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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女总裁老婆-第13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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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也不等众人反应过来,杨辰已经从原地消失。

    因为在场的人也都不是第一次见到杨辰神乎其神的本领,倒也不会太过惊愕,只是无不露出几分忧色。

    而在袁家豪宅外的一处僻静本地小公园内,一个小小喷水泉边,杨辰的身影从半空飘然落下。

    在喷泉边的一只长长游客椅上,一名穿着黑西装,打着红领带,褐发的白人俊美中年男子,正戴着一副大大的头戴式耳机,聆听音乐。

    这耳机还是高保真,带电子管耳机放大器的高档货色,显然男子对音乐极为苛求。

    此刻,他仿佛沉醉于某种动人的音律,悠然地晃荡着脑袋。

    对于杨辰的到来,男子很是清楚,只是微微抬手,打了个招呼,却并没睁开眼,还示意让杨辰不要说话。

    杨辰仔细打量了下这个男子,确认没见过后,走到男子面前,伸手就一把将男子的耳机给摘了下来。

    “哎……”男子一脸郁闷,忙要伸手去拿回耳机,用德语说道:“跟你说别捣乱啊!我还没听完呢!”

    杨辰没理会他,自顾自地戴上耳机后,听了听,随即摘下,同样用德语道:“巴赫的《d

    小调托卡塔与赋格》。”

    男子一愣,一脸惊喜的表情,“你懂?”

    “听过。”毕竟不是什么太冷门的曲子,而是古典音乐的名作,杨辰的大脑储存库里自然是有的。

    “嗯,不错,懂音乐的人才是真正懂得生命意义的人。”男子一本正经说。

    “我没说我懂。”

    “但我知道你懂”,男子一脸肯定。

    杨辰不想争论,道:“你本事不错,竟然能抓住我的一点心魔,让我陷入幻境。”

    男子摇摇手指,一脸雍容与莫测地道:“那不是幻境。”

    “哦?那是什么”,杨辰的目光冷了下来。

    “梦境,你只是做了一场你自己原本就储存在大脑里的梦罢了”,男子颇为得意地道。

    杨辰沉沉叹了口气,“梦境……那应该不会有错了……”

    男子眼里闪过一丝古怪的邪光,“看来你猜到我是谁了?”

    “猜到是不难的,毕竟你身上的气息是那么明显……但我不明白,堂堂十二主神之一,最具智慧的神明之一,墨丘利,赫尔墨斯神,为什么会成为一个血族……”

    杨辰眼里满是复杂,因为这个家伙的出现,着实怪异到了极点!

    如果说诸神之中,最为智慧神,或许是雅典娜没错,但那个最机敏的,或许该属畜牧之神,赫尔墨斯。

    他被人类冠以了商人、行路人、窃贼、竞技比赛的庇护神,他发明了七弦琴,是第一代的音乐之神,还是诸神的信使,来去如风。

    这是一个多才多艺的神明,当然,这些都是传说,至于他本人到底如何,杨辰并不是太了解,因为,这也是第一次见到赫尔墨斯。

    若不是他身上主神的波动,以及他那特殊的能力,杨辰也不会这么快断定他的身份。

    “听说赫尔墨斯的魔杖,能让神明也进入梦境,并且控制醒来的时间,现在看来,你这手段比我想象的还要强上许多,我以为,就算能控制常人,神明的精神力之强大,应该可以避免才是”,杨辰悠然道。

    赫尔墨斯温和地笑了笑,“就算是神,也是生命,只要是有智慧的生命,不论好坏,都会有念想,只要有念想,就会有梦境。”

    杨辰点点头,“这话不错。”

    “既然大家一路的,能不能把我的耳机还给我,新一任的哈迪斯。”

    杨辰不理会,坐在了一旁,索性把耳机其他的部件也要抱走。

    “你干嘛!?”

    赫尔墨斯大叫一声,急忙要去争夺。

    杨辰邪笑道:“那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帮助杨烈逃跑。”

    赫尔墨斯舔了舔嘴唇,完全不顾及那俊美的外表,道:“你要听真话?”

    杨辰眯眼,“你如果说真话。”

    “我说了你也不会信”,赫尔墨斯撇嘴,“你也知道,我可是窃贼与骗子的守护神。”

    杨辰道:“我自己有脑子,骗不骗人我自己清楚。”

    赫尔墨斯叹了口气,“好吧,那我说给你听……”

    说着,畜牧之神凑近了杨辰耳边,窸窸窣窣地说了几句,还一脸高深莫测的模样。

    杨辰的表情一阵凝固,阴晴不定,眼里甚至反卷过大量狂暴的情绪后,过了足足十几秒钟,才稳定下来,道:“如果下次你再拿这种无聊的原因,把我要杀的人放走,我不会对你这么客气。”

    赫尔墨斯无奈地摊摊手,“看吧,我就知道你不会相信。”

    杨辰不再多说,乘机将这家伙的整个耳机的电子管放大器都抱走。

    “喂!哈迪斯!你是强盗吗!?这是我的!!”赫尔墨斯大叫。

    杨辰瞥了他一眼,“你放走了我要杀的人,我自然要找回点利息,问你话,你也不说真话。现在,也就这耳机不错,我要送人,你如果不肯给我,就从我手上抢回去。”

    赫尔墨斯睁大了双眼,一脸义愤填膺,“你……你怎么断定我说的就不是真的!?”

第896章 【沐浴神光的吸血鬼】

    杨辰淡淡笑道:“其实我很意外,阿芙萝狄忒说,除了宙斯和雅典娜,应该是波塞冬的实力最为强悍,但就我所见,你的实力,应该在波塞冬之上,而且不是强了一点半点。就凭你刚才那一手让我如梦的能力,应该是极为细腻的空间法则控制,如果全力施为,就能给我造成很大的麻烦。

    我也没绝对的把握能战胜你,但我确信,你如果要逃跑,我肯定抓不着你。像你这样把自己隐藏得如此之深的家伙,还是一个血族,你说的话,我怎么会相信呢。”

    赫尔墨斯一愣,不屑道:“原来是这个原因。”

    “看来你有充分的理由?”

    “当然”赫尔墨斯侃侃道:“那群老家伙,总是把自己捧得高高在上,真以为自己是神了?开玩笑!那只是人类的眼里我们是神罢了!我只相信,物竞天择。

    血族的身体,原本就比人类要强得多,他们虽然是我们神族的变异后裔,但却比我们神族的本体都要强许多,因为他们不会衰老,几乎不会死亡,只需要人类血液就可以延续肌体。

    我早在数千年前就已经进入到这个身体内,这数千年来,因为我的身体不需要更换,也就不曾进行轮回。

    的确,万年前,我实力不如波塞冬,甚至还不如阿波罗那小子,但是,他们轮回的时候,我依然活着,他们觉醒,我也依然觉醒。

    等于说,我比他们拥有更漫长的岁月可以感悟更加高深的空间法则,自然,我也就很轻松地赶超了波塞冬那老家伙。”

    杨辰微微怔了下,没想到竟是这个原因。

    这么看来,诸神轮回进入血族的体内,确实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

    只不过,对于其他主神来说,血族作为黑暗生物,又是吸食人血为生的活死人,又是他们神族小小一员,该隐的后裔,他们当然是觉得不屑成为一个血族的。 ~

    再加上,诸神并没什么要对付的敌人,也就变得无所谓修炼空间法则的时间。

    只有赫尔墨斯这个打破思想局限,本身狡猾善变的家伙,不拘一格地选择了成为血族,免去百年就得轮回的过程。

    杨辰寻思了下,道:“如果你在数千年前就已经进入这具血族的身体,那你在血族的地位,应该已经是至高的级别,不是么,为什么我没听说过,有主神是血族?”

    赫尔墨斯嘿嘿笑道:“你肯定听说过……我现在的名字,是拉斐尔……”

    杨辰心头一颤“拉斐尔?你是茨密希族的族长!?”

    “不错,就是我。但我可没让血族知道我的身份,毕竟我也不需要展露这些能力”赫尔墨斯咧嘴笑道:“你杀死没几天的那个孩子,德罗巴,就是我在一千多年前诞生下来的一个纯血血族,我的一个孩子。”

    虽然主神的本体在这个世间的生育率低得可怜,但轮回后所占据的身体,并不影响其生育。

    所以,当初才会碰见阿芙萝狄忒的几辈子前的后代,蓝色风暴的茱蒂。而此刻,赫尔墨斯有血族的儿子,倒更为稀罕点。

    杨辰早就听lili丝说过,茨密希家族的族长拉斐尔极难对付,萨格拉斯亲王深深忌惮,现在总算明白那意思了……这家伙压根就是主神!自然是立于不败之地!

    于是皱眉道:“我杀了你儿子,你不想为他报仇?”

    赫尔墨斯摊摊手道:“死都死了,我报仇也不能让他活起来。那孩子一直梦想着我哪天把撒霸特领袖的位子给他,还梦想着成为黑暗世界的霸主,很烦人,死了就死了吧。

    你要知道,我的后裔已经算很少了,其他那些家伙,每次轮回难免有一群后代,真要是各个都去管着,那满大街都可能是自己的第几百代后人,不是么?”

    杨辰微微苦笑,这家伙倒是想得开。

    “其实呢……”赫尔墨斯怪笑道:“我是觉得,就算跟你打,就像你所说的,我也奈何不了你,但你也估计杀不死我,这么打也是白打,还不如和和气气地见个面,然后你把我的耳机还给我,算友好的开始,怎么样。”

    “耳机我收下了,另外,不要再干涉我的事”杨辰不容拒绝地说。

    赫尔墨斯头疼地一摸额头“这可是我的珍藏品!”

    “我走了”杨辰好像没听到。

    赫尔墨斯急了,身影一晃荡,就要从杨辰手里把一整套东西拽走!

    杨辰周身运转过一阵天地衍生之力,形成一道无形的卷刃,直欲将赫尔墨斯绞碎!

    “啊呀!”

    赫尔墨斯大惊,瞬间凝结起百多层平行空间节点,硬生生顶住这一卷刃后,才飘然落到远处。

    杨辰眼里闪过一抹讶色,之前见波塞冬瞬间的平行空间密度控制,可没这么轻松,赫尔墨斯的实力,倒真不好估测。

    数千年的不断进步,看来成果显著,就是不知道比雅典娜与宙斯二人又如何。

    “该死的!你这是要动真格!?”赫尔墨斯抓狂地道。

    “我不打假赛”杨辰随口道。

    赫尔墨斯痛心疾首地看了眼杨辰手上的一整套宝贝耳机,最后摆了摆手“算了,谁叫我打不过你,就当一份见面礼吧,本来好心给你提个醒,你还不相信我的话,哎……华夏有句话叫什么来着,‘赔了夫人又折兵’?反正就那样了……”

    碎碎叨叨地说完,赫尔墨斯脚下一对飞翼闪烁,身影从原地猝然消失。

    杨辰眯了眯眼,这家伙看来的确不好对付,真硬碰硬自己不怕,可他那控制梦境的空间法则特殊能力,和脚下的神器飞鞋,逃跑绝对一流,让他可以立于不败。若不是真的站在对立面,还是保持距离为好。

    想到赫尔墨斯对自己说的那些所谓的“善意的提醒”杨辰深呼吸一口气,努力地搁到一边不去理会。

    在袁家待着的家人肯定已经担心自己,杨辰也不再多耽搁,立刻飞身返回。

    回到袁家竹屋的时候,一桌子人早就撤掉了午餐,都在急切地张望。

    当见到杨辰捧着一个造型奇特的东西回来,也没受伤之类的,大家才安下心来。

    “大叔,你到底去干嘛了呀,大家担心死了”糖糖叫嚷道。

    “不早说了见个人么”杨辰嘿嘿笑着,将耳机和电子管放大器放在桌面上,一脸得意地道:“怎么样,这东西不错吧,我从一个家伙那儿抢来的。”

    众人一阵茫然,怎么杨辰出去是抢东西?

    “这是……耳机”?

    从事音乐事业的慧琳,自然对这东西格外敏感,虽然因为刚才杨烈的一闹,她有些不好意思面对杨辰,但还是支了一声。

    “慧琳姐,大家都看得出来这是耳机”贞秀笑着道。

    慧琳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是觉得这个耳机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因为我听普通的电子管耳机放大器也要好几万呢,这个放大器看起来很精致,应该非常厉害吧。”

    杨辰拍了拍手“不错啊,慧琳,看来这段时间没少学音乐设备方面的常识,这静电耳机是德国森海塞尔的orpheus,全世界应该不超过三百台,音质可不同一般,我就想着,你拿去听歌应该物尽其用,怎么样,喜欢么?”

    慧琳一听,顿时美眸里满是兴奋的色彩,显然惊喜杨辰会送礼物给她。

    袁野一拍脑门“表哥,这东西原来就是大奥啊!我听我朋友提过,这耳机因为没有任何频段的短板,几乎无懈可击,好像现在全球都有价无市吧。”

    在场的多是中年人,也不懂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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