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临仙过去坐下,赵小花给她拿了水果:“这是扬扬昨天才弄回来的,可好吃了,你快吃点。”
赵小花对沈临仙很是热情,沈临仙都有些招架不住。
她接过水果,却一点胃口都没有,在手里拿了一会儿还是放下了:“孙志强怎么样了?身体上没什么事吧?”
听沈临仙关心的询问孙志强的事情,赵小花眉眼间更是笑意盈盈:“没事,没事,他可好了,就是也不知道怎么的,昨天晚上睡下之后就像怎么都睡不够似的,到现在还没醒呢。”
沈临仙想了想:“这是正常反应,毕竟之前那只子蛊在他体内呆了那么多年,也吸收了他不少的精元。”
想到那只叫人恶心的虫子,赵小花又气又害怕,她咬牙骂道:“缺德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养的这些虫子,怎么不叫他给虫子咬死。”
沈临仙笑了笑问赵小花:“你们今后有什么打算?”
赵小花立刻就把虫子的事情放到脑后,兴奋的拉着沈临仙絮叨起来:“俺和志强都商量好了,俺们不在京城这块了,志强说他不想再呆在工业局,一来怕人闲话,二来,也不想记起原先那些不好的事情,他想申请外放,到地方上工作,最好是去俺们那块,这样离家近,家里人也能照顾得到。”
沈临仙点头:“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赵小花就笑了:“俺也觉得好,什么京城不京城的,俺是不敢再呆了,京城这边的人心眼太多,每个人……”
然后,她看到沈临仙,想到沈临仙和周丽丽也是京城人,就有些不好意思:“对不住啊,俺也不是有心的,说起来,哪都有好人,你和丽丽都是好人,俺不该那么说,可俺是真怕了,比起俺们那块的人,京城里的人心眼真的很多,俺们是怎么盘算都盘算不过的,俺想想志强这些年的事情就后怕的紧,要是……要是当年志强没考上京城的学校,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俺想着,不管挣多少钱,不管有多远大的前程俺都可以不要,俺就要一家人平平安安就好。”
赵小花是个没多少野心的,她只要一家人能够团聚,丈夫儿子都守在身边就很满足了。
只要一家人能好,哪怕叫她吃糠咽菜她都乐意。
沈临仙觉得这样的人也挺好的,起码容易满足,日子也过的单纯。
沈临仙和赵小花说了好一会儿话,她看看时间,感觉韩扬应该快醒了,就对赵小花道:“我出去买点东西,一会儿就回。”
赵小花立刻道:“你想买啥,俺跟你一块去吧。”
沈临仙赶紧摆手:“不用了,我看韩扬应该也快醒了吧,你帮他弄点吃的吧。”
赵小花答应着把沈临仙送出门之后就去了厨房。
沈临仙从韩家出来,站在门口停了一会儿,才转过身朝附近的商场走去。
再过几天就要期中考试了,沈临仙必要回上河村一趟,她也和沈天豪说好了,到时候叫平流送她回去。
离开家里这么长时间,沈临仙回去肯定要捎一些京城特产。
另外,她还打算给镇一中的校长以及她的班主任带点不是多名贵的东西。
毕竟,她一直不上学,只是考试的时候去,这其中宋校长以及班主任都担了责任的,她总该表示一下才好。
进了商场,沈临仙买了一点京城特产的点心,见到这里还有卖大麻花的,也顺便买了一点。
其后,她又买了点烟酒之类的东西。
等她买好了,提着大包小包出来,才要往韩家走去,就听到一个惊喜的声音。
“沈小姐?”
沈临仙回头,看到来人的时候仔细分辩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
叫她的竟然是戚炜。
站在她面前的戚炜西装革履,头发梳的油光水滑,看起来很是精神。
虽然戚炜还是很瘦,可和前些日子那种活死人的样子真是差别很大,也不怪沈临仙认不出来。
恢复了一点之前风貌的戚炜目光温和又有力,脸上带着笑,如一阵春风徐徐吹来,叫人心里也跟着温暖起来。
戚炜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是一个很温暖的男人。
沈临仙笑了笑:“戚先生。”
看着周围人来人往,戚炜给沈临仙打了个手势,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商场旁边一家小店里。
戚炜请沈临仙坐下,又和店主要了两杯热饮。
他对着沈临仙笑的很温暖和善,眼中的感激之意流露:“没想到在这里碰到沈小姐,先前的事情我还没有谢过您呢,今日终于有机会好好向沈小姐致谢,救命之恩,不胜感激。”
沈临仙摆了摆手:“也是你命不该绝,另外,沈家和戚家总算是有交情的,看在故交的份上出手,倒真不必再说什么谢不谢的话了。”
戚炜笑着:“不管怎么说,沈小姐的救命之恩我都谨记在心,以后但凡沈小姐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我绝不推辞。”
沈临仙一笑岔开了话:“对了,戚先生现在在做什么?”
沈临仙问起,戚炜就十分认真的回答:“我最近在做生意,如今国家日渐开放,百姓日子也一天比一天好,只是各类物资十人紧缺,生意很好做。”
说起生意经来,戚炜就变的滔滔不绝:“我手头上没有多少钱,就拆借了一部分,坐火车去南边贩运紧俏物资,比如衣物以及手表电器等等,运回来在京城摆摊卖,我进的货好,衣服款式新做工也不做,很是供不应求。”
沈临仙听的出神。
她想到后来许多大的商人,可不就是在这个时期摆地摊赚得的第一桶金么。
而且,沈临仙也知道戚家人天生就有生意头脑,做起买卖来是绝对亏不了的。
她想到她如今虽说是沈家的大小姐,但是沈天豪对她的钳制还是无所不在,现在沈天豪器重她,对她自然有求必应,可若有一日,当她的想法和沈天豪的观念产生冲突的时候,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这么想着,沈临仙就想是不是要弄一些产业,不求有和沈天豪叫板的能力,起码自己以后以有个容身之所。
……gen3…1…2…110…21348…247346667…1490760600……》
。
第三百零六章 踏雪(月票1150加更)
小巷的尽头是一座青砖灰瓦看起来相当古朴的四合院。。
韩扬牵着沈临仙的手走到四合院的门前,他伸手轻轻拍响了门上钉着的兽头上的铜环。
“来了。”
不一时,一个身着斜襟修身棉袄,穿着棉布长裙的女人打开黑漆大门。
看到韩扬时,她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爷爷一直等着您呢,快请进。”
韩扬带沈临仙进了院子。
这是典型的京城四合院的风格,五间正房,东西各有三间厢房,南边是倒座房和院门,显的十分规整。
院中放着鱼缸,种着石榴树,还有一些已经干枯的花草。
沈临仙看了一眼,就随着韩扬进了屋子。
正房里,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穿着深色的棉袄以及黑色的长裤正襟危坐。
看到韩扬进来,他立刻起身对女人道:“圆圆,去把昨天做好的那套衣服拿过来。”
女人转身进了里屋,片刻之后再出来,手里已经提了一件衣服。
沈临仙看到那件衣服的第一眼时,已经被惊艳到了。
她看过那么多的服装图案,也亲自选了好几套礼服,可没有一件比得上这一件的。
不管是旗袍还是西式的洋装,都没有这一件衣服来的飘逸,来的叫她喜欢。
她看了看韩扬,韩扬摸了摸她的头笑道:“欧老已经许多年不动针线了,是我仗了平日和他的交情请他出身给你做的这件衣服,你去试试。”
沈临仙喜欢的眉眼都弯了,一张小脸上更是灿然生辉。
她随女人进了里屋,外头厅堂里并不是很暖和,但是里屋却温暖如春,在这里换衣服也不会觉得冷。
沈临仙脱下厚重的棉袄,在女人的帮助上换上轻薄飘逸的改良式汉服。
是的,女人提出来的衣服就是改良式的汉服。
圆领,轻纱,简单的款式,层层叠叠的裙摆,以及从衣领处延伸到衣摆的如水墨图画一样的绣花。
衣服的款式简单,可穿在沈临仙身上却分外合身,和她的气质也十分贴合,叫她整个人更显的如天仙一般的清丽婉约。
尤其是那水墨画一样的绣花,更蕴含着华夏女子的温婉含蓄。
沈临仙原先选礼服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头疼的,她现在年纪小,身形还没长好,穿旗袍的话根本撑不起场子来。
但是她又不是很喜欢西式的礼服。
尤其是那种公主裙,那种层层蕾丝的公主裙叫她十分无语,可成熟些的西式礼服她也穿不起来,实在没办法,只好选了几款简洁的款式,可到底还是不很中意。
她没有想到韩扬竟然不声不响的请了一件老裁缝给她量体缝衣,缝了这么一件改良式的汉服。
穿着这条裙子,感觉到丝绸轻纱贴在身上那种说不出来的顺滑冰凉,再看看绣工精致的墨染的花朵,沈临仙都有些舍不得脱下来。
“合身,真好看。”女人赞叹了一声,又捧出一个盒子来:“这是韩先生送来的饰。”
盒子打开,里头是成套的白玉珍珠饰品。
女子解开沈临仙的长,巧妙的把她一头黑缎般的头盘成一个简单的髻,又挑出白玉雕琢的玉兰花的簪帮她戴在头上,另外,还有几个珍珠攒的头花,也插在髻的周围。
温润的白玉,米粒大小却十分圆润的珍珠,和这条裙子十分契合,更给沈临仙添了几分丽色。
最后,女子拿出一双绣鞋来蹲下身要帮沈临仙穿上。
沈临仙很不好意思道:“我自己来吧。”
女子没有强求,把鞋交到沈临仙手上。
沈临仙换好了鞋,女子已经把她换下来的旧衣拿一个袋子装好,但外头那件大棉袄却提在手中,示意她一会儿再穿。
“好了。”女人朝外头喊了一声。
瞬间,韩扬就进了屋。
他进屋之后,一双眼睛就没有离开过沈临仙。
有些暗的屋子里,沈临仙就像一个天生的光体一般,交耀着诱人的光芒。
她的头深黑亮,根根分明,一张鹅蛋脸白皙的透亮,如上好美玉雕琢而成,身量高挑纤细,再穿着层层轻丝叠障的长裙,越显的纤巧美妙。
韩扬看的一双眼睛几乎要长到沈临仙身上。
女人轻笑一声,很识时务的离开。
韩扬回神,拿了那件宽大的棉袄帮沈临仙穿上。
“我们走吧。”他的声音有几分干哑。
沈临仙一笑:“好。”
她把那一盒饰拿好,提上装了旧衣的袋子,和韩扬一起出去。
那位老人还坐在客厅里,韩扬对他点头:“劳烦了。”
老人起身:“老了,眼花了,只怕砸了字号。”
“很漂亮。”沈临仙笑着赞扬:“你老的手艺很好,这件衣服我很喜欢。”
老人揉了揉眼睛:“这是我做的最后一件衣服了,你喜欢就好,以后再做衣服,只怕要找我孙女了。”
沈临仙转身对一直嘴角带笑的女人轻声道:“以后怕要时常劳动您了。”
女人赶紧摆手:“只要不嫌弃我手艺不好就行。”
韩扬牵着沈临仙的手:“告辞。”
老人没有动,但是女人却笑着送他们出门。
从屋里出来,雪下的有些大了,地上已经铺了薄薄的一层雪花。
沈临仙有些烦恼的看着脚上精美的绣鞋,鞋底鞋面都是纯手工做的,鞋底并不厚实,鞋面是上好的云锦做成,上面镶了珠花,绣了十分精致的五福图。
这样漂亮的鞋子在地上走了圈,只怕就要不得了。
韩扬伸手把沈临仙抱起。
沈临仙吓了一跳,赶紧摆手:“放我下来吧。”
“鞋子,衣服。”韩扬言简意赅的说了四个字。
沈临仙拿出一张符往身上一贴,轻巧的从韩扬怀里跳了出来。
韩扬觉得心里都似乎空了一块似的。
沈临仙跳到地上,说是站在地上,可要仔细看的话,她的脚根本没有挨着地面,而是在距离地面几厘米的地方悬空着。
“这是踏雪符。”沈临仙轻笑:“我修为不够,只能画出这种符,如果将来修为够了,就可以画踏云符……”
她蹦蹦跳跳的在雪地里走着,薄薄的雪上却一丝脚印都没有。
第三百零七章 争执
黄昏时分,一层白雪将远山近树都覆盖住了,整个大地都成了一色。
一辆黑色的轿车在平坦的白雪覆盖的路上飞快的驶过,给白色的大地�