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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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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濉付挂嗥牒羟硭刮赴职帧梗―ad)。大家毁家紆难,捐献相从。三藩市附近一时被这群活上帝的信徒弄得河翻鱼乱。居民与政府吃它不消,乃群起加以驱逐。琼斯终于在美国无地存身,乃率其信徒流窜至中美洲之盖亚那(Guyana)南部,人迹罕至之热带丛林中,自建其「琼斯堂」(Jones…town),割地称王,不受美国法律之约束。然琼斯本人及其绝大多数之信徒究系美国公民。美政府不能任其胡来,不加闻问。美国三大电视台之一的「国家广播公司」(NBC)亦想抢此奇特新闻,前去一探虚实。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中旬,乃由国会议员里奥。阮(Leo J。Ryan)氏率队乘小飞机,前往视察,孰知打草惊蛇,「人民庙」中的狂热叛逆分子竟认为阮氏一行四人为政府特务,乃一举将其枪杀。
  人民庙徒既闯下大祸,琼斯深知政府围剿之不可免。同时他也认为他和他的全体信徒的大限已至,乃决定集体殉道——全庙成员自「爸爸」而下凡九百一十一人(亦说九百一十三人),竟于十一月十八日一夕之间,全体服毒自杀。一时消息传来,举世震惊。电视上男女老幼,尸体横陈——有举家相拥而亡者;有少妇怀抱婴儿而死者……情况之惨绝人寰,真令人不忍卒睹。
  笔者亲眼目击之余,关掉电视,太息唏嘘,不禁试问:胡为乎而然耶?
  亲爱的读者,这就是「宗教」嘛!我民族何幸,有了个「不语怪力乱神」的文化传统。因此这一种在世界各地,史不绝书的「宗教狂」,在我国历史上却不多见。偶亦有之,它也不能为我们知识分子(包括古今的历史家)所能了解,所能接受。而有些野心家、宗教家、革命家要想利用宗教力量来登大宝、夺政权,在中国历史上也从来没有成功过。
  因此我国传统历史家,对这一类史籍秉笔直书之时,不是咒骂他们「妖言惑众」(如赤眉、黄巾、白连教和天地会);就歌颂他们只是单纯的「农民大起义」、「土地革命」、「反帝反封」(如今日大陆上对「太平天国」的研究)。搞宗教只是「伪装」或「假托」而已。
  我国传统和现代两派执笔人都把这极其重要的「宗教狂」的一面,给完全忽略了,因为这宗史实在其他民族中(包括奉行犹太教、耶稣教、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各民族的全部),虽然司空见惯,而在我们中华民族史中却发生的太少了——我国史家没有对这项史实执笔的经验,所以一碰到宗教难题,往往就王顾左右而言他了。
  不幸的是,我们「洪天王」所搞的却正是「凯撒琼斯」那一套宗教狂。高唱「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洪秀全也是我国史上最成功的一位了。
  再举个小例子:在目前美国还合法存在,并且活动频繁而怨恨蝟集的另一个狂热的基督教支派,「统一教会」(Unification Church)的教主文鲜明牧师(Rev。Sun Myung Moon),不也是说他见过摩西、耶稣、释迦牟尼、和穆罕默德;并且还分别和他们谈过话吗?
  您说他在胡扯,而文牧师这位韩国佬却能指定数以万计的美国男女青年,在纽约市的「麦迪逊广场花园」(Madison Square Garden),集体「盲婚」。他后来又去南韩的汉城搞集体盲婚,规模更大。这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和南韩啊!这个时代的青年人,可以说是人类万年历史上,最桀骜不驯、最不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代啊!文牧师有啥魔术,能把他(她)们数万人,指定盲婚?据最近消息,文鲜明已打入苏联,看样子他又要在莫斯科来搞其盲婚了。
  这就是「宗教」啊!毛泽东、希特勒、斯大林也斗它不过的「宗教」啊!
  明乎此,我们对一百多年以前,洪秀全、杨秀清,这两位「禾乃师」所搞的那一套,就可思过半矣。
  文才不足,宗教层次也不高
  洪秀全天王是有他一套的。但其人毕竟只是个专制时代「三家村」的土塾师,没学问,更没有文才,所以他在广州屡试不第,考不了秀才。
  广州一向是我国华南人文荟萃之区,在那儿考个秀才举人,是极度困难的。那位才气纵横的文士,后来做了汉奸的汪精卫,便是当年广州科考、院考出身的秀才。我们要读读那些脍炙人口「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等等《双照楼》的诗词,再去看看洪秀全的什么「手持三尺定山河,四海为家共饮和」(《剑诗》);什么「龙潜海角恐惊天,暂且偷闲跃在渊」(《龙潜》)等等鄙俗的诗句,就可以知道洪秀全为什么可以做「天王」而不能做「秀才」了。
  毛泽东也是一位土塾师,他那几首旧诗词,什么「虎踞龙蟠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也就不够通顺了,而洪塾师还远不如他。洪秀全的文才大致是在毛泽东夫妇之间。毛夫人有诗曰:「江上有青峰,藏在云雾中,平时看不见,偶尔露峥嵘。」这和洪天王的「暂且偷闲跃在渊」,真可说是无独有偶了。
  洪秀全虽没文才,他显然具有极深厚的「宗教感」;甚或具有如今日甚嚣尘上的所谓「特异功能」。因此当他二十五岁那一年,一八三七年(清道光十七年。丁酉),他在广州应试再度落第之后,受了过度的刺激,他那隐伏的宗教感和潜存的特异功能便被激发了。
  我国帝制时代的贫家子弟想侥幸科名,原是一个全家乃至合族的投资事业。往往合家把微薄的资产和集体的希望都投在一个聪明男孩的身上。一旦他榜上有名,连科及第,则合家也就鸡犬升天。可是相反的,如在科场上一再失意,名落孙山,则其打击之沉重,也是出人想象的。因此秀全在两度落第之后,回到花县家中,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一病四十余日,在昏迷中便发生了「神灵感应」(Vision)。——他拜见那黑袍、金须、庄严肃穆的「上帝」。上帝说秀全是他的「次子」;并把他介绍给其胞兄「耶稣」;并嘱咐秀全仗剑 「下凡除妖」。
  洪秀全这种病中经验,在我们「不语怪力乱神」的传统士大夫笔下,简直是胡言乱语,荒谬绝伦。同样的,在现代派的革命史家书里,也认为是不可相信的。在他们看来秀全只是「假托」迷信,来争取工农群众,参加革命罢了。其实这殊途同归的新旧两派史家对洪秀全的解释,都是因为浸染于一个无神的文化传统,而无治宗教史和神学之经验的结果——把一个有神的宗教史,当成无神的思想史处理了。
  其实秀全这项Vision;在任何有宗教传统的社会里,都是司空见惯的。治宗教史或神学的作家,并把这灵异分成数种,一般于昏迷中受神灵之「诏」,清醒后记忆犹新,能遵「诏」办事或传言者,往往都被列入「先知」(Prophet)的一类。至于一些于昏迷的状态中,能为神鬼传语(多用韵文、诗歌),而醒后自己本人却一无所知者,西人叫做「巫师」(shaman)。其实先知与巫师之别,只是替鬼神传语的方式不同罢了。当然先知与巫师亦各有真假之别。货真价实的亦确有其「灵异」(miracle)之处,假的则是一些「魔术师」(magician)了。
  根据上项分类,洪秀全(如所言属实)则应属于「先知」之列。先知之巨子如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皆是也。穆罕默德原是个文盲。据说他那部《可兰经》,便是上帝(Allah)的圣意,通过穆氏口述,由穆罕默德那位颇有文化,比丈夫大出十来岁的富孀夫人,一口气笔录下来的——信不信由你。
  至于摩西的《十诫》和耶稣的《圣经》(The Holy Scriptures)当然更是直接出自上帝之口了。上述三位都是西方宗教史和神学上替上帝传言的超级「弥赛亚」(Mes…siah)。等而下之,则有各教的圣徒(saints)和有走火入魔之嫌的教主(cultleaders)了。我们这位自称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啣命下凡,救世除妖的「弥赛亚」、天王洪秀全,和最近的「自称上帝、耶稣化身」,下凡打倒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弥赛亚」、凯撒琼斯,实在是属于同一类型的教主。他二人在宗教史中,都属于走火入魔的那个低等级。
  杨秀清和萧朝贵二人,可能是属于后一型态的shaman(巫师、乩童)。他二人都在昏迷状态(ecstatic trance)中,失去本性(ego)。杨则有「天父(上帝)附体」;萧则由「天兄(耶稣)附体」,各自替上帝和耶稣下凡传语,发号施令。如此一来,他二人托天父、天兄传旨,则位居父兄之下第三把交椅的天王,也得伏首听诏了。
  杨和萧原都是洪秀全的弟子,在那种宗教狂热的气氛下,可能都变成了「乩童」。此事都发生在一八四八年春天和秋季,也就是都在他们联合造反之前。洪秀全既然相信他自己的「灵异」,他对杨萧二位神灵附体,也可能是真心的相信;而神灵附体这一套,在中国农村原极盛行,其情况之神秘,往往使人不得不信。杨萧两位的神迹,可能在早期也不是魔术表演。可是在他们打到南京之后,「天父」还要藉秀清之口,向天王为东王「逼封万岁」,并藉辞笞剳天王,打天王屁股,那一大段故事是否是「假托」,那就是另一问题了。
  「邪术惑众」和「聚众闹事」
  洪秀全之具有若干特异功能,似乎也是事实。他和能治怪病的琼斯牧师,甚或《新约圣经》里的耶稣医师,都确有其相似之处。据太平天国方面的资料,则秀全确实有「能令哑者开口,疯瘫怪疾,信而即愈」的本领(《见洪仁允觥罚G宸降淖柿弦灿屑窃厮怠肝ぃú裕┢薏∥#揭┴栊В槟嬷沃⒂沟墓适拢胛丫邮恐对量芷鹗录褪怠罚�
  洪氏这些法术,证之以今日风行海峡两岸的气功师,针灸师,以及一度风行美国的印度瑜伽师的治病表演,可能都是事实。前些年有位瑜伽师在纽约表演喝硝镪水、嚼玻璃瓶等绝招时,观众之中竟有诺贝尔物理奖金得主承认他是「对科学的公开挑战」(an openchallenge to science)。二十世纪第一流的世界科学家尚且如此,何况十九世纪僻居乡曲的大清帝国农村中之贫下中农乎?
  既有此绝技随身,因此洪秀全三十一岁(一八四三)于广州三度落第之后,就舍弃功名而专心的去搞其宗教了。果然科场失意,却在教场得意。他和冯云山在广西桂平紫荆山组织「拜上帝会」之后,不期年便从者如云,远近来归了。
  本来在农村中搞群众组织,在中国任何朝代里(包括国、共两党)都是官家所不许的。君不见今日朝中邓小平等「八老」都在靠气功师保健、保命;但是他们对风起云涌的民间气功组织,马上就要下禁令了。气功何伤哉?「聚众」犯法也。因为在中国从「家天下」到「党天下」的传统里,「聚众」必然要「滋事」。滋事之小者,则不免集体械斗、打家劫舍、劫富济贫、吃大户、抢仓库、杀官绅、闹学潮……乃至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管家为防患于未然,也就对聚众滋事,严申禁令。文禁不了,便用武力镇压。有机枪、有坦克,杀它一条血路,则滋事者便鸟兽散,佚机再聚。没机枪,没坦克,又招安无方,那就揭竿而起,杀官吏、占城池,称王称霸了。
  洪秀全的「老三篇」
  再者洪秀全在丁酉年(一八三七)「升天」时所看到的哪一位穿黑色长袍,留齐胸金须的大王爷,和他的儿子,可能是我国小说《乌盆记》里的包公,或《三国演义》里的关云长和他的儿子关平或关兴,亦未可知——洪落第秀才,当时也不知道他是老几。等到他再度翻阅六年前所收藏的梁发著《劝世良言》时,才豁然大悟,原来这位大神便是梁发书里的「上帝」;那位大神的儿子原来就是耶稣。可怜我们这位洪塾师那时还未读过《圣经》。不知道上帝是「无形无体」,也不知道耶稣是上帝的「独子」。可是洪氏显然有充分的自信,他上过「天堂」,见过「上帝」,上帝并且介绍他见过他的「长子」耶稣。因此洪氏读过《新旧遗诏书》(《新旧约》)之后,认为《圣经》记载有误,乃以上帝次子的身份,把《圣经》窜改了七十余条,当欧美在华传教士,闻风大哗之时,洪二太子还下诏亲征,和他们舌战笔战一通。他认为这群毛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汝等均未上过天堂,焉知天堂内之事乎?真应闭起鸟嘴……此是后话,下篇再详叙之。
  总之,洪氏在升天悟道之后,就变成一位虔诚而狂热的基督徒,迨无疑问。等到他与好友,也是他第一位信徒冯云山,组织了「拜上帝会」之后,乃决心做个终生的职业传教士,应该也是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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