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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7年第2期-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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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趁竦赝持蔚睦凡镌谌毡旧嬷两竦摹�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随之迎来了朝鲜民族的“解放”。回归解放了的祖国——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后半期到六十年代的“归国事业”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政治状况的恶化,其实现的条件逐渐崩溃。在这种状况下,有人重新做出选择,把本来只是暂住地的异乡当作了自己的安身之地,成了所谓“在日朝鲜人”。对于居住在朝鲜半岛的朝鲜民族而言,8·15意味着解放,而对被迫滞留在旧宗主国日本的朝鲜人来说,8·15并不意味着解放。 
  1947年5月2日,在奠定日本民主主义的新宪法施行的前一天,也就是在帝国宪法的有效期限的最后瞬间,由天皇下旨颁布了“外国人登录令”,一直是“帝国臣民”的“在日朝鲜人”突然间被宣告“暂时被视作外国人”。并且随着1952年旧金山和平条约的缔结,“在日朝鲜人”被通告不具有国籍选择权,被单方面剥夺了日本国籍,其国籍被登记为既非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也非大韩民国的抽象的“朝鲜”。日本曾通过殖民地统治强行把朝鲜民族收编为“大日本帝国”的臣民,战后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把朝鲜人抛出本国国民的构成外,使他们“难民化”。那之后,更因为“出入国管理令”和“外国人登录法”两个法律,“在日朝鲜人”成为治安管理和压制的对象。1965年,《日韩基本条约》缔结,日本和韩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但也正是由于这个否定日本在朝鲜实行殖民地统治的责任的条约,使得“在日朝鲜人”被歧视性地分裂为拥有协定永住权的“韩国籍”人士和被置于更不安定地位的“朝鲜籍”人士,后者被强制保持难民状态。“在日朝鲜人”在日本必须携带外国人身份证,有纳税义务但没有参政权,无法成为日本社会的“正式”成员。而他们中间那些名义上拥有韩国国籍的人,因为长期生活在韩国本土之外,也无法行使作为韩国国民的基本权利。就这样,“在日朝鲜人”被夹在两个“祖国”和日本之间,也被夹在了自身内部若干派别的裂痕之间,他们一边被自身内部的裂痕撕扯着,一边探求生存的道路。 
  有一位作家把“在日朝鲜人”定位于介于“难民”和“国民”之间的“半难民”,并且身体力行地从这一立场出发,不停地诘问至今尚未清算的日本历史责任,这位作家就是徐京植。徐京植1951年出生于京都,是第二代的“在日朝鲜人”。他以身为“在日朝鲜人”的经验,对日本的战争责任和民族主义、殖民主义、弱势群体等问题积极发言。他的思考并未简单停留在日本社会因固执于单一日本民族的幻想而导致的排他性问题上,而是在认真审视了殖民统治、战争、极权主义带来的种种“身份剥夺”之后,走向了对普适价值的创造性思考。 
  徐京植思考的原点,恐怕就是那种被从本来所属的共同体中剥离出来的感觉。并且,所谓“文化”、“民族”,对“在日朝鲜人”来说,是不言自明的。他还是高中生的时候,读了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内心掀起了很大的波澜。书中对民族的定义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文化心理的稳定共同体”。并且,接下来有这样的叙述,“这些特征中,即使欠缺一个,那么民族也就不能称之为民族。”可是,如果把“在日朝鲜人”放在这样的框架里,就会发现,哪一个特征也对不上。就是说,按照这样的定义,“在日朝鲜人”群体便无法作为“民族”而存在。在日本出生的朝鲜人,多数都被切断了与能使人安居乐业的“母语一共同体一文化”的联系。 
  徐京植看到的二十世纪,是帝国主义和殖民地统治把地球上无数的人们从本来所属的共同体中剥离出去的时代。凝视着这个时代造成的各种“身份剥夺”,他开始探寻民族观的转换。在《活过分裂》(影书房1997年版)中,徐京植渐渐摸索着作为人的自我认同的基础——在“语言”、“祖国”乃至文化等被殖民统治所剥夺的情况下,作为“在日朝鲜人”生存下去并寻求人的本质性的解放的道路。 
  二十世纪的大规模虐杀和政治暴力所留下的伤痕,到现在仍没有愈合。世界各地都还残存着暴力的伤痕,到处都是记忆的场所。进入九十年代后,亚洲各地日本侵略战争的受害者们纷纷开始提出自己的证言。在证言面前,日本却出现了掩盖、否认、歪曲、抹杀这些记忆和证言的“历史修正主义”。加害者们通过否认、歪曲和漠视来拒绝被害者们的记忆和证言。 
  在《通向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之旅》中,徐京植追思了从奥斯威辛生还并在故乡特里诺得到再生,但在生还四十年后的某一天,突然自己选择死亡的犹太人作家普里莫·莱维。徐京植的两个哥哥,在处于军事政权下的韩国,被当作政治犯关押近二十年。正是普里莫·莱维的著作给了为绝望的营救活动而奔走的徐京植以极大支撑。在《通向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之旅》中,徐京植指出: 
  被人践踏的痛楚只有当事人自己知晓。但,把那痛楚称之为痛,“把踏着我的脚搬开”并不那么简单。更何况,如果被践踏的是弱势群体,也就是在性别、民族和阶级等社会、文化范畴内属于弱者的情况下,就更艰巨。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即使拿出勇气,大声疾呼“我太痛了快让这暴行停止”,占社会大多数的主流一方,或者对为什么要这么疾呼无法理解,或者因为与自身无关而不关心,或者一边表示同情,一边用“但痛的绝不止你一个”的言辞企图说服人忍耐,或者干脆抛出“这都是惯出来的,别老发牢骚,要是讨厌,从这里出去不就得啦”一类排外的言辞。不管哪种情况,主流的一方,对自己是处在践踏人或有可能践踏人的一方的事实比较迟钝,对被践踏的一方的痛楚的想象好像遥不可及。 
  更进一步说,处于践踏人一方的许多人,不仅自身欠缺对痛的敏感,还想当然地觉得自己透明、中立,绝不带偏见。站在这样的立场上看的话,疾呼“好痛”的人是“牢骚分子”,是“捣乱分子”,是“民族主义者”,是“持有政治思想的人”,是“恐怖分子集团”。践踏别人的一方,好像并不觉得自己是为了实现“自由民主主义”,为了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献身的“政治思想的追随者”。所以,虽然疾呼“好痛”,“把踏着我的脚搬开”,诘问“为什么会这样”,但最终,被迫陷入沉默的经常是弱势群体一方。为什么这不尽天理的事会一再发生? 
  “日语说的真不错”,“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回去?”“不归化吗?”……在尚处于天皇制历史阶段的日本社会中,这种日常性的提问一直困扰着在日朝鲜人群体,他们的呐喊却又有谁来倾听呢?他们的思想,在日本战后思想的轨迹中,经常被定位为非主流或来自“外部”的声音,一直被扔在空白处。要么无人过问,要么虽然被过问,但只是作为大众文化的消费品。不管怎样,都绝对无法动摇主流(Majority)。 
  好像是十年前,在某个出版纪念会上初次与徐京植先生相遇时,我是这样表达自己的心情的:我是先生的热心读者,从先生以“在日朝鲜人”的视点对时代进行尖锐追问的众多著作中,我受到极大的鞭策。徐京植称普里奥.莱维为“人之尺规”。尽管莱维幸存下来——不,正因为幸存下来——才得以直面那些被杀戮的人们所没有体验的“身份剥夺”,以及人与人之间深深的冷漠。他拼命地向世人诉说奥斯威辛,这是来自被侮辱的一方对人的耻辱的控诉。对我来说,徐京植先生堪称“在日朝鲜人”的尺规。(胡冬竹 译) 
“阳光下小小的一席之地”
宋立宏 
  如果奥古斯都时代的一个罗马人误入桃花源,错食长生药,待到奥古斯丁时代复返尘世,定然感慨人事皆非。他将发现,帝国现已一分为二,西部皇帝常驻米兰,很少来罗马;东部皇帝则住在名为君士坦丁堡的新首都。称呼皇帝的方式变了,他不再自谦为“首席公民”(princeps),而是高高在上的“君主”(dominus),他接见任何人,无一例外,总隔着帘子,人们竟然向他匍匐跪拜,他身边还簇拥着众多宦官。听说西部皇帝其实受手下一个将军左右,将军名为斯提利科,系汪达尔人,这类蛮族以前被投入斗兽场,供人消遣,如今不仅大量充斥军队,还纷纷跻身元老院,以致元老头衔的光环早已黯然失色。按部就班的晋升阶梯(cursushonorum)仍然存在,但阶梯上的各级官职有名无实;相形之下,各类握有实权的官职形形色色,不胜枚举。军人的数量同样多了许多,他们以前只驻扎在需要防御的行省,现在到处都有,但似乎仍不够多,无论罗马抑或行省城市,早先无需防御,如今却为清一色石头城墙环绕,这些厚实的城墙无声地诉说,这是一个数量高于质量的时代。他又从在小酒馆的攀谈中得知,皇帝为了获取更多税收,已立法限制社会流动,比如,铁匠的儿子只能当铁匠;而生活在城镇中要比在乡村幸运,因为税收负担相对轻些;但与此同时,个别富绅显贵动辄一掷千金,仿佛今天即是末日。 
  然而,最让他不可思议的是,昔日司空见惯的大大小小的神庙或关闭、或废弃、或改作他用,不少迹象表明,有的还遭到焚烧打劫。须知,罗马人缔造的和平(Pax Romana)其实也是“众神的和平”(pax deorum):国家理当敬奉诸位神祇,与他们和睦共处,否则会招致众神愤怒,为国家带来灾难。他惊异地得知,皇帝目前不再信奉众神,而是崇拜一个叫耶稣的救世主,此人生前多行奇迹,法力无边,后来被钉上十字架,以前的皇帝迫害耶稣的信徒,但眼下他们得势了,十字架作为惩处奴隶和异族的残酷刑具不仅遭废除,反而被当作护身符流行开来。他们不仅积极地传教,还反过来迫害不信耶稣的人,那些金光闪闪的朱庇特、密涅瓦、阿波罗神像被熔化再铸成金币。前不久他们又把埃及亚历山大里亚讲授柏拉图的一个女哲学家当街杀死(415年)。长方形会堂原来用作市政建筑,现在成了这种新宗教的神庙,其中有些还存放着早些时候受迫害致死的殉教者的遗物,显得神庙不像神庙,坟墓不像坟墓。至于这种新宗教的教义,实在晦涩难懂,信徒内部时常为所谓圣父圣子圣灵之间的关系吵得四分五裂。 
  尽管如此,新宗教所产生的深刻社会影响可以轻易感知。皇帝嫌角斗太血腥,已下令禁止,但取缔这一喜闻乐见、根深蒂固的娱乐很难,罗马城就照样举办,不过皇帝本人早已不再资助。反感角斗似乎透露出对道德严肃性的关注,但这种道德趣味却与奥古斯都时代的大相径庭。奥古斯都鼓励臣民多生多育,立法奖励子女满堂的父亲,对未婚者继承遗产则多加限制。现在,相关限制废除了,那些出于热爱上帝而选择独身的人不但不会受到处罚,反而值得赞美。主教如今社会地位显赫,一旦派立为主教,宛如升上新的等级(ordo),不仅可以裁决基督徒之间的民事纠纷,更享有免税特权。主教派立时有的已婚,但派立后再有性行为,就会遭人白眼。虽说如此,贵族不再以馈赠各种华丽恢宏的公共建筑为荣,而是想方设法当选为主教。另一些信徒干脆变卖家产,住进荒漠,彻底弃绝尘世生活,这些人被奉为道德完美的榜样,其中一些已经蜚声整个帝国,吸引众生不远万里前去朝圣。同样显而易见的是,童贞倍受珍视。受监护的女孩长大后若要嫁人,监护人必须证明她是处女;如果监护人诱奸了她,将被流放,全部财产充公。强奸犯应当被活活烧死,且不得上诉。如果违背女孩父母之意占有她,就算她愿意,也不可以再娶她;非但如此,女孩的默许纵容使她也应当被活活烧死。保姆如果鼓励女孩私奔,将被灌下沸腾的铅水。如果处女遭诱失身而父母知情不报,父母应当被流放,任何揭发他们隐瞒实情的奴隶将受到奖赏。连惨遭奸污的处女也要受罚,因为她本可以安全地呆在家里;但为了显示皇帝仁慈,只罚她丧失从父母那里继承财产的权利吧——但她因此可能得不到嫁妆,再也找不到好丈夫。在古典时代,“童贞”(virginity)指处女(paahenos,virgo)的未婚状态,而不是指没有性经验,尽管两者常常重叠。在理想情况下,女大当嫁,与其他家庭建立持久联系,并通过生儿育女、避免通奸来体现贞节(sophrosunē;castitas)。但基督教把童贞重新定义为永久禁欲,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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