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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弃少-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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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以后要让乔伊琳怎么看待他们两个?
  “要不,要不咱还,还继续?”方墨想想刚才的感觉有些意犹未尽的坏笑道:“来来来。。。。。。”说着话,作势就要将王静柔揽在怀里。
  “去你的,都怪你。。。。。”王静柔嘟了嘟嘴,没好气的白了方墨一眼说:“我要去睡觉了。”
  方墨咂了咂嘴,似乎还在品味着刚才的舒适,他也知道,有些事刻意的去做就会失了味道,不过心里却依旧有些黯然。
  “哎。。。。。。去吧去吧,看来我又要独守空房喽。。。。。”
  “嘻嘻。。。。”王静柔看着方墨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方墨像个孩子撒娇似的矫情。
  不过她心里却是美美的。
  “我把小白抱出来陪你喽。”
  王静柔说完笑着转身进了卧室,如同一个小媳妇般将小白丢给方墨就跑。。。。。。
  “呜~~”
  小白睁着两只如同黑宝石般的大眼睛,一脸嫌弃的看了方墨一眼,直接挣脱方墨的双手,跳上沙发,一咕噜,四仰八叉的便闭上了眼睛。。。。。。
  哼,你个小东西。。。。。。
  方墨被小白鄙视,心里不爽的嘀咕了一句,更是腹诽的道:
  就没见过这个德行的‘小狗’,居然四仰八叉的躺着睡觉。
  太不雅观了。。。。。
  不过紧接着,方墨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这小家伙,似乎从苏杭那次偷玉事件以后,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吃过东西呢。
  方墨不由在想,是不是要去买些玉石来了,万一这家伙再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那自己身上这点钱,是不是又要给它填补进去?
  想到这,方墨心里一哆嗦,
  唉呀妈呀,幸亏想到了,不然还真有可能,
  自己的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啊,上次一次就搞出去几千万,要是再来一次,方墨估计自己得疯了。
  虽然他现在对钱没有多少欲望,但那也是真金白银不是,主要自己到现在也还没有什么主要的营生,在这个物质的社会,只要活着,就要用钱啊。。。。。
  就在方墨满脑子掉钱眼儿里的时候,
  回到房间换好睡衣的王静柔,躺在床上思绪则是久久不能平复。
  回味着刚刚那一瞬间的幸福,她的嘴角却挂着淡淡的忧伤。
  她能感觉到方墨对自己的情义,也能感受到方墨对她的珍惜,
  如果,这就是爱的话,
  她知道方墨也和自己一样,爱着彼此。
  但是,在她的心里越是爱,就越觉得方墨离她越来越远,
  她感觉自己无法跟随方墨的脚步,
  越是爱,就越怕失去。
  他就像一个勇往直前的英雄,在不断的进步、成长。
  而自己却始终在原地踏步。
  就好像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方墨能给她想要的一切,包括爱。
  可是自己呢?
  又能给予对方什么?
  甚至她都无法理解他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的世界。
  王静柔幽幽的叹息一声,
  除了爱,我还能给你什么?
  。。。。。。
  北方的冬夜总是显得清冷,
  相比华夏的南方,此时虽然正值深冬,却没有北方的寒意。
  而华夏最混乱的西南边陲之地的银龙,
  在夜幕下却也失去了往常醉汉撞街,暴徒肆虐的混乱。
  这一切都是从几个月前开始慢慢改变的。
  一条酒店饭馆林立的小街道上,从半个多月前忽然出现了一个摊位。
  而摊位的对面,则是一家名叫‘金钟酒家’的饭店。
  这家饭店是整个银龙最大,最好的饭店。
  而且也是整个银龙最安全的饭店。
  据说无论什么人在这家酒店里吃饭,都不敢在里面闹事。
  按理说,在银龙这种暴徒横行,帮会林立,甚至大白天的就有当街砍人,当着警察都敢拔枪的地方,哪里会有什么安全的地方?
  可就是这样一个被流匪罪犯喜爱的地方就有这么一块特殊的地方,那就是这‘金钟酒家’
  因为在这里闹事的人多半会被酒店的人揍得暴尸荒野,亦或事后人间蒸发。
  要知道流氓也是人,悍匪也怕死。
  没有人会明知道那是块石头偏偏往上去撞的。
  不过啥事也不是绝对的。
  因为个把月前就有这么一个人在‘金钟酒家’吃了一顿霸王餐。
  这个人虽然被打得很惨,
  但是却没死。
  不但没死,现在还活的好好的,
  如果仅仅是这样,他的名字也不会被银龙那些流匪暴徒记住,并且佩服。
  因为这个人不但是活得好好的,而且在半个多月前居然来到了‘金钟酒楼’的对面。
  开了一个名叫‘胖爷烧烤’的烧烤摊。
  有人说了,这有什么新鲜的?
  新鲜么?
  不是新鲜,是太特么新鲜了。
  单单是这个摊位的名字上的一个‘爷’字,就可以让人看出,这位摊主的性格。
  狂!
  没错,就是狂。
  作者傲剑问天说:今天的更新就到这里了,假期结束了,在工作之余希望狂徒弃少能给大家带去一丝缓解疲劳的愉快。祝大家阅读愉快,未完待续。。。。。。。。。。。


第533章 有违初衷
  要知道,银龙这里厮混的大部分都是在国内混不下去的犯罪分子。
  并不是说他们都有钱。
  没钱?
  不要说这里,就算是任何一个有人的地方,没钱也活不下去。
  怎么办?
  打工?去哪打工?一个银龙能用多少人?
  只能继续犯罪。
  然后挥霍,然后继续,
  这样一个恶循环。
  而每一个人也不是生下来就喜欢去犯罪,但是在这里想要生存就必须要有钱,不然连饭都吃不上。
  而这个挂着胖爷烧烤的摊位,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胖爷烧烤’,在银龙只用了不到10天就已经成了一个金子招牌,而摊位的老板的名字,也被这里的每一个人熟知。
  这不,原本只有两张桌子的小摊位,如今已经发展成了二十几张桌子,单单服务生样子的人就有七八个。
  烤箱也从一个增加到了四个,几个苦着脸的烧烤‘师傅’一边苦逼的翻转着烤肉,一边擦着满头的大汗。
  从服务生到烧烤的‘师傅’无一例外,全部体格健壮,有的更是一脸的横肉,或者络腮胡子,看人的时候目光中总是隐隐藏着凶狠。
  只不过当一个身材臃肿,皮肤白皙,足有一米八的个头,理着板寸发型的男青年挺着‘满腹经纶’的肚子缓缓走过他们的身边的时候,这些人眼神立刻变得温顺了起来。
  “童爷。。。。。。”
  每越过一个服务员,或者桌位的时候,不少人也都变得面色或恭敬,或畏惧。
  不过大部分人都是选择面带笑容,打着招呼。
  “哈,王老大,哎哎哎,李老大。。。。。。”
  青年一边走,一边也打着招呼,偶尔跟一些这老大,那老大的人攀谈几句,于是如沐春风般的朝着被四个围成一个大圈的烤箱架中间走去。
  中间的空场地方也摆着一张不算大的餐桌,餐桌的四周围坐着六个人。
  这六人年龄都在二十七八岁,每个人身上都散发着精悍的气质,看上去与那些食客身上有着截然不同的感觉。
  因为在他们的每一个动作里都透着一种无法言表的严谨和正气。。。。。。。
  “哥几个,喝着呐?”
  被人称作童爷,身材臃肿的魁梧青年走到桌前一脸笑意的坐下,立刻就有一名服务生过来打开一瓶啤酒并且帮其倒满杯子。
  “嗯,忙你的去吧,罩子放亮点儿,有敢吃白食儿捣乱的就过来吱一声。”
  “是童爷。”服务生转身走了。
  那人刚走,原本围在桌子前的六人便开始你一句我一句的说道:
  “兄弟,你这么搞,有意思么?当初不是说好就是挤兑对面的饭店么?”
  “是啊,现在那边的生意被咱们抢的差不多了。”
  “胖子,这马上过年了,你不回去看看啊?”
  。。。。。。
  “得得得,咱们一个一个说不行么?怎么我一来你们就跟怨妇似的?”胖子挑了挑眼眉,说着话直接干了一大杯啤酒。
  他的话听似是在奚落,不过语气却明显是在调侃。
  “你才怨妇呢,这整天吃吃喝喝,我都涨了好几斤肉了,前两天我妹妹来看我,都快不认识我了。”
  说话的男子名叫刘强,如果方墨在这里一定会认出这就是当初在‘碧落人间’被叶文志打成重伤的人。
  他的妹妹则是被方墨从那个名叫杰克的西方人手中救下的刘丽。
  “嘿嘿,哥几个吃香的喝辣的,不长肉才怪。”胖子挤眉弄眼的说道。
  刘强白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说:“你不会想一直这么干下去吧?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啊。”
  “是啊,对面被咱们干的一个个眼神干巴巴的盯着咱们这边,他们那服务员都闲的打苍蝇玩儿了。
  太没劲了,这整天游手好闲跟混子似的,整的我都懒惰了。。。。。。”另外一名和刘强同来的战友也是笑呵呵的打趣道。
  “怎么了?不是挺好的么?你们难道没感觉这银龙自从咱们的生意做起来后,比以前要安定了很多么?
  就算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咱也不能撤啊?”胖子挤眉弄眼道。
  “。。。。。。”刘强欲言又止,咂了咂嘴。眼神环顾了一下其他人,
  发现其余五人也都露出一抹释然的笑意,不过笑容里也夹杂着一种骄傲。
  似乎在肯定胖子的说法之余也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值得他们有一点点的骄傲。
  想一想倒也是这么回事,他们当初是被曾经的战友王之军安排过来的。
  而最初的目的也是先来这里帮助银龙会的老大司徒稳定银龙的局势,不至于司徒的银龙会被其他帮派打压。
  而现在的局势一片大好不说,还帮助银龙会在银龙越做越大,关键是,就连这里的暴徒也都安分了不少。
  尽管他的初衷是报复‘金钟酒家’,后来不知不觉中就使得‘胖爷烧烤’在报复对方的同时,也为银龙的安定立了奇功。
  这其中不得不说眼前这个胖子应居首功。
  胖子见众人的眼神,不由自主的笑了。
  对于这几个人的脾气他早就摸透了,他也自然知道这几个人是王之军调来的六名退役特种兵,武力值那是杠杠的,不然他也不敢在这里摆摊。
  对面的饭店那可是金大钟开的,
  金大钟是谁?
  混迹华夏西南边陲数十年的头号毒枭。
  光听这名头就足够震慑一群悍匪了。
  但是在这些以保家卫国为信仰的军人眼里,无疑没有什么是可以吓到他们的,不然当初他们也不会跟着这个不吃亏的胖子胡干。
  而胖子抓准的就是他们心里根深蒂固的大义情怀,
  不过单单仅是这一点,还不足以让他们六个陪着他玩儿。
  关键他是王之军的朋友,方墨的兄弟童义。
  没错,这个胖子就是因为一顿饭,差点死于金大钟手下的童义。
  其实一开始银龙会的老大司徒也是反对童义的,觉得童义这样根本就是义气用事。
  银龙是什么地方?
  四国交汇各种黑势力林立,犯罪者的天堂,能在这里厮混下去的,哪一个身上都不干净。
  手上没有个人命的,都不好意思在这里呆。
  这些人基本都是男人,扎在银龙整天无所事事,除了喝酒吹牛,就是打架斗狠。
  再这样的一个地方开一个烧烤摊,
  这不明摆着是让这些喝醉酒就喜欢闹事的人来砸场子的么?
  所以司徒觉得童义脑子秀逗了,纯粹自己找虐?
  其实一开始除了刘强六人以外,银龙会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但是司徒不敢说啊,因为童义是方墨的同学,是哥们儿,是死党。
  方墨是谁?那是司徒最敬畏的人,没有方墨,他司徒说不定早就死透了。
  可是事实证明,童义不但脑子没有秀逗,而且还精明的很。
  不但精明的很,短短半个月,他还在这‘金钟酒家’的对面生意做的越来越大。
  为什么呢?
  因为当童义与刘强六人商量好以后,刘强便带着两名战友走了,三天后回来的时候,却是带回来上百支枪,直接配备给了司徒的手下。
  直到开张的第一天,童义让全银龙的暴徒都明白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在这里吃饭,很安全,不用担心在你吃饭的时候或者喝醉了的时候被仇家突然找上门。
  因为我们有实力保护你。
  但是,你要给我钱,
  没钱?
  可以,我不让你消失,也不打残你,只打服你,
  接下来就好说了,给我当服务员,端盘子刷碗,我管饭,当然,这饭也不是白吃的,当服务员只是其中一项而已。
  另一个便是强制加入银龙会,不加入也行,端够了盘子立刻滚出银龙,否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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