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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人住吗?自己存钱买的房子?”
“是啊!用光了这几年的积蓄呢。”
唐清看着小区,和自己家的差不多,到了顶楼瞠目结舌……这是市中心吧?复式诶,囡囡你才多大,就存到钱买复式了?你这是得瑟你当作者很赚钱吗土豪!
唐清试着自我反省同样是作者,为什么她一分钱都没存下来,一秒过后放弃了。有爸妈还有亲妹,她妹赚得比她多,怕什么!
☆、Chapter。64 不相信天资聪颖
进屋,微生使了一个眼神,纵使再不情愿,宁依依也只能任命,乖乖爬上阁楼,眼巴巴看着微生拉着唐清进了房间爽快地锁门——这场景为何似曾相识?
“可以告诉我原因了吧。”以为她忘了?怎么可能!
唐清突然愣住,犹豫了十几分钟,才缓缓开口:“睡懒觉的魔方,记得吧……”
没有人知道,就连唐白也不知道,在唐白进入霄湘选择当作者的时候,唐清去了雷鸣,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当了作者。因为作为一个理科生,她的作文从小被妹妹打击到大,选择当作者也只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在讨论,为了不让自己显得格格不入,也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抱着蛮试试看的心态踏进这个圈子。
当时的魔方也是一个新人,第一本书刚刚上架。他的文风相对普通作者,留白较多偶尔懒散偶尔犀利,随性而特立独行的文章在雷鸣同样并不受欢迎,可以说魔方起初过得十分艰难。
刚刚开更的唐清哪有资格加什么作者群,只能仰望组里责编的QQ号,还因为文章不热而完全没有话题。
当时的魔方臭脾气和现在一模一样,甚至比现在还不好相处,完全不因为名气不大而不摆架子,当然,只有深入接触才会发现他的骄傲,平时看他的文章、题外话和聊天内容,完全看不出是一个不好相处的犟人。
可能唐清审美不同于其他人?她第一次打开雷鸣的网页,首页就在推荐着魔方刚刚上架的处女座,好奇点进去之后,简介一下子吸引了她,内容更是叫她欢喜,于是一直默默关注这个作者。
唐清在雷鸣用的笔名是水清则无糖,在雷鸣混过几年的老读者可能会听说过这个作者,和菊花一样属于慢慢成长的类型。这也是为什么姨妈红来到霄湘一作成名,不只是那本书的构思和素材好,也是唐清在雷鸣磨练了文笔的缘故。
唐清别的有点没有,她看出自己的书不受欢迎,也明白自己不是这料子,一边努力在网络上搜刮素材组织语言,一边用自己所能挤出的时间更新。
她不相信天资聪颖,她只知道天道酬勤。
于是她的两本书,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完结,也为她累积了千多名固定的收藏。这说来轻松,天晓得她挤出了多少吃饭、睡觉、娱乐的时间用来写文,倾注了多少的心血,才有编辑看她勤奋,多给予一天哪怕是几个小时的封推。
第三本书是大长篇,一路上追文的人越来越多,收藏从开始的几百,破千,破五千,最后定格在接近一万,上下浮动。
在一个小高潮结束,她起了一个新章,推荐了她心心念许久的魔方君的书。那时候魔方已经是雷鸣的一朵奇葩了,其实她的推荐完全是多余的,多数人都知道魔方这个作者,只是不愿意去尝试他的文风罢了。
尽管如此,她依旧傻而执拗地推荐了。
说来也巧,魔方那天请了月假,乐得清闲,就去逛雷鸣,逛到了水清则无糖的大长篇,看到了她的推荐,心血来潮地留了言。
唐清隔天自然是按照惯例看完了所有的留言,看见魔方的ID时她激动地差点跳到椅子上,从小到大好像就没有这么激动过,像是和影帝合影的小小影迷那样,不能自已。
她眼尖地发现收藏又涨了不少,抱着一丝丝期盼点开魔方的文,竟然看见了自己的书的推荐!
魔方给她的留言很简单,只有几个字:支持你!——魔方君。
但就是为了回复这几个字,因为每次都拟好大纲所以从不卡文的她,删删减减又增添,足足用了一个小时写好,才按下回复键。
回复的内容由简入繁由繁入简,也很简单:竟然被注意到了,真高兴!魔方君,我很喜欢你的文章!
☆、Chapter。65 只知道天道酬勤
留言这东西,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只是一周的时间,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开始相互推荐对方的文章,相互频繁地留言。
唐清知道自己的心理,却读不懂魔方想什么和他这么做的原因,尽管如此,她依旧默默庆幸。
当时她不懂这个叫喜欢。
作为一个非常现实的人,她没有网恋这样荒谬的想法。她想过以后的她,可能会接受父母安排的相亲,找一个相对条件看得过去的男人结婚,不因为爱情,只因为责任。
水清则无糖没有自己的读者群,她加了魔方的读者群。而当时她用的QQ号也和现在的不一样,当时她没有让身边的人知道她写作,又想着有一天用QQ和读者交流,所以在建立雷鸣帐号的同时建了一个新的QQ号,也叫做小号吧。
两个人互相加了好友,为了交流一些写作心得。唐清是打心眼里自卑,因为她觉得她入站的时候,魔方已经是一个作者了,不但是前辈还是偶像,这完全不是可以交流心得的等级啊!
睡懒觉的魔方:怎么称呼你比较好?
水清则无糖:清糖……吧。
睡懒觉的魔方:好的,清糖你好,我是魔方。
唐清的网友多了很多,她开始知道一些二次元的东西,因为小说和动漫慢慢懂了很多奇奇怪怪的知识,知道了黑了木耳湿了芭蕉,学会用许多的网络语言,也不再是一开始那个每一章都规规矩矩写文认认真真查字的小新人。
她知道很多女生把偶像封为男神,于是她也改了自己给魔方君的备注。
结果……?结果就没有结果了!
一个多月聊着聊着这位仁兄本性就暴露了,哪里是男神,分明就是男神经病!时常闷骚时而傲娇,跟刺猬一样老是扎人,嘴毒腹黑文采好,简直是极品!
看着那么淡漠的一个人怎么就不是人呢?
唐清变成了魔方君练毒舌的对象,连着连着唐清也步入了毒舌这条不归路。从开始的毫无反抗之力,到偶尔顶嘴一两句,到机智地反驳过后后继无力,到能平起平坐互相讽刺很久最终落败一毫。
一天,讽刺过程中,魔方: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唐清第一反应:怎么可能!
接着两人又吵了一会儿偃旗息鼓各自收兵,回去码字。
那天唐清又卡文了,脑子里反反复复想着的都是魔方,这不是第一次却是最严重的一次。她喜欢他?怎么可能!她喜欢他!她喜欢他……他那么可恶她怎么能喜欢他?这要是喜欢上了绝逼是万劫不复日日被吐槽啊,谁能扭正那家伙对好基友扭曲的爱啊!
唐清和魔方互称基友,好哥们,因此唐清觉得魔方根本没把自己当女的看。在认定自己喜欢他之后,吵得更猛烈,越来越不懂得何为淑女,以此掩饰自己奇葩的暗恋。
又一次争吵,激得双方互相爆照,均是现拍的近脸照。
唐清被魔方的样貌震惊,黑色短发是很蓬松的自然卷,五官精致,睫毛细细长长地散开像是两把小扇子,鼻梁高挺,嘴唇的颜色很漂亮形状和弧度都很优美柔和,有一粒小小的唇珠,不仔细看看不出来,皮肤白皙,看着就很细腻好掐的样子。
他的左边眉毛上方有一颗小小的痣,下巴略尖看起来很受的样子,眼眸微垂懒懒散散的。气质很符合唐清的YY,但是容貌不对啊!
图片是很大很清晰的近脸照,灯光打在他的脸上看得清毛孔,根!本!没!有!修!
你长这么帅当什么作者,跟我们抢饭碗是吧!
☆、Chapter。66 女孩心思你不懂
那些外貌形容都是后面唐清多次翻出照片仔细看过才组织的语言,实际上当时第一眼看见魔方照片,感觉是惊艳,但是反应过来发出去的是:你去卷发了?
睡懒觉的魔方:爷这是自然卷,羡慕吧。
水清则无糖:死卷毛!
睡懒觉的魔方:呵!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其实唐清很害怕从他嘴里听到哪怕是开玩笑的讽刺,被喜欢的人批评容貌那绝对是非常难受的事情,庆幸他没有那么做。
卷毛是个懂得收敛的好孩子。
第三本书完结后唐清遁出雷鸣去了霄湘,和卷毛依旧保持联系但是没有告诉任何人,并且告诉卷毛不要告诉任何人,因此卷毛挺不爽的。
为什么?有一种地下情见不得人的感觉啊!再说又不是情人,就是朋友而已。
微生理清思绪算是懂了,唐清喜欢睡懒觉的魔方,但是这个和拍照有什么关系呢?她隐隐约约好像知道一点,却不完整:“那为什么要拍照啊?”
唐清撇嘴:“之前跟他吵架,他说我注定没人要。姐姐我很受伤你知道吗?喜欢他这么久这脑残货不知道就算了,还说我没人要!所以我决定和帅比合照一张告诉他我有人要,奈何身边都是恐龙,所以……囡囡你简直就是救星啊!”
“那么帅的男票,看你也不是爱得瑟的人,不会拍照故意秀恩爱什么的,所以就借我废物利用……啊呸!物尽其用一下吧么么哒!我知道你最好了,我身边丑男太多真心找不到可以和死卷毛媲美的,矮油!你就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心吧,我和他私聊的照片不会传出去的,不会给你带来什么的害处的。”
“所以你就是因为他说你没人要不理我们那么久?”
“对啊。”看见微生脸又黑了,唐清急忙抱住她一只手臂晃啊晃,“矮油,我们都是会习惯把糟糕的一面留给最亲近的人嘛,再说人家暗恋那少女心啊……真的不是故意的,发四下次不会了!真哒!答应我嘛,答应我嘛!~”
微生:“别撒娇,恶心。抱着我手臂蹭你胸干嘛,贫乳,没手感。”
唐清:“……”
唐清:“哎呀好烦呐讨厌!”唐清是绝壁的骨感瘦,什么叫骨感瘦?脸蛋刚好多一分太少,没有赘肉少一分太多,但是,同时没有胸!这也是当初她和卷毛相互爆照,为什么要求近脸照。才不是因为想看对方具体什么样或者炫耀自己皮肤好,而是……不想被人家笑平胸啊!
其实平胸什么的,唐清并不自卑。我平胸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胸不平何以平天下!但她就是不希望卷毛知道,反正两人又不会见面。
以前看小说,看身边的人,她总是笑,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真的低吗?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真是低啊,女孩子谈恋爱那么自卑干嘛?在一起了就应该把好的坏的一面都展现给对方,自信大方地呈给对方完完全全的自己,不矫揉不做作。
玛丽莲梦露那句话怎么说的?好像是,接受不了你最糟糕的一面的人,也没有资格得到你最好的一面,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意思。
如果最终要在一起,那么肯定有必要知道完全的对方,不然不喜欢的话早晚还是要分开的。所以何必掩藏自己,过得那么累?在一起,别的不说,最主要的是要自在不是吗?
暗恋的女生也是一个道理,把自己包装的那么漂亮,假设在一起了,如上,假设没在一起,那更没必要伪装自己了。
但她现在是真的懂了,不管有没有在一起能不能在一起,也不是为了在一起,只是希望自己在他眼中的形象,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变好。
微生以表诚意,当场应下,然后约唐清下午就出去逛枫桥,结果唐清打死不同意,说她只能在枫桥五天,五天过后就要回临安,先拍完照得瑟完才有心情玩。
于是微生当即打电话跟兀玺说了情况,兀玺内心想法是,为何微生朋友都这么奇葩?为了这么一件事大老远跑过来简直是……
答应了。下午就来。
☆、Chapter。67 我在我男朋友家
唐清看见兀玺并没有犯花痴,表现得十分淡定,让兀玺高看了一眼。他不觉得女生都应该对他犯花痴,虽然很多女生都是这样包括上次那个,但是他就是觉得不对他犯花痴的女生人好,不为美色诱惑,适合当微生的朋友。
为什么?自信呗!
其实唐清那哪儿是不为美色诱惑啊,兀玺第一眼过去没有受的气质,没办法让唐清这种对卷毛那种男生特别有感觉的资深腐女被第一眼诱惑,更何况那是朋友的男票。唐清是腐女,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