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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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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向晚不知道这其中的缘故到底为何,他们怎样得罪了徐云起结果落得这样的下场。她此刻,只觉得心寒。
  并不因为做这事的人是徐云起她才不舒服,而是因为这种事情本身就触及了她的底线,林向晚是大夫,从她迈入H大的第一天起,她就牢记着医学院的校训,救人治病,仁爱明德。
  而这些纸上记载的东西,完全地颠覆了她过往的所有认知。她觉得愤怒,恶心,不知所措。
  “这会不会弄错了?他为什么会杀同伴?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她有些不确定的转而问向龙纪威。
  龙纪威剑眉一挑,“你在怀疑我的人做事的能力?林向晚,你看到的东西,全部是最真实的,没有夹杂任何杜撰或者主观臆测,这些人确实是他杀的,除了这些人,他以前还杀过其他人,不过因为那时候他还没有被人关注所以就没有详细记载。至于他为什么要这么干,那只能问他了。当时他们应该是在遇难地附近接了生意,生意已经完成了,但后来又出了什么差子,就谁也不知道了。”
  龙纪威的能力有多强,林向晚心知肚明。他说这事发生过,那这事儿肯定就是板上钉钉的发生过。
  可林向晚心里还是不能接受,在她的印象里徐云起当然也算不上什么大好人,在拳场里的能有什么好人,有的只是活人和死人,但他实在也不像能把人四分五裂的凶神恶煞,“肯定是有哪出问题了,不行,这事儿我得问清楚了,他还教过叶楠功夫的!叶楠还叫过他师傅的!”
  “林向晚,你又幼稚了吧,这种事情就算你问,人家也不一定会告诉你,告诉你的,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与其自己折腾自己,不如还是不要问了,以后这个人,别再来往了,惹出麻烦,你就知道厉害了。”
  龙纪威教训完林向晚,照例的大爷一样的拍拍屁股走了,只留下林向晚一个人发楞。
  她也知道龙纪威说的没错,你算老几啊,人家凭什么告诉你这些事情啊?你和他是什么关系?这种事情,又不是什么好事,人家干嘛要说出来只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可那人不是别人,是徐云起,徐云起和她还有叶楠在一个屋檐底下住了那么几个月,她不在家的时候,叶楠总是黏着他,若他真的是坏人,对叶楠干了什么事……而且他现在还又找上门来……她就算躲得过一时,又怎么能躲得过一世?
  不行,事关叶楠和自己,林向晚必须把这事儿给弄清楚了。
  再见到徐云起,已经是一个月之后的事。
  他比上次来的时候晒黑了好多,像是从非洲大草原刚回来似的,全身上下都带着一股阳光火热的味道。
  男人的头发理得极短,远远看着就有种彪悍的气息,再加上天气热了,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身上鼓起的肌肉把衣服撑得满满的,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林向晚出了茶庄走过去,离他越近觉得自己脚步越轻,脑子里全是那几个人被徐云起虐杀至死时狰狞的模样,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的。
  徐云起不知道林向晚心里在想什么,见她出来了,就朝她微微一笑。
  他笑得很好看,唇红齿白,心无城府的样子,让人完全想不到这样的人也会做出如此残暴的事情。
  林向晚上了车,徐云起打开空调。“天气真热起来了,我记得你以前特别怕热的,现在好些了么?我这车空调有些不太好使,你别着急人,等一会就出冷风了。”
  热?她哪里感觉到热。坐在这个大杀神身边,林向晚手脚都是凉的。她勉强地笑了笑,说了声,没事,就没再多话。
  脑子里想的都是一会儿自己要是问出徐云起那件事,他会不会恼羞成怒把自己宰了直接扔山沟里。
  “你今天怎么了?好像特别的沉默?有事?”似乎是看出了林向晚的不对劲,徐云起问道。
  “啊,没有啊,我……徐云起,你在去美国之前,是做什么的?”徐云起太直接,让林向晚本能的想要逃避这个问题,但一想到这事儿不是逃能逃得了的,她就硬着头皮问出来。
  徐云起明显一楞,然后道,“在那之前,我在别的地方谋生,哪里都去过,主要是在越南和缅甸边境,怎么突然对我的事情感兴趣。”
  “老实和你说吧,不是我突然感兴趣的,而是龙纪威他……你见过他,就是上次在茶庄里给我开门的那个人,多亏了他,我现在才能活下来,他算是我的房主吧,他说你以前杀过人……他给我看过那些人的照片……徐云起,那些人不是你杀的,对不对?龙纪威是在故意吓我的,是不是?或者那些人是坏人,特别坏特别坏的人,根本不是你的同伴,你杀了他们也只是为了自保,是不是?”
  徐云起没回答,两人之间的交流突然断下来,车里只能听见空调出风口处传来的嗡鸣。
  林向晚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下意识地把身体朝着车门的方向靠过去,只等着徐云起有什么歹毒的动作,她就跳车逃生。
  可等了半天,徐云起却根本没动。
  他只是专注地开着车,好像根本没听见林向晚说过的话。
  过了一会儿,林向晚的身体因为较着劲而变得僵硬,她偷偷地想要换个姿式的时候,徐云起却开了口。“是我做的,他没吓你,那些人,都是我杀的。他们是我的同伴,我杀他们,也不是因为他们威胁了我的生命,而是因为愤怒。”
  因为愤怒,所以他连杀了七个人,手段毒辣到了让人发指的地步。
  林向晚像是被点了穴,彻底的不能动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的胆子很大,因为死过一次,或者说死里逃生过一次,人就会变得很勇敢,可是她高估了自己的能耐,经历过一次死亡之后,与死神擦身而过的那种日子,她真的不想再重复一次了。
  她现在惜命的很。
  徐云起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承认了那些事情,实在让她心惊肉跳。
  “吓到了?”徐云起扭头看她,一边说着,脸上还带着笑。
  林向晚艰难的咽下了一口唾沫,点点头。
  徐云起有些懊恼地揉了揉自己的短寸,“你的房主真有本事,这种机密也能挖出来。这事儿也过去有几年了,好多知情的人都死了,没想到还能有人记得我。呵呵……林向晚,到H市的时间还早,你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一讲?”
  他说完这句话,就点燃了一只烟,没等林向晚开口,自己就讲了起来。
  “我记得我和你说过,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吧?你可能不知道,孤儿院和孤儿院也不同,就像学校一样,有的学校很大,就能得到很多赞助。孤儿院也一样,大一些的孤儿院,总会有人捐钱捐物,可是像我们那种小孤儿院,没什么名气,要等到一次资助就太不容易了。所以孤儿院里的孩子每当能得到一笔赞助,都会高兴得像过年一样。”
  “我记得我好像是十来岁那年,孤儿院得到了一笔最大数额的捐赠,那笔钱现在看起来根本没什么,但在当时,却是解决了我们很多问题。因为那笔钱,我们连着一个月都有牛奶喝,晚上睡觉前还有水果吃,有很多孩子做祷告的时候,都对自己说,如果有朝一日可以离开这里,一定要亲自感谢那位好心人,我不知道他们最后都去没去,只不过,我去了。”
  徐云起说到这里,低下头笑了笑。林向晚从他的笑容中看到一丝回忆的甜,但同时,在他的眼睛里,也流露出不可抑制的苦涩。”我其实不应该去的,如果我不去的话,或许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第7章 死别

    “孤儿院的规矩是一待到十六岁,就必须离院。所以我十六岁的时候就离开那里,最开始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因为不爱读书,脑子也不大好,所以没什么本事,只能靠给人家洗碗送报打零工赚钱,后来觉得实在是没意思。又攒了一些钱,就想去别的地方看看。那时候年纪轻,脑子里想的也直接,我想着如果能够找到那个捐钱给孤儿院的人,说不定他会留下我,我会好好干活,我不怕吃苦,我只是不喜欢到处漂泊。”
  打零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年纪小,所以经常会被人欺负。吃苦他不怕,但因为自己穷,所以就要被人怀疑么?店里丢了东西,老板娘最先把质疑的目光投到他身上,哪怕他是店里干活最勤苦,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的那一个。
  “后来我就回了孤儿院,问过院长,院长告诉那笔捐赠是匿名捐赠的,所以没人知道到底捐钱的人是谁,于是我只能通过当年的汇款单查过钱汇出来的地方。那个地方靠近泰国附近,是个很小很小的镇子,在地图上你都找不到它,我把我所有的钱都买了一张单程机票,然后就奔了过去。”
  “你就这样找过去了?你就没想过你会找不到他?”林向晚忍不住插嘴,就算是年轻,年轻的她肯定也没有这样的魄力,一个人背井离乡,去寻找一个根本不知为何物的目标,而且时隔那么多年,就算当初那个捐款人确实住在那个小镇上,可是过了这么多年……
  “所以说,我脑子不好么,一根筋,上飞机的时候都没想到过这个,等坐在位子上才想起来,要是真找不到怎么办。”徐云起笑着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在哪里还不能活下去。”
  越是生活窘迫的人,就越不怕流浪,因为他们无所依靠,所以天涯海角,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结局。
  山路崎岖难行,而徐云起的车技娴熟,林向晚以前喜欢可以把开手动档车子开得风升水起的男人,觉得换挡提速之间的动作很帅。徐云起已是而立之年,和沈士君楚狄他们不同,因为生活一直不算富裕,所以他的眉眼之间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感觉,和他在一起,林向晚从来也不会觉得两人有什么距离感。
  所以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莫名的就带着一种让人信服的感觉。
  “事情证明我当时确实是想得太少了,等到真的到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想要找到那个人,简值是如大海捞针一般,根本是不可能的,那虽然是个小镇子,但至少也有几万的人口,而且年代久远,银行里工作的人员都换了不知道几批,根本没人记得当初有人曾经汇过这么一笔钱。我没办法,只好在镇子上乱逛,因为听不懂当地的方言也不会说话,就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零工,身上没钱,也赚不到钱,连最差的旅店也不让进,最后在街上住了几晚,饥寒交迫,就病得快死了。”
  “不过我这个人命大,病成那样,居然也有人肯把我捡回去,每天给我煎草药汤喝,后来居然慢慢的给医好了。等我病好之后,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泰缅边境的一个小山村。把我捡回去的人是村里的一位药师,他去镇上卖草药的时候遇上我,觉得我可怜想着教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把我救回来了。”
  徐云起说到这里不禁顿了顿,林向晚看他,见他的神情冷静,只是手指里夹的烟快要燃到尽头,要烧到手指头了,他却依然没有感觉。
  “那是我第一次到了那样的地方,村子里连电和自来水都没有,吃水要到溪边去打,晚上一过七点钟,整个村子都是黑漆漆的,家家户户都睡觉了,连油灯都不舍得点,除了能采些山里的草药换点钱,买点生活必须品,其余的收入就只能向地里要,地里打出多少粮食就吃多少,要是遇到灾年,可能一村人都要去啃树皮裹腹。明明贫穷又落后,可那里的人却是我见过活得最快活,也是最朴实的人。他们不会因为你是异乡人而对你另眼相看,你要是在饭点时间走在村里,就会有老婆婆把你拉到家里,给你盛一碗甘薯粥。那才是真正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人人都安心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如果家里有哪户人家在山里猎到了猎物,或者挖到了好草药,村里人都会为他高兴,而不会眼红。”
  “我想我这辈子除了那儿,在哪儿都没再遇见过那么好那么善良的人,他们把我留下来,教我辨认草药,教我说当地话,还教我习武,因为那里靠近深山,所以村里的男人偶尔会进山打猎,他们的功夫不是那种很正经,很系统有门有派的功夫,只是为了防身而已,但杀伤力却很强,我身上的功夫也是从那里开始积累的。”
  “我病好之后,就一直住在村里,跟着救起我的草药师傅一起进山挖药,一直住了两年,后来村里人让我入了族谱,还一起给我盖了房子,并且让我娶了妻子。”
  “你结过婚了?”林向晚打断道,因为徐云起一直闲云野鹤似的一个人,根本没听说过他娶妻的事情,他自己也没透露过半句,所以现在突然听到说出来,实在让人有些惊讶。
  “是啊。”徐云起笑着点点头,“我那时候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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