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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7-五月花号-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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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形势对清教徒们已经非常清楚,他们非但无法从内部改革英国教会,而且英国根本就没有他们的存身之地。少数几个德高望重的人,像巴伯沃斯的克利弗顿和诺威奇的鲁宾逊都已被迫与国教分离,站到了官方宗教的反面。其余的人都在坐待时机。    
    这里提到的鲁宾逊是约翰·鲁宾逊,另一个从Sturton-le-Steeple来的剑桥校友。1592年,他就读于CorpusChristi学院,并于1595年毕业。他被选为教员,1600年成为学院院长。由于学院规定已婚的人不得在学院任职,他于1604年结婚时,不得已辞去教员职位。他遵照教会的任命去了诺威奇的StAndrew教堂,但后来依据“一百四十一条例”被逐出教会,他从未接受“一百四十一条例”。他回到Sturton-le-Steeple老家,重归动态之中,等待时机。他没等多久。动态平衡正在发生改变。    
    1607年,克利弗顿辞去他在巴伯沃斯的职位,加入了盖恩斯伯罗的弥撒团。    
    1605年,斯克卢比东面的海顿的教区牧师罗伯特·索思沃思被剥夺神职(尽管是否由于他信奉清教不详)。威廉·布鲁斯特在斯克卢比给了他一个没有执照的助理牧师的职位。那一年,17个男女因为在圣灵降临节到Sturton-le-Steeple去听鲁宾逊讲经而被法庭传召。人们能感觉到官方控制的步伐正在加快。对一个在地理位置上没有任何意义的斯克卢比地区的封锁之严将最终与在千里之外发生的事件产生联系,尽管那还需要一段时间。    
    在1605年,当索思沃思接到招聘时,一个远洋船船长乔治·韦茅斯出洋为英国商人探寻在加拿大和新英格兰的商机进行了一次探险。他从缅因海岸南行到马塞诸塞,在那里,他发现了印第安人。他思忖国内的商人肯定“有兴趣”看看印第安人,于是便绑架了两个。“我们用了一点拖延战术,然后突然出手捉拿,……他们身体强壮,但一丝不挂,所以最好的捉法是揪住他们头上的长头发。”他贿赂了其他三个印第安人。“我们给了他们一个豌豆罐头和一点面包,他们将其带到岸边去吃,但是其中的一个将我们的罐头带了回来,现在和船上的其他两个人呆在一起。”那个印第安人名叫斯匡托,是Wampanoag部落的一支里的人,他们的领地是一长条青翠的海岸线,还包括两个小岛。    
    住在斯克卢比的那些虔诚敬神的人们中的许多人可能从未涉足他们居住的周边地区之外的地方,从未听说过那些遥远的地方,即使听说了恐怕也不会有多大的兴趣。他们也无法想象在一个温暖的星期二,在一个巨大的海湾岸边,会有5个人带着做交易的毛皮和新晒的鲱鱼干穿过青草茸茸的平地向他们走来。其中的一个人正是当年的斯匡托。从斯克卢比来的手里紧紧攥着毛瑟枪的这些人发现了一条救命的供给线——但那是15年以后的事了。    
    1606年,英王詹姆斯急于确保英国对北美大陆的占有份额。亨利八世曾经试过这项计划,但未成功。伊丽莎白女王曾派遣沃特·罗利爵士在今天的北卡罗莱那州的罗诺克设立定居点,最后也以失败告终。结果仅仅留下一个弗吉尼亚的名字,那是为纪念一个从未结婚的女王而命名的地方,位于今天的佛罗里达州和新英格兰之间的广袤地域。詹姆斯对实现这项计划的决心似乎更加坚定。4月10日,他为弗吉尼亚公司和普利茅斯公司这两个投资团体签发国王特许专利。    
    根据这两项特许专利,弗吉尼亚公司得到北纬34度和41度之间的土地(今天的威尔明顿、北卡罗来纳和康涅狄格),普利茅斯公司得到北纬38度和45度之间的土地(特拉华南部和缅因州)。在互相重叠的区域里,两家公司都可以建定居点,但间距不得小于一百英里。    
    同年,能像猎犬那样从人群中嗅出清教徒的达勒姆的大主教托拜厄斯·马修斯被调到约克郡任职,斯克卢比落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在达勒姆时,他就行使皇家政治代表的职权,并呈交有关北部诸州及苏格兰事务的报告。他以坚定不移地支持伊丽莎白和詹姆斯的政策的手段而获得皇室的青睐。在达勒姆任职期间,他给不服政府权威的人们和团体制造麻烦。调任到约克郡之后,他的政治和宗教活动愈加活跃。他已下决心在自己的教区内剪除所有异教和分裂活动。    
    那些著名的清教分离主义者不愿坐以待毙。他们在一个同情清教徒的骑士威廉·鲍斯爵士的妻子伊莎贝尔·雷伊家中的修道院里聚会。与会者中有克利弗顿、鲁宾逊和史密斯。在这次会议上,鲁宾逊成了一个彻底的分离主义者,史密斯坚信从英国教会分离出来是唯一的出路。这次会议的总的倾向是反对这一步骤的,然而,史密斯心里明白,一般来说,清教徒不会支持分离主义者和他们的极端主义情绪。分离主义者必须依靠自己。他是“一个从来不会为自己的思维逻辑担心的人”,他放弃了自己在英国国教中的头衔,他在已经同情清教的盖恩斯伯罗活动,并被选为当地的牧师。    
    克利弗顿已经是该弥撒团的一员,布鲁斯特也加入了该团体,但是对他们两人来说,到盖恩斯伯罗的路单程就是九英里。克利弗顿已经53岁了,在当时已算是年迈之人。这可能是有决定意义的因素。于是,1606年间,一个小弥撒团开始在斯克卢比庄园的教堂里聚会。传说中说布鲁斯特组织聚会,克利弗顿任牧师,鲁宾逊任教师。我向多尔比提及(对他没有任何不敬之意)斯克卢比这个地方今天看上去像沉沉睡去的小镇,按照常理推论,那个时候一定比现在还要清静,然而,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就在那里孕育了。“我认为启动者是布鲁斯特,而驱使布鲁斯特的动力是他在剑桥受过的教育——他带回来的激进思想。他还将他在‘低地国家’的外交职位中取得的经验与这个激进思想结合了起来。”“假如你开始布道,直率的乡下民众会非常容易接受吗?”“是的,再说,事实上,那是他们听到的唯一的布道。他们是不会因为听到一个不循常规的副牧师将为他们讲道而转变观念的。”实际上,这三个人已经脱离了英国教会。    
    一个作家曾指出:当时“英国农民的粗鲁无知是我们今天的人们几乎无法理解的。克利弗顿、布鲁斯特、鲁宾逊和史密斯都是剑桥学子”,如果离开这些人,“五月花号”的故事就不会发生。    
    离开英国教会是一个彻底的决裂,但这个决裂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他们还能在英国呆多久?布拉德福德描述了当时的形势。分离主义者    
    无法在任何平和的环境中坚持多久,他们到哪儿都会被捕捉和迫害。他们过去遇到的麻烦和将要降临到他们头上的灾难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有些人被捕,锒铛入狱,其他人的家被围攻,日夜受到监视,大多数人不得不离乡背井,并且放弃自己的生计。    
    


《五月花号》 第一部分庄园老屋(3)

    1607年3月,马修开始发难,全英上下,人人自危。根据他的估计,“一旦平民和宗教领袖缄口无言,他们的信众便会群龙无首,不击自溃”。斯克卢比的那个小聚会肯定能觉得出迫在眉睫的危险:当地各个社区的教堂看管人“都因为他们让分离主义的牧师使用教堂的讲道坛被挨个叫到”法庭,“到了那里,各领一张警告书,然后释放回家”。    
    因为在任何时候他们都有可能被人出卖,所以每个星期天在斯克卢比庄园办的弥撒一定是在分分秒秒的心惊胆战中度过的。他们不知道,哪怕是哪个人闲谈时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就会泄漏天机;正北大道的位置也不帮忙。这里整天都是路过的陌生人和政府官员。    
    一个可能出现的麻烦是在圣·威尔福雷德教堂里做弥撒的那些人不会不注意到那些到庄园做弥撒的人的缺席,这些情况肯定会传播出去。不过,在圣·威尔福雷德教堂举行的弥撒是每两个星期一次,所以,布鲁斯特的弥撒团中的人如果愿意,可以用另一个星期天做弥撒以避嫌疑。他们也可能把在圣·威尔福雷德教堂做的弥撒作为障眼术。不管怎样,布鲁斯特的弥撒团可能很小,其中还包括许多这个教区之外的人。人数之少,不易察觉。    
    现在,形势越来越吃紧,得赶紧做决定。9月30日,布鲁斯特辞去邮政局长职务,当时他可能已经做出了决定。他眼睁睁地看到他们遭受这样的迫害,并且已没有希望[在英国]继续活动下去,通过征求信众的意见,他们决定出走荷兰,他们听说所有人在那里都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包括形形色色的从伦敦和其他地区的由于同样原因遭到迫害的人们。他们到了那里,住在阿姆斯特丹和其他地方。所以,他们继续在每个安息日在不同的地点举办聚会。大约一年之后,在1607年和1608年期间,他们决定去荷兰。    
    荷兰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约翰·史密斯已经决定利用这个良机。可能1607年初,他已经带盖恩斯伯罗的民众去了阿姆斯特丹。如果此事属实,他可能是在为斯克卢比的信众做一个开路先锋。不管是何种情形,史密斯在那里活动,脾气依旧那样火爆。    
    斯克卢比信众出走的决定可能是那年的初秋时做出的,可能是九月中旬。人们普遍认为他们出发——更确切地说,出逃的时间在九月。一座记录他们在何处尝试渡海的花岗岩石塔上对此写得很明白,但是如果布鲁斯特9月30日才辞职,那怎么可能呢?更可能的情形是他们在他辞职后不久便离开了。    
    因为那个年头的审判过程短,量刑惩罚重,所以留在英国具有潜在的危险。例如,在伊丽莎白执政期间,对叛国者的惩罚可以是将罪犯拖至刑场,在绞架上吊到半死,然后活活大卸八块(叛国罪包括不承认女王是教会的首领)。任何主张推翻教会统治的人都会受到严惩。詹姆斯以怕有人施巫法著称,那些被判定施巫术的人都受尽摧残。他会怎样处置分离主义者呢?    
    由于没有官方的许可,私自出国是非法行为,所以试图出国具有直接的危险。根据法律,任何人必须持有执照方能离开,显然这对斯克卢比的信众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有证据表明,史密斯是靠悄悄走人解决这个问题的,他神不知鬼不觉地登上了北海彼岸。不管他是不是开路先锋,史密斯的成功证明此路可行。斯克卢比的弥撒团准备跟随其后。    
    最后的决定是在什么地方以及是怎样做出的已无证可考。要把此事放到整个弥撒团中讨论是个非常危险的做法:弥撒团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将此事报到官府,整个计划将毁于一旦。更可能是一个或掌管和塑造这个弥撒团的三巨头——布鲁斯特、鲁宾逊和克利弗顿意识到出逃已是势在必行、在所难免;他们会谨慎小心地在三个人中间讨论此事;最早,他们将此事告诉布拉德福德,然后他们小心谨慎地单独告诉其他弥撒团成员。    
    在斯克卢比周围的乡下,普通民众接到通知,他们必须抛弃自己的家园,除了能随身携带之外的东西全得抛弃,他们必须抛弃他们生活中所知道的一切,冒着坐牢的风险,如果他们能逃避官府的追捕,将他们自己和家人带到一个陌生的、语言不通的国度。在他们出逃的那一瞬间,任何重归故里,哪怕在遥远的未来重返家园的可能性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这里值得强调的是: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是一个刻骨铭心、令人震惊的决定。    
    那个时代,即使在最好的年头,冒险投机也不盛行。毫无疑问,在那个虔诚敬神、对世界万物的唯一解释来自于宗教(或者直接来自于迷信)的年代里,信仰不是通过个人的思考、推理之后所做出的选择或偏爱,而是人生本身。各个(数不清的)新教流派之间以及与天主教会之间的差别虽然很大,但没有超过它们之间的相似性。但这些都不是本书讨论的内容。    
    这个故事的中心是三四个主要人物带领一群很坚定、很固执、很虔诚的普通百姓,这些百姓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选择,或者说他们自己将这个选择放在自己面前。这个决定是这个选择的结果:    
    到这样一个国家去,在那里他们必须学一种新语言,去过一种他们不熟悉的生活,那个地方因为战略地位重要,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容易受到战火的荼毒和西班牙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加上西班牙下一步可能采取的行动。,这个出逃计划在许多人的脑子里几乎是一场孤注一掷的探险,一件无法忍受的事——尤其是看到自己除了简单的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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