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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9-大家     :"明月"四十年精品文丛-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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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作家梦想是很早就发生了的,那时候,我的邻居是一个大学中文系的被打成右派、开除学籍、下放回家的学生。我与他在一起劳动,起初他还忘不了自己曾经是一个大学生,说起话来文绉绉的。但是严酷的农村生活和艰苦的劳动很快就把他那点知识分子的酸气改造得干干净净,他变成了一个与我一样的农民。在劳动的间隙里,我们饥肠辘辘,胃里泛着酸水。我们最大的乐趣就是聚集在一起谈论食物。大家把自己曾经吃过的或者是听说过的美食讲出来让大家享受,这是真正的精神会餐。说者津津有味,听者直咽口水。大学生说他认识一个作家,写了一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他每天吃三顿饺子,而且还是肥肉馅的,咬一口,那些肥油就唧唧地往外冒。我们不相信竟然有富贵到每天都可以吃三次饺子的人,但大学生用蔑视的口吻对我们说,人家是作家!懂不懂?作家!从此我就知道了,只要当了作家,就可以每天吃三次饺子,而且是肥肉馅的。每天吃三次肥肉馅饺子,那是多么幸福的生活!天上的神仙也不过如此了。从那时起,我就下定了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作家。    
    我开始创作时,的确没有那么崇高的理想,动机也很低俗。我可不敢像许多中国作家那样把自己想像成“人类灵魂工程师”,更没有想到要用小说来改造社会。前边我已经说过,我创作的最原始的动力就是对于美食的渴望。当然在我成了名之后,我也学着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但那些话连我自己也不相信。我是一个出身底层的人,所以我的作品中充满了世俗的观点,谁如果想从我的作品中读出高雅和优美,他多半会失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藤结什么瓜,什么鸟叫什么调,什么作家写什么作品。我是一个在饥饿和孤独中成长的人,我见多了人间的苦难和不公平,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和对不平等社会的愤怒,所以我只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当然,随着我的肚子渐渐吃饱,我的文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我渐渐地知道,人即便每天吃三次饺子,也还是有痛苦的,而这种精神上的痛苦其程度并不亚于饥饿。表现这种精神上的痛苦同样是一个作家的神圣职责。但我在描写人的精神痛苦时,也总忘不了饥饿带给人的肉体痛苦。我不知道这是我的优点还是缺点,但我知道这是我的宿命。


《大家》 第二部分《大家》 我创作的财富(3)

    我最早的创作是不值一提的,但也是不能不提的,因为那是属于我的历史,也是属于中国当代文学的历史。我记得我最早的作品是写一篇挖河的小说,写一个民兵连长早晨起来,站在我们的毛主席像前,向他祈祷,祝愿他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万寿无疆。然后那人就起身去村里开会,决定要他带队到外边去挖一条很大的河流。他的女朋友为了支持他去挖河,决定将婚期往后推迟三年。而一个老地主听说了这个消息,深夜里潜进生产队的饲养室,用铁锹把一匹即将到挖河的工地上拉车的黑骡子的腿给铲断了。这就是阶级斗争,而且非常激烈。大家都如临大敌,纷纷动员起来,与阶级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河挖好了,老地主也被抓起来了。这样的故事今天是没人要的,但当时中国的文坛上全是这样的东西。如果你不这样写,就不可能发表。尽管我这样写了,也还是没有发表。因为我写得还不够革命。    
    到了七十年代末,我们的毛主席死了,中国的局面发生了变化,中国的文学也开始发生变化。但变化是微弱而缓慢的,当时还有许多禁区,譬如不许写爱情,不许写共产党的错误,但文学渴望自由的激情是压抑不住的,作家们挖空心思,转弯抹角地想突破禁区。这个时期就是中国的伤痕文学。我是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写作的,那时中国的文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所有的禁区几乎都突破了,西方的许多作家都介绍了过来,大家都在近乎发疯地模仿他们。我是一个躺在草地上长大的孩子,没上几天学,文学的理论几乎是一窍不通,但我凭着直感认识到,我不能学那些正在文坛上走红的人的样子,把西方作家的东西改头换面当成自己的。我认为那是二流货色,成不了大气候。我想我必须写出属于我自己的、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不但跟外国的作家不一样,而且跟中国的作家也不一样。这样说并不是要否定外国文学对我的影响,恰恰相反,我是一个深受外国作家影响并且敢于坦率地承认自己受了外国作家影响的中国作家,这个问题我想应该作为一个专门的题目来讲。但我比很多中国作家高明的是,我并不刻意地去模仿外国作家的叙事方式和他们讲述的故事,而是深入地去研究他们作品的内涵,去理解他们观察生活的方式,以及他们对人生、对世界的看法。我想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投机,有可能成为终生伴侣,如果话不投机,然后就各奔前程。    
    截止到目前,在美国已经出版了我三本书,一本是《红高粱家族》,一本是《天堂蒜薹之歌》,还有一本就是刚刚面世的《酒国》。《红高粱家族》表现了我对历史和爱情的看法,《天堂蒜薹之歌》表现了我对政治的批判和对农民的同情,《酒国》表现了我对人类堕落的惋惜和我对腐败官僚的痛恨。这三本书看起来迥然有别,但最深层里的东西还是一样的,那就是一个被饿怕了的孩子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福克纳大叔,你好吗?福克纳大叔,你好吗?    
    ——一个饿怕了的孩子的自述之二读了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地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尤其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于是我就把他的书扔到了一边,拿起笔来写自己的小说了。    
    前几天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我说过,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生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编者按:见前文《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的财富》,下同)。今天,我就具体地谈谈我与世界各地的作家们的对话,也可以说是恋爱的过程。在我的心目中,一个好的作家是长生不死的,他的肉体当然也与常人一样迟早要化为泥土,但他的精神却会因为他的作品的流传而永垂不朽。在今天这种纸醉金迷的社会里,说这样的话显然是不合时宜——因为比读书有趣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为了安慰自己,鼓励自己继续创作,我还是要这样说。    
    几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顽童时,就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书籍是十分罕见的奢侈品。在我们高密东北乡那十几个村子里,谁家有本什么样的书我基本上都知道。为了得到阅读这些书的权利,我经常给有书的人家去干活。我们邻村一个石匠家里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这套书好像是在讲述三千年前的中国历史,但实际上讲述的是许多超人的故事。譬如说一个人的眼睛被人挖去了,就从他的眼窝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又长出两只眼,这两只眼能看到地下三尺的东西。还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脑袋脱离脖子在空中唱歌,他的敌人变成了一只老鹰,将他的脑袋反着安装在他的脖子上,结果这个人往前跑时,实际上是在后退,而他往后跑时,实际上是在前进。这样的书对我这样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儿童,具有难以抵御的吸引力。为了阅读这套书,我给石匠家里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阅读这套书两个小时,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我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我的背后监督着我,时间一到,马上收走。如果我想继续阅读,那就要继续拉磨。那时在我们那里根本就没有钟表,所以所谓两个小时,全看石匠女儿的情绪,她情绪好时,时间就走得缓慢,她情绪不好时,时间就走得飞快。为了让这个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爬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杏子给她吃。像我这样的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送给别人吃,简直就像让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我还是将得来不易的杏子送给那个女孩。当然,石匠的女儿很好看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大家》 第二部分《大家》 我创作的财富(4)

    总之,在我的童年时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我们周围那十几个村子里的书都读完了。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不但阅读的速度惊人,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把读书看成是与作者的交流,在当时是谈不上的,当时是纯粹地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投入,经常因为书中的人物而痛哭流涕,也经常爱上书中那些可爱的女性。    
    我把周围村子里的十几本书读完之后,十几年里,几乎再没读过书。我以为世界上的书就是这十几本,把它们读完,就等于把天下的书读完了。这一段时间我在农村劳动,与牛羊打交道的机会比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多,我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些字也几乎忘光了。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幻想,希望能成为一个作家,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十五岁时,石匠的女儿已经长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姑娘,她扎着一条垂到臀部的大辫子,生着两只毛茸茸的眼睛,一副睡眼蒙眬的样子。我对她十分着迷,经常用自己艰苦劳动换来的小钱买糖果送给她吃。她家的菜园子与我家的菜园子紧靠着,傍晚的时候,我们都到河里担水浇菜。当我看到她担着水桶、让大辫子在背后飞舞着从河堤上飘然而至时,我的心里百感交集。我感到她是地球上最美丽的人。我跟在她的身后,用自己的赤脚去踩她留在河滩上的脚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我的脚直达我的脑袋,我心中充满了幸福。我鼓足了勇气,在一个黄昏时刻,对她说我爱她,并且希望她能嫁给我做妻子,她吃了一惊,然后便哈哈大笑。她说:“你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痴心不改,又托一个大嫂去她家提亲。她让大嫂带话给我,说只要我能写出一本像她家那套《封神演义》一样的书她就嫁给我。我到她家去找她,想对她表示一下我的雄心壮志,她不出来见我,她家那条凶猛的大狗却像老虎似的冲了出来。前几天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我曾经说是因为想过上一天三次吃饺子那样的幸福日子才发奋写作的,其实,鼓舞我写作的,除了饺子之外,还有石匠家那个睡眼蒙眬的姑娘。我至今也没能写出一本像《封神演义》那样的书,石匠家的女儿早已经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    
    我大量地阅读是在大学文学系读书的时候,那时我已经写了不少很坏的小说。我第一次进了学校的图书馆时大吃一惊,我做梦也没想到,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人写了这么多书。但这时我已经过了读书的年龄,我发现我已经不能耐着心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我感到书中那些故事都没有超出我的想像力。我把一本书翻过十几页就把作者看穿了。我承认许多作家都很优秀,但我跟他们之间共同的语言不多,他们的书对我用处不大,读他们的书就像跟一个客人彬彬有礼地客套,这种情况直到我读到福克纳为止。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4年的12月里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我端详着印在扉页上穿着西服、扎着领带、叼着烟斗的那个老头,心中不以为然。然后我就开始阅读由中国的一个著名翻译家写的那篇漫长的序文,我一边读一边欢喜,对这个美国老头许多不合时宜的行为我都感到十分理解,并且感到很亲切。譬如他从小不认真读书;譬如他喜欢胡言乱语;譬如他喜欢撒谎,他连战场都没上过,却大言不惭地对人说自己驾驶着飞机与敌人在天上大战;他还说他的脑袋里留下一块巨大的弹片,而且因为脑子里有弹片,才导致了他的烦琐晦涩的语言风格。他去领诺贝尔奖金,竟然醉得连金质奖章都扔到垃圾桶里;肯尼迪总统请他到白宫赴宴,他竟然说为了吃一次饭跑到白宫去不值得。他从来不以作家自居,而是以农民自居,尤其是他创造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更让我心驰神往。我感到福克纳像我故乡的那些老农一样,用不耐烦的口吻教我如何给马驹子套上笼头。接下来我就开始读他的书,许多人都认为他的书晦涩难懂,但我却读得十分轻松。我觉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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