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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歌-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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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把无名火不但烧在了百姓身上,更烧在了后宫的嫔妃以及将军府的侍妾身上,要说恨那人,她们的嫌疑更大!平时咒骂过子桑青的女眷不免兢兢战战,生怕被告密然后连带了进去;但有的则是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何事,对这严峻的形势完全不知所云。

    不愧是国家机器,办事效率就是高,不出半日凶手就已落网。而阴森恐怖宗人府地牢内,王勃仲正打算亲自审讯那几位盗墓贼。

    马兴等人听到风声时就已吓破了胆,他们这次是被那两个小娘皮给害惨了,真真是在太岁头上动了土!一众被逮住后更是吓得马上跪地求饶,纷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哪里还用的着审讯!

    “将军饶命啊!小的并未拿墓中的东西!”

    “真的,是真的,将军,我们一样都没拿!”

    “将军明察,小的们事先并不知道那是夫人的墓……”

    “对啊对啊,将军,要是知道那是夫人之墓,再给我们一百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啊!”

    “将军恕罪啊,小的们只是被人雇来的,并不是主谋……”

    王勃仲坐在太师椅上,紧阖的双眼蓦地睁开,“说,谁雇的你们?”

    众人见王勃仲终于开口,忙七嘴八舌的形容,“回将军的话,是两个小娘皮!”

    “对,一个是小姐,另一个是婢子,二人长相极其平凡,皆穿黑色劲装,大约这么高,”那人空中比划了一下,继续说道:“虽然脸长得不怎么样,身材倒是不赖,不过那个婢子的身材明显要比小姐的好……”

    王勃仲顺手一个茶杯丢过去,那人被砸的头破血流,赶紧抹了一把头上的血满脸堆笑的抬头,“将军饶命,小人狗嘴吐不出象牙啊,说错话了!”

    旁边一人忙接道:“俩人都有武功,而且还不低!”

    “对,只那婢子一人就将我们全部撂倒,但是厉害的尤其是那个小姐,马爷是寂灭中期,一般他偷袭的人就算是天切高手都会中招。可他发出的毒镖竟然被那小娘皮徒手接住,而且连脚都没挪动一下!”

    “的确,而且我并未在她身上感受到真气,好似她只是凭借*的力量就抓住了毒镖。”马兴忙站出来证实了那人的说辞,“我明明在镖上涂了百沸散,但是她将毒镖拿在手中把玩,丝毫不怕那毒……”

    “知道了,”王勃仲深深吐了口气,接着问道:“她们有没有说为何要将尸体搬走?朝哪个方向走了?”

    “尸体?”一众盗墓贼傻眼,“哪儿有什么尸体!”

    王勃仲忙从太师椅上走下来,铜铃大眼瞪着马兴,一把拽起他的领子,“快说,什么意思!”

    “咳咳……”马兴被拽到空中,惊吓不已,“回将军的话,棺材中并没有尸体……咳咳……”

    王勃仲一把将马兴扔在地上,散威压,“将事情始末如实道来,一个字也不许少!”

    马兴一众被那股磅礴的气势一压,胸口一闷,武功低的直接晕了过去,马兴受的影响最小却也吐了口血。抹开血迹,马兴从地上爬起来,老实开口:“昨晚刚开始掘坟的时候那个小姐就说‘没有万一’,进了墓室后那个小姐又问过我棺材是不是第二次定棺,稍有经验的人都能看得出那棺材是第一次定棺后又被打开过的。开棺后那个婢子第一个跑到棺前说‘果然是空的’,我见棺底放着一块精致的玉佩,玉佩下压着一张宣纸,准备去拿却被那个小姐抢先一步拿走了。那个小姐唤了声‘小蝶’,然后那个婢子就将我们全部撂倒,再后面的事您都知道了……”马兴小心翼翼的抬头,却见王勃仲本就凶神恶煞的脸变得更加诡异莫测。

    “是夙儿和武月蝶……”沉吟片刻后王勃仲眼睛一瞪,“那块玉是什么样子的?图案是不是由云纹和蝙蝠组成?”

    马兴诧异,“您怎么知道?”

    王勃仲扔下马兴等人径直走出了地牢,嘴里还念念有词:“果然是那块玉……哈哈哈……当年她是假死……她没死!对!她一定没死!哈哈哈……”

    整个地牢都能听的王勃仲的大笑,马兴一众对视一眼,将军这是得了失心疯了?

    狱卒拿着牢房钥匙朝他们走来,马兴一众开心的咧开嘴,将军是不是失心疯不要紧,主要是大家能活下来了!

    牢房打开,马兴一众的笑容瞬间凝固在了脸上,他们再也没法笑了,因为,他们的头颅被整齐划一的砍掉了!

    可怜如马兴,夫人是王勃仲的一块逆鳞,无人敢触,而今你们掘了她的坟,一早就注定了下场。也幸好里面是空的,要不然你们想死都做不到!暗卫擦了擦剑上的血渍再次隐入黑暗,狱卒却无奈的摇摇头,“唉,干嘛搞的这么血腥,实在不好打扫啊!”

    将军府书房内。

    “启禀将军,武月蝶自昨夜消失后在没出现,”雪兰惶惶的跪在王勃仲面前,“一同消失的还有一个来历不明的婢女,前几日跟她走的很近……”

    王勃仲心情甚好,他知道武月蝶干什么去了,“说说那个婢女!”

    雪兰惊异的抬头看了一眼,王勃仲并无发怒的迹象,不敢揣测上意,低头迅速回答:“属下试探过,她并无武功,至于特征,她的额头有一大片烧伤的疤痕……”

    “废物!”王勃仲冷笑,“伪装成婢女的定是夙儿无疑,你看不出她有无武功倒也罢了,竟连那脸是易容过的也看不出,不免太让我失望了!”

    雪兰惶恐的低头,“属下失职!”

    “既然知道自己失职,就自己去内务部领罚。”王勃仲现在根本没心思处理这些小事,挥挥手将雪兰打发走,吩咐属下:“将城中的戒备都撤了吧,准备一下,我要进宫面圣。”

    这阵戒严,像飕风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下午时分,京城的街上又恢复了热闹,只是花田盛会却没有再继续举行。

    皇宫的御书房内,皇帝失了一向的从容淡定,失态的从花梨木椅上站起来,走到王勃仲身边,“你说的可是真的?”

    “微臣所言,句句属实!”

    “夙儿还在,青儿也在,很好!真的很好……”皇帝的面色泛红,心潮澎湃的绕着桌案转了两圈后在椅子前站定下来,“那么那张纸上到底写着什么?”

    王勃仲摇头,“微臣不知,那纸被夙儿拿走,但是目前还未找到夙儿……”

    皇帝蹙了下眉,“不管怎么样,找到她!”

    “遵旨!”

    说罢王勃仲便要退下,皇帝却叫住他,“上次卞国回来后你受的伤好些了么?”

    “托陛下的福,您的药很管用,已经好了。”王勃仲颔首作答,“据探子回报,澹台松依旧在府内修养。”

    “嗯,”王勃仲之前就禀报过,但是提及此事皇帝不免又问了一遍,“你确定那个‘王夙’不是夙儿?”

    王勃仲笃定的点了点头。

    “既然是出自费城,那就有可能是大昊人,尽量拉拢过来,如若不然也不要交恶,”皇帝眯了眯眼,“费老教出的徒弟我还是很看好的,指不定哪天又出一个宗师……”

    王勃仲站在旁边点头称是。

    “还有,费老逝世的消息,放出去吧,”皇帝坐回花梨木椅,恢复了一派的气定神闲。

    “是,微臣告退。”

    王勃仲恭顺的退出书房后,整个书房安静了下来。

    “李硕!”

    站在角落几乎被人遗忘了的太监总管走了一步站在皇帝身后,“奴才在!”

    “吩咐下去,费老大行,朕辍朝二日,内外官员素服,三个月之内不作乐不嫁娶,军民素服,二十七日不作乐不嫁娶。”

    “这……”李硕驮着身子有些不解:“这国丧之礼,会不会太隆重了?”

    “不碍事,想要收服他那个很有潜力的徒弟,送点礼也无妨。”皇帝难得的义形于色,沉声道:“修武不易,宗师更是难得。一个宗师逝去,总要办的隆重些……”

    “奴才领旨!”李硕看皇帝的神情便知道他在缅怀曾经,那时的费老、王勃仲还有皇帝三人桃园结义,兄弟情深。虽然后来发生一系列不愉快的事情导致兄弟反目,虽然常言道“逝者已矣”,但以他过去的作为,皇帝能做出此番举动,还是很仁慈的了。

    李硕驮着身子退出书房,顺手将门带上,吩咐身旁的小太监无要紧事万不可打扰陛下。

    ------题外话------

    非常抱歉,今日迟了

 第二十章 家书

    费老大行,举国悲恸。

    王夙和小蝶此时并未离开离开京城,而是在一家并不起眼的小客栈住了下来。

    因为以前王夙的失踪以及费老的有意误导,让皇帝和王勃仲认为王夙是死于杀手组织之后,整个大昊的杀手组织很是萧条,就连情报部门也不是很多。在这京都城里,天子脚下更是一个都没有,所以王夙一时没办法联系信部来解释一下棺材底的这张纸上究竟写了什么。

    将整张纸交付给一人去看恐有不妥,后来王夙想出办法,因为文字一般都是由上到下、由右及左的写法,所以将纸横着撕成两半,更增添了内容的保密性。然后两个人各拿一半分别到城东和城西找人去看,最后回小客栈汇合,将内容拼在一起。

    决定了方法后,二人立即分头行动。

    街头代写家书的先生不少,能认得这字的人却是不多。

    王夙问过好几个先生,却只是将这半张纸的内容读懂了一半,根据现在知道的内容可以确信,这是一封家书。王夙不免产生莫名的情感,母亲,多么熟悉却又陌生的字眼儿。

    终于,王夙在一个老秀才的摊前将全部内容搞清楚后,起身打道回府。很快走回了小客栈的那条街道,王夙本要走进小客栈,忽的将迈向小客栈的脚步收回来,转身走进一旁的一间茶肆,要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后坐了下来。

    王夙喝茶的同时不经意间的视线扫过小客栈斜对面的一个卖水果的小贩,那小贩长相普通非常大众,但是他的眼睛很灵动,还带着几分狡黠。这双眼睛在王夙出来的两个时辰之内,一共看到过三次。一次是刚从小客栈的房间里出来往一楼走的时候,一次是在一个中年秀才的代笔摊前,最后一次就是现在在小客栈的斜对面。

    以前在费城的时候不免尔虞我诈,宋书之曾教过王夙一个笨拙却又很有效的办法来检验自己怀疑的人,就是制造出一个合理的机会去和那人对视。如果对方心中有鬼,难免会露出些马脚来;如果怀疑是错的,大不了被对方认为自己有些神经质而已,挨上几句诽谤又不算什么事,总比糊里糊涂栽入圈套要好得多的多。

    看了一眼客栈二楼的西角的房间,那间是王夙订的,窗户是紧闭的,可见屋里没人。一壶茶喝完了,小蝶终于出现了。王夙将手中宣纸的内容看了好几遍,虽然不完全,但心中的高兴还是难以言喻的。

    “我在这儿呢!”王夙站在小贩的水果摊前对着小蝶招招手。

    小蝶回头,收回脚步朝王夙走来,“这是?”

    “买点水果,”王夙朝小蝶笑的分外的甜腻,手里拿起一颗饱满圆润、玲珑剔透的李子,“你不是最爱吃么?”

    朝夕相处的五年时间里培养出来的默契无人能比,只一眨眼的功夫小蝶就明白了王夙的意思,小蝶也笑笑,“近日胃口有些改变,不太想吃酸的。”

    王夙没有将李子直接放在水果摊上,而是有些惋惜的将手中的李子直接递还给小贩,不经意间碰到了小贩的手心,王夙抱歉的笑笑,朝小蝶走去。

    水果小贩的手心本来干燥沉稳,却在王夙触碰的那一刹那微微紧绷,并且手心泌出一层薄薄的细汗。尽管只是一刹,王夙还是很敏锐的将细节捕捉到了。

    只有三种情况才能让人的手心出汗,第一是手部做了激烈的运动,第二是天气,第三是紧张。前两者都可以被排除,那么,这么普通的接触,小贩为什么紧张?

    王夙嘴角噙笑,“马车好雇了没?”

    “不曾,大都太过简陋,坐着定会颠簸,所以还未找到合适的。”

    “也罢,今日天色已经不早了,现在赶路的话怕是要露宿了,”王夙一如从前那般拉起小蝶的手,叹了口气,边走边说,“先吃饭再说吧……”

    街上人声鼎沸,二人声音又小,再加上渐行渐远,更是什么都听不到了。小贩伸长了脖子又不敢去追,只是将她二人说过的话都一一记了下来,到时候回禀主子。

    其实这完全是王夙在心情大好的时候做出的恶趣味,她俩离开不远后又折了回来,从隔壁一个无人的巷子翻身跳入客栈的后院,径直走上楼,将该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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