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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4年第6期-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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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据说,中国末代皇帝溥仪,还统治着紫禁城的时候,曾经召见胡适进宫,与博士面谈半小时。看来,皇帝作为读者而不是屠夫时,也具有追星族的好奇之心。 
  很快,这位才子,以马屁为敲门之砖,以奸佞为晋身之阶,现身在帝王的视线半径之中,一步登天;声闻于帝王的听觉范围之内,直达丹墀。中国文人能混到如此春风得意,不可一世的地步,还真是屈指可数。 
  据说,有一次早朝过后,他只是便中对穆宗抱怨一声,陛下,昨天傍晚,首都警察局竟派了便衣,在我居家老宅的靖安坊,巡逻出没,尾随跟踪,不知是何用意?当天,京兆尹主管公安的首长,二话不说,就把刑侦队长免职,连机构也奉旨撤销。一干人马,失业下岗,到底也没搞清楚,因何精兵简政?真是头掉了,不知是谁砍的,诗人的声势威风,可想而知。 
  因此,一,你不得不佩服他在中国文人中间,这种出类拔萃的能量;二,你若为他想,要是不很糟糕的话,或者,不那么卑鄙的话,也难达到这种京师为之侧目的地位。 
  元稹加速度的成功之路,我以为原因有三:一,从人种学角度考量,与他家族的鲜卑后裔,血管里流动着的野性基因有关,野,什么都敢伸手。二,从地域学角度考量,与他长期生活在陕西凤翔,在那僻壤荒域里求生谋存的艰难有关,饿,什么都敢张嘴。三,从进化学角度考量,与他出身于卑微的一个寒族子弟,拼命想出人头地,拼命想改变局面有关,爬、攀、附、靠,也就不择手段,不问是非。 
  所以,公元822年(长庆二年),他到底当上了宰相,这是元稹风头最健的一年。也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钻营投机,攀附巴结,效忠纳诚,紧跟高举的结果。尽管他奔走的是旁门左道,投靠的是太监佞臣,颇“为士类訾薄”,以致“朝野杂然轻笑”,但昏庸的穆宗李恒在诏书中,却对他褒扬备至:“劲气尝励于风霜,敏识颇知于今古。”可见其被宠幸,被倚重,被高看,被优渥的程度。 
  连他老婆也跟着水涨船高,成为宫廷贵妇沙龙的领袖:“予在中书日,妻以郡君朝太后于兴庆宫,偎为班首。”小人得志,喜不自胜,那时的他,肯定飞扬跋扈,面目可憎,也使得他的反对派联手起来,抓他的把柄,找他的不是,要把他扳倒。唐穆宗将其拔擢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决策中枢的宰相地位,固然是其昏庸悃懦之故,但也足以证明诗人吹到巧舌生簧、拍到炉火纯青、哄到不露马脚、骗到天衣无缝的功力。 
  文人混迹官场,能爬到这么高的位置,在中国文学史上,他是绝无仅有的一两位,确是非同小可。然而,幸运之神,来得匆匆,去得匆匆,短命的“同平章事”,从二月到五月,连一百天也没熬到,就被人排挤出局。 
  到同州当刺史后,元稹声泪俱下地给穆宗上书:“所恨今月三日,尚蒙召对延英。此时不解泣血,仰辞天颜,乃至今日窜逐。臣自离京国,目断魂销。每至五更朝谒之时,实制泪不已。臣若余生未死,他时万一归还,不敢更望得见天颜,但得再闻京城钟鼓之音,臣虽黄土覆面,无恨九泉。”还梦想着有朝一日,“制诰侍宿南郊斋宫”,再沐天恩。 
  可哪知道穆宗只坐了四年江山,就因服长生不老药驾崩了。诗人在《题长庆四年历日尾》诗中写道:“残历半张余十四,灰心雪鬓两凄然。定知新岁御楼后,从此不名长庆年。”那无望失落之情,溢于纸面。看来,他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说到底,文人,再有心眼,再富心机,再小心谨慎,再心明眼亮,永远不是那些职业政客的对手。政治家玩文学家,如猫搏鼠,让你死,你就死;而文学家玩政治家,则如羊驱虎,你让人家死,死不成,反过来,你倒可能搭上一条命。要知道,为文是一门学问,做官更是一门学问,两者通常不能得兼。做得一份好官者,未必写得一手好文;同样,做得一手好文者,未必为得一份好官。所以,没才气的文人,才热衷做官;没本事的官僚,才附庸风雅。打草搂兔子,一举两得。 
  而历史上那些真正的文人,从屈原起,到司马迁、到谢灵运、到李白,在官场无不混得很失败,归根结底,他们压根不是当官的料。也许,一开始就不应该搅到政治的浑水中来,老百姓的一句民谚:“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没有为官禀赋,而且你心不狠、手不辣,千万别求仕进。总结元稹的一生,成功快,失败更快,问题全出在他“见事风生”的性格上。太急功近利,太短期行为,太随风使舵,太容易转向。这种性格悲剧,决定了他一生的结局。 
  然而,中国文人,很不幸,似乎是胎里带,大多有做官的冲动。我认识的一些同行,削尖脑袋,热恋乌纱,做到了官,很高兴,做不到官,很沮丧。当然也不能完全怪这些文人,尤其那些古代文人,因为从他们入塾启蒙那天,朝至圣先师磕头开始,孔夫子就教导“学而优则仕”这五字真言,已经种下了病根。然而,封建社会的国家机器,是一个豺狼当道,安问狐狸的极其凶险所在,一个诗人,一个作家,要混个一官半职,谈何容易? 
  白居易比他明白,及早地抽身出来,退隐到他洛阳履道里的大宅子里,修身养性,颐养天年,不问政治,只管快乐,而且,他也绝不会感到寂寞,至少有半打小妞陪着老人家玩,这就是香山先生的大智慧了。因此,他能一直活到七十四岁高龄。而元稹,始终怀抱东山再起之心,始终冀图重获圣眷之想,心急如焚,辗转反侧,最后,终于走上穆宗皇帝那样的不归之路,因求长生,求雄壮,服药不慎,饮丹中毒,于公元831年(大和五年)七月间,暴卒于武昌任所,享年五十三岁。 
  一个诗人,一个作家,只要陷在非其所宜的封建官场浑水里,想要保持清纯的文人本色,想要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这种鬼话,说给谁去听,也不会相信的。 
   
  二 
   
  其实,要想了解文人,还是从他的作品下手为宜。 
  虽然“文如其人”这句话,并不百试百验。但无论如何,“文为心声”,总会有蛛丝马迹,可以稍知秘辛,总会在字里行间,微露堂奥底里,而元稹这篇《莺莺传》,应该是进入他内心世界的最佳门径。 
  再没有比这篇美文,更能表现元稹做人与做文的强烈反差了。 
  这篇叙述张生和崔莺莺的恋爱故事,为唐人传奇中的名篇。经唐末、五代的战乱,一度湮没无闻,不见著录,直到宋初太平兴国二年,官修《太平广记》时,才从民间搜寻出来,编入这套类书之中,得以重张天日。后来,经北宋苏轼、秦观、毛滂、赵令等文人的推介传播,大为人知;后来,又经金章宗时董解元,改编为《西厢记诸宫调》的弹词;再后来,更经元成宗时的王实甫,在《董西厢》的基础上,敷陈为杂剧搬演出来,《西厢记》遂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的瑰宝。 
  由《莺莺传》而《西厢记》,最大的改变,是在结局的处理上。 
  中国戏剧,特别要考虑到的是观众的欣赏习惯,你要让他买你的票,坐下来看你的戏,有一条,最为重要,那结局必须大团圆。也许因为五千年来的多灾多难,中国人常常不得团圆的缘故,便非常在意这个团圆。现实世界里有太多的不团圆,至少你在戏里,给我一个精神上的大团圆。戏曲大师王实甫深谙此理,便在戏的第五折结尾处,打出“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旗号,然后落下帷幕。 
  但在《莺莺传》中,元稹毫不顾及中国人的口味,偏不皆大欢喜,偏要此恨绵绵,倒不是他别出心裁的创造,确确实实是他个人的自身经历,是发生在公元799年(唐德宗贞元十六年)以他为主角的一次爱情悲剧。 
  依今天的观点,这本应是最情投意合的爱情、最美满匹配的婚姻,却活生生被这位诗人,以无情而又残酷的手段毁灭了。他的市侩心理,他的犬儒精神,他的实用主义,他的势利取向,导致了这场得到了她,又抛弃了她的悲剧。 
  这种始乱之、终弃之的故事,这种女人痴情、男人负心的故事,这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故事,这种天谴人责、另觅新欢的故事,长期以来,是章回小说和戏曲文本的母题,也是一个永远有话好说、有戏好唱、有泪水可赚、有票房价值的创作源泉。 
  于是,《莺莺传》从此成为这种类型故事的标准范本。 
  其大致梗概,无非:一,邂逅惊艳,一见钟情;二,诗柬传话,小婢通容;三,花前月下,幽会西厢;四,海誓山盟,私订终身;五,长亭话别,静候佳音。后来通行本《西厢记》改进的地方,就是增添了一个大团圆的尾巴。而在《莺莺传》中,那个负心的张生,却是卷铺盖一走了之。对那个为情人奉献了全部的爱,然后又被情人抛弃的美丽少女来说,西风落叶,长安道远,“倚遍西楼,人不见,水空流”,只有彻底的绝望,和无可奈何的残生。 
  在他笔下的她,面临即将分手的局面,也曾预感到将是永别:“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命也如此,知复何言?”然而,又抱着一线希望,“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这是个既有聪慧认识,又有多情天真的少女。我们把全部的同情心,集中在这个最后被抛弃的“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的弱者身上。 
  爱上一个女人,到了论及婚嫁的地步,遇到另外一个更值得娶进门的,娶了以后会获得更大效益的女人,马上改弦更张,背弃承诺,不作任何交代,不作任何善后,就跟她分手,是他在这篇《莺莺传》中,应该写,却没有写,或不敢写出来的卑污。 
  事实上,是他来到都城,准备会试期间,攀上京兆尹韦夏卿的高门,还不过觉察到有可能成为这位长安市长,后来又为洛阳市长家的乘龙快婿时,马上,他那“见事风生”的性格,果断地,毫不犹豫地,便把一往情深的,苦苦等待着他回去的莺莺,抛诸脑后,一刀两段。这种背情,这种负义,这种不能原谅的行径,他大概觉得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有意给忽略掉,免得被人谴责。这就是大诗人元稹在自叙体传奇文学《莺莺传》中,所描画出来的自己。 
  我一直弄不明白这位诗人,一定要将自己这场爱情悲剧,借托他人的口吻,委曲详尽地讲述出来,用意何在? 
  在这篇传奇中,看不到他的自责之意、负疚之感,既没有《复活》里面那位聂赫留朵夫伯爵的忏悔,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里那位渥伦斯基先生的懊丧。也许中国人是个不大肯认错,错了还要极力狡辩抵赖,错了还要继续错下去,缺乏反省意识的群体?芽 
  就看元稹在文中振振有词的辩解,便可看到某些中国人,比不认错还不可救药的堕落,就是不要脸。他说:“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娇宠,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万乘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当然是混账逻辑了,他怎么能把美丽朴素、温柔婉约、感真情挚、聪慧可人的莺莺,附会到那样不堪的妖孽地步?你把那少女糟蹋了,你把那少女欺骗了,你还说人家是妖精,是祸水,简直岂有此理了。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也认为元稹的这番表白,纯系一派胡言:“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虽文章尚非上乘,而时有情致固亦可观,惟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而且,尤令人费解的,当元稹坦然而又薄情,轻松而又得意,对他的文友,如白居易,如李绅,如李建,如前辈杨巨源,讲述这场情感上的经历时,在座诸公,固然“闻之者莫不耸异之”,“于坐者皆为深叹”,却没有人对诗人这样子的绝情辜负,这样子的势利转向,有过一点谴责的表示。甚至,“多许张为善补过者矣”,这实在是匪夷所思的。 
  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考证过:“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之不齿。”也许,唐代的社会风气,使之然耳;也许,人的生物属性,永远受制于人的社会属性,使之然耳。但我想不透的是,这位诗人既然舍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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