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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此。
看到桌子上的血水,郑胜利这才明白那两名丧尸当时为什么不直接喝掉那名自由战士身上的血水,而是放入了容器之中带了回来。
而那名男性丧尸为什么变得如此勇猛,并毫不在意自己的死活,原来他要保护自己的女人,保护自己的女儿,想必那名丧尸因为有了守护,才会变得不顾自己的安危而与自己拼命吧?
难道丧尸心中也有爱情,也有亲情吗?
郑胜利并没有过去,这个茅草屋并不大,也只有一扇小木门是出口,他并不怕对方趁机逃跑。
“爸爸,妈妈,我不要喝血水,你们不要逼我这样做。。。。。好不好……。”
睡梦中,女孩说出了一句呓语,显然她在睡梦中遇到了一些事才有感而发,说出那句话。
年轻女人一脸恋爱的看着床上的小女孩……。。好女儿,妈妈必需离开你了,虽然我也不想走。
女人又唱了一小会的童谣,小女孩才昏昏睡去,没有再次发出呓语声。
女人把小女孩身上的被子向上拉了拉,又抓着小女孩的小手温柔的放进了被子中,并看到桌子上那半坛子的血水一眼,女儿才四岁,她的饭量并不大,这些血水,足够她食用一周的了。
至于她一周之后又会怎样,便不是自己更管的事情了。
女孩起身,走出了茅草屋,身上带着电视剧中革命党人英勇就义的气魄。
她不指望郑胜利能放过她,人类与丧尸势不两立,对方怎么会放过她,说到底,大家都是为了生存。
郑胜利刚才没在茅草屋内,在她女儿面前将她一刀砍死,她依旧很承对方的情了,走出了茅草屋一百多米,女人停下了脚步,而后问道:“你杀了他。”
虽然女人并没有点名道性,但郑胜利还是听出女人问的是那名被自己砍死的丧尸男人,他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郑胜利本来以为女人会破口大骂,或者不顾一切的扑过来与他拼命,但女人只是忧伤的点了点头,她心中也明白,自己能够杀死人类,人类就能杀死她与她的亲人。
末世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强者杀死弱者。
女孩缓缓闭上了眼睛说道:“请你放过我的女儿,她才四岁,没有杀过一个人……至于我……。则任你处置,动手吧………”
想起茅草屋内一无所依的小女孩,郑胜利心中有了一霎那的犹豫。
但是想起自己死去的妻子,心肠又硬了起来,而后将手中的弯刀祭出,化作一道寒光,狠狠斩向女人白皙修长的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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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六章 准备进攻
郑胜利手中的弯刀脱手而出,化成道道银光,在女人白皙修长的美颈上转了好几圈,但那道银光却并没有斩下去。
整个过程,那名还算标致的女人虽然一定也未动,但她的身体还是发出了一阵轻轻的颤抖,显然她心中也在害怕。
面对死亡没有人不怕,刚才女人的反应也在情理之中,由于女人一定也没动,她的脑袋最终才没有被砍下来。
能量弯刀回到了郑胜利的手上,并在缩小之后,变成了一只戒指,戴在了他的手上。
郑胜利威严的声音在女人耳旁响起:“只要你能向我保证以后不再残杀人类,我今天便可以饶你不死。”
女人早就做好了死去的准备,虽然她舍不得自己的女儿一个人孤零零的留在世间,但她却知道自己不是这名人类强者的对手。
对方没在茅草屋中杀了自己,已经很给自己面子了,自己也不能得寸进尺,所有她1心甘情愿的接受郑胜利的处置。
但没想到,那人还会饶了她。
脸上泪珠滑落,忙不迭的点头道:“我愿意,我愿意……”
这一家三口在这一代生活了大半年了,一直以猎杀山区中小型的变异怪兽,并以那些变异怪兽的血肉为食。
但在半个月之前,暗黑之城五十万丧尸大军围攻北京城,所过之处,把这一代的变异怪兽都给吓跑了。
由于食物与鲜血极度缺乏,这一家人的处境也越来越艰难,女人与她的丈夫还能坚持几天,但他们的女儿的体质却是越来越弱,如果在没有鲜血补充能量的话,便会危及生命。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夫妻便袭击了一名路过的人类战士,结果却遭遇了郑胜利,女人的丈夫被杀死,随后又被郑胜利追到了他们的家里来。
如今,女人本来以为必死,但郑胜利却有放过她的意思,女人顿时喜极而泣,虽然这一代已经没有变异怪兽了,但她可以进深山中,去那里猎杀小型的变异怪兽。
虽然深山中狩猎危机四伏,但她如果小心一点,只袭杀变异老鼠一类的小心怪兽,她们母女还是有活下去的机会的,于是她连连点头。
郑胜利叹了一口气,转身朝山下走去,女人看着那个貌似凶恶,内心却并不如此的男人的背影,整个人陷入了沉思之中。
“妈妈……”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女人的背后响起,女人回过头来,看到了自己可爱的女儿瞪着大眼睛站着小木门前,一脸的不解之色,难道她看到了刚才的一切?
“乖女儿,你怎么出来了?”
女儿嫩玉般的脸蛋,看起来娇艳欲滴,与同龄的人类女孩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在女儿清澈的目光中,女人终于落下泪来。
女儿虽然也感染了尸毒,但她哪怕在体质最弱的时候,身上也不会发生溃烂,只是身体弱一点罢了。
远远望去,如今的她与末世前幼稚园中的小丫头们,没有太大的区别,就是为了女儿,她才与自己的丈夫在末世中挣扎了这么久。
女儿成了他们一家活下去的希望,但今天,自己的丈夫却死在了外面。
女人并不恨杀死他丈夫的那名强大男人,丧尸与人类之间本来就是死敌,那名男人追杀了自己一路,并尾随到自己的家里来,但他最后却没有下手,这已经叫她心中很感激了。
想必他也是看在自己女儿的份上,才没有忍心动手吧?
“妈妈,刚才那个叔叔好凶呀,他手上拿着一把亮晶晶的东西在你的头顶乱转,我好害怕。。。。。。”
女人心中一惊,想不到女儿早就醒了,还躲在茅草屋内,看着自己与刚才那名强大的男人发生过的对峙,如果在女儿眼前被那个男人杀死,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会不会突然疯掉。
女人揽住小女孩说道:“女儿,我们走。”
“妈妈,我们去哪里,这里不就是我们的家吗?”
“这里已经不是我们的家了,我们去深山中再建一个家。”
“不……我要等爸爸一起回来,那时我再走。”
“傻孩子,你的爸爸不会再回来了,他已经去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杀戮的地方了……”
郑胜利一边朝山下走,一边想着自己与林枫曾经发生过的矛盾,心中也渐渐理解了林枫的所作所为。
末世以来,林枫所做的哪件事,不是为了全人类着想?
他说花解语与珍珍代表不了丧尸国度,这句话倒也不假,自己今天遇上的这几命丧尸,他们就不能算坏人。
他们杀人,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如果他们能够猎杀到足够的变异怪兽,想必也不会袭击人类吧?
且不说那些丧尸们,就算人类与人类之间,有时候饿极了,也会发生相互残杀,拿对方的肉充饥的事情。
自己身上的皮甲,自己的能力兵器,自己越来越强的力量与战技,这其中的那一样,是离开了林枫的帮助了。
自己之所以如此怨恨林枫,只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的妻子变成了丧尸,而自己又亲手杀死了她。
因此自己才对丧尸有一种天然的仇恨,而自己又把这种仇恨毫无道理的延续到了花解语与珍珍身上,这才与林枫发生了如此严重的冲突。
如今,城外的丧尸大军就要展开全面攻城了,而自己这个时候不管不顾的离开了所有人,自己的义气哪里去了?
想到这里,郑胜利脸上闪过了一丝坚定的表情,他要回北京城,回到北京城林枫与所有的兄弟身边,与他们并肩作战。
哪怕死,大家也要死在一起。
郑胜利刚走了不远,突然听到对面一阵脚步声传来,并夹带着阵阵对话。
“老弟,你真看清楚了,这里是北京城的大后方,离北京希望之城城有五十多里,怎么会有人类的踪迹呢?”
“我不会看错,刚才附近不是有好几名兄弟被杀了吗,一定是那名路过的人类做的?”
“不错,我也闻到了附近有人类的气息,只要抓住那人,我们兄弟又可以包餐一顿了。”
郑胜利心中暗骂,还想包餐一顿,该杀自己送你们这些丧尸一起上路才对?
但当他一冒头,便发现对方居然有二百多名丧尸士兵,其中还有不少丧尸是力量达到了二十万到二十五万的强者。
哪怕有个十个八个力量在二十万到二十五万点的丧尸强者,他心中也丝毫不惧。
但遇上几百名丧尸强者,郑胜利心中便没有击败对方的把握了。
大哥还在北京城等着自己,看来自己还是绕开这些丧尸,回去帮自己的大哥才是王道。
郑胜利往后走了一段路,但又返了回来,因为他发现下山的路只有这样一条,也就是那些丧尸们上山的那条路。
既然那些丧尸发现了自己的踪迹,就绝不会轻易离去,看着只有与他们拼一拼了。
当那些丧尸靠近之后,郑胜利突然从一棵树上跳了下来,并立即施展来了夜战八方的招式,他手中的弯刀化为了道道银蛇,在十几秒的时间内,居然连续砍倒了三十四名的丧尸。
也是事出不易,再加上丧尸的反应速度本来就比人类迅速,等到他们死了三十多名同伴,这些丧尸才反应过来。
很快,几名力量接近三十万点的丧尸围住了郑胜利,一番血战下来,郑胜利又砍死了几十名的丧尸。
但他也累的筋疲力尽,如果再打下去,郑胜利敢说自己非被活活累死不可。
郑胜利转身朝山顶跑去,到了半山腰,却发现这里共有两条路,并分别朝向不同方向。
一条通向刚才那名女丧尸的小茅屋,他知道那条道是条死路,如果顺着这条路上前,非被下面的丧尸逼上悬崖不可。
当初那名女丧尸把房子建在悬崖附近,是因为这样做易守难攻,如果遇上强大的敌人,他们只要守在上山的唯一出路,下面的敌人便无法攻上来。
但郑胜利却不能选择这条路,他身后的丧尸有几百个,从数量上来说是他的几百倍,无论地势再险要,他也不可能挡住下面的一百几十名丧尸的进攻。
看来只有走另外一条路了,希望这条路能够转来转去,转到山下面去,并甩开这些可恶的丧尸。
郑胜利便理所当然的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但他跑了几十里,突然泪流满面。
他发现自己的前面没路了,再前面,居然是陡峭的悬崖,后面近百名的丧尸强者则阴魂不散的追了上来。
郑胜利心中暗骂,半山腰上一共两条路,结果都是死路,也太不合常理的吧?
“你这名可恶的人类,杀了我们这么多的兄弟,今天叫你血债血偿。”
“杀了他,杀了他……”
郑胜利心中大怒,上前与这群丧尸厮杀了起来,又杀了十几名丧尸之后,郑胜利才真的累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他心中也知道,最多几个回合,他便会折在这些丧尸之手。
如果自己死后,被这些丧尸分食了也没有什么,但如果自己感染了铜级尸毒,变成了一头智力低下,摇摇晃晃什么也不知道的低级丧尸,还与人类为敌,那就太悲惨了。
郑胜利一咬牙,在劈了两名力量最强的丧尸之后,一转身,毫不犹豫的跳入了山涧中,跳下山涧也是赌一把的意思。
如果下面是湖泊,自己就捡回一条命。
如果下面是坚实的地面的话,大不了一死。
而郑胜利选择跳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很多电视机的奇遇,都是从跳崖开始的。
自己跳下去,下面等着自己的将会是什么奇遇呢?
是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半空中救了自己,并传给自己一生惊世骇俗的本领。
或者是掉进一个山洞中,遇上了满世界的好东西。。。。。。。。还是遇上了一个史前遗迹,自己认主成功,从中大捡便宜呢?
…………
龙帝威严的声音响起:“洪城主,你的遮天兽大军准备好了吗,一会发起进攻,你控制的遮天兽做第一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