    宋保军翻开封面一看,扉页上有一串绕来绕去的笔迹,根本看不出画的是什么内容。
    何尊脸上已是万分得意,鼻孔几乎翻到头顶,笑道:“黑蛇光子的签名自传体小说,全市只有一百本,我费了好大功夫才弄来的,没见过吧?我料你以前想都不敢想。哼……哼!”
    宋保军额头出了不少冷汗:“确实没想过。”看样子那部《在月球上摇滚》的销量就是一百本。
    ~
    第1更,今日继续3更。
    ~
    

第80章 大哥的朋友
    何尊手指敲打着桌子,身子歪在靠椅的一边,逐渐有了凌人的架势,说:“看你是静桐的哥哥,我也不会计较什么。等下心情好了带你去后台见见黑蛇光子,足够幸运的话或许还能和他们握手说上一两句话。要知道黑蛇光子对所有人都是那么冷漠,我也不见得敢打包票。”
    宋保军心道妹妹结交的都是什么狂人,灌几杯马尿就丑态毕露。
    何尊言语中对黑蛇光子极为推崇,继续说:“不过你今天能有这番经历,回去以后也足够向别人吹嘘了。如果有兴趣,我还可以你探讨探讨黑蛇光子歌曲中的经典之处——就是沈幽桐、慕容冰雨等一代歌神也不见得比他们强呢。”
    李向杰也说:“黑蛇光子歌曲中的积极意义,自然是不被大多数人理解的,但是我们能够体会就够了。我喜欢黑蛇光子,因为那些歌指引了我精神的方向。”
    何尊说:“对了,你上个月做和黑蛇光子一样发型的发廊是哪家?花了多少钱?”
    “就在桃花路三五巷啊,六十块钱而已,我不是跟你说过好几次了么?”
    两个人聊起心目中偶像,话题立即滔滔不绝,连二十八中女神也忘在了一边。
    宋静桐脸色不豫,显然对众人津津乐道的摇滚天王巨星没多大兴趣。
    “请问,是军少吗?”宋保军身后一个平板的声音响起。
    回头一看,是个剃板寸头的中年男人,大约三十五岁左右,鼻梁上架着金边眼镜,西装领带一丝不苟,装扮整整齐齐,笑容亲切和善,然而左脸耳根到嘴角却有一道狰狞的蜈蚣纹疤痕清晰可见。
    宋保军一时醒悟,站起身说:“您是梁泊华梁先生吧?”
    “对,是我。”来人微微躬身,彬彬有礼的说道:“二少派我过来与您面谈关于那件事的具体内容。”
    何尊正与李向杰热烈交谈,又干了几杯,见两人与此间气氛格格不入,叫道:“哎,大哥的朋友来了?也一起坐嘛,站着干嘛?来喝酒,喝多少都算我的!”
    梁泊华静静注视军少的眼色,等着对方示下。
    何尊喝多了头脑发热,只想着能在二十八中女神的哥哥跟前展示与黑蛇光子“结交”的优越感,心中格外满足,索性站起来摇摇晃晃的搂着宋保军的肩头道:“坐嘛坐嘛!跟我客气什么?别忘了等下我还要带你去见黑蛇光子的!”又指着梁泊华道:“这个大叔,还不坐下?不给我面子是不?”
    喝得半醉的人力气老大,宋保军挣扎不过只好坐下,也请梁泊华坐在旁边。
    能让杜隐廊派来搞交际的人,性格总是比较随和。梁泊华当下笑而不语,心想二少交代三个星期搞出论文,时间还算宽裕,也不急在今晚,不如先和二少的表弟套套交情。
    何尊给大家倒满了酒,吹牛越发不着边际,说:“黑蛇光子在酒吧里的演出每周一场,每场只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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