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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女盛宴-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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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上的很轻松,脸不红气不喘,看到我一副快要就义的样子忍不住嘲笑道:“壮士,你的豪气哪去了?”

    “滚。。远。。点。。”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打他了,我的手扶在扶梯上,恨不得整个人都挂在上面。

    “快了,已经上一半了,加油!加油!”天天对着我拍手,大喊“加油”。

    “你好。。白痴。。”虽然我已经累的快要死了,但真的不吐不快,因为他的样子真的贱的很认真。

    “看来你还是不够累,我走咯。”他快步往上走,一下就没影了。

    “哎哎哎,你别走,我好怕啊。”我想追上去,但腿脚不听使唤,急的在原地乱跳。

    楼道里只有应急指示灯发着绿幽幽的微光,看起来好渗人啊,好多恐怖片里的场面一下子跑出来了,从小到大,我最怕的就是“鬼”。

    “哎!天天!不要玩了,我好怕。”看他没有回音,我快要崩溃啦,恐惧真的是种折磨人身心的最有利武器。

    “别叫啦,胆子怎么这么小。”他的声音从上一层的拐弯处传来,我提到桑门口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我很想大声骂他几句,但我真的不敢再得罪他。。。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道理我是懂的。

    “英雄。。。请留步。。。”这是我满含愤怒又极度装怂地对他说的台词。

    “要不咱们歇一会吧。”他伸出手拉了我一把,我一屁股坐下,也不管地上脏不脏了。

    “我。。不行了。。。”我把头埋进膝盖里,汗连成串地往下滴,嗓子都快要冒火了,心脏咚咚咚地狂跳。

    “你平时一点都不锻炼,当然受不了。”他坐在我旁边说着风凉话。

    我懒得理他,只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心里全想着那剩下的五层楼。

    “你刚才不说你背我吗?”实在不行了,耍耍无赖试一试。

    “好吧,上来。”没想到他答应的还挺干脆的。

    我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跳到了他的背上,心里有种窃喜,总算可以远离梯魔了,上吧,青年!

    负重一加,他上了两层也开始踹了,我有些不忍心地问他:“英雄,不行就放我下来吧。”

    “没事,快到了。”他把我往上凑了凑,继续长征。

    还剩最后一层的时候,我从他背上跳下来,其实那样趴着我也不舒服,眼见着胜利就在眼前,我又来劲了。

    打开门,我第一时间冲向沙发。

    “你一身汗,快起来。。。”他又被管家附身了。

    幸好我家不是电热水器,摸着黑,把澡洗了,瞬间凉爽。

    从房间出来时看见他正站在阳台上往下看,我说,你看什么呐,他说,底下好多人乘凉哦,好热闹。

    我往下看看,是有很多人,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

    这画面让我联想起小时候,那时候我家住的还是六层楼房,夏天的晚上我妈就经常带我去家门口的小花园乘凉,每次都能遇到很多小伙伴,大家玩的很快乐。

    可长大了,这种快乐就很难找了,自从搬来这里,即使住在一栋楼里的邻居也都不认识,若不是工作关系,估计我也不会跟小云她们结识。

    “好热闹哦。”他又一次发出感慨。

    “要不,你也搬个椅子下去坐会儿。。。?”我没好气地说。

    “我神经哦,除非你陪我。”他转过来,坏笑。

    “滚!”我转身离开阳台,懒得理他,这辈子我都不想再经历刚才的一幕了,明天起来一定浑身酸痛。

    果然,我的预料没有错,还没下床,我就已经感觉到肌肉的胀痛。

    看了看时间,已是中午,拍了下床头柜的台灯,耶!终于来电了,奇怪,今天那小子怎么没有叫我吃饭呀,估计是昨天他也累了,跟我一样睡懒觉了。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手机响了,一看是天天打来的。

    接起电话,听见天天沮丧的声音,他说一大早接到他爸的通知工作已经安排好,让他立刻回去。

    我问他现在在哪里,他说已经在长途汽车上,我听见话筒那边不时传来的汽车喇叭声和周围的嘈杂,还有他低落又干净的声音。

    “本来想跟你告别的,不忍心打扰你睡觉,就自己先走了,看看时间估计你也该起来了。”他跟我解释他的不告而别,语气无力。

    “没事,你好好上班,现在工作都不好找一定要珍惜。”我强忍着心中的不舒服,一度说着是人都懂的大道理。

    “你不要总是叫外卖吃,自己试着做做饭,身体比什么都重要,还有,没事要多去锻炼锻炼,还有。。”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唠叨,可这一次,听着听着我的心就酸了,怎么听都是离别的口吻。

    “好啦,我知道了,你放心吧,安心上你的班,我这么大人了,还要你教嘛!”我打断他的话,害怕自己真的忍不住哭出来。

    “那我到家再跟你联系,你先吃点东西,冰箱里有水饺。”

    “知道了,你注意安全,到家再聊。”

    挂了电话,我又缩回床上,心里空空的,像是失去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43.跳槽

    天天走了,我的世界又回到了从前,装外卖的一次性饭盒每天都会出现在我的垃圾袋里,家里又恢复了杂乱。

    不可否认,我的内心十分想念那个匆匆离去的小男佣,此刻,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世界里,过着细腻的人生,我们不过是对方生命里一段小插曲,凑巧的相遇,必然的分离。

    如果他可以一直留在这里。。。每每想到这个问题,我都会一次次打断自己对他幻想的权利。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这是谁都不能挽救的遗憾,人生没有如果,不可能重来。

    小云过来找我聊天,她的眼睛还没有彻底恢复,看起来有点像科学怪人。

    “别老盯着我眼看。。”她见我看她,用手挡在脸上。

    “好吧好吧,我不看你。。。”我转身给她倒了杯水,把烟灰缸放在她的面前,这女人向来烟不离手,我也渐渐习惯了。

    “哎,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啊,感觉好久没见你了。”她点了一根烟,幽幽地说。

    我把天天的事情全部跟她说了,包括自己的想法,在她面前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她不会笑我,更不会害我。

    小云说,她并不觉得年纪的差距会限制爱情的发生,只要两个人各方面都合拍,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当时震惊娱乐圈的“峰菲恋”不也是姐弟恋嘛,小谢一直都说自己最爱的女人是“女王”大人呢。

    我说,得了,人都走了,即使彼此喜欢也只能不了了知,有多少爱情断送在距离这把利刀下,何况我们的爱情还没开篇呢。

    小云摇了摇头,替我遗憾,好好的小鲜肉就这么被我放跑了。

    小云的故事已经写完了前两篇,字数已达五万多字,她一听已经写了那么多字,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电灯泡,我笑她表情太浮夸,她说她长这么大,连带上小学作业不知道有没有写过这么多的字。

    她问我写作是不是我的爱好,我想了一会,告诉她:“以前是。”

    我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一旦变成工作就会失去它的魅力,就像再喜欢听的歌曲,一旦变成闹铃声很快就会听吐了是一个道理。

    小时候,每次我爸出差给我带的礼物基本上都是书,各式各样的书,、。。。我小小的书柜在我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摆不下了,而我本身也很喜欢阅读,漫画,各种书都爱看,直到17岁时终于有了写的冲动。

    从来没想过文字可以为我带来经济效益,以前我只是把它视为爱好而已,有一次,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自己的短篇寄去了一个杂志投稿地址,没想到半个月后真的有编辑跟我联系,当我去邮局领到第一笔稿费的时候,高兴的快要飞起来。

    那时候我二十岁,我把有自己文章的那一期杂志买了十本,到处拿给朋友看,从她们羡慕的眼神里,我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可等我在公司上了五年班之后,文字再也不能产生任何的惊喜和快感,我唯一的爱好就这样被生活毁成了渣渣。

    我问小云要不要看看我写的内容,她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摇手说:“不要不要,我可不想看。”

    “还有最后一章,不过改写的都写差不多了,看来我要自己编一些了。”想到这里我有些郁闷,我现在真的挺怕些没有素材去写东西,全凭想象力真的很累。

    “要不,我再给你说个人?他算是我最近一次恋爱对象。”小云掐灭香烟,把胳膊搭在我的腿上“哎,你又看我眼。。”

    “没有哦,你跟我说话,我不就自然看了你一眼嘛。。”我赶紧把眼睛从她脸上离开,拜托,我不过是本能的对视了而已。

    半分钟后,我把吃饭的家伙拿了出来,摆在她面前,她哈哈一笑,清了清嗓子开始说起来。

    在潇洒派大概又做了半年,我发现那里的女孩好多都不干了,打听一下才知道最近开了很多新场子,档次比潇洒派高,小费也很高。

    在几个姐妹以身作则的带领下,我也跳槽到了当时新开的而且生意最火的“天宫”,其实对我来说,在哪里做都一样,不过是换个场所重操旧业而已,别的都是假的,生意好,才是真的好。

    相比“潇洒派”而言,“天宫”真的十分高大尚,无论是外部装潢海还是内部的设计,都让人眼花缭乱,仿佛真的上了天堂一般。

    琉璃色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抽象画,颜色极其绚丽,金黄色的大理石地面中间铺了一层质感厚重的大圆毯,巨大的环形楼梯像一条巨龙盘旋在大厅的中间,一进门笔直地站着两排“咨客”,各个美艳动人,身材高挑,毫不夸张的说,那美的都能参加选美比赛了。

    她们清一色的抹胸长尾裙,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很容易就把人给晃晕了。

    才去的时候,我压力还真有些大,心说连咨客都长这样,那“公主”还不各个仙女级别啊,默默地稳住情绪,跟几个原本在潇洒派认识的姐妹走进了新的战斗场所,直接入到她们组里。

    上了几天班,我也很快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天宫”的小费确实很高,比“潇洒派”多了三分之一,这场子的“档次”一高,连我们的身价都抬上来了。

    自从来到“天宫”我再也不跟客人出去,这是我给自己定的底线,小峰的事虽然已经过去,但或多或少留下了点阴影,最关键的是,我不想再那样对待自己的身体,上个平班,其实收入也算不错了。

    我已经做了打算,再干两年存些钱,回省城开个服装店,和丹丹一样从此隐姓埋名,断了这边所有联系,从此再没人知道我的底细,昂首挺胸地做个正常人。

    因为不愿意出台,我的工作有了很大的限制,领班只能带我进那些喝酒的包厢,所以喝到吐对我来说家常便饭,有时连胆汁儿都能吐出来。

    我记得,有一次包厢里的人全走了,剩我一个人抱着垃圾桶吐的昏天暗地,根本停不下来,三个男人只找了我一个“公主”,以三对一的姿态跟我玩筛子,最后自然是我惨败,我喝了三份的酒,却只赚了一份的钱,他们临走时看我喝的烂醉,非常得意,笑的很欢快,像是得了什么大便宜,如果诅咒对人真的会有杀伤力,我相信他们回家以后肯定会报警,因为一个活口都没有,全被我咒死了。

 44.世纪好男人

    呕吐的缝隙,我隐约看到有服务生在打扫房间,张着嘴蜷舌头含糊地问他那几个人都没有给他小费。

    他用抹布把桌上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瓜果皮壳抹进垃圾桶里,抬头看了看我说:“这帮人连女孩都不舍得叫,怎么会给我小费。”

    我眯着眼从包里抽了一百块钱出来,晃晃悠悠地递给他,说不好意思刚才喝多了没有为他争取小费,这算是给他的补偿。

    他放下扫把走过来,一把抓过钱装进我的包里拉上拉链,说:“你喝太多了。”

    我已经没有力气跟他客气,趴在沙发上像一条死狗,过了一会他端了一杯水送到我的嘴边说:“全喝了,这是糖水”语气轻柔。

    我半睁着眼,看他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狠狠地眨了几下眼睛,他还是没有停下来,我被他晃得胃里一阵翻腾,又吐了起来。

    那天的最后是我一直在包厢里间歇性的呕吐,他从沙发上轻轻地把我扶起来靠在沙发上,我挥了挥手让他不要晃,一晃我就想吐,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坐在一边陪着我。

    那时候,我的脑子就像一部接触不良的黑白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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